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两会”召开前夕,澳门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周三(3月1日)致函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多项诉求,希望他们代为转达,其中包括守护宪法,以及协助中国推动增加官员财产透明度的“阳光法案”。
公开信由澳门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吴国昌及区锦新发出。
修宪与删除中国国家主席任期限制近期引起各界舆论反弹。议员吴国昌促请澳门全国人大代表挺身守护宪法。
吴国昌: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可以是无限的。这个提议我们觉得是一个退步。希望他们(澳门全国人大)理性监视一下。
此外,两名民主派议员指当权者以国家机器,对维权人士及异见人士进行政治迫害,促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机制,清除侵犯人权的恶法,并且就六四天安门事件展开独立调查。
公开信另一重点是要求澳门全国人大代表促进论证超过20年的“阳光法案”。
吴国昌:把官员财产利益公开。国民有权利用这正式公开的资料去监督,而不是仅仅靠官僚和党政系统找一些贪污腐败的问题出来。这样找问题牵涉了政治和派系斗争。
中国大陆在1995年颁布规定,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必须申报收入,但成效一直不理想。现在大陆官员申报财产,只限个人,不包括其他家庭成员。申报内容提交给中纪委,公众也无法查阅,大陆民间也一直有声音要求制定“阳光法案”,增加官员财产透明度。
广州中山大学经济学系教授林江认为,比起仅仅依赖中纪委查处违法官员,“阳光法案”具有正面意义。
林江:如果由纪律检查机关来做审查,它们是否会把官员申报的材料原原本本公开,又是否会选择性处理呢?
至于阳光法实施后能否起到预期效果,林江认为将取决于落实细节。
林江:财产管到什么程度?是否所有财产都要公开?公开的方式是什么?由官员直接把材料放到网上,还是先向比如说国家监察委去公开,然后由国家监察委经审查后再放上网?如果公开的人越来越多,公众觉得某某官员财产与职务不相称,那么向谁投诉?是不是都要去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