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是汶川大地震十周年。灾后十年,当地人民的生活可能已重回轨道,但他们心里的创伤肯定未能平复。因为当年灾情惨重,不仅是天灾,更多是人祸,许多校舍在地震中粉碎式倒塌,这样的豆腐渣工程导致学童伤亡特别严重。可是,四川省官员矢口否认,声称经专家研究后发现「地震级别高、强度大」,才是建筑物严重受损的主因。如此硬生生地将真相活埋,无疑是在难属的伤口上撒盐。
面对官方的失实定论,部份家属至今锲而不舍,要求当局严惩豆腐渣工程责任人。早前,有香港记者在当地采访时被打伤,打人者其后被揭发为村官,其中一人更隶属「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网格员」,负责「及时排查上报不安定因素、不安全隐患等各类动态信息」,换句话说,妨碍媒体进行非官方安排的采访,实在是他们的职责。
事实上,自灾区大量豆腐渣工程曝光以后,四川省政府一直千方百计封锁消息,早在灾后一年,境外传媒在灾区的采访已受阻,甚而被袭击、逮捕。另外,协助遇难学生家属的维权人士亦被当局拘禁,其中发起「5.12学生遇难名单」调查并追究豆腐渣工程的谭作人,更因而入狱5年,而他在2014年获释后仍遭当局严密监控。
当局固然以为只要继续打压民众的维权呼声,无论是由众多豆腐渣工程得来的贿款,以至灾后侵吞重建捐款,均能瞒天过海。然而,习近平上台以来一直致力反腐,并已打破不少「惯例」,如刑不上常委、退休即安全等,肃清贪官污吏的目标非常明确。但为何四川省的官员仍如此明目张胆呢?
中共内部的贪腐劣根性可谓根深柢固,根本就没有几个人能独善其身,故必须从制度上彻底整顿。相信习近平也明白这一点,他2014年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并写入中共党章内。此后,他经常公开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去年10月,他在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在社会上「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及至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宪法修订案,设立监察委员会,同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察对象。
不追究问责谈何法治
国内外都非常关注这些崇高的法治理念如何在内地落实,笔者便曾建议中央政府可参考香港累积多年的肃贪倡廉经验。虽然近年廉署的公信力大不如前,被外界视为治港者打压异己的政治工具,不过,在港英政府年代,廉署在反贪方面的成就备受国际间肯定,获多国仿效及派员来港学习,有的政府甚至会聘请前廉署高层为顾问,协助制订反贪措施,国家委实也可以考虑这样做。
习近平明显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和强调要从严治党,然而,四川省官员却依然故我,中饱私囊,无视法纪。这岂不是掴了领导人一巴吗?
因此,一日汶川大地震的豆腐渣工程未获中央领导层正视,一日牵涉在内的官员,包括党内高层,未被依法惩处,一日未还灾民一个公道,一日维权人士莫须有的罪名未获平反,国家一日都不是依法治国、从严治党,而人民亦只会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是口号而已。与此同时,没有法治的国家,领导人伟大的中国梦亦不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