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听过几位上诉庭法官在「冲击立法会案」聆讯时对各被告的质疑,或多或少都感受到十几位反东北发展拨款的示威青年形势不妙,律政司要求加刑的图谋大有可能实现。散庭后的晚上,作为被告之一的土地正义联盟成员何洁泓心中不免惴惴不安,不知迎来的是不是被关进牢狱的命运。她禁不住与同为被告的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互相交流,道出自己对判刑的不安。人称「村长」的黄浩铭就可能被上诉庭加重刑罚说了以下这番话:
「我们会孤单、难捱,会跟朋友、家人、伴侣分离一段时间。如果一个人相信自己没有悔意,同时实践了所相信的,即使在你软弱的时候,记住公义就在身旁。」
立法会成政府护航人
黄浩铭这番话不算慷慨激昂,却是一副坦然无惧和千斤担子两肩挑的从容,因为他深信抗争者代表的、肩负的是更大的公义,对抗的是深沉的扭曲与不公。我们在此要向「村长」、何洁泓、林朗彦及其它十位抗争勇者致意,希望你们在横逆中好好保重。我们确信,你们永远不会孤单,You'll never walk alone;跟你们同行的人,跟你们在黑暗中坚持点亮一点点微弱公义光芒的人比你们知道的多,比当权者想象的要多得多!
首先该明白,十三位反对东北发展拨款冲击立法会的年轻人不是甚么暴徒、歹徒,更不是要藉抗争谋取甚么政治、经济以至个人利益。他们当中大部份早在特区政府强推新界东北发展计划令乡郊面貌大变,令无数居民面对毁家灭村命运的时候已站出来为居民发声,为香港的可持续发展努力抗争。抗争者参与了一场又一场公众咨询,发表了一篇又一篇报告与建议,提出了一个又一个替代计划,希望特区政府不要粗暴的毁村灭家,漠视新界东北居民的生活方式与空间;希望政府官员好好考虑其它方案及计划。
可是,主事的官员包括现已贵为财政司司长的陈茂波对他们的合理建议毫不考虑,把他们视为阻碍发展的力量,把他们推向社会的对立面,自己则坚持推动大规模改变新界东北生态、生活环境的规划。
本来,立法会作为民意代表机构,可以成为官民对话及互谅互让的桥梁,令双方的分歧收窄,再达成彼此可接受的方案。然而在畸形政制下,立法会由建制派主导,成了政府的护航人而不是市民利益的守护者。正因为建制派力挺,政府根本不必对抗争者及新界东北居民作任何让步,而是强行通过规划,强行在财委会通过相关拨款,令米已成炊,令毁家灭村成为事实。
法官无考虑抗争演变
换言之,新界东北居民及抗争者面对的是长期沟通无门、纠正无路的绝境,是难以克服的扭曲政治体制,他们最后决定采取公民抗命的方式,希望进入财委会会议直接与议员对话,直接把诉求提出,希望尽最后努力挽回事件。过程中抗争者的行动容或有些点卤莽,容或有情绪亢奋甚至过激的时候,但由始至终他们都没有蓄意伤害他人包括警察及立会职员的意图及行动,更没有像律政司代表所说那样接近暴动。
法官们若能把事件的进程包括抗争演变作整体考虑而不是只聚焦于当日立法会大楼发生的事,他们的判决可能不一样,他们未必会把十三个有抱负的青年送入牢狱。只可惜,法官们似乎没有作这样的考虑。
当然,案件发展到这地步的首恶是对抗争者穷追猛打的律政司。十三位抗争者其实已在裁判署被定罪及社会服务令的惩处,并已完成相关的要求。也就是说,抗争者已为公民抗命中的违法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受到了惩罚;原审法官的裁决也已向社会表明,不管抗争的动机有多高尚,出发点有多良好,都不能因此使用了非法手段或暴力,否则将要面对法律的制裁。
而对十多位抗争者来说,判处社会服务令及留下刑事案底已是相当大的惩罚,足以严重损害他们的前途。可律政司却不满足于抗争者只被定罪,更希望来个严惩,于是不顾社会气氛和谐硬要提出上诉,兼且只集中要求加刑,并把抗争者说成是「准暴徒」。结果,上诉成功,抗争者被大幅加刑至实时监禁8至13个月,让一众满怀理想,不求私利,没有造成实质伤害的年轻人黯然下狱。这已不是向社会发出甚么讯息,而是一种报复。对一个社会来说,还有甚么比向年轻人报复及伤害年轻人更令人沮丧以至寒心呢?
何洁泓入狱前在社交媒体留言,说类似的案件陆续有来,担心入狱的友人、年轻人越来越多。她的担心绝不是过虑,政府及律政司秋后算账的行动还在继续,更多有抱负的年轻人将排队入狱。想到这里,市民特别是年轻人怎能不感到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