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般认为,林冲杀死王伦,为晁盖、吴用等抢夺梁山立了首功,这几成定论。可是有关这份“首功”,长久以来却存在着完全对立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王伦其人心胸狭窄,嫉贤妒能,格局渺小;他被林冲杀死,应属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这种观点代表着主流看法,也与《水浒传》作者所要表达的主旨相合。另一种观点则相反,认为王伦并非无能之辈,梁山被他经营数年,已聚集了六七百号弟兄;如果没有一定的才能,怎么可能凝聚这么多弟兄跟着自己干呢?再说王伦毕竟在林冲走投无路时,承担着巨大的风险收留了他;林冲最后将其杀死,属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小人之举,断不可无原则地原谅和效仿。
两种观点截然对立,究竟哪一种更合乎事实和情理呢?
照我看,两种观点都存在问题,都很难站住脚。原因不难解释:不同观点的双方,都是按照正常社会的逻辑和价值标准来考量林冲杀死王伦这件事的。而正是由于用的正常社会的逻辑和价值标准,才会得出两种完全对立的看法。如果不是用正常社会的逻辑和价值标准,而是用梁山这个特定环境的逻辑和价值标准,即梁山政治(仅就王伦主政时期而言)的逻辑和价值标准来考量它,那就不大可能得出以上两种完全相反的观点。
也就是说,上面两种尖锐对立的观点,都未能抓住问题的要害,几近伪命题。因为正常社会的逻辑和价值标准与梁山政治的逻辑和价值标准分属于两种不同的评价系统,两种评价系统之间扞格抵牾,互不兼容。我们既不能用甲系统来评判乙事物,也不能用乙系统来评判甲事物;而只能用甲系统来评判甲事物,用乙系统来评判乙事物。因是之故,我们必须找到有别于以上两种观点的第三种看法,即依照梁山政治的逻辑和价值标准而不是正常社会的逻辑和价值标准,来评判林冲与王伦之间的恩怨,如此才能得出比较合理的解释和结论。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伦心胸狭窄,嫉贤妒能,格局渺小,这是从林冲的角度来评判王伦的。大家知道,林冲曾经是体制内混得不错的一个中下级军官,他虽然也曾受到来自权力的压制——“男子汉空有一身本事,不遇明主,屈沉在小人之下,受这般腌臜的气!” 甚至还被顶头上司高俅设计陷害,刺配沧州,险些丧命;但他骨子里还是认同体制内和社会上的价值标准的,即当官要“选贤任能”、 “德才兼备”之类。然而问题是,现在这个特定环境的梁山,真的需要“选贤任能”或推举“德才兼备”者来坐镇吗?
我看不要。梁山是强盗窝,他们专以打家劫舍、杀人越货为“主营业务”。此等营生遵循的是江湖黑道规矩,这种规矩与正常社会所信奉的价值标准势如水火。他们要的不是“选贤任能”、“德才兼备”,而是残忍暴虐、无恶不作。在梁山,谁更黑、谁更邪、谁更恶,谁就可以当老大。谁要是残存一丝善念,谁就将被淘汰出局。故此,林冲长久以来形成的正统观念,仓促之间因尚未得到调整,显然要与王伦的梁山政治观发生尖锐的冲突。这种尖锐冲突,最终导致了王伦命丧黄泉。
第二种观点,同样很难令人信服。王伦或许有一定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却不是正常社会所能接受和提倡的。毕竟他身上表现出来的“能力”,是江湖黑道上所信奉的,是梁山这个特定环境的政治逻辑所规定了的;那就是须臾不能离的邪恶、狠毒和残忍。这就是他“能力”的主干部分。
再者说,梁山泊也不一定是他王伦“开创”的,谁也不能保证在他之前没有别的强盗在此出没和活动;它很可能是王伦抢夺了别的强盗的现成“基业”而已。此一点也可从阮小七“这个梁山泊去处,难说难言!如今泊子里新有一伙强人占了,不容打鱼”的话里得到印证。
至于王伦最终收留了林冲,林冲不思感恩,反而恩将仇报,则更见荒唐。读过《水浒传》的都知道,王伦一直不肯收留林冲,怕他尾大不掉,不受控制;故一再设置障碍,冷若冰霜,百般刁难,给他穿小鞋;甚至晚到山寨的杨志都可坐第二把交椅,而林冲却只能坐倒数第二把交椅,以此来轻慢和羞辱他,逼他滚蛋。这也使得林冲心里一直窝着一股反抗和复仇的烈火。王伦如此刻薄寡恩地对待林冲,怎么能说林冲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呢?此论“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无疑难以服众。更何况强盗窝里从来都不以恩义为重,而是遵循丛林法则,欺善怕恶,弱肉强食。倘真以恩义为重,王伦恐怕也没必要如此忌惮林冲,又何惧其反客为主,抢夺自己的头把金交椅呢?
简而言之,林冲杀死王伦,既不能仅从林冲的角度来评判,也不能单从王伦的角度来妄议;而是要从梁山政治的“高度”来进行综合考察。如此才可避免囿于一隅、各执一端、以偏概全之弊。
二
为着说明梁山政治的逻辑和价值标准与正常社会的逻辑和价值标准相悖,我们不妨来看看王伦与梁山政治的真实面目。
1、先来听听朱贵与林冲初次见面时说的那一番话:“……山寨里教小弟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往来客商经过,但有财帛者,便去山寨里报知。但是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羓子,肥肉煎油点灯。却才兄长只顾问梁山泊路头,因此不敢下手……”
你看看,多么骇人听闻,惨绝人寰!王伦的梁山就专干这种谋财害命,把人肉当精肉卖、肥肉当灯油点的禽兽勾当!
退一步说,倘使梁山只与官府作对,除暴安良,杀贪济贫,那样或许可用正常社会的逻辑和价值标准来衡量,因为其具备一定程度的正义性。然而他们是这么做的吗?从朱贵的话里可以得知,梁山杀害的大多是无辜的百姓!
也正是由于此,林冲刚被逼上梁山、尚未进入梁山之际,就险些被结果性命,成为梁山酒店的俎上肉。你说,把杀害良民百姓当平常生意来做的梁山,他们如何会以正常社会的逻辑和价值标准来行事?又如何会对无辜者施以恩义?完全挨不上啊。
2、当林冲来到梁山与大头领王伦相见时,王伦动问了一回,蓦然寻思道:“我却是个不及第的秀才,因鸟气,合着杜迁来这里落草;续后宋万来,聚集这许多人马伴当。我又没十分本事,杜迁、宋万武艺也只平常。如今不争添了这个人,他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倘若被他识破我们手段,他须占强,我们如何迎敌?不若只是一怪,推却事故,发付他下山便了,免致后患。只是柴进面上却不好看,忘了日前之恩,如今也顾他不得。”
王伦在梁山本来岁月静好,差不多已过成诗。不意来了他娘的林冲,把自己给搅得心绪不宁、坐立不安起来。依照江湖上的名头,林冲少说也曾是体制内的中高端人口吧?而王伦不过是被极度边缘化了的社会渣滓。起初王伦忌惮林冲,我们大抵将之视作梁山政治通常有的排异反应,故也无须过度解读。然而接着往下看,我们才渐渐明白,事情好像并不这么简单。王伦上面这段心理独白也恰好说明了这点 。
愚见以为,王伦应该并非仅仅出于“嫉贤妒能”,或者至少主要不是因为这个;而是为着自己这把老大金交椅的长治久安。既如此,那将之视为正常的排异反应就很难解释通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王伦并不担心自己老大这个位置,抑或梁山泊是他的私有财产,那他是否还有必要如此“嫉贤妒能”、“心胸狭窄”呢?看来无此必要。
这样,也就引出了下一个问题:王伦为什么要如此担心自己这把金交椅的稳定呢?原因似乎也不难解释:王伦虽然占据着梁山,但梁山的所有权其实并不属于他,眼下这块地盘不过是他凭借武力(暴力)从别人手里抢夺来的,归根到底他也只是暂时霸占而已。王伦的梁山既然是这么个来历,那他需要时刻担心别人也如法炮制,凭借更强的武力来从他手里抢夺走,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了。故此也不难理解,何以王伦只忧虑于林冲的武艺,而不考虑林冲身上其它方面的“贤能”了。
假如王伦真是“有能力”的老大,那么武艺或武力这类玩艺,他应该并不会这般计较;真正需要计较的倒是武艺之外的“贤能”之类软实力的东西。然而这类“软实力”的东西,王伦居然未去多加考虑,他仅仅纠结于林冲可能十分恐怖的武力。从这点上讲,认为王伦不是一个“有能力”的老大,而只是一个目光短浅的蠢材,似乎也并不冤枉他。
不过这又算得了什么呢?“能力”这东西,在王伦眼里本来就可有可无。在他看来,“贤能” 之类软实力,不应该是当老大的必要条件,倒是武艺(暴力或硬实力)才算得上。何以如此?就因为梁山干的是弱肉强食、杀人越货的黑道营生。“贤能”之类不过是个屁而已,只有武力、残暴和邪恶才是梁山政治逻辑的必然选项。
所以说,王伦不会看重林冲的“贤能”,他也不嫉妒林冲的“贤能”,他只担心和惧怕林冲的武力(暴力)。因为在梁山,只有武力、残暴和邪恶才是赢得话语权和支配权的法宝,别的都不在话下。
3、由于有这方面的权衡考量,王伦断然作出决定,发付林冲下山,以防武力抢夺,杜绝后患。如单从王伦这边来讲,他的决策无疑是正确的、明智的。牵涉到梁山和自己的核心利益,那是不容商量的。少掉一个潜在的威胁和竞争对手,对自己稳坐梁山头把金交椅,只能是利大于弊而不是相反。梁山政治就是丛林政治,这点,王伦比谁都看得更清楚。就算这么做会得罪举荐人柴进,那也在所不惜。这是维护梁山政治的稳定所必须承担的代价。
可手下的杜迁、宋万、朱贵等一干人,都他妈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他们并不能理解王伦的这一番苦心,也不懂得跟老大保持一致。他们非要留住林冲,并以柴进面子上不好看为由来竭力劝阻王伦。这些人到底不是老大啊,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考虑问题难免欠缺大局意识,以致选边站队都发生了偏离。
这时的王伦确有点左右为难,既不便把话挑明了,又不能无原则地迁就这三位兄弟。最后王伦只好推说,林冲是个身犯弥天大罪之人,又不知心腹,以后难保不后患无穷。哪知此时林冲却回道,正是因为自己犯了死罪,无路可投才来入伙,怎么可能有二心、不以死效力呢?王伦无奈,使出杀手锏:“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
“投名状”是什么东东?林冲并不明白,以为就是写一份承诺书。朱贵笑着解释: “林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纳“投名状”,就是去杀人。天哪!这是哪门子规矩啊?“百度百科”是这么解释的:
“投名状在古代边缘群体用于增强团体内聚力,表达对个人、组织的忠心,有强烈的人生依附性和反社会倾向。通常的意思是,在加入某个组织前,要以该组织认可的行为(一般是非法的)表示忠心。投名状实际就是加入非法组织表示忠心的保证书。”
原来如此!
要表明对老大王伦和梁山水泊的绝对忠心,就必须去杀一个无辜的人,将人头献纳,这样就算死心塌地跟着他干了。如此邪恶残暴和灭绝人性的规矩,正常社会绝不可能有。打个比方,正常社会要表达对国家或某个组织的忠诚,可以“学雷锋、做好事”,努力“为人民服务”,或者“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可王伦不是,他要林冲表示忠心,就必须去杀人,以人头交来才可作为忠诚的凭据。这种梁山政治的恶规邪规,只有遭天杀的才会想出来!
你说,就凭王伦这副德性,如何可能看重林冲身上的“贤能”?看重“贤能”者,又怎么会逼人去杀人放火、伤天害理?此等恶棍又如何会对林冲施以恩义?林冲就是再怎么“贤能”,在他王伦眼里也一文不值。
谁都懂得,正常社会一般崇尚“唯才是举”;然而王伦的梁山,却推行“唯恶是举”!王伦要的不是“贤能”,而是邪恶,是狠毒,是暴虐,越如此就越对他忠心!
你说,梁山政治的逻辑和价值标准与正常社会的逻辑和价值标准如此水火不容,怎么可以硬是将它们搅和在一起,来胡乱评判林冲和王伦之间的是非对错呢?
说穿了,王伦就是给林冲设置高门槛,令其难以逾越,然后拍屁股走人,免得遗患无穷。你林冲不曾经是体制内的中高端人士吗?现在老子就是要辱没你,让你去干杀人放火这类流氓恶棍才爱干的勾当,以使你不能不放下昔日的臭架子,变得禽兽不如,乖乖从命。要是你小子犹豫不决或不愿去滥杀无辜,那就说明你小子尚有善心,尚欠火候,尚未邪恶到家,也说明你忠心不绝对,绝对不忠心。因此你也不配来梁山入伙。
从这点上看,与其说这个“投名状”是表忠的凭证,毋宁说它是赶林冲下山的逐客令。因为它不仅要求杀害无辜,而且还限令三日,过了三日有杀无杀都得滚蛋。这样就绝了后患,确保头把金交椅稳稳坐在自己的屁股下。梁山政治的逻辑和价值标准,就是必须彻底排除异己,绝不容许其它任何力量来染指。
4、后来晁盖、吴用等跑来入伙,王伦同样不欢迎,也要打发他们“另谋高就”。林冲毕竟不是毫无血性,这下终于激怒了隐忍太久的他。林冲先是跳将起来大骂王伦“落第穷儒,胸中又没文学”,然后把桌子只一脚踢在一边,抢起身来,衣襟底下掣出一把明晃晃刀来,拿住王伦继续骂道:“你是个村野穷儒,亏了杜迁得到这里。柴大官人这等资助你,赒给盘缠,与你相交,举荐我来,尚且许多推却。今日众豪杰特来相聚,又要发付他们下山去。这梁山泊便是你的?你这嫉贤妒能的贼,不杀了,要你何用!你也无大量大才,也做不得山寨之主!”
林冲这顿骂,仍是用的正常逻辑和价值标准,他是在讲道理,故也难怪会骂出“胸中又没文学”这等话来。问题是,这些道理对王伦主导下的梁山,并不合适,跟他讲道理,就等于秀才跟兵痞讲道理。可尽管如此,林冲的话也不是随意可被轻忽的,至少里面有一句应该引起我们的充分注意:“这梁山泊便是你的?你这嫉贤妒能的贼……” 这句话十分重要。
从这句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林冲眼里的梁山,并不属于他王伦,当然也不属于我林冲。它就是大家的,也即人人有份。你王伦不过是暂时强占山寨而已。你要是量大才大,海纳百川,包容宽仁,我们自然也可以拥护你;假如你颟顸昏庸,心胸狭窄,鼠肚鸡肠,容不得人,自诩秀才却胸无点墨,那你就要惨遭淘汰或去死 —— 此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也就是说,梁山水泊实际是属于大宋帝国的公共资源,谁都可以占有,谁都可以来开发,谁都可以在泊子里打鱼。你王伦占据梁山泊,既不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也不具有哪怕最低限度的正当性。它的产权既不属于你,也不是由你来承包经营,你就是强占、就是盗贼罢了。因此,既然你曾经是从别人手里抢夺来的,那么,难免有一天它也会被别人抢夺了去。这种事江湖黑道上多了去了,比如鲁智深、杨志等的二龙山,就是从邓龙那厮手里抢夺过来的。
江湖黑道上的规矩,就是力大为王,力小者遭殃。梁山政治也同样如此,讲力,而不是讲理。王伦之所以不担心林冲如何“贤能”,如何“德才”,而只担心其武力,原因就在于此。一旦发现新来入伙的武力上不可小觑,那王伦容不下他,必欲除之而后快,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所以,也难怪王伦始终有“忧患思维”和“危机意识”;因为他自知梁山不是他的私有财产,其来路并不正当,他只有倚仗武力和邪恶才能保住自己的头把金交椅和岁月静好。在对自身武力缺乏足够信心的前提下,依照邪规恶规清除比自己武力更高的异己者,当是其不二的选择。
在梁山,力量(暴力、武力,或实力、势力)决定一切,其余的通通给我靠边站。王伦之所以怀疑你日后可能跟他叫板,就因为你有超过他的力量。林冲当然有这份力量,晁盖等也有。所以他们必须走人,若收留,那自己这把老大的金交椅还如何坐得稳?要是对方死乞白赖,打发不走,那就只能用“投名状”这种邪恶招数来逼其效忠;或者,至少也要拉拢像杨志那样的武力高手来牵制和看住林冲。总之,对新来入伙的不可能没门槛——武大郎开店,个子比咱高的不要!这就是王伦梁山的政治逻辑和政治正确,它对纯洁队伍,确保效忠老大,确保唯我独尊,有着定海神针般的效用,绝对马虎不得。
王伦最后死于林冲之手,也正好说明,他的担心并非无中生有或自寻烦恼,他所持守的梁山政治逻辑和政治正确,确有先见之明之处——曾几何时,我们耳熟能详的袁王事件,不亦殷鉴不远乎? 它实在是梁山这个特定环境的政治险恶(丛林政治)所决定的;而非仅是王伦心胸狭窄、嫉贤妒能或林冲小人之心、忘恩负义这么简单。
三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多数人依照正常社会的逻辑和价值标准来评判,认为王伦“心胸狭窄”、“嫉贤妒能”、“容不得人”;或一些人认为林冲“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等等,也不是不可以。因为他们毕竟是社会中的人,最终总是要被社会所评判。然而问题在于,梁山早就丧失作为正常社会的是非、善恶、美丑等的价值标准,它已沦为打家劫舍、杀人越货、草菅人命的强盗窝、土匪窟。梁山与正常社会所秉持的价值观和理想追求,如乐善好施、扶危济困、为民请命、以人为本、尊重私产等的正向观念,已严重对立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它已成为大宋肌体上的毒瘤、社会之癌,其与正常社会的细胞委实不能共存和兼容。故此,用正常社会的逻辑和价值标准来衡量和评判梁山政治及王伦、林冲,只能是雾里看花、隔靴搔痒。
多数人认为王伦胸无大志,气局狭小,嫉贤妒能,不爱惜人才,只知守成,不想开拓,这些说法表面看似乎也无大错。但如果我们放弃这种正常社会的价值标准和思维定勢,而只是就事论事,就梁山论梁山;这时我们便会发现,王伦的“胸无大志”或“心胸狭窄”、“嫉贤妒能”等,其实有着它自身的根据和遵循着梁山政治的内在逻辑。那就是:守住自己这块地盘和核心利益,避免或阻断他人的觊觎和抢夺;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肆享乐,就是神仙过的日子,这样也算不枉了此生。
你还要他怎样?海纳百川,做大做强吗?做大做强,王伦既无此才具,也无此格局,更无此德行。而更主要的,做大做强,又能如何?杀去东京,夺了鸟位?此等草寇,若果真夺了鸟位,家大业大开销大胃口更大,它的残暴兴许会比大宋帝国甚过十倍。如此,岂不是更要危害社会、侵扰百姓了吗?
就说后来的宋江吧,虽然果真做大做强了,甚至还打着“替天行道”等高大上的宣传旗号;可老百姓真的得到好处了吗?你不妨看看,每逢外出掳掠村寨,或劫持法场,像黑旋风李逵这样的,不就是抡着大板斧,排头砍去,杀人如麻,无辜百姓哭爹喊娘吗?因此,像王伦这类盗贼,如果“胸无大志”,只满足于口腹之欲,只打算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思做大做强,不想网罗天下强梁尽入彀中,未必就更坏,至少可少掳掠残害一点百姓。
可以这么说,王伦越伟大,百姓就越遭殃。从这点上看,王伦不具备大格局、大气派,才梳而志短,要比才梳而志大,德薄而位尊,对整个社会和四方百姓的危害,或许倒会轻一些。
因此,你用“心胸狭窄”、“嫉贤妒能”、“排斥异己”、“格局太小”等负面评价来贬斥他,似未能准确把握住梁山政治的逻辑和王伦其人的定位,尽管这种贬斥也不无根据。
说到底,打梁山、坐梁山、吃梁山、保梁山是王伦们的价值追求,是他们确保自己一亩三分地不被别人觊觎和抢夺的核心利益,也是梁山政治(丛林政治)的内在逻辑。梁山是他王伦打下来、抢下来的,他必须始终稳坐梁山老大这把金交椅;所有危及他这把金交椅稳坐下去的各种不利因素,都必须统统扼杀在萌芽状态,露头就打。如果由于自己的力量达不到或其它各类复杂因素的制约而不能全部将其扼杀或清除,那也必须确保其能被严控,即至少要以“投名状”之类的邪恶手段作为确保自始至终效忠老大的凭据来进行站队,并起誓拥戴我王伦,以此来获得容忍和接纳。否则,你就是内奸、就是野心家、就是阴谋家,你就有抢夺梁山以及我王伦屁股下这把金交椅的嫌疑,因此也就必须逐出梁山队伍,甚至粉身碎骨。它与“心胸狭窄”、“嫉贤妒能”等无关,只与梁山政治和我王伦的核心利益有关。
这样的一种规矩和生存逻辑,是梁山作为黑社会组织的性质决定的。所谓梁山政治,其实就是所有江湖黑道等邪恶组织的行事规矩的一个缩影而已。王伦的梁山政治,遵循的就是丛林法则,恃强凌弱,弱肉强食,劣胜优汰,以害人为能事,以杀人为乐趣,其与人类文明和普世价值格格不入,背道而驰。
不过历史的吊诡之处还在于,与世上所有邪恶组织和丛林政治一样,王伦们信奉的打梁山、坐梁山、吃梁山、保梁山,由于凭借的都是武力(暴力)和邪恶而不是道理、公理、法理来抢夺别人的“基业”或财物,其最终也难免会被更强的武力(暴力)和邪恶所打劫、所抢夺。林冲和晁盖等的出现其实是必然的。即是说,就算林冲不杀王伦,他也会被别人弄死。换言之,只要梁山政治的逻辑和价值标准不变,不但王伦得死,就是换上了林冲、晁盖或宋江,他们也免不了步王伦的后尘,成为第二、第三或第四个王伦。
丛林政治的梁山,没有哪个人是真正安全的。王伦死了,说不定下一个就轮到自己,或林冲、或晁盖、或宋江 …… 所谓林冲立了“首功”,也只是延缓了一点梁山政治的寿命,而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其命运罢了。因为他们坚守的核心利益和生存逻辑,是反社会、反人类、反文明的丛林政治所需要和尊奉的,是倒行逆施和残暴血腥的。
即是说,无论梁山政治再怎么黑吃黑,再怎么邪恶恐怖,再怎么死硬愚顽,也必定挣不脱“城头变幻大王旗”、“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这样一种历史的“周期律”。而王伦作为梁山政治的打造者和同谋犯,最终将成为它的受害者和殉葬品也是必然的——你播下了仇恨,必将被仇恨所吞噬;你为别人掘下了坟墓,最后陪葬的必定是你自己。
梁山政治之于王伦,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如此而已。
2019. 05. 05初稿
2019. 10. 29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