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新近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针对非政府组织的运营给予警方广泛的控制权。一些批评人士表示,这一法律给中国当局扩大对民间团体的镇压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国的官方媒体新华社在周五上午刊登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的全文。中国全国人大周四通过了这项法律。
这一法律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对于很多尚未在中国注册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来说,接下来的几个月将充满挑战。境外非政府组织必须要符合一长串的要求才能完成注册,这些要求中包括与中国政府部门合作。
对非政府组织的致命一击
外国非政府组织不仅需要在每年年底的时候向警方提交一份有关该组织所有财政明细的报告,还需要在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通知中国当局来年所有计划进行的活动。
有批评人士认为,这一法律中的条款很严苛且有意模糊,这对在中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来说是致命一击。这项新法要求注册在案的境外组织与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中国机构合作。对于临时性的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必须要使用中国合作方的银行账户,并且只能使用分配给他们的资金。
这一法律让中国当局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控制几乎达到了无所不包的程度。这项法律中没有提及的是这些非政府组织如何做才能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研究员弗朗西斯•伊夫表示,这一法律中的很多条款就是警方监管非政府组织的规则,但是没有正当的法律程序可以挑战这些规则,这就给当局独断专行创造了完全开放的空间。
警方将如何应付增加的工作量也是个大问题。目前不清楚有多少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运营。中国当局之前曾表示这一数字接近一万家。
中国方面称,那些守法的非政府组织没有必要担心,但问题是这项法律规定得非常模糊。
中国不再有真正的非政府组织
尽管中国当局周四表示新法不含有黑名单,但在对这项法律的内容仔细审阅之后发现,新法中实际上是存在黑名单的。
除了“危害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的行为之外,挑战或抗议法律法规、资助政治或宗教活动或散布“有害信息”或“谣言”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将被列入不受欢迎的名单之内。
伊夫表示,这项法律的通过或许不意味着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将要灭亡,但它肯定会使一些关注重要问题的非政府组织的工作变得极难开展。
伊夫说,中国警方手中掌握了太多的权力可以去监督和所谓的“管理”那些还打算继续留在中国运营业务的非政府组织。这些组织将会彻底明白,他们只能存在于中共给他们设定的限制之内。
趋势的一部分
此外,据总部设在日内瓦的“国际人权服务社”表示,这项法律是使用限制性的立法控制民间团体这一大趋势的一部分。限制性的立法包括《国家安全法》、《反恐法》以及《慈善法》。新法的通过标志着中国当局在管控民间团体的方式上正在进行一个危险的转变,这一转变将进一步结束当局对异见人士有条件的容忍。
国际人权服务社还补充,正如一名活动人士所说,“这部法律将允许中国依法违反人权”。
人权服务社东亚项目主管萨拉•布鲁克斯表示,这是中国政府有意无视国际人权准则的又一明证。联合国负责结社与和平集会自由的特别报告员称这项法律从起草的开始阶段就是有问题的。
然而布鲁克斯则称赞这项法律移除了有关非政府组织雇佣中国大陆员工的运营限制,她还称赞新法允许非政府组织成立任意数量的办事处。
但她补充说,使警方有权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实施严厉管控让这部法律“进一步,退两步”。
国际社会的反应
在这项法律通过之前,已经遭到了来自联合国、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多方批评。
在这一法律获得批准之后,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对这项法律以及它可能对“中美两国人民间的联系和中国民间团体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表达了他“严重的忧虑”。
克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一个活跃的民间社会对任何国家的发展都会起到重要且日益增长的贡献。在众多的好处中,一个繁荣的民间社会将驱动创新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对反对暴力极端主义也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