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英:一周新闻聚焦:黎智英、李柱铭等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判刑,美欧强烈谴责

4月16日香港出庭宣布2019年8月18日流水集会一案判刑结果:黎智英及李卓人入狱1年,梁国雄入狱1年半,李柱铭判11个月,缓刑2年。同时被判1年、缓刑2年的何俊仁表示港人应坚守自己的信念。

七位香港主要的民主倡导者,包括82岁的香港“民主之父”李柱铭和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被控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被判刑。那场抗议引发了长达数月对北京蚕食香港民主的抗议活动。

黎智英因参加2019年的一次未经授权的集会而被判入狱12个月。

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判处黎智英15个月徒刑,减刑3个月。

李柱铭是香港民主党的创建人,并经常被称为前英国殖民地的“民主之父”。在同一个案件中,他被判缓刑11个月。

包括李柱铭和黎智英在内的7位主要香港民主派人士预计周五因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被判刑。

周五被宣判的还有64岁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69岁的前主席何俊仁,以及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73岁的吴霭仪、65岁的梁国雄和66岁的何秀兰。另外两位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和区诺轩之前已经认罪。

针对这次的判决,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主席、来自俄勒冈州的民主党籍参议员默克利(Jeff Merkley)与该委员会的共同主席、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民主党籍众议员麦戈文星期五也发表声明予以谴责。

“所有致力于恢复香港自治与人权的人士都应谴责这些定罪。这些显然是政治起诉,”他们在声明中说。“几乎没有人预料到有一天香港会有政治犯,而可悲的是,现在情况正是如此,在严厉的《国家安全法》之下还会有更多的政治犯。香港受国际条约保障的民主自由继续受到攻击。黎智英还面临其他与经营一家支持民主的报纸有关的指控,这表明新闻自由也在迅速消失。”

默克利参议员和麦戈文众议员还表示,“今天发出的信号应该会对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产生严重影响。我们随时准备为香港人民立法,并敦促拜登行政当局和国际社会追究在香港进行政治起诉的人的责任。”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星期五(4月16日)发表声明,对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和其他民主派活动人士被判刑表示谴责。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也谴责将香港民主派人士判刑。同天,联合国秘书长的发言人表示,在21世纪不应该有良心犯。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发表书面声明,谴责香港法庭当天对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在内的民主派人士判刑。他说,这些控罪是出于“政治动机”。

“北京和香港当局将目标对准香港人,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在行使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他在声明中说。

他还表示:“今天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当局如何破坏《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以消除一切形式的异议的又一个例子。”

这位美国国务卿说,美国将继续与香港人站在一起,而且也不会停止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留或监禁的人。

欧盟发言人周五(4月16日)发表声明,对香港当局迫害民主派人士的做法表达了严重关切。

声明指出,一些个人为行使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权利而采取了非暴力行动,并因此遭到长期监禁,这是香港民主空间不断缩小,基本自由继续受到侵蚀的新的迹象。行使和平集会等基本自由权利必须得到保证,这是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内容。

欧盟在声明中指出,香港的这些事态发展损害了信任,影响到欧盟与中国的关系,并使人怀疑中国是否有履行其国际承诺的意愿。

▲美国之音(VOA)4月16日报道:香港法庭宣布对七名香港民主派领袖的判决


一位民主派支持者于2021年4月16日在香港法庭外挥舞英国国旗。包括82岁的香港民主党创建人李柱铭和支持民主的媒体大亨黎智英在内的七位香港主要的民主派人士因参与2019年8月的一次集会,被控参与未经授权的集结罪名。周五法官对七人做出宣判。

华盛顿 —周五(4月16日),七位香港主要的民主倡导者,包括82岁的香港“民主之父”李柱铭和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被控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被判刑。那场抗议引发了长达数月对北京蚕食香港民主的抗议活动。

黎智英因参加2019年的一次未经授权的集会而被判入狱12个月。

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判处黎智英15个月徒刑,减刑3个月。

李柱铭是香港民主党的创建人,并经常被称为前英国殖民地的“民主之父”。在同一个案件中,他被判缓刑11个月。

包括李柱铭和黎智英在内的7位主要香港民主派人士预计周五因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被判刑。

周五被宣判的还有64岁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69岁的前主席何俊仁,以及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73岁的吴霭仪、65岁的梁国雄和66岁的何秀兰。另外两位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和区诺轩之前已经认罪。

9名民主派人士,去年4月被警方拘捕,罪名是组织及参与2019年8月的一次未经批准的集结。

香港法院4月1日裁定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82岁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组织或参加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在北京对这个半自治城市强加国安法后,对这些香港最具影响力的民主派人士的拘捕及裁决受到广泛关注。

法官胡雅文当日在书面判决书中说:“经审理,我认为控方无疑可以证明所有被告共同组织了一场未经授权的集会。”

他们还被认定有意参与未经授权的集会罪成。

胡雅文说,尽管香港的“小宪法”保障和平集会的权利,但也“施加了限制,包括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以及保障他人权利的限制。”

7位民主派人士均未认罪。在审判期间,辩护律师指出,集会自由是香港的一项宪法权利,并指出香港警方已经批准了维多利亚公园的和平示威,随着人数激增至数十万,示威活动成为未经授权的游行。

黎智英是壹传媒集团和旗下大报《苹果日报》创办人,曾是2020年无国界记者新闻自由奖得主。他是北京通过港版《国家安全法》后首批因该法被起诉的香港居民之一。

北京紧缩对香港承诺的广泛自由激发了2019年的民主抗议活动,并使这个半自治城市陷入自主权回归中国后最大的危机。

此后,北京实施了国家安全法,惩处任何它认为是分裂国家、颠覆、恐怖主义和与外国势力勾结的行为,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

自该法实施以来,当局拘捕监禁活动人士和民主人士,禁止抗议活动,压制政治表达,并对香港的选举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以确保只有亲北京的“爱国者”才能管治香港。

港府和北京当局则宣称,需要安全法和选举改革来恢复稳定并解决“深层次”问题,并说人权将会得到保护。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16日报道:黎智英、李柱铭等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判刑8至18个月,4人缓刑

香港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兼资深大律师李柱铭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罪成,周五(4月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囚。

在求情时,被告的代表律师多次强调有该次游行属于和平性质而希望轻判,而部分被告年纪较重或身体欠佳,希望争取非以监禁作为惩罚。

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宣布,9人分别被判监8个月至18个月,其中何俊仁、吴霭仪、梁耀宗、李柱铭获缓刑。法官认为,各被告是知名人士,他们“带头集结”必会引来人群众聚集,虽然是次示威和平进行,但在2019年示威的背景下,这种规模的集结有机会引致暴力场面,又指集结令交通及道路受阻,对未有参与集结的人士造成不便,认为判监是唯一适合刑罚。

获判缓刑的被告何俊仁离开法院时对记者表示,对法官量刑的原则、观点感到惊讶和失望。他说,和平集会在国际法和人权法框架下,应受到尊重,过往众多案件的和平集会,也不会被起诉,现时的量刑起点之高令人难以置信,会考虑上诉。

这标志性案件引发外国及人权组织关注,认为这是“政治审判”,特别是这宗案件被针对的,是民主派阵营中倾向温和的政治人物,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形容,这次判刑是“对民主、言论自由及法治的判刑,不论中国及香港当局将以何种莫须有罪名诸加他们身上,他们都依旧是香港的良心。”国际特赦组织亦指,这次判刑显示香港政府有意图消灭所有政治反对派,认为这种做法是违反国际法。

但北京和香港亲建制的阵营认为,他们破坏了香港的和平稳定,因此罪有应得。

黎智英就前年8月18日的案件被判12个月,他同日被法庭就另一宗前年8月31日的未经批准集结案件被判刑,两案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共囚14个月。

当天发生了什么事?

2019年8月18日,民主派组织“民间人权阵线”(民阵)在维多利亚公园发起“流水式集会”,反对当时甚具争议的《逃犯条例》修订案以及警察针对示威的执法行动,民阵称当时有170万人参加,香港警方称集会地点同一时间内出席最高峰人数为12.8万人。

这场示威是当时罕有的和平抗议活动,并没有演变成严重暴力冲突,警方亦没有强硬执法,当时示威者阵营一方强调这次抗议活动是要向政府显示示威者“可勇武、亦可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

但这场示威争议之处在于抗议人士没有按照警方《不反对通知书》的指示,后来离开了集会地点进行游行。涉及的9名被告当时举起横额,带领示威者从维园游行到中环遮打道行人专用区。

九名被告中,梁耀宗和区诺轩两人认罪,黎智英、李柱铭,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俊仁、何秀兰七人均不认罪,但所有人均在月初被判罪名成立。

以同期执行计算,梁耀宗、何秀兰被判监8个月;区诺轩被判监10个月;李柱铭被判监11个月;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何俊仁被判监12个月;梁国雄刑期最重,被判监18个月;当中何俊仁、吴霭仪、梁耀宗、李柱铭获缓刑。

法官胡雅文表示,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庭集结的量刑起点分别是15个月和12个月,部分被告曾公开呼吁要“塞爆维园”而刑期较重,另外考虑到两名被告认罪、一些被告的年龄较大及对社会的贡献、分别扣减刑期并对部分人提出缓刑。

求情内容引起关注

多名香港市民在法院开审前就排队,希望到场旁听这宗大案,部份被告出庭时在记者前手持“反对政治检控、抗议政治打压”的横额,亦有被告举起“五一”(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的手势。

各个代表被告的律师都在庭上强调该次示威和平有序,不应该重判。

最广受关注的陈情,是资深法律界人士、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的求情,她解除了其代表律师职务,选择亲自陈词。

她分享了个人从修读法律、在《明报》工作、到投身法律界和政界,强调自己深明自由的重要性。

她说,自己多年来,一直尽力守护法治,当人民权利被侵犯,就要强硬回应,“当法庭应用一条夺去人民权利的法例,即使错在条文、而非法官,也会动摇司法独立和法治基石。”

她表示,香港市民于过去多个重大时刻,一直守纪律、亦高度保持克制,包括2003年反对23条的大游行,以及2019年6月两场大游行,都和平有序,而在8月18日,同样有过百万港人仍然有耐性、保持克制,连控方也不可争辩,当日事件和平结束,就连特首两日后,都公开指会尝试展开对话,证明方向正确。她指亦因为这样,她不能抛弃人民,要与他们肩并肩继续前行。

她引用英国因叛国罪判死的着名哲学家“乌托抑之父”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的名句作结:“我是法律的仆人,但我首先是人民的公仆,法律必须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人民屈服于法律。”

她的发言在庭上引起掌声,其陈词亦在香港社交媒体上广为分享。

黎智英国安法案件加控罪名

黎智英和李卓人本来因8月18日的案件被判12个月,但同日,法庭亦就他们两人另一宗涉及2019年8月31日未经批准集结案宣布判刑,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最终两人均被判刑14个月。

法院同日审理黎智英另外的《国安法》和欺诈案件,法官分别押后到6月15日及5月6日再审理。

《国安法》案件中,黎智英原本被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但现被控方加控他两项罪名,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在香港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以及另一项新增控罪“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指黎智英在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间,在香港协助“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轩离开香港。

▲纽约时报4月16日报道:黎智英被判一年监禁,李柱铭获缓刑

香港——周五,民主派媒体大亨黎智英及香港多位最为着名的反对派活动家被判入狱8至18个月,他们被控未经批准集会。

被告们的支持者表示,这些判决是北京试图对香港进行根本性改造的最新迹象。直到最近,香港一直都是言论自由的堡垒。现在,这些判决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即便是对於公开支持非暴力的国际知名反对派人士,行动主义也会带来严重风险. 73岁的传媒大亨黎智英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他是激进民主派报纸《苹果日报》的创始人。82岁的律师、常被称为香港「民主之父」的李柱铭被判处11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这意味着未来两年内如果他没有因其他罪名被定罪,将得以免於入狱.对执政的中共而言,这样的刑罚让它得以将李柱铭和黎智英这些一直以来的眼中钉变成罪犯,从而更加蔑视镇压香港引来的外国批评和美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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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判决是更广泛镇压行动的最新升级,有效地将政治反对派噤声,削弱了其前景。

根据严厉的国家安全法,数十位民主派政客都面临颠覆罪指控。中国已经全面改革了香港选举制度,以巩固亲北京建制派的权力。在疫情期间,抗议活动基本都被禁止,在官方的紧迫施压下,媒体和艺术界的自我审查愈发令人担忧.在2019年的数月时间里,数十万人参加了反政府示威活动,这是中共几十年来遇到的最大挑战之一。周五的宣判,再加上已经採取的镇压异议的措施,很可能会使未来人们对此类抗议活动的参与降温。

「很明显,不仅是法院和警察的做法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香港大学传媒法教授莎伦·法斯特(Sharron Fast)。「重点是威慑;重点是惩罚.大规模集会的风险非常高。」

这些被告因参与2019年8月18日在香港岛维多利亚公园集会后的游行而遭起诉.公园里的集会得到了警方的许可,但当局以早前抗议活动中发生的暴力为由,并未批准让示威者随后游行约两英里到政府总部的计划。

上万的人聚集在夏日的雨中。集会后,被告们跟随谴责警察在抗议中使用武力的横幅走出公园,人群跟着他们。尽管检方承认,除了有一名示威者踢倒锥形路标,没有发生任何暴力行为,但他们指出,当时的紧张氛围和针对警方的强烈愤怒足以构成指控理由。

李柱铭是香港首个亲民主政党的创始人,并帮助起草了该地区的小宪法,他以倡导香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为毕生事业.他曾前往世界各地为这一事业进行游说,包括多次造访华盛顿.根据国家安全法,这种以国际为重点的活动现在已被禁止。

媒体大鳄黎智英儿时从中国大陆偷渡至香港,从工厂工人一路奋斗到服装公司大亨的位置。后来,他把自己的财富投入到热衷针砭时弊的小报式出版物中,对北京和香港当局进行了尖锐批评.黎智英还面临一项欺诈指控,此外依据国安法,他因呼籲外国制裁香港还面临勾结外国势力的指控。在周五另外的一场听证会上,检方增加了另外两条根据国安法作出的罪名,指控黎智英阴谋颠覆国家以及妨碍司法公正。

在非法集会案中,法院驳回了辩方论点,即集会后的行进是为了帮助抗议者安全撤离拥挤的公园,以及对非暴力游行的判刑将侵犯香港传统上受保护的言论和集会自由权。

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表示,香港虽承认和平集会的权利,但法律对确保安全、秩序和他人权利施加了限制。她在判词中写道,仅仅因为示威活动是和平的就可以免於被起诉,会「使得法律形同虚设」。

获刑最重的活动人士梁国雄被判入狱18个月。工会领袖李卓人获刑一年、活动人士何秀兰被判八个月。着名律师何俊仁与吴霭仪两人都被判缓刑。除了黎智英,全部被告都曾在立法会任职。

宣判前,吴霭仪在对法庭的讲话中表示,她相信法治不仅要在法庭和立法会得到捍卫,选择加入示威的人群也是捍卫法治的一种方式。

「我既是法律的仆人,但更加是人民的仆人,」她说.「法律必须服务於人民,而非人民服务於法律。」

▲德国之声(DW)4月16日报道:818案宣判: 黎智英被判1年 李柱铭获刑11个月、缓刑两年

周五香港出庭宣布2019年8月18日流水集会一案判刑结果:黎智英及李卓人入狱1年,梁国雄入狱1年半,李柱铭判11个月,缓刑2年。同时被判1年、缓刑2年的何俊仁表示港人应坚守自己的信念。

(德国之声中文网) 周五香港法院做出的裁决还包括,何秀兰入狱8个月,区诺轩判刑10个月,吴霭仪入狱1年,缓刑2年、梁耀忠判8个月,缓刑1年。

当日上午,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丶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丶前立法会议员何俊仁丶吴霭仪丶李卓人与何秀兰等7名民主派人士16日出席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

此前,8人被控参与2019年8月两场未经批准的集会,本月稍早已被定罪。法官向港媒表示,若上午完成求情,16日下午应可以进行判刑。

《香港01》报导,16日上午8点在法庭外约有50人准备排队入庭旁听,李柱铭丶吴霭仪与何秀兰等人也陆续抵达现场。开庭前,现场群众大声为多名被告加油打气,黎智英与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也挥手回应。

开庭后,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余若薇表示,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与黄之锋和周庭的案件不同,当日并未出现破坏和平或暴力事件,而同类的案件通常是以罚款作为处罚。她说,“非法集会”和“未经批准集结”不同,8月18日当天的集会是合法的,即便黎智英被裁定“未经批准集结”的罪成立,他的参与程度也很低。

余若薇重申,黎智英2019年8月18日当天只是行使宪法赋予的游行集会权利,且游行是和平进行的,即便港警当天部署大批人手,当天他们并没有干预或拘捕参与者的需要。她认为,黎智英被判“非即时监禁”的刑罚已足够。

另一方面,代表李卓人与何秀兰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在求情时说,他们两人多年来透过不同管道服务香港,李卓人一直透过联工盟改善工人待遇,何秀兰则是致力于促进同性权益。戴启思重申,2019年8月18日当天的游行和平有秩序,虽然造成交通堵塞,但这只是因为参与人数众多,他希望法庭能判处两人拘禁式刑罚。

同为被告的大律师与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当庭读出自己的声明求情时,提到捍卫法治,即要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利,而对香港人而言,言论及集会自由是针对,也是民主社会的最后保障。她说,法律应该为人民服务,而非由人民服务法律。

何俊仁:香港最糟糕的情况还未到

前民主党党主席何俊仁是16日的其中一名被告,他在出庭前接受德国之声专访时表示,他对于参与游行被定罪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在来自检方巨大压力下,法庭必须认真处理所有问题。

他说:“我必须承认,香港现时的情况不容乐观。港警在事隔多月后,仍有决心提出检控,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不但会继续打压游行集会,也会针对那些组织或呼吁市民上街表达意见的政治领袖。这肯定会让检方在其他案件中,以同样的方式力争定罪,督促法庭将被告关进监狱。”

何俊仁指出,港警正在大规模滥用权力,试图扼杀香港人的权利和集会自由。他说,每当有违规的情况出现时,即使香港人是以非常和平方式示威,控方也会试图搜集所有证据,并要求法院定罪。他告诉德国之声:“控方会透过上诉来争取重判。他们会把案件带到上诉法庭,要求加刑。这将导致案件最后出现所谓的量刑。”

何俊仁提到,在部分案件中,港警运用《香港国安法》在最终审判前便将被告关起来,导致现在很多被告被送进监狱后,几乎无法得知确切的时间长短,因为一切都取决于警察何时完成调查。他说:“即便控方的指控很不牢靠、证据也很薄弱,很多运动人士仍先被关进监狱。由于部分香港的亲中媒体曾称,无法依照香港司法制度判刑的人应该依国安法被送到中国判刑,所以香港的法院都承受着巨大压力。”

何俊仁说,这样的情势在香港制造一种非常冷酷的氛围,但他不认为香港的司法系统已完全崩坏,因为香港还有一些很专业跟勇敢的法官,但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他向德国之声坦承,现在香港正面临着一个非常困难的时期,而更糟糕的还在后头。

他说:“香港是我们的家,我们喜欢这个地方。我们有义务维护本地社会的价值观,并坚守自己的信念和信仰。这一切最基本的东西就是说真话。这能让我们活在真理中,用真理对抗权力。我知道这很难,我知道很多人会害怕。但是,我们要保护这个地方,保护我们所珍视的价值。”

“我们要坚守岗位,履行公民责任,说出真相,对任何我们认为不对的事情说不。如果没有这些价值,香港将不再是我们热爱的香港,也不再是我们一直拥护的香港。”

▲美国之音(VOA)4月17日报道: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反送中8-18案被判监8至18月 李柱铭等4人缓刑


李柱铭离开法庭时在车内向传媒和支持者抱拳致意

华盛顿 —2019年8月香港反送中运动期间,民阵发起8-18游行被警方禁止,只批准在维园集会。民阵改为“流水式集会”,有份参与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9名民主派人士,去年被警方拘捕,控告他们当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案件星期五判刑。

法官表示,判处监禁是唯一选择,9名被告被判监8至18个月,李柱铭、吴霭仪及何俊仁3名法律界人士缓刑两年;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梁耀缓刑一年。前民主党主席杨森对判刑感到匪夷所思,质疑法院配合国安处限制港人游行集会的权利。

众所瞩目的香港反送中运动维园“8-18流水式集会”案,9名被告包括82岁、有“香港民主之父”称号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72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64岁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69岁的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多名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包括73岁的吴霭仪、65岁的梁国雄、66岁的何秀兰、 67岁的梁耀忠、及33岁的区诺轩。

9名民主派判监8至18个月

其中8名被告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梁耀忠被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与区诺轩在案件开审时认罪。

经过一个半月的审讯,法官胡雅文4月1日判决李柱铭等7名不认罪的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押后到星期五(4月16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求情,同日下午判刑。

法官听取各被告求情后,下午判刑时表示,判处各被告监禁是唯一选择。黎智英、李卓人判监禁12个月、梁国雄18个月、何秀兰8个月、区诺轩10个月,5名被告即时监禁。

李柱铭吴霭仪何俊仁梁耀忠获缓刑

3名法律界人士包括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被判监11个月、大律师吴霭仪及执业律师何俊仁同样被判监12个月,他们获缓刑两年;梁耀忠判监8个月缓刑一年。

大批市民市民在法庭外排队轮候旁听席声援各被告,中午休庭李柱铭离开法庭时,有市民上前跟他握手,高呼支持他的口号,包括“支持李柱铭、多谢你、支持李柱铭、李柱铭加油”等。


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因8-18流水式集会案被判监禁11个月,缓刑两年。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首次被定罪的李柱铭早上到达法庭时被大批记者包围采访,他表示心情非常平静,呼吁香港人继续怀有希望。

李柱铭说:“最重要继续有希望,因为只要我们有希望,所有事情都会成功的。”

8-31祈祷游行案3被告判监6至8个月

法官胡雅文(Judge Amanda Woodcock)星期五下午亦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就反送中运动另一宗案件:8-31港岛“基督徒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作出判刑,3名被告黎智英、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在上星期三(4月7日)案件开审时,承认参与未经批准游行的罪名。

胡雅文认为,本案判处监禁亦是唯一选择,以入狱一年为量刑起点,因各被告在开审前才认罪,只能获四分一的刑期扣减,而因应黎智英的健康状况,再减刑一个月,判监8个月。


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因8-18流水式集会案及8-31祈祷游行案,被判监禁14个月。 (美国之音/汤惠芸)

杨森缓刑黎智英李卓人加刑两个月

73岁的杨森因为年迈获减刑一个月,同样判监禁8个月,法官考虑到他对教育界及社工界贡献良多,获缓刑12个月,而李卓人亦因为对社会贡献良多,判监半年但不获缓刑。

黎智英及李卓人因8-18流水式集会案,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游行两罪判监一年。法官表示,由于两案发生日期相距两星期,同意将本案刑期的其中两个月与8-18案分期执行,即是在8-18案的12个月监禁之上加刑两个月,黎智英及李卓人两人就两案合共被判监禁14个月。


被告之一的何俊仁(左)与民主党前主席杨森离开法院向记者发表声明

何俊仁对量刑起点及判刑观点感惊讶失望

获缓刑的何俊仁及杨森离开法庭时会见传媒。何俊仁对法官今次的量刑起点及判刑观点感到惊讶及失望,他表示,没办法相信一个和平游行的量刑起点居然是18个月监禁,而过往法庭对于和平游行,多数都不会起诉,或者以罚款等作为惩罚;但是今次法官对和平游行的看法非常负面,只看到对秩序受影响的一面。

何俊仁说:“今天我们对法官在量刑的时候,所采取的原则以及观点,是感到非常之惊讶、非常之失望。本来一个和平的、有秩序的、理性的集会,在国际法或者人权法的框架之下,应该是受到尊重的,亦都根据很多案例,以往这类和平集会是一般不会起诉的,但是今天法官在判了有罪之后,她在量刑的时候,她竟然完全从一个非常之负面的角度,去看这类和平的集会游行。”


本身是执业律师的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对8-18流水式集会案的 量刑起点及判刑观点感到惊讶及失望(美国之音/汤惠芸)

何俊仁表示,对于其他被告要服一个这长的刑期感到痛心,他相信其他被告会提出上诉。

何俊仁说:“纵使今日我们两个是得到缓刑,但我们的刑罚都是很重的,我都是12个月(监禁),杨森只是参与(未经批准游行)都(判监)8个月,无组织,纵使我们现在今次是缓刑,但是我们被判这样的刑罚,以及其他人是要即时入狱,去服一个这么长的刑期,我们感到非常之痛心的。我们相信被告是会进行上诉的,我们会同律师再商量。”

杨森指判刑匪夷所思

杨森表示,他今日虽然得到缓刑,对判决亦感到惊讶,他形容是匪夷所思,他又表示,一个和平集会是受到国际人权法及《基本法》第17条所保障,对于法官将2019年的社会不安归咎于游行集会,是漠视政府的施政惹起民愤。

杨森说:“她(法官)说2019很多的不安都是同游行示威有关的,但她完全不说政府的施政、警察的滥权,激起这个民愤,全部将社会不安同示威游行有关、扯上关系。在平常的时候,这样的和平集会最多是罚款或者社区服务令的,但现在量刑起点,8-18就(监禁)18个月,我都可以8个月的、即是监禁,这样的判决是匪夷所思的,我亦都是非常之诧异的,因为我留意这些政治事件这么久。”

质疑法院配合国安处以严刑打压和平集会

杨森质疑,法院是要配合国安处以严刑打压香港人和平集会的权利以及基本人权。杨森表示,如果政府听取民意,是可以解决问题,而法官却未有理会这一点。他认为香港人会继续坚持和平抗争,不会放弃争取民主自由。

杨森说:“现在是不是法庭配合国安处,透过一个严刑的法例,去打压一些和平示威?因为和平示威是一个基本人权来的,是我们表达民意一个最好的方法。其实如果政府是听取民意,作出一些正面的回应就可以解决很多社会问题的了,但是法官完全不理,我相信那些被告是会上诉的,我亦都支持他们上诉。”


多个民主派团体4月16日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外声援8-18流水式集会案9名被告 (美国之音/汤惠芸)

杨森亲自陈词认罪不认错

杨森上星期三在法庭亲自陈词表示,他对8-31被控的罪名,认罪但不认错,亦不会求情。杨森引用政治哲学学者罗斯(J. Rawls)提出的公平理论(Theory of Justice),即每人享有平等的自由,和公平的平等机会,以及他指的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即为了争取更公平的法例,不惜以身试法。

杨森表示,他是以公民抗命方式,来抗议《公安条例》恶法,因为警方不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禁止和平集会和游行,是违反《香港人权法案》第17条及《基本法》第27条,即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

担心现时香港政局坚持示威游行权利

杨森表示,他以身试法,是因很担心现时香港政局,故此要坚持示威、游行的权利。他又表示《国安法》已生效,人大又修改香港政制,使民主出现大倒退。多年来大陆议会文化渐渐被注入香港政制,不止违反《基本法》循序渐进落实民主的原则,更令香港主权移交后的民主进程被废止。

杨森表示,可以说一国两制已走向一国一制,高度自治可谓毁于一旦。香港不止被北京全面管治,更是全面受控了。今天,由特首选举到立法会选举,已变成大陆式的选举,即未选已预知结果了。

杨森表示,政府乱世用重典,以为严厉执法,大举搜捕和起诉不同政见人士,便可以震慑港人。但却引致移民之声四起,民怨愈趋积聚,民心走向低点,而社会更形分裂。

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因8-18流水式集会案被判监禁一年,获缓刑两年 (美国之音/汤惠芸)

吴霭仪亲自陈情与民同行

本身是大律师的吴霭仪星期五亦在犯人栏内站立,亲自陈情。吴霭仪表示,8-18案的争议点之一是《公安条例》的合法性,她重提2000年她担任立法会议员时,已经在立法会提及条例中长期困扰法律界的内容,她当时促请政府检讨,以免市民拒绝守法。

吴霭仪表示,当时会上有人谈及公民抗命,时任保安局局长质疑是“威胁”;她当时已忠告政府不应排除异见,否则会创造出令公民抗命不可避免的条件。

吴霭仪表示,表达和集会自由是最宝贵的自由,尊重此权利是法治重要元素。她自言不只在立法会和法庭捍卫自由,如果只是在立法会内说出漂亮言词并不足够,还要投身社会当中。当人民集体表达愤怒,她选择与人民同行,否则她的承诺就是只说不做。

吴霭仪指法律必须服务人民

吴霭仪表示,前年6月9日和12日,有100万、200万人上街,仍然维持完全和平,赢得世界赞叹。而本案8-18集会游行,据称有170万人参与,她认为无论有多少人,市民在大雨中坚忍地参与,克制地展示强烈心声,完全和平进行。

吴霭仪表示,她不能够离弃群众,必须站在一起。她引述美国法官Anthony Kennedy所说,律师要向诉讼人谈理据、向社会谈公义、向权力谈真理。她强调,法律应该服务人民,她亦以身为大律师而自豪。

吴霭仪总结陈表示,她是法律的忠仆,但更首要是人民的忠仆;因为法律必须服务人民,而非人民服务法律。

民阵对判刑失望遗憾忧民怨积压

民阵召集人、8-18维园“流水式集会”申请人陈晧桓表示,相比起雨伞运动占中九子案,今次案件的量刑起点和判刑都非常过重,他对结果非常、非常失望和遗憾,认为不但造成寒蝉效应,更令社会慢慢失去理性、耐性以及和平声音,只会令香港人日后不敢亦不会再发声,令民怨积压。

陈皓桓表示,前年8-18集会当日,就连政府也发声明承认是和平进行,但可惜和平表态换来政府的回应,就是拘捕及检控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民主派领袖,最终更判处监禁。陈皓桓反问政府,如何再叫市民理性和平沟通。

陈皓桓又表示,他相信今次判刑令香港市民非常愤怒,他会记住李柱铭说过的话,只要心存希望,是会有好成果。他认为只要香港市民坚持,五大诉求的目标是会达成。

▲美国之音(VOA)4月17日报道:美国谴责将香港民主派人士判刑 联合国秘书长说21世纪不应有良心犯

华盛顿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星期五(4月16日)发表声明,对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和其他民主派活动人士被判刑表示谴责。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也谴责将香港民主派人士判刑。同天,联合国秘书长的发言人表示,在21世纪不应该有良心犯。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发表书面声明,谴责香港法庭当天对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在内的民主派人士判刑。他说,这些控罪是出于“政治动机”。

“北京和香港当局将目标对准香港人,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在行使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他在声明中说。

他还表示:“今天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当局如何破坏《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以消除一切形式的异议的又一个例子。”

这位美国国务卿说,美国将继续与香港人站在一起,而且也不会停止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留或监禁的人。

布林肯国务卿还在推特上谴责了这次判刑,并在推文上写出“#与香港站在一起”的标签。

The sentences of Hong Kong's democracy activists on politically-motivated charges are unacceptable and incompatible with the non-violent nature of their actions. We call for the release of those detained and imprisoned for exercising fundamental freedoms. #StandWithHongKong

— Secretary Antony Blinken (@SecBlinken) April 16, 2021

星期五,香港法庭对九名香港民主派领袖做出了八个月到一年半不等的监禁,他们分别是有香港“民主之父”之称的82岁的李柱铭(Martin Lee)、72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Jimmy Lai)、64岁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Lee Cheuk-yan)、69岁的前支联会主席何俊仁(Albert Ho)和多名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包括73岁的吴霭仪(Margaret Ng)、65岁的梁国雄(Leung Kwok-hung)、66岁的何秀兰(Cyd Ho)、67岁的梁耀忠(Leung Yiu-chung)及33岁的区诺轩(Au Nok-hin)。他们在去年4月被警方拘捕,罪名是组织及参与2019年8月的一次未经批准的集会。

另外,黎智英、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Yeung Sum)因参与另一起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而被判刑。

针对这次的判决,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主席、来自俄勒冈州的民主党籍参议员默克利(Jeff Merkley)与该委员会的共同主席、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民主党籍众议员麦戈文星期五也发表声明予以谴责。

“所有致力于恢复香港自治与人权的人士都应谴责这些定罪。这些显然是政治起诉,”他们在声明中说。“几乎没有人预料到有一天香港会有政治犯,而可悲的是,现在情况正是如此,在严厉的《国家安全法》之下还会有更多的政治犯。香港受国际条约保障的民主自由继续受到攻击。黎智英还面临其他与经营一家支持民主的报纸有关的指控,这表明新闻自由也在迅速消失。”

默克利参议员和麦戈文众议员还表示,“今天发出的信号应该会对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产生严重影响。我们随时准备为香港人民立法,并敦促拜登行政当局和国际社会追究在香港进行政治起诉的人的责任。”

联合国的发言人杜加里克(Stephane Dujarric)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到香港的民主派活动人士被判刑的问题时做出了回应。

他说:“首先,秘书长一贯肯定他对中国统一和领土完整原则的认可;还有他尊重香港人民意愿的信念。正如我们在此案和其他案件上所说的,而且正如秘书长所说的,在21世纪不应该有良心犯。”

在被问到这是否意味着秘书长谴责这些判刑时,这位发言人避免直接作答,而是让提问的人参考他刚才所说的话。

(美国之音驻联合国记者贝希尔对本报道亦有贡献。)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4月17日报道:布林肯:谴责对7名香港民主派领袖判刑 拉布:继续与港人同在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兼资深大律师李柱铭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罪成,4月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美国国务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当天表示,“香港的民主活动人士因政治动机的指控而被判刑是不可接受的,也不符合他们行动的非暴力性质。我们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留和监禁的人。”英国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称,“我们会继续与香港人站在一起。”

布林肯周五在美国国务院的声明中表示,“美国谴责对七名受到出于政治动机的指控的民主派领袖的判刑。北京和香港当局将目标对准香港人,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在行使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

布林肯说,“今天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当局如何破坏《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以消除一切形式的异议的又一个例子。这七位民主派领袖 - 李柱铭、黎智英、何俊仁、吴霭仪、何秀兰、李卓人和梁国雄参加了有170万香港人参加的一次和平集会。对他们做出的判决与他们行为的非暴力性质是格格不入的。”

布林肯说,“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中英联合声明》保障香港享有高度自治,而且香港人有权享有《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当香港人对北京攻击他们的自由和自治做出回应时,我们会继续与他们站在一起,而且我们也不会停止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押或监禁的人。”伦敦方面,拉布通过推特表示,“香港当局针对民主派领袖人物进行起诉的决定必须停止。”他说,“我们会继续与香港人站在一起。”

▲美国之音(VOA)4月17日报道:美国务卿布林肯谴责对香港民主派领袖判刑的声明(全文翻译)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4月16日发表声明,谴责中国和香港当局将七名香港民主派领袖判刑。

下面是布林肯声明的全文翻译:

美国谴责对七名受到出于政治动机的指控的民主派领袖的判刑。北京和香港当局将目标对准香港人,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在行使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

今天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当局如何破坏《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以消除一切形式的异议的又一个例子。这七位民主派领袖 - 李柱铭、黎智英、何俊仁、吴霭仪、何秀兰、李卓人和梁国雄参加了有170万香港人参加的一次和平集会。对他们做出的判决与他们行为的非暴力性质是格格不入的。

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中英联合声明》保障香港享有高度自治,而且香港人有权享有《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当香港人对北京攻击他们的自由和自治做出回应时,我们会继续与他们站在一起,而且我们也不会停止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押或监禁的人。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4月17日报道:欧盟:香港事态发展使人质疑中国是否有意愿履行其国际承诺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兼资深大律师李柱铭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罪成,4月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发言人马斯拉里(Nabila Massrali)当天通过声明表示,“香港的这些事态发展使人质疑中国是否有意愿履行其国际承诺,破坏了信任,并影响了欧中关系。”

欧盟方面声明指出,“十名知名民主人士因为以和平方式参与示威活动,今天(4月16日)在香港在两宗案件中分别被判刑。被判刑者包括李柱铭、何俊仁、黎智英、吴霭仪、何秀兰、李卓人、梁国雄、区诺轩、梁耀忠及杨森。他们的刑期由8个月至18个月不等,其中5人的缓刑期为8至12个月。这是继4月13日黄之锋和古思尧被判刑后所作出的最新判决。”

声明称,“部分人士在行使受保护的公民权利时,因非暴力行为而被长期监禁,进一步暴露香港的民主空间不断缩小,基本自由受到侵蚀。行使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必须得到确保,如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欧盟表示,“香港的这些事态发展使人质疑中国是否有意愿履行其国际承诺,破坏了信任,并影响了欧中关系。”

此外,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Nancy Pelosi)通过推特表示,“看到判决被判给李柱铭和其他民主派领导人以自由、和平的抗议而感到悲伤和不安:这是北京侵犯法治的又一迹象。”她说,“国会仍然专注于立法和外交努力,包括与我们的盟友一起追究中方的责任,并支持香港为维护和发展本市的法治和言论自由所做的努力。”

▲美国之音(VOA)4月18日报道:美欧谴责香港判决民主派人士,质疑中国履行国际承诺的意愿

欧盟和美国接连就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和其他民主派活动人士被判刑一事作出谴责,联合国秘书长的发言人强调,在21世纪不应该有良心犯。

欧盟发言人周五(4月16日)发表声明,对香港当局迫害民主派人士的做法表达了严重关切。

声明说,十名香港知名民主派人士因参与和平示威活动而于今天(4月16日)分别在两个不同的案件中被判刑。被判刑者有李柱铭(Martin Lee)、何俊仁(Albert Ho)、黎智英(Jimmy Lai)、吴霭仪(Margaret Ng)、何秀兰(Cyd Ho)、李卓人(Lee Cheuk-yan)、梁国雄(Leung Kwok-hung)、区诺轩(Au Nok-hin)、梁耀忠(Leung Yiu-chung)及杨森(Yeung Sum)等。他们的刑期由8个月至18个月不等,其中5人的缓刑期为8至12个月。这是继4月13日黄之锋(Joshua Wong)和古思尧(Sze-yiu Koo)获刑后当局作出的新的判决。

声明指出,一些个人为行使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权利而采取了非暴力行动,并因此遭到长期监禁,这是香港民主空间不断缩小,基本自由继续受到侵蚀的新的迹象。行使和平集会等基本自由权利必须得到保证,这是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内容。

欧盟在声明中指出,香港的这些事态发展损害了信任,影响到欧盟与中国的关系,并使人怀疑中国是否有履行其国际承诺的意愿。

在欧盟发表声明之前稍早,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在当日也发表书面声明,谴责香港法庭当天对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在内的民主派人士判刑。他说,这些控罪是出于“政治动机”。

“北京和香港当局将目标对准香港人,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在行使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他在声明中说。

他还表示:“今天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当局如何破坏《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以消除一切形式的异议的又一个例子。”

这位美国国务卿说,美国将继续与香港人站在一起,而且也不会停止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留或监禁的人。

布林肯国务卿还在推特上谴责了这次判刑,并在推文上写出“#与香港站在一起”的标签。

针对这次的判决,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主席、来自俄勒冈州的民主党籍参议员默克利(Jeff Merkley)与该委员会的共同主席、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民主党籍众议员麦戈文星期五也发表声明予以谴责。

“所有致力于恢复香港自治与人权的人士都应谴责这些定罪。这些显然是政治起诉,”他们在声明中说。“几乎没有人预料到有一天香港会有政治犯,而可悲的是,现在情况正是如此,在严厉的《国家安全法》之下还会有更多的政治犯。香港受国际条约保障的民主自由继续受到攻击。黎智英还面临其他与经营一家支持民主的报纸有关的指控,这表明新闻自由也在迅速消失。”

默克利参议员和麦戈文众议员还表示,“今天发出的信号应该会对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产生严重影响。我们随时准备为香港人民立法,并敦促拜登行政当局和国际社会追究在香港进行政治起诉的人的责任。”

联合国的发言人杜加里克(Stephane Dujarric)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到香港的民主派活动人士被判刑的问题时做出了回应。

他说:“首先,秘书长一贯肯定他对中国统一和领土完整原则的认可;还有他尊重香港人民意愿的信念。正如我们在此案和其他案件上所说的,而且正如秘书长所说的,在21世纪不应该有良心犯。”

在被问到这是否意味着秘书长谴责这些判刑时,这位发言人避免直接作答,而是让提问的人参考他刚才所说的话。

(美国之音驻联合国记者贝希尔以及美国之音中文部记者莉雅对本报道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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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英:一周新闻聚焦:黎智英、李柱铭等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判刑,美欧强烈谴责

4月16日香港出庭宣布2019年8月18日流水集会一案判刑结果:黎智英及李卓人入狱1年,梁国雄入狱1年半,李柱铭判11个月,缓刑2年。同时被判1年、缓刑2年的何俊仁表示港人应坚守自己的信念。

七位香港主要的民主倡导者,包括82岁的香港“民主之父”李柱铭和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被控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被判刑。那场抗议引发了长达数月对北京蚕食香港民主的抗议活动。

黎智英因参加2019年的一次未经授权的集会而被判入狱12个月。

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判处黎智英15个月徒刑,减刑3个月。

李柱铭是香港民主党的创建人,并经常被称为前英国殖民地的“民主之父”。在同一个案件中,他被判缓刑11个月。

包括李柱铭和黎智英在内的7位主要香港民主派人士预计周五因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被判刑。

周五被宣判的还有64岁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69岁的前主席何俊仁,以及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73岁的吴霭仪、65岁的梁国雄和66岁的何秀兰。另外两位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和区诺轩之前已经认罪。

针对这次的判决,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主席、来自俄勒冈州的民主党籍参议员默克利(Jeff Merkley)与该委员会的共同主席、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民主党籍众议员麦戈文星期五也发表声明予以谴责。

“所有致力于恢复香港自治与人权的人士都应谴责这些定罪。这些显然是政治起诉,”他们在声明中说。“几乎没有人预料到有一天香港会有政治犯,而可悲的是,现在情况正是如此,在严厉的《国家安全法》之下还会有更多的政治犯。香港受国际条约保障的民主自由继续受到攻击。黎智英还面临其他与经营一家支持民主的报纸有关的指控,这表明新闻自由也在迅速消失。”

默克利参议员和麦戈文众议员还表示,“今天发出的信号应该会对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产生严重影响。我们随时准备为香港人民立法,并敦促拜登行政当局和国际社会追究在香港进行政治起诉的人的责任。”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星期五(4月16日)发表声明,对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和其他民主派活动人士被判刑表示谴责。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也谴责将香港民主派人士判刑。同天,联合国秘书长的发言人表示,在21世纪不应该有良心犯。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发表书面声明,谴责香港法庭当天对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在内的民主派人士判刑。他说,这些控罪是出于“政治动机”。

“北京和香港当局将目标对准香港人,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在行使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他在声明中说。

他还表示:“今天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当局如何破坏《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以消除一切形式的异议的又一个例子。”

这位美国国务卿说,美国将继续与香港人站在一起,而且也不会停止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留或监禁的人。

欧盟发言人周五(4月16日)发表声明,对香港当局迫害民主派人士的做法表达了严重关切。

声明指出,一些个人为行使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权利而采取了非暴力行动,并因此遭到长期监禁,这是香港民主空间不断缩小,基本自由继续受到侵蚀的新的迹象。行使和平集会等基本自由权利必须得到保证,这是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内容。

欧盟在声明中指出,香港的这些事态发展损害了信任,影响到欧盟与中国的关系,并使人怀疑中国是否有履行其国际承诺的意愿。

▲美国之音(VOA)4月16日报道:香港法庭宣布对七名香港民主派领袖的判决


一位民主派支持者于2021年4月16日在香港法庭外挥舞英国国旗。包括82岁的香港民主党创建人李柱铭和支持民主的媒体大亨黎智英在内的七位香港主要的民主派人士因参与2019年8月的一次集会,被控参与未经授权的集结罪名。周五法官对七人做出宣判。

华盛顿 —周五(4月16日),七位香港主要的民主倡导者,包括82岁的香港“民主之父”李柱铭和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被控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被判刑。那场抗议引发了长达数月对北京蚕食香港民主的抗议活动。

黎智英因参加2019年的一次未经授权的集会而被判入狱12个月。

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判处黎智英15个月徒刑,减刑3个月。

李柱铭是香港民主党的创建人,并经常被称为前英国殖民地的“民主之父”。在同一个案件中,他被判缓刑11个月。

包括李柱铭和黎智英在内的7位主要香港民主派人士预计周五因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被判刑。

周五被宣判的还有64岁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69岁的前主席何俊仁,以及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73岁的吴霭仪、65岁的梁国雄和66岁的何秀兰。另外两位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和区诺轩之前已经认罪。

9名民主派人士,去年4月被警方拘捕,罪名是组织及参与2019年8月的一次未经批准的集结。

香港法院4月1日裁定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82岁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组织或参加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在北京对这个半自治城市强加国安法后,对这些香港最具影响力的民主派人士的拘捕及裁决受到广泛关注。

法官胡雅文当日在书面判决书中说:“经审理,我认为控方无疑可以证明所有被告共同组织了一场未经授权的集会。”

他们还被认定有意参与未经授权的集会罪成。

胡雅文说,尽管香港的“小宪法”保障和平集会的权利,但也“施加了限制,包括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以及保障他人权利的限制。”

7位民主派人士均未认罪。在审判期间,辩护律师指出,集会自由是香港的一项宪法权利,并指出香港警方已经批准了维多利亚公园的和平示威,随着人数激增至数十万,示威活动成为未经授权的游行。

黎智英是壹传媒集团和旗下大报《苹果日报》创办人,曾是2020年无国界记者新闻自由奖得主。他是北京通过港版《国家安全法》后首批因该法被起诉的香港居民之一。

北京紧缩对香港承诺的广泛自由激发了2019年的民主抗议活动,并使这个半自治城市陷入自主权回归中国后最大的危机。

此后,北京实施了国家安全法,惩处任何它认为是分裂国家、颠覆、恐怖主义和与外国势力勾结的行为,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

自该法实施以来,当局拘捕监禁活动人士和民主人士,禁止抗议活动,压制政治表达,并对香港的选举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以确保只有亲北京的“爱国者”才能管治香港。

港府和北京当局则宣称,需要安全法和选举改革来恢复稳定并解决“深层次”问题,并说人权将会得到保护。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16日报道:黎智英、李柱铭等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判刑8至18个月,4人缓刑

香港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兼资深大律师李柱铭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罪成,周五(4月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囚。

在求情时,被告的代表律师多次强调有该次游行属于和平性质而希望轻判,而部分被告年纪较重或身体欠佳,希望争取非以监禁作为惩罚。

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宣布,9人分别被判监8个月至18个月,其中何俊仁、吴霭仪、梁耀宗、李柱铭获缓刑。法官认为,各被告是知名人士,他们“带头集结”必会引来人群众聚集,虽然是次示威和平进行,但在2019年示威的背景下,这种规模的集结有机会引致暴力场面,又指集结令交通及道路受阻,对未有参与集结的人士造成不便,认为判监是唯一适合刑罚。

获判缓刑的被告何俊仁离开法院时对记者表示,对法官量刑的原则、观点感到惊讶和失望。他说,和平集会在国际法和人权法框架下,应受到尊重,过往众多案件的和平集会,也不会被起诉,现时的量刑起点之高令人难以置信,会考虑上诉。

这标志性案件引发外国及人权组织关注,认为这是“政治审判”,特别是这宗案件被针对的,是民主派阵营中倾向温和的政治人物,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形容,这次判刑是“对民主、言论自由及法治的判刑,不论中国及香港当局将以何种莫须有罪名诸加他们身上,他们都依旧是香港的良心。”国际特赦组织亦指,这次判刑显示香港政府有意图消灭所有政治反对派,认为这种做法是违反国际法。

但北京和香港亲建制的阵营认为,他们破坏了香港的和平稳定,因此罪有应得。

黎智英就前年8月18日的案件被判12个月,他同日被法庭就另一宗前年8月31日的未经批准集结案件被判刑,两案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共囚14个月。

当天发生了什么事?

2019年8月18日,民主派组织“民间人权阵线”(民阵)在维多利亚公园发起“流水式集会”,反对当时甚具争议的《逃犯条例》修订案以及警察针对示威的执法行动,民阵称当时有170万人参加,香港警方称集会地点同一时间内出席最高峰人数为12.8万人。

这场示威是当时罕有的和平抗议活动,并没有演变成严重暴力冲突,警方亦没有强硬执法,当时示威者阵营一方强调这次抗议活动是要向政府显示示威者“可勇武、亦可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

但这场示威争议之处在于抗议人士没有按照警方《不反对通知书》的指示,后来离开了集会地点进行游行。涉及的9名被告当时举起横额,带领示威者从维园游行到中环遮打道行人专用区。

九名被告中,梁耀宗和区诺轩两人认罪,黎智英、李柱铭,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俊仁、何秀兰七人均不认罪,但所有人均在月初被判罪名成立。

以同期执行计算,梁耀宗、何秀兰被判监8个月;区诺轩被判监10个月;李柱铭被判监11个月;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何俊仁被判监12个月;梁国雄刑期最重,被判监18个月;当中何俊仁、吴霭仪、梁耀宗、李柱铭获缓刑。

法官胡雅文表示,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庭集结的量刑起点分别是15个月和12个月,部分被告曾公开呼吁要“塞爆维园”而刑期较重,另外考虑到两名被告认罪、一些被告的年龄较大及对社会的贡献、分别扣减刑期并对部分人提出缓刑。

求情内容引起关注

多名香港市民在法院开审前就排队,希望到场旁听这宗大案,部份被告出庭时在记者前手持“反对政治检控、抗议政治打压”的横额,亦有被告举起“五一”(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的手势。

各个代表被告的律师都在庭上强调该次示威和平有序,不应该重判。

最广受关注的陈情,是资深法律界人士、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的求情,她解除了其代表律师职务,选择亲自陈词。

她分享了个人从修读法律、在《明报》工作、到投身法律界和政界,强调自己深明自由的重要性。

她说,自己多年来,一直尽力守护法治,当人民权利被侵犯,就要强硬回应,“当法庭应用一条夺去人民权利的法例,即使错在条文、而非法官,也会动摇司法独立和法治基石。”

她表示,香港市民于过去多个重大时刻,一直守纪律、亦高度保持克制,包括2003年反对23条的大游行,以及2019年6月两场大游行,都和平有序,而在8月18日,同样有过百万港人仍然有耐性、保持克制,连控方也不可争辩,当日事件和平结束,就连特首两日后,都公开指会尝试展开对话,证明方向正确。她指亦因为这样,她不能抛弃人民,要与他们肩并肩继续前行。

她引用英国因叛国罪判死的着名哲学家“乌托抑之父”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的名句作结:“我是法律的仆人,但我首先是人民的公仆,法律必须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人民屈服于法律。”

她的发言在庭上引起掌声,其陈词亦在香港社交媒体上广为分享。

黎智英国安法案件加控罪名

黎智英和李卓人本来因8月18日的案件被判12个月,但同日,法庭亦就他们两人另一宗涉及2019年8月31日未经批准集结案宣布判刑,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最终两人均被判刑14个月。

法院同日审理黎智英另外的《国安法》和欺诈案件,法官分别押后到6月15日及5月6日再审理。

《国安法》案件中,黎智英原本被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但现被控方加控他两项罪名,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在香港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以及另一项新增控罪“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指黎智英在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间,在香港协助“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轩离开香港。

▲纽约时报4月16日报道:黎智英被判一年监禁,李柱铭获缓刑

香港——周五,民主派媒体大亨黎智英及香港多位最为着名的反对派活动家被判入狱8至18个月,他们被控未经批准集会。

被告们的支持者表示,这些判决是北京试图对香港进行根本性改造的最新迹象。直到最近,香港一直都是言论自由的堡垒。现在,这些判决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即便是对於公开支持非暴力的国际知名反对派人士,行动主义也会带来严重风险. 73岁的传媒大亨黎智英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他是激进民主派报纸《苹果日报》的创始人。82岁的律师、常被称为香港「民主之父」的李柱铭被判处11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这意味着未来两年内如果他没有因其他罪名被定罪,将得以免於入狱.对执政的中共而言,这样的刑罚让它得以将李柱铭和黎智英这些一直以来的眼中钉变成罪犯,从而更加蔑视镇压香港引来的外国批评和美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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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判决是更广泛镇压行动的最新升级,有效地将政治反对派噤声,削弱了其前景。

根据严厉的国家安全法,数十位民主派政客都面临颠覆罪指控。中国已经全面改革了香港选举制度,以巩固亲北京建制派的权力。在疫情期间,抗议活动基本都被禁止,在官方的紧迫施压下,媒体和艺术界的自我审查愈发令人担忧.在2019年的数月时间里,数十万人参加了反政府示威活动,这是中共几十年来遇到的最大挑战之一。周五的宣判,再加上已经採取的镇压异议的措施,很可能会使未来人们对此类抗议活动的参与降温。

「很明显,不仅是法院和警察的做法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香港大学传媒法教授莎伦·法斯特(Sharron Fast)。「重点是威慑;重点是惩罚.大规模集会的风险非常高。」

这些被告因参与2019年8月18日在香港岛维多利亚公园集会后的游行而遭起诉.公园里的集会得到了警方的许可,但当局以早前抗议活动中发生的暴力为由,并未批准让示威者随后游行约两英里到政府总部的计划。

上万的人聚集在夏日的雨中。集会后,被告们跟随谴责警察在抗议中使用武力的横幅走出公园,人群跟着他们。尽管检方承认,除了有一名示威者踢倒锥形路标,没有发生任何暴力行为,但他们指出,当时的紧张氛围和针对警方的强烈愤怒足以构成指控理由。

李柱铭是香港首个亲民主政党的创始人,并帮助起草了该地区的小宪法,他以倡导香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为毕生事业.他曾前往世界各地为这一事业进行游说,包括多次造访华盛顿.根据国家安全法,这种以国际为重点的活动现在已被禁止。

媒体大鳄黎智英儿时从中国大陆偷渡至香港,从工厂工人一路奋斗到服装公司大亨的位置。后来,他把自己的财富投入到热衷针砭时弊的小报式出版物中,对北京和香港当局进行了尖锐批评.黎智英还面临一项欺诈指控,此外依据国安法,他因呼籲外国制裁香港还面临勾结外国势力的指控。在周五另外的一场听证会上,检方增加了另外两条根据国安法作出的罪名,指控黎智英阴谋颠覆国家以及妨碍司法公正。

在非法集会案中,法院驳回了辩方论点,即集会后的行进是为了帮助抗议者安全撤离拥挤的公园,以及对非暴力游行的判刑将侵犯香港传统上受保护的言论和集会自由权。

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表示,香港虽承认和平集会的权利,但法律对确保安全、秩序和他人权利施加了限制。她在判词中写道,仅仅因为示威活动是和平的就可以免於被起诉,会「使得法律形同虚设」。

获刑最重的活动人士梁国雄被判入狱18个月。工会领袖李卓人获刑一年、活动人士何秀兰被判八个月。着名律师何俊仁与吴霭仪两人都被判缓刑。除了黎智英,全部被告都曾在立法会任职。

宣判前,吴霭仪在对法庭的讲话中表示,她相信法治不仅要在法庭和立法会得到捍卫,选择加入示威的人群也是捍卫法治的一种方式。

「我既是法律的仆人,但更加是人民的仆人,」她说.「法律必须服务於人民,而非人民服务於法律。」

▲德国之声(DW)4月16日报道:818案宣判: 黎智英被判1年 李柱铭获刑11个月、缓刑两年

周五香港出庭宣布2019年8月18日流水集会一案判刑结果:黎智英及李卓人入狱1年,梁国雄入狱1年半,李柱铭判11个月,缓刑2年。同时被判1年、缓刑2年的何俊仁表示港人应坚守自己的信念。

(德国之声中文网) 周五香港法院做出的裁决还包括,何秀兰入狱8个月,区诺轩判刑10个月,吴霭仪入狱1年,缓刑2年、梁耀忠判8个月,缓刑1年。

当日上午,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丶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丶前立法会议员何俊仁丶吴霭仪丶李卓人与何秀兰等7名民主派人士16日出席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

此前,8人被控参与2019年8月两场未经批准的集会,本月稍早已被定罪。法官向港媒表示,若上午完成求情,16日下午应可以进行判刑。

《香港01》报导,16日上午8点在法庭外约有50人准备排队入庭旁听,李柱铭丶吴霭仪与何秀兰等人也陆续抵达现场。开庭前,现场群众大声为多名被告加油打气,黎智英与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也挥手回应。

开庭后,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余若薇表示,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与黄之锋和周庭的案件不同,当日并未出现破坏和平或暴力事件,而同类的案件通常是以罚款作为处罚。她说,“非法集会”和“未经批准集结”不同,8月18日当天的集会是合法的,即便黎智英被裁定“未经批准集结”的罪成立,他的参与程度也很低。

余若薇重申,黎智英2019年8月18日当天只是行使宪法赋予的游行集会权利,且游行是和平进行的,即便港警当天部署大批人手,当天他们并没有干预或拘捕参与者的需要。她认为,黎智英被判“非即时监禁”的刑罚已足够。

另一方面,代表李卓人与何秀兰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在求情时说,他们两人多年来透过不同管道服务香港,李卓人一直透过联工盟改善工人待遇,何秀兰则是致力于促进同性权益。戴启思重申,2019年8月18日当天的游行和平有秩序,虽然造成交通堵塞,但这只是因为参与人数众多,他希望法庭能判处两人拘禁式刑罚。

同为被告的大律师与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当庭读出自己的声明求情时,提到捍卫法治,即要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利,而对香港人而言,言论及集会自由是针对,也是民主社会的最后保障。她说,法律应该为人民服务,而非由人民服务法律。

何俊仁:香港最糟糕的情况还未到

前民主党党主席何俊仁是16日的其中一名被告,他在出庭前接受德国之声专访时表示,他对于参与游行被定罪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在来自检方巨大压力下,法庭必须认真处理所有问题。

他说:“我必须承认,香港现时的情况不容乐观。港警在事隔多月后,仍有决心提出检控,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不但会继续打压游行集会,也会针对那些组织或呼吁市民上街表达意见的政治领袖。这肯定会让检方在其他案件中,以同样的方式力争定罪,督促法庭将被告关进监狱。”

何俊仁指出,港警正在大规模滥用权力,试图扼杀香港人的权利和集会自由。他说,每当有违规的情况出现时,即使香港人是以非常和平方式示威,控方也会试图搜集所有证据,并要求法院定罪。他告诉德国之声:“控方会透过上诉来争取重判。他们会把案件带到上诉法庭,要求加刑。这将导致案件最后出现所谓的量刑。”

何俊仁提到,在部分案件中,港警运用《香港国安法》在最终审判前便将被告关起来,导致现在很多被告被送进监狱后,几乎无法得知确切的时间长短,因为一切都取决于警察何时完成调查。他说:“即便控方的指控很不牢靠、证据也很薄弱,很多运动人士仍先被关进监狱。由于部分香港的亲中媒体曾称,无法依照香港司法制度判刑的人应该依国安法被送到中国判刑,所以香港的法院都承受着巨大压力。”

何俊仁说,这样的情势在香港制造一种非常冷酷的氛围,但他不认为香港的司法系统已完全崩坏,因为香港还有一些很专业跟勇敢的法官,但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他向德国之声坦承,现在香港正面临着一个非常困难的时期,而更糟糕的还在后头。

他说:“香港是我们的家,我们喜欢这个地方。我们有义务维护本地社会的价值观,并坚守自己的信念和信仰。这一切最基本的东西就是说真话。这能让我们活在真理中,用真理对抗权力。我知道这很难,我知道很多人会害怕。但是,我们要保护这个地方,保护我们所珍视的价值。”

“我们要坚守岗位,履行公民责任,说出真相,对任何我们认为不对的事情说不。如果没有这些价值,香港将不再是我们热爱的香港,也不再是我们一直拥护的香港。”

▲美国之音(VOA)4月17日报道: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反送中8-18案被判监8至18月 李柱铭等4人缓刑


李柱铭离开法庭时在车内向传媒和支持者抱拳致意

华盛顿 —2019年8月香港反送中运动期间,民阵发起8-18游行被警方禁止,只批准在维园集会。民阵改为“流水式集会”,有份参与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9名民主派人士,去年被警方拘捕,控告他们当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案件星期五判刑。

法官表示,判处监禁是唯一选择,9名被告被判监8至18个月,李柱铭、吴霭仪及何俊仁3名法律界人士缓刑两年;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梁耀缓刑一年。前民主党主席杨森对判刑感到匪夷所思,质疑法院配合国安处限制港人游行集会的权利。

众所瞩目的香港反送中运动维园“8-18流水式集会”案,9名被告包括82岁、有“香港民主之父”称号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72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64岁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69岁的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多名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包括73岁的吴霭仪、65岁的梁国雄、66岁的何秀兰、 67岁的梁耀忠、及33岁的区诺轩。

9名民主派判监8至18个月

其中8名被告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梁耀忠被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与区诺轩在案件开审时认罪。

经过一个半月的审讯,法官胡雅文4月1日判决李柱铭等7名不认罪的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押后到星期五(4月16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求情,同日下午判刑。

法官听取各被告求情后,下午判刑时表示,判处各被告监禁是唯一选择。黎智英、李卓人判监禁12个月、梁国雄18个月、何秀兰8个月、区诺轩10个月,5名被告即时监禁。

李柱铭吴霭仪何俊仁梁耀忠获缓刑

3名法律界人士包括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被判监11个月、大律师吴霭仪及执业律师何俊仁同样被判监12个月,他们获缓刑两年;梁耀忠判监8个月缓刑一年。

大批市民市民在法庭外排队轮候旁听席声援各被告,中午休庭李柱铭离开法庭时,有市民上前跟他握手,高呼支持他的口号,包括“支持李柱铭、多谢你、支持李柱铭、李柱铭加油”等。


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因8-18流水式集会案被判监禁11个月,缓刑两年。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首次被定罪的李柱铭早上到达法庭时被大批记者包围采访,他表示心情非常平静,呼吁香港人继续怀有希望。

李柱铭说:“最重要继续有希望,因为只要我们有希望,所有事情都会成功的。”

8-31祈祷游行案3被告判监6至8个月

法官胡雅文(Judge Amanda Woodcock)星期五下午亦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就反送中运动另一宗案件:8-31港岛“基督徒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作出判刑,3名被告黎智英、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在上星期三(4月7日)案件开审时,承认参与未经批准游行的罪名。

胡雅文认为,本案判处监禁亦是唯一选择,以入狱一年为量刑起点,因各被告在开审前才认罪,只能获四分一的刑期扣减,而因应黎智英的健康状况,再减刑一个月,判监8个月。


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因8-18流水式集会案及8-31祈祷游行案,被判监禁14个月。 (美国之音/汤惠芸)

杨森缓刑黎智英李卓人加刑两个月

73岁的杨森因为年迈获减刑一个月,同样判监禁8个月,法官考虑到他对教育界及社工界贡献良多,获缓刑12个月,而李卓人亦因为对社会贡献良多,判监半年但不获缓刑。

黎智英及李卓人因8-18流水式集会案,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游行两罪判监一年。法官表示,由于两案发生日期相距两星期,同意将本案刑期的其中两个月与8-18案分期执行,即是在8-18案的12个月监禁之上加刑两个月,黎智英及李卓人两人就两案合共被判监禁14个月。


被告之一的何俊仁(左)与民主党前主席杨森离开法院向记者发表声明

何俊仁对量刑起点及判刑观点感惊讶失望

获缓刑的何俊仁及杨森离开法庭时会见传媒。何俊仁对法官今次的量刑起点及判刑观点感到惊讶及失望,他表示,没办法相信一个和平游行的量刑起点居然是18个月监禁,而过往法庭对于和平游行,多数都不会起诉,或者以罚款等作为惩罚;但是今次法官对和平游行的看法非常负面,只看到对秩序受影响的一面。

何俊仁说:“今天我们对法官在量刑的时候,所采取的原则以及观点,是感到非常之惊讶、非常之失望。本来一个和平的、有秩序的、理性的集会,在国际法或者人权法的框架之下,应该是受到尊重的,亦都根据很多案例,以往这类和平集会是一般不会起诉的,但是今天法官在判了有罪之后,她在量刑的时候,她竟然完全从一个非常之负面的角度,去看这类和平的集会游行。”


本身是执业律师的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对8-18流水式集会案的 量刑起点及判刑观点感到惊讶及失望(美国之音/汤惠芸)

何俊仁表示,对于其他被告要服一个这长的刑期感到痛心,他相信其他被告会提出上诉。

何俊仁说:“纵使今日我们两个是得到缓刑,但我们的刑罚都是很重的,我都是12个月(监禁),杨森只是参与(未经批准游行)都(判监)8个月,无组织,纵使我们现在今次是缓刑,但是我们被判这样的刑罚,以及其他人是要即时入狱,去服一个这么长的刑期,我们感到非常之痛心的。我们相信被告是会进行上诉的,我们会同律师再商量。”

杨森指判刑匪夷所思

杨森表示,他今日虽然得到缓刑,对判决亦感到惊讶,他形容是匪夷所思,他又表示,一个和平集会是受到国际人权法及《基本法》第17条所保障,对于法官将2019年的社会不安归咎于游行集会,是漠视政府的施政惹起民愤。

杨森说:“她(法官)说2019很多的不安都是同游行示威有关的,但她完全不说政府的施政、警察的滥权,激起这个民愤,全部将社会不安同示威游行有关、扯上关系。在平常的时候,这样的和平集会最多是罚款或者社区服务令的,但现在量刑起点,8-18就(监禁)18个月,我都可以8个月的、即是监禁,这样的判决是匪夷所思的,我亦都是非常之诧异的,因为我留意这些政治事件这么久。”

质疑法院配合国安处以严刑打压和平集会

杨森质疑,法院是要配合国安处以严刑打压香港人和平集会的权利以及基本人权。杨森表示,如果政府听取民意,是可以解决问题,而法官却未有理会这一点。他认为香港人会继续坚持和平抗争,不会放弃争取民主自由。

杨森说:“现在是不是法庭配合国安处,透过一个严刑的法例,去打压一些和平示威?因为和平示威是一个基本人权来的,是我们表达民意一个最好的方法。其实如果政府是听取民意,作出一些正面的回应就可以解决很多社会问题的了,但是法官完全不理,我相信那些被告是会上诉的,我亦都支持他们上诉。”


多个民主派团体4月16日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外声援8-18流水式集会案9名被告 (美国之音/汤惠芸)

杨森亲自陈词认罪不认错

杨森上星期三在法庭亲自陈词表示,他对8-31被控的罪名,认罪但不认错,亦不会求情。杨森引用政治哲学学者罗斯(J. Rawls)提出的公平理论(Theory of Justice),即每人享有平等的自由,和公平的平等机会,以及他指的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即为了争取更公平的法例,不惜以身试法。

杨森表示,他是以公民抗命方式,来抗议《公安条例》恶法,因为警方不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禁止和平集会和游行,是违反《香港人权法案》第17条及《基本法》第27条,即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

担心现时香港政局坚持示威游行权利

杨森表示,他以身试法,是因很担心现时香港政局,故此要坚持示威、游行的权利。他又表示《国安法》已生效,人大又修改香港政制,使民主出现大倒退。多年来大陆议会文化渐渐被注入香港政制,不止违反《基本法》循序渐进落实民主的原则,更令香港主权移交后的民主进程被废止。

杨森表示,可以说一国两制已走向一国一制,高度自治可谓毁于一旦。香港不止被北京全面管治,更是全面受控了。今天,由特首选举到立法会选举,已变成大陆式的选举,即未选已预知结果了。

杨森表示,政府乱世用重典,以为严厉执法,大举搜捕和起诉不同政见人士,便可以震慑港人。但却引致移民之声四起,民怨愈趋积聚,民心走向低点,而社会更形分裂。

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因8-18流水式集会案被判监禁一年,获缓刑两年 (美国之音/汤惠芸)

吴霭仪亲自陈情与民同行

本身是大律师的吴霭仪星期五亦在犯人栏内站立,亲自陈情。吴霭仪表示,8-18案的争议点之一是《公安条例》的合法性,她重提2000年她担任立法会议员时,已经在立法会提及条例中长期困扰法律界的内容,她当时促请政府检讨,以免市民拒绝守法。

吴霭仪表示,当时会上有人谈及公民抗命,时任保安局局长质疑是“威胁”;她当时已忠告政府不应排除异见,否则会创造出令公民抗命不可避免的条件。

吴霭仪表示,表达和集会自由是最宝贵的自由,尊重此权利是法治重要元素。她自言不只在立法会和法庭捍卫自由,如果只是在立法会内说出漂亮言词并不足够,还要投身社会当中。当人民集体表达愤怒,她选择与人民同行,否则她的承诺就是只说不做。

吴霭仪指法律必须服务人民

吴霭仪表示,前年6月9日和12日,有100万、200万人上街,仍然维持完全和平,赢得世界赞叹。而本案8-18集会游行,据称有170万人参与,她认为无论有多少人,市民在大雨中坚忍地参与,克制地展示强烈心声,完全和平进行。

吴霭仪表示,她不能够离弃群众,必须站在一起。她引述美国法官Anthony Kennedy所说,律师要向诉讼人谈理据、向社会谈公义、向权力谈真理。她强调,法律应该服务人民,她亦以身为大律师而自豪。

吴霭仪总结陈表示,她是法律的忠仆,但更首要是人民的忠仆;因为法律必须服务人民,而非人民服务法律。

民阵对判刑失望遗憾忧民怨积压

民阵召集人、8-18维园“流水式集会”申请人陈晧桓表示,相比起雨伞运动占中九子案,今次案件的量刑起点和判刑都非常过重,他对结果非常、非常失望和遗憾,认为不但造成寒蝉效应,更令社会慢慢失去理性、耐性以及和平声音,只会令香港人日后不敢亦不会再发声,令民怨积压。

陈皓桓表示,前年8-18集会当日,就连政府也发声明承认是和平进行,但可惜和平表态换来政府的回应,就是拘捕及检控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民主派领袖,最终更判处监禁。陈皓桓反问政府,如何再叫市民理性和平沟通。

陈皓桓又表示,他相信今次判刑令香港市民非常愤怒,他会记住李柱铭说过的话,只要心存希望,是会有好成果。他认为只要香港市民坚持,五大诉求的目标是会达成。

▲美国之音(VOA)4月17日报道:美国谴责将香港民主派人士判刑 联合国秘书长说21世纪不应有良心犯

华盛顿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星期五(4月16日)发表声明,对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和其他民主派活动人士被判刑表示谴责。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也谴责将香港民主派人士判刑。同天,联合国秘书长的发言人表示,在21世纪不应该有良心犯。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发表书面声明,谴责香港法庭当天对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在内的民主派人士判刑。他说,这些控罪是出于“政治动机”。

“北京和香港当局将目标对准香港人,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在行使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他在声明中说。

他还表示:“今天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当局如何破坏《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以消除一切形式的异议的又一个例子。”

这位美国国务卿说,美国将继续与香港人站在一起,而且也不会停止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留或监禁的人。

布林肯国务卿还在推特上谴责了这次判刑,并在推文上写出“#与香港站在一起”的标签。

The sentences of Hong Kong's democracy activists on politically-motivated charges are unacceptable and incompatible with the non-violent nature of their actions. We call for the release of those detained and imprisoned for exercising fundamental freedoms. #StandWithHongKong

— Secretary Antony Blinken (@SecBlinken) April 16, 2021

星期五,香港法庭对九名香港民主派领袖做出了八个月到一年半不等的监禁,他们分别是有香港“民主之父”之称的82岁的李柱铭(Martin Lee)、72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Jimmy Lai)、64岁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Lee Cheuk-yan)、69岁的前支联会主席何俊仁(Albert Ho)和多名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包括73岁的吴霭仪(Margaret Ng)、65岁的梁国雄(Leung Kwok-hung)、66岁的何秀兰(Cyd Ho)、67岁的梁耀忠(Leung Yiu-chung)及33岁的区诺轩(Au Nok-hin)。他们在去年4月被警方拘捕,罪名是组织及参与2019年8月的一次未经批准的集会。

另外,黎智英、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Yeung Sum)因参与另一起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而被判刑。

针对这次的判决,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主席、来自俄勒冈州的民主党籍参议员默克利(Jeff Merkley)与该委员会的共同主席、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民主党籍众议员麦戈文星期五也发表声明予以谴责。

“所有致力于恢复香港自治与人权的人士都应谴责这些定罪。这些显然是政治起诉,”他们在声明中说。“几乎没有人预料到有一天香港会有政治犯,而可悲的是,现在情况正是如此,在严厉的《国家安全法》之下还会有更多的政治犯。香港受国际条约保障的民主自由继续受到攻击。黎智英还面临其他与经营一家支持民主的报纸有关的指控,这表明新闻自由也在迅速消失。”

默克利参议员和麦戈文众议员还表示,“今天发出的信号应该会对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产生严重影响。我们随时准备为香港人民立法,并敦促拜登行政当局和国际社会追究在香港进行政治起诉的人的责任。”

联合国的发言人杜加里克(Stephane Dujarric)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到香港的民主派活动人士被判刑的问题时做出了回应。

他说:“首先,秘书长一贯肯定他对中国统一和领土完整原则的认可;还有他尊重香港人民意愿的信念。正如我们在此案和其他案件上所说的,而且正如秘书长所说的,在21世纪不应该有良心犯。”

在被问到这是否意味着秘书长谴责这些判刑时,这位发言人避免直接作答,而是让提问的人参考他刚才所说的话。

(美国之音驻联合国记者贝希尔对本报道亦有贡献。)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4月17日报道:布林肯:谴责对7名香港民主派领袖判刑 拉布:继续与港人同在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兼资深大律师李柱铭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罪成,4月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美国国务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当天表示,“香港的民主活动人士因政治动机的指控而被判刑是不可接受的,也不符合他们行动的非暴力性质。我们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留和监禁的人。”英国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称,“我们会继续与香港人站在一起。”

布林肯周五在美国国务院的声明中表示,“美国谴责对七名受到出于政治动机的指控的民主派领袖的判刑。北京和香港当局将目标对准香港人,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在行使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

布林肯说,“今天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当局如何破坏《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以消除一切形式的异议的又一个例子。这七位民主派领袖 - 李柱铭、黎智英、何俊仁、吴霭仪、何秀兰、李卓人和梁国雄参加了有170万香港人参加的一次和平集会。对他们做出的判决与他们行为的非暴力性质是格格不入的。”

布林肯说,“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中英联合声明》保障香港享有高度自治,而且香港人有权享有《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当香港人对北京攻击他们的自由和自治做出回应时,我们会继续与他们站在一起,而且我们也不会停止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押或监禁的人。”伦敦方面,拉布通过推特表示,“香港当局针对民主派领袖人物进行起诉的决定必须停止。”他说,“我们会继续与香港人站在一起。”

▲美国之音(VOA)4月17日报道:美国务卿布林肯谴责对香港民主派领袖判刑的声明(全文翻译)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4月16日发表声明,谴责中国和香港当局将七名香港民主派领袖判刑。

下面是布林肯声明的全文翻译:

美国谴责对七名受到出于政治动机的指控的民主派领袖的判刑。北京和香港当局将目标对准香港人,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在行使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

今天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当局如何破坏《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以消除一切形式的异议的又一个例子。这七位民主派领袖 - 李柱铭、黎智英、何俊仁、吴霭仪、何秀兰、李卓人和梁国雄参加了有170万香港人参加的一次和平集会。对他们做出的判决与他们行为的非暴力性质是格格不入的。

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中英联合声明》保障香港享有高度自治,而且香港人有权享有《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当香港人对北京攻击他们的自由和自治做出回应时,我们会继续与他们站在一起,而且我们也不会停止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押或监禁的人。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4月17日报道:欧盟:香港事态发展使人质疑中国是否有意愿履行其国际承诺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兼资深大律师李柱铭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2019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罪成,4月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发言人马斯拉里(Nabila Massrali)当天通过声明表示,“香港的这些事态发展使人质疑中国是否有意愿履行其国际承诺,破坏了信任,并影响了欧中关系。”

欧盟方面声明指出,“十名知名民主人士因为以和平方式参与示威活动,今天(4月16日)在香港在两宗案件中分别被判刑。被判刑者包括李柱铭、何俊仁、黎智英、吴霭仪、何秀兰、李卓人、梁国雄、区诺轩、梁耀忠及杨森。他们的刑期由8个月至18个月不等,其中5人的缓刑期为8至12个月。这是继4月13日黄之锋和古思尧被判刑后所作出的最新判决。”

声明称,“部分人士在行使受保护的公民权利时,因非暴力行为而被长期监禁,进一步暴露香港的民主空间不断缩小,基本自由受到侵蚀。行使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必须得到确保,如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欧盟表示,“香港的这些事态发展使人质疑中国是否有意愿履行其国际承诺,破坏了信任,并影响了欧中关系。”

此外,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Nancy Pelosi)通过推特表示,“看到判决被判给李柱铭和其他民主派领导人以自由、和平的抗议而感到悲伤和不安:这是北京侵犯法治的又一迹象。”她说,“国会仍然专注于立法和外交努力,包括与我们的盟友一起追究中方的责任,并支持香港为维护和发展本市的法治和言论自由所做的努力。”

▲美国之音(VOA)4月18日报道:美欧谴责香港判决民主派人士,质疑中国履行国际承诺的意愿

欧盟和美国接连就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和其他民主派活动人士被判刑一事作出谴责,联合国秘书长的发言人强调,在21世纪不应该有良心犯。

欧盟发言人周五(4月16日)发表声明,对香港当局迫害民主派人士的做法表达了严重关切。

声明说,十名香港知名民主派人士因参与和平示威活动而于今天(4月16日)分别在两个不同的案件中被判刑。被判刑者有李柱铭(Martin Lee)、何俊仁(Albert Ho)、黎智英(Jimmy Lai)、吴霭仪(Margaret Ng)、何秀兰(Cyd Ho)、李卓人(Lee Cheuk-yan)、梁国雄(Leung Kwok-hung)、区诺轩(Au Nok-hin)、梁耀忠(Leung Yiu-chung)及杨森(Yeung Sum)等。他们的刑期由8个月至18个月不等,其中5人的缓刑期为8至12个月。这是继4月13日黄之锋(Joshua Wong)和古思尧(Sze-yiu Koo)获刑后当局作出的新的判决。

声明指出,一些个人为行使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权利而采取了非暴力行动,并因此遭到长期监禁,这是香港民主空间不断缩小,基本自由继续受到侵蚀的新的迹象。行使和平集会等基本自由权利必须得到保证,这是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内容。

欧盟在声明中指出,香港的这些事态发展损害了信任,影响到欧盟与中国的关系,并使人怀疑中国是否有履行其国际承诺的意愿。

在欧盟发表声明之前稍早,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在当日也发表书面声明,谴责香港法庭当天对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在内的民主派人士判刑。他说,这些控罪是出于“政治动机”。

“北京和香港当局将目标对准香港人,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在行使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和平集会自由和言论自由,”他在声明中说。

他还表示:“今天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当局如何破坏《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受保护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以消除一切形式的异议的又一个例子。”

这位美国国务卿说,美国将继续与香港人站在一起,而且也不会停止要求释放那些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拘留或监禁的人。

布林肯国务卿还在推特上谴责了这次判刑,并在推文上写出“#与香港站在一起”的标签。

针对这次的判决,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主席、来自俄勒冈州的民主党籍参议员默克利(Jeff Merkley)与该委员会的共同主席、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民主党籍众议员麦戈文星期五也发表声明予以谴责。

“所有致力于恢复香港自治与人权的人士都应谴责这些定罪。这些显然是政治起诉,”他们在声明中说。“几乎没有人预料到有一天香港会有政治犯,而可悲的是,现在情况正是如此,在严厉的《国家安全法》之下还会有更多的政治犯。香港受国际条约保障的民主自由继续受到攻击。黎智英还面临其他与经营一家支持民主的报纸有关的指控,这表明新闻自由也在迅速消失。”

默克利参议员和麦戈文众议员还表示,“今天发出的信号应该会对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产生严重影响。我们随时准备为香港人民立法,并敦促拜登行政当局和国际社会追究在香港进行政治起诉的人的责任。”

联合国的发言人杜加里克(Stephane Dujarric)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到香港的民主派活动人士被判刑的问题时做出了回应。

他说:“首先,秘书长一贯肯定他对中国统一和领土完整原则的认可;还有他尊重香港人民意愿的信念。正如我们在此案和其他案件上所说的,而且正如秘书长所说的,在21世纪不应该有良心犯。”

在被问到这是否意味着秘书长谴责这些判刑时,这位发言人避免直接作答,而是让提问的人参考他刚才所说的话。

(美国之音驻联合国记者贝希尔以及美国之音中文部记者莉雅对本报道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