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农村建设现在很时兴,但应该说它并不是个新生事物,因为早在十年前中国就有新农村建设的范例,并且有许多官员因此业绩而累积起上蹿的台阶,赢得提升的机会。然而中国新农村建设究竟是怎么回事?对此局外人固然多是雾里看花,难明就里,连身处其中的农村人竟也是云里雾里地说不清楚。这就不禁让人疑问:中国新农村建设究竟是为谁而建设?又是谁在建设?
可以说我是个典型的农民之子,不仅祖上能数得出的多代皆是农民,三亲六眷也都是在土地上谋生,而且我自己也一直以家中尚有一亩三分地为心灵的最后依靠,面对社会的各种风浪,随时准备回家种地,成了我最后的精神港湾,所以对农村我有割舍不断的情丝,那份牵挂与关心是自始至终的。于此,多年来我对农村的些许变化都记挂于心,对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也就自信有份见证。在此本文当然不指望能全部回答这些问题,本文只是就自己一些亲身所见及由此引发的一些思考记录下来,贡献给大家,以期为有心了解新农村建设的人士提供一点参考。
一、未必需要政府的新农村建设
1998年底,我有幸陪前中宣部部长、中国村社促进会会长朱厚泽先生到桂林考察,桂林地方政府的领导带我们参观了当地的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国官场的扬善避恶特点,我可以肯定那是桂林地方政府最引以为骄傲的、自信能捧出供人学习赞赏的农村建设政绩工程。
当天上午我们到了兴安县境内的一个坡上村,该地位于桂林北部地区兴安、全州、灌阳一线进入桂林的必经通道上,古时这里是个南北往来的商旅驻足歇息之地,如今离湘桂铁路与高速公路均不远。由于地理位置的独特,这里历史上就是以商业服务业闻名远近,因而商品经济意识根深蒂固。中共建政后到改革开放前,这里在极其严酷的“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大刀下,依然顽强地生长着一些冒死外出“投机倒把”者,因此当地成为那个岁月中政治攻坚的堡垒。后来改革开放之风劲吹时,这里就成了商品经济发展的急先锋,很快涌现一批富裕的先进份子,成为远近致富的领军之地。在这种全村经商蔚然成风的情况下,经过十几年的积累,村中积淀了较厚的财力,于是建房修路,甚至修坟立碑在村中风起。当地政府看到这种现象就主动参与,请缨承担村中规划,利用政府资源优势,要求村民统一按照政府提供的图纸来建设。这样几年建设后,该村就成为远近有名的新农村了。
当我们一行进入这个村时,村边一棵大树下坐着一群打牌下棋的人,当然旁边还围着一群指指点点的干着急的看客,更远处的路边坐着三三两两做针线活的妇女。他们对我们的到来没有表现出中国文学作品中所常描述的那种农民见到城里人,或当官者的惊奇,相反一种熟视无睹般的漠然引起了我几份惊奇。
那村庄的确建得不错,一色的占地约一百平方米的两层小楼,整齐地沿村中主路两边排开;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是等同的,可以供两辆小车交错而过;墙面都贴着乳白色的磁砖,窗户装着铝合金;楼上都是琉璃瓦,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着光辉。我想这样的农村就是在城里相对于那些高楼大厦也毫不逊色,并且看起来有几份象富人聚居的别墅区。这作为新农村的典范,其对农民的诱惑性自然巨大。如果这成了中国农村的普遍,那景观当然动人。不过这个新农村究竟是怎样产生出来的?它能否成为中国社会农村的常态?当时就引起了我的兴趣。好在我就是桂林人,跟当地农民沟通没有任何语言与风俗的隔膜。于是我就近在路边找了个闲坐着晒太阳的老人问了下。
“老伯,你好啊!请问这个村哪来这么多钱盖楼房呢?村中有什么产业吗?”只听老伯悠然地说:“村中有个屁产业!靠农民种地怎么能盖起楼?还不是大家到外面去打工、做生意赚的钱。村里很早就有人到外地包工,慢慢将村中能劳动的都带出去做工了,当然还有些早年在外地做生意的也挣了钱。”
我接着问:“那当地政府给你们什么帮助、引导了吗?”。只见那老伯向远处看看,慢声应道:“他们为我们提供了图纸,规划了村中的建设,据说收钱比市面优惠了些。还有村民若不按规划设计来建,他们就跑来罚款。现在村子建好了,当地政府就常领着人来看。他们就做了这些。”
因我不敢离队太远,害怕到时大家等我,就匆匆告别了那老伯追赶一同来的人群去了。但一路上我在思考:这样的新农村建设政府究竟有多大的作用?除了那老伯说的出图纸,要求统一样式,然后就是收费了。在这整个过程中,政府最大的作用就是统一建楼的样式,这在村中建设美观上的确有它的作用,但新农村建设显然不仅仅是个美观问题,农民经济发展、财力增加,应该是更根本的问题,但在这个最根本的问题上似乎没有政府作用的影子,那这样的新农村建设政府又怎么能作为自己的政绩呢?
二、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
也是在参观兴安坡上村的当天,我们还去了兴安县的一个水库移民村,那也是当地县干部推荐的新农村示范点。该村估计离坡上村有二十几里路,但这个村距主要公路有一段路程,并且通往村中的路也不太好走。这个移民村座落在一个小山坡上,房屋都是依山而建,村中的路还没有修好。我们在村外坡下一块空地上下车,沿着山坡步行进村。沿途看到一座座没有盖完工的占地在六七十平方米的两层小楼,这些楼大多只建了主体结构,一些门窗都没有安装。村中除了少数几栋楼房做了粗装修外,大多数楼就是处在红砖裸露、门窗洞开的境况。因此整个村庄初看上去很象是个正在施工的工地,然而细看会发现那些没有装修的房子中大多已经住上了人家,并且从村中道路及房屋的外观来看,工程应该在一两年前就停工了。这样个村庄,远看是青一色的、竣工在即的楼房,展示着一幅让人憧憬的未来景象。但进入村中的景象,使人一看便知其中有些问题。果然,紧接着出现的一些村民的表现,马上印证了我的疑虑。
由于我们一行有十几人,有几辆车,并且县里的领导也在其中,这对离主要公路较远的农村来说肯定是件让人注目的事。于是在我们下车进村的同时,一批村民就陆续沿途聚集了起来,从他们的举止可以看出他们不是来看热闹的,更不是前来欢迎我们的,因为其中几个村民就站在路边用足以让我们听到的声音说着:“我们本来不愿意盖房的,政府一定要我们盖,将我们的移民补助款扣着不发,只有按他们要求盖房的人,才能得到移民款换成的建筑材料,这不是强迫我们盖房吗?就是这样,盖房钱不够的时候,干部又动员我们贷款。我们这些移民贷了款后拿什么来还?现在房子砌成这样,移民补偿款没了,还欠银行的钱,房子又没法完工。弄得我们上不得,也下不得,我们现在怎么办吧?这都是你们政府弄的,逼我们到绝路啊!”……
听着村民自语式的诉说,我明白村民是想借有人来参观诉诉委屈。好在他们都是用当地话在说,那些干部大概以为来的客人都听不懂,也就硬着头皮陪客人在村中走了一圈。当我们离开村子时,村民还远远站在村口大声说着被逼盖房的困苦。因为我就是桂林人,对这种乡音实在是听得太懂了!伴着这些移民的诉说,我的心在往下沉。很显然这个村是当地政府一手主导下,借移民搬迁之机而建起的所谓新农村。这个村新倒是新的,只是这种新对这些农民来说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一个新农村的建设都不能以这个新农村中农民的自愿与满意为目的,那么这个新农村又是在为谁建设呢?这个新农村的目的又何在呢?
桂林之行所看到的两个新农村,给我不少触动。我想以见多识广且充满睿智的朱老肯定早从中看出了问题,记得朱老在离开桂林时曾不无感慨地说了一句:“美景很多”。当时我脑中马上浮出“问题不少”的对句,但话到了嘴边,我感觉不便说,于是强行咽了回去。过了一会,朱老又自语般地说“问题不少啊!”从这简短的话语中,我深深感到朱老内心深处的忧虑。
三、路边展示的新农村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在桂林市到全州县的咸水镇境内的湘桂主要公路边,就建起了一个新农村。该村共有十几座两层的楼房,建筑样式完全一样,一看就知是用的同一张图纸建造。每座楼房占地面积大约是七八十平方米,每层有两居室,楼顶可以凉晒东西。坐车从公路上远远看去,那依山面水的楼房实在很漂亮,对祖祖辈辈住阴暗潮湿瓦屋的农民来说,这楼房绝对富有诱惑,因为它不仅宽敞明亮,干燥通风,而且便于晒谷凉衣。若排除经济承受力的因素,让农民选择,他们肯定毫不犹豫选择楼房。所以对用楼房代替瓦屋的新农村建设,好坏优劣上无须去讨论,楼房肯定胜过瓦房。问题就在于今日中国农民是否普遍具有了这种享受住楼房的经济承受力?
到县城后,我曾跟在县政府部门工作的同学谈起这个情况,问他们那个农村怎么会建成那样?钱从哪里来?是村民自愿还是政府动员?有个了解情况的同学跟我说那都是当地镇政府的业绩。那个村也就是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普通农村,既无什么特色产业,也没有什么地域优势。但镇政府为了树起一个典型来就动员村民迁至公路附近,政府利用手中的权力提供给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的优惠,还通过一些途径从上面拨得一部分援助款,建房基本上就是个人拿主要部分,政府援助一部分,若还不够的,当地政府就出面帮他再贷部分款,这样政府的确是出了力,农民从建房上也的确受了些益。政府的要求就是按它的图纸与规划来建房。这对于那些需要建房并且有一定资金的村民来说政府这种优惠与资助的确有用,是能得到村民真诚的欢迎的。然而此中的问题是并非每个村民都能有这个盖房的部分资金,对于那些没有所需盖房的部分资金的村民,他们往往是家里劳力不足、生财无路、或者急需用钱的人。这些人虽然也一样面临瓦房变楼房的需要,但他们往往更急需钱维持生活,或送子女上学,或给人治病,或改善经营生产,总之他们用钱解决别的困难比用钱改善住房更急迫!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一定的利益诱导,使他们在半自愿情况下(即加入建设,眼前的确能受点利,而不加入建设,担心以后又没有了机会。因为那些干部本来就是这样动员的。)卷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将原本紧张的血汗钱用于了房屋建设上,有的甚至因此而背上了债务。这个村如果仅仅从住房改善上来说,那确实提高了一大步,然而毕竟人需要的不仅仅是住房,尤其如一些家庭面临孩子上学、老人看病、生产投入等等问题的,住房改善就更是需要中的次要了。如果因为住房的单方面改善而导致其它方面的紧迫,甚至中断,这显然会给村民带来严重的困难。如此住房的改善而导致其它发展受影响的新农村建设显然不是一种健康的新农村!我不禁要问一个单方面住房改善而可能引起其它困苦甚至灾难的新农村建设对农民发展有什么益处呢?
事实上因新农村建设而引起其它困难的事绝不是个假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就的确出现过一些经济条件差的家庭盖了房却没法进去住的情况,因为盖房而面临要还债,也因为暂时还不起债而只好不去住那房。如此新农村建设除了增加了人的负担又还有什么作用呢?
四、这种新农村有什么示范作用?
最近我因事回到家乡,顺便调查了一个叫画潭村的贫困乡新农村示范点。这个村是整个县最贫困乡中的一个贫困山村,荒山是村里的主要面积,人均田地不到两亩,并且十年九旱。村中最大的优势可能就是人口少,全村十来户人家,总人数就六七十口人。正是这个条件让乡政府选中它作为新农村示范点。乡政府要求那个村每户拿出三万七千元钱来,政府统一给村民规划建房用地,提供建房图纸,建房不足的钱由政府补助,但劳力由村民自己提供。那个村所建的楼房都是两层,每层一套两房一厅,占地面积七十多平米。这样的一栋楼在当地盖,若不算劳力钱,材料钱大概在四万元左右。由于政府直接出面,简化了建房办证手续,同时也提供了几千元的建筑材料补助,因而对村民具有一定吸引力。尽管如此,在贫穷的山村要拿出三万多元钱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村民如果不参加这次统一建设,那今后要建可能批地办手续就会很困难,并且材料运输上也没有政府统一安排的方便。于是村民一方面在一定利益的引导下,一方面在当地干部的动员下,就加入到这场新农村建设中,但全村一半多家庭都到亲戚们那里借些钱来,以完成这项住房改造的运动。经过一年努力,全村的确焕然一新了,昔日的瓦房全变成了两层的楼房。一个原本贫困的山村,终于在住房上追赶出了现代的色彩。
然而当村民搬进新楼房不久后,在还没有充分享受到新房的喜悦时,那种债务的压力就让他们无法为这种新农村建设而欢欣。他们不得不穷尽计虑与劳力地去挣钱,以期尽快还清债务。然而对于一个祖辈努力都不能改变贫困的山村,村民怎么能一时就找到发财之路?于是能外出打工的就长年累月地奔波于外,在没有挣到还清债务的钱时,就是春节也只好不回来了,而那些不能外出打工的人,则在原本紧张的日常开支中更进一步地节衣缩食,这样全村就出现了住着现代房子却过着古代灾荒年月生活的怪异情况。久而久之,村民住新房的喜悦竟然被生活困顿带来的怨气所取代。
面对这么个贫困山村所建起的新农村示范点,我实在理解不到它示范的意义。我曾非常诚恳地问过家乡的村民:“你们觉得那个村有示范作用吗?你们能从中学到什么东西呢?”村民直白的回答:“那不是给我们示范的,那是给上面领导来检查的。那个村就算全部是国家拨款,对我们也没有什么示范作用,因为国家不可能村村都拨款建的。只是因为那个村太小了,当地政府只要很少的投入就可以建起来,所以政府才拿它来示范,而那些大的村,政府是不可能投入去建什么新农村的。因此我们根本不想,也从来不指望能得到这种改善。”
农民如此看待的一个新农村示范点究竟还有什么示范意义可言呢?当然这种没有示范性,不仅表现在政府在建设之初就决定了不可能去推广,而且它除了建设几座新楼就没有任何新可言,也就没有什么真正值得学习仿照的内容。如果真要从中学点什么,恐怕那楼房的建筑式样就是唯一可以模仿参照的东西了。如此的新农村实在贫乏得可怜,又怎么能带给村民示范呢?
五、问题与出路
从我所亲见的中国新农村建设,大体上可分为两类:其一是村民主导下的新农村。这种新农村是村民根据自身条件走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之路,通过多年努力积累起财富,顺理成章地达成村民住房改造,实现新农村建设的自然提升。兴安的坡上村就是这种类型,还有沿海,如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地的新农村多是如此。在这种新农村中,住房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或者说是经济发展的附带产品。这种新农村是以产业发展为前提,以财富积累为基础,以住房改善为整体生活改善的部分内容。这种新农村建设有深厚的经济持续发展作支撑,因而是长远而稳定的。而这种新农村通常也是与政府没有太大关系的,从某种程度而言,政府的不干预是造就他们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而不是相反。可见这种新农村多是经济发展中自然形成的,政府不干预是形成的重要条件之一。
其二是政府主导下的新农村。这种新农村通常就是当地政府领导为了政绩的需要,人为地利用一些建设项目,通过一定的利益诱导与行政强迫,促使村民加入新农村建设的洪流,穷尽农民的财力与物力,营造出一种房屋建设的新农村样式。这是我所见到的中国内地普遍新农村建设的状况,以上所言兴安的移民村、全州咸水与画潭的新农村就是这种典型。应该说村民主导下的新农村是一种健康的新农村,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光明未来,然而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则是病态的、畸形的一种新农村,是会给社会带来灾难的、是背离社会发展规律的,因而是必须警惕的。
从目前中国内地普遍出现的新农村建设来看,政府主导下的新农村建设成为了主流,而这种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已经反映出如下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
其一是颠倒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迷失了新农村建设的宗旨。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应该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基于这种目的就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应该是农民,他们的所需、所愿与所能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导,而政府只能根据这种需要来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来辅助农民实现愿望。然而现实中所反映出的新农村却常常是政府官员的需要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动因,政府官员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他们为了创政绩而不计现实条件许可,秉持“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蛮干信条,人为地造出了一些新农村。这种完全颠倒了主客关系的新农村建设是违背新农村建设的宗旨的。
其二是只追求外在形式,忽视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既有物资生活条件的改善内容,也有精神生活条件丰富的内涵,同时还有农村社会关系建设的需要,所以那种将新农村建设理解为住房改造显然是歪曲的,是只看到一方面形式而忽视了丰富内容的,是犯了一叶障目不见森林错误的。这种将新农村建设阉割成住房建设的行径,除了显示着中国地方基层官僚的素质外,更显示出体制性痼疾--为民作主、唯上自从、形式主义、权力至上等等。
其三是舍弃新农村建设的路径开拓,急功近利、揠苗助长。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需要一步步从物资与精神上的积累。应该说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特色产业的形成是新农村建设的经济支柱;农民现代公民意识的养成,公民和平相处、互爱互利、平等协商、自治自有、自尊自享意识的生根是新农村建设的精神保障;同时农村与世界主流文明相应的现代组织关系的建立也是新农村建设题中应有之意。然而无论经济,还是精神,以及组织建设都决不是一蹴而就,它需要长期的积累。所以那些指望盖几座楼就建成新农村的想法是极权体制下官僚短视与急功近利的必然表现。
其四上畸形、单调、超前的新农村建设,势必挫败农村整体的发展。中国权力主导下的新农村建设是一种为建设而建设的面子工程,这种新农村建设,在权力的诱迫下农民常常耗尽钱财,甚至因此影响到孩子上学、家人看病等等。在农民没有整体保障与稳定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只注重眼前住房改善,不计具体村民家庭状况,一味只求整齐划一、追求现代、超前的美观建设,这在行动上,是典型的极权政体好大喜功的一刀切;在工作作风上,是典型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在指导思想上,是典型的形而上学。因此中国新农村建设是一场雷同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共产风。它不仅不能给中国农村带来改观,而且还将在一种畸形住房建设的消费中,耗尽农村的财力物力,影响到其它(如教育与医疗)的发展,最后除了帮助政府拉动内需与增大GDP,别的作用就很难找到,甚至还将遗害农村今后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警惕中国今天的新农村建设!
从中国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真正健康新农村建设的路子:中国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农村建设必须遵从广大农民的愿望,立足于实现农民的需要,以传统产业调整与现代产业培植为经济基础,以现代公民意识的养成为精神依托,以现代文明社会组织形式为社会保障,实现全方位、整体性地协调发展,这是中国新农村建设走出困境的路径。最后,让我们本着对民族负责的精神,赶紧喝止那种畸形、病态、单一住房改造的新农村建设,而开启一个真正现代意义的健康的新农村建设里程吧!
200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