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3日)
经核实,2006年11月10日凌晨4时桂平市公安局出动130名警力对桂平市木圭镇金洞村17、18村民小组的村民实施抓捕,当时抓了14个村民,除1名叫欧良宗的老人因是残废军人被当场放走和另一名叫陈日葵的村民在被警察抓上车殴打至头部受伤送往市人民医院外。其余欧孔光等12人均被刑拘。
2006年12月10日警方以需逮捕而证据不足为由,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将欧伦斌、欧伦锦、覃永丽、欧良梅、欧阳全等5人释放。余下欧阳杰、欧孔光等7人继续关押。就在刑拘羁押即将期满前的12月15日(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时限法定为37日),桂平市信访办委托当地的杨氏理事会(民间氏族组织),与金洞村17、18队的村民协商。杨氏理事会转达了市信访办的意见,内容主要是要求村民先答应让宝沣公司开工,可考虑将在押的村民释放。但村民们则坚持要先放人,再谈开工条件,终因意见分歧不能达成协议。
2006年12月17日,木圭镇政府再次召集村民和宝沣公司双方代表进行协商,村民代表欧裕成等5人和宝沣公司代表汪霞明总经理等人参加。村民代表提出如何解决生产生活用水、非法占用土地建厂、强行占用村民集资用电线路和如何防范采矿遗留的安全等问题作为协商的先决条件。宝沣公司汪总经理表示回去作出书面答复,但一直都没有过任何答复。由于经过二次协商未果,12月18日将在押的欧阳杰、欧孔光等7个村民被正式逮捕。
2006年12月26日,桂平市政府信访办通知村民和宝沣公司派代表到市信访办协商,木圭镇副镇长甘坤富也来参加。协商的目的是要村民准予洗矿场先行开工,整个过程是由信访办秘书甘海吉执笔,按照宝沣公司意见搞了一个《关于协商解决宝沣矿业有限公司与木圭金洞村17、18队纠纷问题》的协议(见图片)。该协议涉及了村民们提出的几个实质性问题。由于村民的意见没有写进该协议,纠纷双方都没有在协议上签字。市信访办主任原达光见达不到目的,就对村民代表大发雷霆:“你们不准开工,我可以让政府下文强行开工。”
虽然协商不欢而散,但从协商的内容来看,宝沣矿业公司确实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非法占用土地、在抓捕过程中村民被警方殴打、当地政府充当这个黑心矿主的保护伞的事实,已昭然若揭。
2007年1月4日中共木圭镇党委书记陆兵召集村民代表就村民提出的条件单方协商,陆兵书记表示将村民意见转达宝沣公司。但至2007年1月12日止, 宝沣公司尚未有任何的答复。
本来,农民们与矿业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是一场极为普通的民事纠纷。但是,一旦资本与公权合作,任何样式的人间地狱,都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制造出来。长江、黄河所流淌的,并不是水,而是中国人民的血和泪啊!
敬请海外媒体对此案作深入的采访报导,让世界人民看清楚中国当局反动、残暴、黑暗的丑恶面目。
附:
A相关材料
1、欧阳杰、欧孔光等7个村民的《逮捕通知书》;
2、桂平市政府信访办《关于协商解决宝沣矿业有限公司与木圭金洞村17、18队纠纷问题》的协议。
B相关电话
1、
桂平市政府办公室:0775-3383351
桂平市公安局:0775-3382351
桂平市木圭镇政府:0775-3670033
桂平市木圭镇派出所:0755-3670349
2、协商主要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原达光 13635046966 市信访办主任
汪霞明 13878550633 宝沣矿业公司总经理
欧裕成 13977555094 村民代表
欧裕师 13878526607 村民代表
3、当事人电话:
欧伦斌:0775-5031032
欧伦锦:13597154139
覃永丽(女)电话:0775-3670823
欧阳全:13635042018
欧良汉:1332486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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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维权律师:
欧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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