看看湖南江永县是怎样将上访者强关"学习班"
(维权网信实报道)为了控制各地被侵权公民上访,2007年中国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访民的打压,将访民强制关入名义上的\"学习班\"而实际上却完全如\"黑监狱\"的地方,进行精神与肉体的迫害。今天从湖南江永这份《江永县对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办班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可以看到如下一些现象,读出如下一些耐人寻味的意图:
一、对强制关押\"学习\"的上访对象根本不问是非。事实上是所有到省与进京的上访者都是地方的强制关押\"学习\"的对象,因为政府根本没有界定什么非正常上访与正常上访,一切不按当地政府意志办事的,都被他们称之为非正常上访。文件中\"将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带回本地后,立即进行办班\"就是写照。
二、办班形式上,公然授权各有上访人员的部门,可以私自以控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方式办班,即所谓\"以各乡镇和责任单位为主,将人员分散办班\"。这样给侵权主体进一步迫害打压维权公民提供着政策支持。同时公安部门与信访部门直接参与,采取所谓的\"法制强制措施\"。
三、办班地点强调\"要选定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点\",直接由公安进行问话。这可以想见是一种什么样的学习——显然是为迫害寻找更能掩人耳目的地点而已。
四、教育结果是要上访人\"写出保证书\",\"不愿写的,继续进行法制教育,直至教育对象写出保证书为止。\"可见教育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让访民了解、掌握有关法规,而是为了写不上访的保证书,为此,强制学习时间可以不受限制。这在某种程度比劳教、拘留还残酷,因为没有个时限啊!
五、各种开销还要被强制学习者负担,\"要求教育对象负担其本人的往返差旅费、餐费及法制教育期间的各项费用。\"这显然为地方各权力部门榨取钱财大开方便之门,为进一步从经济上迫害访民提供政策依据。
附文件全文:
江永县对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办班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实施方案
为规范信访秩序,遏制我县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攀升势头,确保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降下来,切实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形象,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坚决遏制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转发省联席办<关于对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办班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和集中整治非正常上访延期一个月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对象
1、近期劝返的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
2、2005年两次以上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
3、屡接屡访,缠访闹访的上访人员。
二、学习内容
法制教育班学习的主要内容为《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湘公通[2006]120号文件。
三、办班形式和时间
1、办班形式。对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法制教育办班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以各乡镇和责任单位为主,将人员分散办班。二是对思想顽固、行为过激的,由县公安局、信访局及责任单位联合办班,进行教育、训诫或采取法制强制措施。三是在拘留所办班,对行政拘留的非正常上访人员,由县公安局牵头,信访局、责任单位参加,对其进行法制教育。
2、办班时间。将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带回本地后,立即进行办班。
四、步骤与要求
1、确定办班地点。要选定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点,确保受教育对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学习。
2、进行问话。将教育对象带到办班地点后,由公安人员进行问话,并作好问话笔录。
3、进行法制教育。由组织者组织教育对象学习《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及湘公通[2006]120号文件。可采用讲授和集中自学相结合的办法。
4、写出学习心得体会。要求每个教育对象写出一篇心得体会,着重分析学习后思想认识的变化。
5、写出保证书。要求教育对象写出保证书,不再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不愿写的,继续进行法制教育,直至教育对象写出保证书为止。
6、承担各项经费。要求教育对象负担其本人的往返差旅费、餐费及法制教育期间的各项费用。
五、组织领导
成立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法制教育办班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黄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李太福,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黄智亮,县政府副县长唐晓波,县政府副调研员杨湘福,县政府办主任义盛章为副组长,县公安局、维稳办、联席办、信访局等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联席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班指导与督查。
六、经费保障
分散办班的,由各责任单位承担各项工作经费,联合办班的,由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
主题词:信访工作 非正常上访 教育 实施方案 通知
中共江永县委办公室 2007年3月21日印发(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