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律师全家被押解出京(图)


请看博讯热点:警察、官员恶行
(2007年1月1日)

    





高智晟律师全家被押解出京



高智晟律师全家被押解出京
    
    
    
    
    
    

 

 

 

 

 

 

 

 

 

 

 

 

 

 

 

 

 

收到尚待进一步证实的消息。2007年1月1日晚20:30前后,高智晟律师、妻子耿和、13岁女儿耿格、3岁儿子高天宇等四人,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押解出北京。随行共有5辆挂民用牌照的警车和约20名国保秘密警察。
    
    北京由于连日降雪,地面湿滑,夜间路面结有冰凌,又伴有能见度只有30米的浓雾,所以夜间行车非常危险。赶在寒冷的夜色大雾中启程令人匪夷所思,此举代表北京市国保总队非常仓皇,慌不择路,慌不择时。而强制高律师全家此时离京启程更是非常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
    
    中国大陆刚刚过去的2007年元旦是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开始正式生效。其中第六条“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这意味着中国政府至少名义上不再给外国记者的采访设置大量无理的限制,这是和国际接轨的必要步骤。早在此规定颁布的2006年12月1日,就有外国驻华媒体的记者们开始摩拳擦掌,准备好好用实践检验一下这个条款。究竟它是骗人的摆设,虚假的“牌坊”,还是真正能兑现的奥林匹克承诺。检验的绝好方法就是去采访被非法拘禁或者监控的异议人士。那么,采访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盖世太保”们严密拘禁的高智晟律师或是他的家人,成为海外驻华媒体的重要选题。
    
    然而,海外记者能想到的,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也基本能想到,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和中共中央政法委拥有丰富“斗争经验”的“盖世太保”头目们更能想到。针对全世界广泛关注高智晟律师的奥运人权大案,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为了铲除后患,阻止任何外国记者对高智晟或其妻子儿女的采访,遂将其全家趁夜幕押解出京。
    
    我们现在回顾2006年12月22日星期五,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高智晟律师的秘密宣判。一来此周五可以连贯上西方的圣诞节假日,冲淡欧美政府、人权组织及国际主流媒体对中国政府的人权压力。二来,从那一天开始到2007年1月1日元旦假日,正好10天上诉期满。北京市公安局比较“合情合理合法”地押解高智晟回原籍服刑。继续贯彻对高智晟律师130天在看守所期间的政策,株连上他的妻儿陪绑,更可免除所有真相被暴露的隐患。其三,从1月1日起,记者们刚刚获得名义上的采访自由,但在北京却找不到高智晟全家的踪迹,至少他全家会彻底失踪两天。等他们全家老小回到了陕北佳县的山区,路途遥远闭塞,通讯欠发达,加上陕西省公安厅国保严加看管,则外国记者们想去采访也难度大了许多。我们非常钦佩政法委和北京市公安局在掩盖人权侵害方面的“深谋远虑”。
    
    由于在元旦假日,所以高律师的女儿耿格没有上学,而如果此时不趁机把耿格弄走,那么万一1月4日学校开始上课,有外国记者前往北京市和平街一中寻找耿格,再遭遇6-7名国保男女便衣,那国保总队143天(从2006年8月15日至2007年1月4日)非法拘禁北京13岁小政治犯的事情就会完全败露。所以,基于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形象,也必须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至于这样做会终断一个13岁初二年级女生在京的学业,会影响她的前途,突然离开朝夕相处的同学会令女孩子伤心等等人道问题,对国保总队而言,太微不足道了,完全不必在党和政府的考虑之列。
    
    我们会与高智晟律师家乡的亲属保持联系,以便确认高智晟律师全家的去向。2007年,当高智晟及其家人在压力之下无法发出声音时,我们一定要为他们发出声音,当他们全家不能有何作为的时候,我们海内外的营救力量一定要有所作为。我们要求完全解除对其莫须有的控罪和非法的刑期。首先我们必须争取为高智晟律师一家返回北京居住的权利,争取高律师女儿耿格能够不受国保秘密警察骚扰、殴打的正常受教育权利。
    
    高智晟律师因言获罪,陷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是政法委系统一手炮制打击国内维权的头号良心案,也是重要的奥运人权案件。中国政法系统以打击国内维权活动来为奥运会“清场”,严重违背奥运精神。所以我们要求国际奥委会一同参与解决所有发生在中国的奥运人权案件。
    
    
    胡佳
    2007年1月2日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70天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584天 于奥运举办地北京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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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尚待进一步证实的消息。2007年1月1日晚20:30前后,高智晟律师、妻子耿和、13岁女儿耿格、3岁儿子高天宇等四人,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押解出北京。随行共有5辆挂民用牌照的警车和约20名国保秘密警察。
    
    北京由于连日降雪,地面湿滑,夜间路面结有冰凌,又伴有能见度只有30米的浓雾,所以夜间行车非常危险。赶在寒冷的夜色大雾中启程令人匪夷所思,此举代表北京市国保总队非常仓皇,慌不择路,慌不择时。而强制高律师全家此时离京启程更是非常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
    
    中国大陆刚刚过去的2007年元旦是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开始正式生效。其中第六条“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这意味着中国政府至少名义上不再给外国记者的采访设置大量无理的限制,这是和国际接轨的必要步骤。早在此规定颁布的2006年12月1日,就有外国驻华媒体的记者们开始摩拳擦掌,准备好好用实践检验一下这个条款。究竟它是骗人的摆设,虚假的“牌坊”,还是真正能兑现的奥林匹克承诺。检验的绝好方法就是去采访被非法拘禁或者监控的异议人士。那么,采访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盖世太保”们严密拘禁的高智晟律师或是他的家人,成为海外驻华媒体的重要选题。
    
    然而,海外记者能想到的,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也基本能想到,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和中共中央政法委拥有丰富“斗争经验”的“盖世太保”头目们更能想到。针对全世界广泛关注高智晟律师的奥运人权大案,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为了铲除后患,阻止任何外国记者对高智晟或其妻子儿女的采访,遂将其全家趁夜幕押解出京。
    
    我们现在回顾2006年12月22日星期五,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高智晟律师的秘密宣判。一来此周五可以连贯上西方的圣诞节假日,冲淡欧美政府、人权组织及国际主流媒体对中国政府的人权压力。二来,从那一天开始到2007年1月1日元旦假日,正好10天上诉期满。北京市公安局比较“合情合理合法”地押解高智晟回原籍服刑。继续贯彻对高智晟律师130天在看守所期间的政策,株连上他的妻儿陪绑,更可免除所有真相被暴露的隐患。其三,从1月1日起,记者们刚刚获得名义上的采访自由,但在北京却找不到高智晟全家的踪迹,至少他全家会彻底失踪两天。等他们全家老小回到了陕北佳县的山区,路途遥远闭塞,通讯欠发达,加上陕西省公安厅国保严加看管,则外国记者们想去采访也难度大了许多。我们非常钦佩政法委和北京市公安局在掩盖人权侵害方面的“深谋远虑”。
    
    由于在元旦假日,所以高律师的女儿耿格没有上学,而如果此时不趁机把耿格弄走,那么万一1月4日学校开始上课,有外国记者前往北京市和平街一中寻找耿格,再遭遇6-7名国保男女便衣,那国保总队143天(从2006年8月15日至2007年1月4日)非法拘禁北京13岁小政治犯的事情就会完全败露。所以,基于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形象,也必须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至于这样做会终断一个13岁初二年级女生在京的学业,会影响她的前途,突然离开朝夕相处的同学会令女孩子伤心等等人道问题,对国保总队而言,太微不足道了,完全不必在党和政府的考虑之列。
    
    我们会与高智晟律师家乡的亲属保持联系,以便确认高智晟律师全家的去向。2007年,当高智晟及其家人在压力之下无法发出声音时,我们一定要为他们发出声音,当他们全家不能有何作为的时候,我们海内外的营救力量一定要有所作为。我们要求完全解除对其莫须有的控罪和非法的刑期。首先我们必须争取为高智晟律师一家返回北京居住的权利,争取高律师女儿耿格能够不受国保秘密警察骚扰、殴打的正常受教育权利。
    
    高智晟律师因言获罪,陷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是政法委系统一手炮制打击国内维权的头号良心案,也是重要的奥运人权案件。中国政法系统以打击国内维权活动来为奥运会“清场”,严重违背奥运精神。所以我们要求国际奥委会一同参与解决所有发生在中国的奥运人权案件。
    
    
    胡佳
    2007年1月2日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70天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584天 于奥运举办地北京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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