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香港主权移交后的第一个割地条例完成立法,梁君彦其行可耻,其心可诛,民主派议员决定提出不信任动议,是应有之义。但是,无论是“议事规则”对主席权力没有制衡机制,数人头民主派又少过亲共派的事实,还是对曾钰成,梁君彦等不信任动议被否决的历史,都显示不信任动议通过的机会甚为渺茫。如何避免不信任动议行礼如仪,民主派需要再谋良策,在动员民意,着眼未来选举等方面落多些工夫。
主席权力大行事视乎操守
“基本法”和“议事规则”都授予立法会主席主持会议的权力,同时都未对其权力设立制衡机制。2014年9月,终审法院驳回梁国雄就曾钰成剪布提出的司法覆核时也裁定,主席有权对辩论设定限制和终结辩论。立法会主席的权力既然不受司法宪制和民主选举的约束,行事是否公正,公平,就视乎个人操守及政治环境。
梁君彦角逐立法会主席时,其品格就受到质疑,一是参选时是否已完成退出英籍程序,二是获中联办钦点,公正成疑。这位曾拥有英国籍的香港人,被扶上主席宝座后就成为中共的代言人,因此被网民讥为「三姓家奴」。其实,他只是中共的奴才而已。在议员宣誓风波中,在一地两检立法风波中,其所言所为,何曾替香港着想?何曾替议员着想?
一地两检立法不只关系到高铁如期通车问题,更是中共在香港推行行政,立法,司法合作的试验,旨在透过三权合作割走香港土地,割走香港自治权。梁君彦为完成这一政治任务,不只先行限制议员发言时间,次数,更在二读辩论时不容11名议员发言,三读时再一次中止辩论,剥夺了等候发言的18名议员的权力。
民主派议员决定对梁君彦提出不信任动议,既表达民主派的愤怒,也可以透过公开辩论,让更多市民看清其面目,明辨是非,这是动议的可取之处。但有西环中环合谋指挥,有亲共议员保驾护航,不信任动议几乎没有通过的机会,如果指望透过动议拉梁君彦下台,难免有自欺欺人之嫌,给人行礼如仪的印象。
“基本法”和“议事规则”都未授权议员透过不信任动议拉特首,问责官员,立法会主席下台,但如此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动议,也一直难以立案,遑论通过。2015年,立法会就特首普选方案表决后,亲共议员WhatsApp的群组讯息外泄,显示曾钰成一直与亲共议员交流,他也承认做法不理想,但陈志全提出的不信任动议仍被否决。
权力未入笼恶犬到处伤民
民主派屡败屡战,未放弃以不信任动议为抗争手段。梁君彦不是第一次面对不信任动议,香港高铁也不是第一次引发不信任动议2016年,梁君彦迎合中共要求,推翻自己容许梁颂恒,游惠祯再宣誓的裁决,陈淑庄提出不信任动议,但被内委会否决。同年2月,陈鉴林在审议高铁追加拨款申请时剥夺议员发问时间,强行付诸表决。张超雄提出不信任动议,但被财委会否决。
由此可见,不信任动议成不了关起权力的笼子。况且,从中国到香港,制度的笼子都未关起权力的老虎,反而,权力豢养的恶犬就到处伤民。无论是立法会主席滥权,还是特首,问责高官滥权,问题的根源都在于权力的产生模式,他们得到中共的授权,而非人民的授权,因而只向中共负责,不向人民负责。惟有民众享有普选,才能真正制衡权力,监察权贵。因此,如何有效动员选民,在明年区议会选举和下届立法会选举争得更多议席,才是有效制衡之策,长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