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然 : 中產階級掀起的公民運動

雷洋案讓公權力的公信力急劇流失,除了公共權力及移民公司,所有人都輸了。

雷洋案結束了,但它遠沒有結束。案子本身已結束,但因雷洋而形成的公民運動沒有結束。公民運動是以簽名的方式展現,有了一次簽名,就會有無數次的簽名,公民在簽名中覺悟,在簽名中覺醒,在簽名中行動。這次簽名的特殊還在於是以中產階級為主體的簽名運動。早發財早移民變成了早簽名早免於恐懼,早讓下一代過上穩定平安有尊嚴的生活。

雷洋案激發了人們的公平正義感。公平正義是法治的公平正義,不是打土豪分田地的公平正義。是基於人權和生命的公平正義,不是基於奴才都平等的公平正義。是基於追求司法上的公平正義,不是基於領導人愛民如子的看法上的公平正義。是基於追求個人生命神聖性的公平正義,不是為了大多數人而犧牲少數人生命權利的公平正義。是基於抗議制度不公的公平正義,不是簡單地抗議警察濫用權力的公平正義。

警察濫用權力只是一個導火索。雷洋案導致了一系列後果:

第一,雷洋案讓公權力的公信力急劇流失。網友說,雷洋案步驟非常清晰:搞定律師、搞定家屬、不予起訴、雷霆掃黃、搞定校友會。至此,除了公共權力及移民公司,所有人都輸了。還有一網友說得好:雨田事件,贏權謀,輸道義,其愚之一,贏局部,敗大局,其愚之二,保惡卒,散民心,其愚之三。貪小勝,亂全局,其愚之四。事實上,雷洋事件,沒有贏家。目前這一結局,死者冤屈姑且不論,家屬贏了金錢輸了道義;官吏贏了面子輸了底子;最大危害是,徹底粉碎了公權力殘存的最後一點點公信力,粉碎了所有正義之人的最後一點善良的幻想與希望。從此以後,人心將與公權力徹底分道揚鑣。此後的局勢走向,理性溫和的改良之路將極為渺茫。

對雷洋案作如此悲觀的評價和預測可能不太準確。因為中國還有那麼多權力派、依附權力的左派、民粹主義、民族主義還在支持這樣的權力。公信力流失是必然的,不可忽略的因素是,在公信力流失的時候總有一些因素在鞏固著公信力,支持著公信力。這不是所有人的公民運動,而只是中產階級掀起的公民運動,何況中產階級本身就具有難以克服的內在的軟弱性。

第二,導致了權力的正當性和合法性的質疑。問題的關鍵不是公信力流失,而是權力的正當性與合法性。如果權力失去了正當性和合法性,執政的根基就要受到嚴重破壞。所有人都會生活在恐懼當中。誰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成為下一個雷洋。有人慶幸地說,雷洋只有一個,不會有下一個。如果說雷洋只有一個,那麼下一個也可能是張洋。雷洋的命運可能會是所有人的命運。人不在於死亡,而在於天天生活在處於死亡的狀態。

權力的正當性取決於和平的政治而非戰爭的政治。和平的政治是憲政民主政治,憲政政治是馴化公共權力的政治,是讓人人具有免於恐懼自由的政治。民主政治是讓權力來源和運用具有正當性的政治。戰爭的政治或暴力的政治讓人人具有恐懼的政治,這種政治具有打天下坐天下的合法性,但卻迷失在正當性當中。合法性首選具有選舉性,其次具有合憲法性。對於警察來說,法無授權不得行。對於雷洋們來說,凡是法律沒有規定的,都是可以做的,可以行的。通過經濟發展和反腐敗只會獲得績效性,並不會直接帶來正當性和合法性。把績效性視為正當性和合法性的來源或者組成部分,顯然是錯誤的。

第三,導致了國家賠償是否公平正義的質疑。雷洋的賠償金額,有人說1200萬,有人說4000萬。那麼在此之前賠償的案子呢,最少的才有20萬,最多的才幾百萬。如果是國家賠償,應該公開賠償的明細。問題在於,警察打死人,憑什麼個人不賠償,為什麼要拿納稅人的錢進行國家賠償呢?

第四,導致了警察是否有濫用權力的質疑。人們不禁要問,打死人還說情節輕微不予以起訴,那麼打傷人為什麼還必須起訴呢?難道就因為警察打死人就可以情節輕微?警察具有打死人的特權?如果警察有打死人的特權,那麼誰還會有安全感呢?

但無論如何,雷洋案必然會走進歷史的教科書,成為經典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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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 : 中產階級掀起的公民運動

雷洋案讓公權力的公信力急劇流失,除了公共權力及移民公司,所有人都輸了。

雷洋案結束了,但它遠沒有結束。案子本身已結束,但因雷洋而形成的公民運動沒有結束。公民運動是以簽名的方式展現,有了一次簽名,就會有無數次的簽名,公民在簽名中覺悟,在簽名中覺醒,在簽名中行動。這次簽名的特殊還在於是以中產階級為主體的簽名運動。早發財早移民變成了早簽名早免於恐懼,早讓下一代過上穩定平安有尊嚴的生活。

雷洋案激發了人們的公平正義感。公平正義是法治的公平正義,不是打土豪分田地的公平正義。是基於人權和生命的公平正義,不是基於奴才都平等的公平正義。是基於追求司法上的公平正義,不是基於領導人愛民如子的看法上的公平正義。是基於追求個人生命神聖性的公平正義,不是為了大多數人而犧牲少數人生命權利的公平正義。是基於抗議制度不公的公平正義,不是簡單地抗議警察濫用權力的公平正義。

警察濫用權力只是一個導火索。雷洋案導致了一系列後果:

第一,雷洋案讓公權力的公信力急劇流失。網友說,雷洋案步驟非常清晰:搞定律師、搞定家屬、不予起訴、雷霆掃黃、搞定校友會。至此,除了公共權力及移民公司,所有人都輸了。還有一網友說得好:雨田事件,贏權謀,輸道義,其愚之一,贏局部,敗大局,其愚之二,保惡卒,散民心,其愚之三。貪小勝,亂全局,其愚之四。事實上,雷洋事件,沒有贏家。目前這一結局,死者冤屈姑且不論,家屬贏了金錢輸了道義;官吏贏了面子輸了底子;最大危害是,徹底粉碎了公權力殘存的最後一點點公信力,粉碎了所有正義之人的最後一點善良的幻想與希望。從此以後,人心將與公權力徹底分道揚鑣。此後的局勢走向,理性溫和的改良之路將極為渺茫。

對雷洋案作如此悲觀的評價和預測可能不太準確。因為中國還有那麼多權力派、依附權力的左派、民粹主義、民族主義還在支持這樣的權力。公信力流失是必然的,不可忽略的因素是,在公信力流失的時候總有一些因素在鞏固著公信力,支持著公信力。這不是所有人的公民運動,而只是中產階級掀起的公民運動,何況中產階級本身就具有難以克服的內在的軟弱性。

第二,導致了權力的正當性和合法性的質疑。問題的關鍵不是公信力流失,而是權力的正當性與合法性。如果權力失去了正當性和合法性,執政的根基就要受到嚴重破壞。所有人都會生活在恐懼當中。誰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成為下一個雷洋。有人慶幸地說,雷洋只有一個,不會有下一個。如果說雷洋只有一個,那麼下一個也可能是張洋。雷洋的命運可能會是所有人的命運。人不在於死亡,而在於天天生活在處於死亡的狀態。

權力的正當性取決於和平的政治而非戰爭的政治。和平的政治是憲政民主政治,憲政政治是馴化公共權力的政治,是讓人人具有免於恐懼自由的政治。民主政治是讓權力來源和運用具有正當性的政治。戰爭的政治或暴力的政治讓人人具有恐懼的政治,這種政治具有打天下坐天下的合法性,但卻迷失在正當性當中。合法性首選具有選舉性,其次具有合憲法性。對於警察來說,法無授權不得行。對於雷洋們來說,凡是法律沒有規定的,都是可以做的,可以行的。通過經濟發展和反腐敗只會獲得績效性,並不會直接帶來正當性和合法性。把績效性視為正當性和合法性的來源或者組成部分,顯然是錯誤的。

第三,導致了國家賠償是否公平正義的質疑。雷洋的賠償金額,有人說1200萬,有人說4000萬。那麼在此之前賠償的案子呢,最少的才有20萬,最多的才幾百萬。如果是國家賠償,應該公開賠償的明細。問題在於,警察打死人,憑什麼個人不賠償,為什麼要拿納稅人的錢進行國家賠償呢?

第四,導致了警察是否有濫用權力的質疑。人們不禁要問,打死人還說情節輕微不予以起訴,那麼打傷人為什麼還必須起訴呢?難道就因為警察打死人就可以情節輕微?警察具有打死人的特權?如果警察有打死人的特權,那麼誰還會有安全感呢?

但無論如何,雷洋案必然會走進歷史的教科書,成為經典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