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发香港“占领运动”的“重夺公民广场”行动,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的3名学生领袖,决定放弃上诉。他们指出,放弃上诉是考虑胜算机会,亦不希望再纠缠于这宗官司。而律政司已就他们的刑期提出上诉,要求加刑。建制派支持政府的上诉决定,认为应该判阻吓性判罚。(林国立 报道)
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的三名学生领袖,包括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罗冠聪及黄之锋分别被判100及80小时社会服务令,周永康就判入狱3星期缓刑1年,他们原本申请就定罪上诉,但经谘询法律意见后决定放弃。
罗冠聪接受本台访问时指,是考虑到上诉胜算机会和负担,加上他和黄之锋都快将完成社会服务令,决定放弃上诉。
罗冠聪说:决定不上诉,一方面上诉的机会都是一半一半,第二就是我们几位,包括我和之锋本身都有些其他官司,进入法律程序都是颇消耗,所以我们都觉得针对这宗案件,特别是之锋差不多完成社会服务令,我都做了一半,我们决定不上诉。
黄之锋回应传媒查询时指,放弃上诉合适,希望批评占中搞手及学生不肯承担罪责的人明白,他们早已被定罪,负上刑责。
他们的代表律师文浩正对本台表示,律政司已经就他们3人的刑期入禀上诉,正在排期处理。
文浩正说:正等待排期,因为原本是要等我们完了上诉,看看结果如何才做,如果我们上诉成功,律政司就没有机会刑期覆核,现在我们放弃上诉定罪继续,定罪继续律政司就可以排期覆核。
罗冠聪指,即使他们已经罪成,律政司仍穷追猛打,反映政府对抗命者的态度。
罗冠聪说:律政司一定是因为觉得判刑太轻才入禀覆核,印证了对于现在的公民抗命者,依然有穷追猛打的心态,定罪都不够,一定要判重些,没有和解,那有得和解,它主动挑起矛盾,你单方面说和解就是哑忍。
建制派民建联的蒋丽芸就对本台指,认同律政司覆核刑期,否则会定了不好的先例。
蒋丽芸说:现在我相信这个上诉刑期,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针对事情先例,成为了一个先例,日后有类似的案件,人家就说我们占领这里占领那里,都只是判100小时社会服务令,完全没有阻吓性,没有阻吓性的话那何必要订法律。
案发在2014年9月26日,大批学生和市民爬越围栏,冲入俗称公民广场的政府总部前广场,警方1日后清场,大批市民在广场外聚集,最终引发占领运动。3名当时的学生领袖,去年7月被判非法集结罪成,裁判官判刑时称,相信他们真心表达政治诉求,而不是只为自己利益,所以从宽处理。不过,律政司认为各被告没有悔意,即时监禁是唯一合适的判刑,向上诉庭申请覆核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