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各地打壓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都是為權貴的汽車騰出路面。這是毫無疑問的。問題在於:如果僅僅為了騰路面,不至於這麼瘋狂。
中國有多個城市打擊摩托車三輪車,已經很多年了,都是為了給汽車讓路,但都沒有深圳這次這麼瘋狂。
交警瘋狂扣車、抓人,是因為有獎勵制度:查處普通三輪摩托車、三輪電動車,獎勵100元;對無證駕駛、妨礙執法當事人進行行政拘留的,每拘留一人獎勵500元,於是幾天就拘留了800人;加裝鐵甲的非法營運三輪車,每查處一輛獎勵600元。這獎勵太誘人了。重獎之下,必有勇夫;扣車抓人,都是紅包。
按理說,如果僅僅是為了給汽車騰路,有關部門不會出這麼大血本。
一個沒有特定的、小範圍受益群體的買賣,不會有人拼命去幹。
所以,深圳此事必有蹊蹺。
果然,後來深圳方面出來證明了:給扣車、抓人等行為發出的高額獎金,不是由交警部門出的。那麼,這筆獎金誰出的?找到出資者,就可對其行為進行判定。可惜,深圳方面沒有公布出資人是哪個。
沒關係。有利益關聯,總會暴露。
接下來,看到深圳方面面對無數網民的聲討,不得不作出回應:此次禁摩限電,絕非要打擊快遞行業。快遞小哥或將開上新能源電動汽車送包裹。
這段話耐人尋味。首先,絕非要打擊快遞行業,這個基本靠譜,可以基本排除中國郵政總公司是幕後黑手的嫌疑。其次,說出了要強迫快遞行業換電動汽車的用意。
接下來只需要分析:換電動汽車,誰是受益者呢?
就如同北京強迫出租車換為北京產的伊蘭特一樣,深圳如果有電動汽車生產廠,那麼,最大受益者就很清晰了。
於是,比亞迪浮出水面。
圖窮匕首見。
這只是分析。證據何在?如果能找到比亞迪與深圳有關部門、有關人員的電話、短信、郵件、會談等記錄,就可驗證。目前尚未發現證據。
受益最大的,基本就是幕後操縱的。比亞迪的嫌疑太大,是否應該出面自證清白?
此處存在一個倫理問題,即:對比亞迪應該實行「有罪推定」還是「無罪推定」?如果是後者,則比亞迪無需自證清白。
中國30多年以前的政治邏輯是這樣的:領導人是偉大光榮正確的,對普通百姓則是有罪推定。因此造就了很多冤屈。
後來,現代文明理念逐步進入中國,「對公民要無罪推定」成為共識。對於公權力部門,一些百姓依然習慣於偉大光榮正確,而大多數學者則明確認為:「對公權力應該實行有罪推定」。
模糊地段是企業,到底該有罪推定還是無罪推定?應該對不同的利益對峙局面進行區分。當企業與政府對峙時,企業適用於無罪推定,政府適用於有罪推定;當企業與公民對峙時,企業適用於有罪推定,公民適用無罪推定。就像發生醫療事故時,要求醫療機構舉證責任倒置一樣。尤其企業涉嫌勾結、收買公權力時,顯然適用於有罪推定。
所以,比亞迪有責任出面證明自己不是幕後黑手,不會從深圳此次禁摩限電的瘋狂行為中獲取不正當利益。
這對比亞迪來說,太難了。如果其撒謊,後果更為嚴重。
王思想:深圳禁摩限電 比亞迪有罪推定
深圳嚴打摩托車三輪車,交警更有獎勵制度,事有蹊蹺,有人疑與電動汽車廠利益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