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涌:1979年 人权概念的回归

人权概念在中国几乎都被遮没了,以至中国人对此极为陌生,因而1949年以后的民间思想者中,具备强烈的人权意识者并不多。(汤森路透)
 
 
翻20年前的读书笔记,看到萨哈罗夫在勃列日涅夫时代论苏联社会的一段话,他说:
 
“成千上万生气勃勃和看来是安於天命的人在矗立於莫斯科空际的、漂亮的新阿尔巴特摩天大楼脚下来来往往,但是,在这一堵墙后面,可也不仅在我们这里,隐藏着参观者难以瞭解的许多事实,隐藏着众多人间的不幸、艰难、凶暴、残忍、极度疲惫和麻木不仁,凡此种种积累了数十年,损害着社会的基础.”正是在极为艰难的、充满了迫害的处境中,他和极少数的知识份子仍然堂堂正正地发出道义的声音,以公开信或政论等方式,而不是冷嘲热讽的中国式杂文,杂文常常流於情绪的宣泄,刺激或扭曲人心。正是他们的言论、看起来微弱的言论,在强大的极权力量的汪洋大海中起到了难以想像的作用,影响了未来的剧变。当时没有人看得到,甚至他们自己也未必想到过,有一天,庞大的苏联帝国会土崩瓦解。
 
他们立言的基础常常是人权,是每个人的天赋人权,萨哈罗夫说,“与大多数政治哲学武断专横相反,人权思想体系就其本质来说乃是多元的,它主张各种社会组织形态的自由,主张不同形态共存,并给人以个人选择的最大自由。我深信,正是这种自由,而不是来自教条、权威、国家的传统或政权抑或舆论的压力,能够保证那些不可避免地发生在个人、社会、文化和其它许多社会现象中的无限複杂和矛盾的问题得到合理与公正的解决;只有这种自由会给人带来直接的个人幸福,这种幸福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意义.我还深信,全世界对人权的保卫是国际信任与安全的必要基础,是制止毁灭性的军事冲突,直至威胁人类本身生存的全球性导弹热核军事冲突的条件…”
 
他写下这些话已经是1978年11月8日,其时中国大陆民主墙运动兴起,很快也有人提出了人权问题,虽然在当时众多的言论中并不十分突出。当年12月,广州有人写下了《人权与宪法》一文,发表在民刊《未来》1979年第一期上面,署名“宝集”。文章一开头就说:
 
“林彪、四人帮践踏人权!侵犯人权!近来,全国各地报刊一些文章,发出了这类愤怒的揭发和声讨,如晴天霹雳把人们从十年一觉的恶梦中惊醒过来,呵,人权!单是这个词就使人触目惊心,对於我们中国人,尤其是青年,它是多么陌生的呵!
 
记得过去十多年来,人们只能在《参考消息》中见到它,知道在国外,从苏联到美国,有为捍卫它而斗争的巨大国际运动。在人们心目中,它纯粹是外国问题,与我们中国人风马牛不相及的。当我从报纸上知道中国不仅也存在人权,而且曾遭受十分严重的践踏时,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惊诧,惭愧!“
 
其实,早在1929年胡适、罗隆基他们在《新月》杂志上就有不少关於人权的文章,罗隆基写过比较系统的《论人权》的文章,还提出了人权35条.只是在一波一波的革命、斗争浪潮中,连人权这个概念都被遮没了,以至中国人对此极为陌生,在1949年以后的民间思想者中,具备强烈的人权意识的并不多,张九能、林昭都被枪杀了。
 
也因此,1979年任畹町等人在北京街头发出的《中国人权宣言》(十九条)具有多么宝贵的意义,只是当时意识到这一点的人并不多。
 
宣言第一条提出:“公民要求实现思想言论自由,释放全国思想言论犯,把个人思想写进宪法和把接班人写进宪法和党章是同样荒谬的,是违背思想言论自由原则的。…世界上没有什么神圣的一成不变的合不可侵犯的东西,公民要求彻底剷除神化迷信和偶像崇拜,搬掉水晶棺,改为纪念馆,兴建周总理纪念馆,每年隆重纪念四五运动。把我们从迷信中解放出来。”
 
第五条提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公开国家预算、决算和国民总收入、工农业总产值、公开军事开支、国家行政开支、科研开支、基建投资和国家税收总额;公开国家职工总额、工资总额、兵员总额、失业总数;公开职工劳保福利、社会救济金额和物价零售指数;公开外贸进出口总额和对外经军援助(包括在野党和进行武装斗争的党)、公开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完成情况;公开人口和人口增长情况;职工因公死伤情况;公开各种外交协定;公开财政赤字、内债和外债。”
 
从思想言论权到知情权,在当时的时代氛围中,能够提出这些问题,并且使用人权概念,无疑是让人振奋的,直到几10年后这些问题依然还是问题.他们并且组成了民间的“中国人权同盟”,创办了民刊《中国人权》,1979年2月28日,他们以编辑部的名义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常务委员和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写公开信,当时法制委员会刚刚成立,他们的五点倡议最后一点是:
 
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应当充分注意目前在中国出现的各种践踏现行宪法的行为,并且在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内为消灭这种现象而斗争。人民要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在适当的时候组织临时性的公民检查委员会,以检查政府及各政党对宪法及法律的履行情况.人民对於宪法及“法制委员会”的可靠程度的检验将由你们的行为提供依据。
 
一个多月后(3月29日),“中国人权同盟”盟员陈旅被逮捕。4月4日,同盟负责人任畹町、高山、李伟在西单民主墙张贴大字报“中国人权同盟再致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公开信”时遭到拘押,两天后任畹町还没有释放,他们散发《中国人权同盟告各界人民书》传单披露这些情况时,不无痛地说:“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同样存在人权问题”。
 
虽然,他们的声音是微弱的,很少有人听见,很快就被淹没了。他们有关人权的言论无论与萨哈罗夫的论述相比,还是与50年前罗隆基的论述相比,都可以看到明显的落差,但他们毕竟重新在中国的土地上提出了人权的概念,他们的努力和牺牲都已沉淀成了历史,那些带着时代痕迹的人权表述也成了文献,让后来者看到这一路走来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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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1979年 人权概念的回归

人权概念在中国几乎都被遮没了,以至中国人对此极为陌生,因而1949年以后的民间思想者中,具备强烈的人权意识者并不多。(汤森路透)
 
 
翻20年前的读书笔记,看到萨哈罗夫在勃列日涅夫时代论苏联社会的一段话,他说:
 
“成千上万生气勃勃和看来是安於天命的人在矗立於莫斯科空际的、漂亮的新阿尔巴特摩天大楼脚下来来往往,但是,在这一堵墙后面,可也不仅在我们这里,隐藏着参观者难以瞭解的许多事实,隐藏着众多人间的不幸、艰难、凶暴、残忍、极度疲惫和麻木不仁,凡此种种积累了数十年,损害着社会的基础.”正是在极为艰难的、充满了迫害的处境中,他和极少数的知识份子仍然堂堂正正地发出道义的声音,以公开信或政论等方式,而不是冷嘲热讽的中国式杂文,杂文常常流於情绪的宣泄,刺激或扭曲人心。正是他们的言论、看起来微弱的言论,在强大的极权力量的汪洋大海中起到了难以想像的作用,影响了未来的剧变。当时没有人看得到,甚至他们自己也未必想到过,有一天,庞大的苏联帝国会土崩瓦解。
 
他们立言的基础常常是人权,是每个人的天赋人权,萨哈罗夫说,“与大多数政治哲学武断专横相反,人权思想体系就其本质来说乃是多元的,它主张各种社会组织形态的自由,主张不同形态共存,并给人以个人选择的最大自由。我深信,正是这种自由,而不是来自教条、权威、国家的传统或政权抑或舆论的压力,能够保证那些不可避免地发生在个人、社会、文化和其它许多社会现象中的无限複杂和矛盾的问题得到合理与公正的解决;只有这种自由会给人带来直接的个人幸福,这种幸福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意义.我还深信,全世界对人权的保卫是国际信任与安全的必要基础,是制止毁灭性的军事冲突,直至威胁人类本身生存的全球性导弹热核军事冲突的条件…”
 
他写下这些话已经是1978年11月8日,其时中国大陆民主墙运动兴起,很快也有人提出了人权问题,虽然在当时众多的言论中并不十分突出。当年12月,广州有人写下了《人权与宪法》一文,发表在民刊《未来》1979年第一期上面,署名“宝集”。文章一开头就说:
 
“林彪、四人帮践踏人权!侵犯人权!近来,全国各地报刊一些文章,发出了这类愤怒的揭发和声讨,如晴天霹雳把人们从十年一觉的恶梦中惊醒过来,呵,人权!单是这个词就使人触目惊心,对於我们中国人,尤其是青年,它是多么陌生的呵!
 
记得过去十多年来,人们只能在《参考消息》中见到它,知道在国外,从苏联到美国,有为捍卫它而斗争的巨大国际运动。在人们心目中,它纯粹是外国问题,与我们中国人风马牛不相及的。当我从报纸上知道中国不仅也存在人权,而且曾遭受十分严重的践踏时,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惊诧,惭愧!“
 
其实,早在1929年胡适、罗隆基他们在《新月》杂志上就有不少关於人权的文章,罗隆基写过比较系统的《论人权》的文章,还提出了人权35条.只是在一波一波的革命、斗争浪潮中,连人权这个概念都被遮没了,以至中国人对此极为陌生,在1949年以后的民间思想者中,具备强烈的人权意识的并不多,张九能、林昭都被枪杀了。
 
也因此,1979年任畹町等人在北京街头发出的《中国人权宣言》(十九条)具有多么宝贵的意义,只是当时意识到这一点的人并不多。
 
宣言第一条提出:“公民要求实现思想言论自由,释放全国思想言论犯,把个人思想写进宪法和把接班人写进宪法和党章是同样荒谬的,是违背思想言论自由原则的。…世界上没有什么神圣的一成不变的合不可侵犯的东西,公民要求彻底剷除神化迷信和偶像崇拜,搬掉水晶棺,改为纪念馆,兴建周总理纪念馆,每年隆重纪念四五运动。把我们从迷信中解放出来。”
 
第五条提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公开国家预算、决算和国民总收入、工农业总产值、公开军事开支、国家行政开支、科研开支、基建投资和国家税收总额;公开国家职工总额、工资总额、兵员总额、失业总数;公开职工劳保福利、社会救济金额和物价零售指数;公开外贸进出口总额和对外经军援助(包括在野党和进行武装斗争的党)、公开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完成情况;公开人口和人口增长情况;职工因公死伤情况;公开各种外交协定;公开财政赤字、内债和外债。”
 
从思想言论权到知情权,在当时的时代氛围中,能够提出这些问题,并且使用人权概念,无疑是让人振奋的,直到几10年后这些问题依然还是问题.他们并且组成了民间的“中国人权同盟”,创办了民刊《中国人权》,1979年2月28日,他们以编辑部的名义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常务委员和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写公开信,当时法制委员会刚刚成立,他们的五点倡议最后一点是:
 
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应当充分注意目前在中国出现的各种践踏现行宪法的行为,并且在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内为消灭这种现象而斗争。人民要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在适当的时候组织临时性的公民检查委员会,以检查政府及各政党对宪法及法律的履行情况.人民对於宪法及“法制委员会”的可靠程度的检验将由你们的行为提供依据。
 
一个多月后(3月29日),“中国人权同盟”盟员陈旅被逮捕。4月4日,同盟负责人任畹町、高山、李伟在西单民主墙张贴大字报“中国人权同盟再致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公开信”时遭到拘押,两天后任畹町还没有释放,他们散发《中国人权同盟告各界人民书》传单披露这些情况时,不无痛地说:“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同样存在人权问题”。
 
虽然,他们的声音是微弱的,很少有人听见,很快就被淹没了。他们有关人权的言论无论与萨哈罗夫的论述相比,还是与50年前罗隆基的论述相比,都可以看到明显的落差,但他们毕竟重新在中国的土地上提出了人权的概念,他们的努力和牺牲都已沉淀成了历史,那些带着时代痕迹的人权表述也成了文献,让后来者看到这一路走来的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