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立宪”不仅限于政治,而且对社会生活也颇有影响。公园、动物园、博物馆、图书馆这四大公共文化设施都是在西学东渐影响下,非常晚近才出现在国人生活中的,尤其是民办报纸形成的强大舆论空间,在清王朝最后覆亡中,起到了前所未有的作用

说起来,“公共空间”是外来的概念,但“公共空间”却不完全是外来的。村头的大树下,井口旁;城镇的街头巷尾,茶楼酒肆……往往在升斗小民自然而然的聚会场所,间或也会谈论些许关于社区、甚至“天下大事”的话题,所以在某些“敏感时期”这里那里或会贴有“莫谈国事”的条子,提醒人切莫自招祸害。

不过在传统中国,公共空间毕竟非常有限,更不“自觉”。如中国的园林可谓历史悠久美不胜收,但从无“公园”;奇禽异兽向囿皇家林苑或私人庭院,从无公共“动物园”;中国历来不乏嗜书如命的藏书家,但从无公共“图书馆”;文物古董从来是文人学士的雅好,但从无公共“博物馆”;从来只有传抄朝中诏令章奏的官办“邸报”,从无现代意义上公开传递信息的报纸。

而这类“公共”,都是在西学东渐影响下,非常晚近才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使我们的“公共空间”得到不小的扩展,可谓“获益匪浅”。

1905年,为“预备立宪”,清廷派端方等五大臣到欧洲“考察政治”,在他们回国后呈送的奏折中不仅有“政治”,而且还对欧洲诸国的这类公共文化设施赞不绝口。他们坦承原以为这只是“欧美风俗所趋,未必有关政俗”,后来才知这些是“专为导民而设”,“无不具有深心”。外国人可据此“考其国之程度”,即可以这些设施是否完备衡量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良法美意,为中国所宜行。”所以他们详细介绍了所见欧洲诸国的图书馆、博物院、万牲园(动物园)、公园,认为这是引导教育人民的四项重要公共文化设施。

最后他们叹曰:“中国以数千年文明旧域,迄今乃不若人,臣等心实羞之”,盼朝廷“敕下学部、警部,先就京师首善之区,次第筹办,为天下倡。妥定规画之方、管理之法。饬各省督抚量为兴办,亦先就省会繁盛处所,广开风气,则庶几民智日开,民生日遂,共优游于文囿艺林之下,而得化民成俗之方,其无形之治功,实非浅鲜”。

他们的奏请,对官方和民间设立公园、动物园、博物馆、图书馆这四大公共文化设施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新政”“立宪”不仅限于政治,而且对社会生活也颇有影响。

兴办公共文化设施

其实,公园首先于1868年出现在上海的租界,名为“公家花园”(几十年后才定名为“公园”),使国人对这类“公共”有了初步认识。受其影响,到1904年极少数大城市也有私人建园供公众游览,但远未成为风气。

端方等五大臣上奏后,清廷采纳其建议,从1906年起开始兴办包括公园在内的各种公共文化设施。

其中北京动物园的前身“京师万牲园”于1907年7月正式接待游客,这是中国第一座公共动物园。由于位高权重的端方等人提倡,各地官绅开始兴办公园。天津、保定、奉天、吉林、常州、南京都陆续办园,甚至偏于西南一隅的小城四川雅安,1909年也准备在城南小山建一个公园。不过,北京除“万牲园”一直未建其他公园。

对此,当时的舆论重镇《大公报》颇多批评建议,甚至早在1905年7月,端方等人修园建议之前,该报就提倡修园。此时,该报敢于而且能够尖锐地指责清廷“年来建一离宫,修一衙署,动辄糜费数十万以至数百万金,宁独于区区公园之经费而靳之”,“不宜于此公益公利之公园视为缓图”。

以后几年,该报一直关注“公园”等“公共文化设施”问题,1910年6月曾连载美国传教士、北京万国改良会(The International Reform Bureau)会长丁义华(Thwing, Edward Waite)的长篇演说“公共花园论”。

丁在演讲中说道:“按说中国现在正是改良的时候,北京又是一国的都城,原应当在一切维新变法的事情上,立个榜样,做个领袖,好倡着叫各行省也效法改良,现今像这样的京师帝王之家,竟没有一个公共花园,不能为各行省立个规模,岂不是一件恨事?”但直到清朝灭亡,京城依然没有“公园”。但从全国看,毕竟形成一小股建设公园的热潮。

正如端方等人奏折所说,公园利于“广开风气,则庶几民智日开,民生日遂,共优游于文囿艺林之下,而得化民成俗之方,其无形之治功,实非浅鲜”。其中最直接、最明显的是“严男女之大防”传统的某种改变。男女同时游园,使人产生“私定终身后花园”的联想,深违“严男女之大防”的传统,所以被一些人怒斥为大逆不道。但既然提供了公园这样一个“平台”,实际就无法阻止“男女同游”,社会也容忍、认可了男女同时游园。公园,对社会风气的开化,作用着实不小。

戊戌维新时期,一些维新社团为传播西学而效法西方,设立各类向公众开放的藏书楼或报刊阅览室,是为图书馆的雏形。“新政”初期,江苏常州民间即在1903年春创办了常州图书馆,图书由志愿者捐赠,规定:“同志各将自有书报盖明图记,存于本馆,专备学界同志领阅”。湖南图书馆正是由时任湖南巡抚端方在1905年由官方拨款创办。

1906年端方奏设图书馆后,由学部负责催促各省创办图书馆。从1907年起到1910年,共创办了十家省级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是各种新知识、信息保存、传播和交流的重要场所。

1905年实业家张謇在家乡南通设立博物馆,成为近代中国博物馆的嚆矢。但第一家官办博物馆则在民国之后。

公共舆论空间的形成

近代报纸在近代中国的产生,意义或许更深,更远,有必要略为细说一下。

从19世纪初起,一些西方人就在中国周边和境内广东等地创办了一些以中国人为读者对象的中外文报刊,鸦片战争时,林则徐就是利用这些报刊来了解西方情况的,可作为国人对报刊重要性初步认识的标志。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人在华所办中、外文报刊猛增,中国人也在香港先后创办了《中外新报》和《华字日报》,是为中国报业的开端。1872年创办的《申报》更是一纸风行,各种小报亦随之兴起,确是新的文化景观。报刊亦日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正如时言所说,几十年间“报馆如林,后先继起,而议论渐求其宏富,事迹争尚夫新奇。各省风行,几如布帛粟菽之不可一日缺”。

维新时期,一些维新之士更是不断著文,反复阐述报刊对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维新派在1896年创办的《时务报》成为中国政论报刊的先声,主笔梁启超以“常带感情”的笔锋吸引、唤醒了无数的读者。

在创刊号发表的《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中,梁启超认为国之强弱在于“通塞而已”,“去塞求通,厥道非一,而报馆其导端也。”报刊是一国之耳目喉舌,无此便是“废疾”,“而起天下之废疾者,则报馆之为也。”报上的总总言论“见知见罪,悉凭当途。若听者不亮,目为诽言,摧萌拉蘖,其何有焉。或亦同舟共艰,念厥孤愤,提倡保护,以成区区。则顾亭林所谓天下兴亡,匹夫之贱,与有责焉”。

虽然维新运动不久便归失败,所有的维新报刊均被停办,但报刊有如此大的政论作用却首次为万众瞩目,随即掀起了新一轮创办政论刊物的热潮。

因为没有关于办报的具体章程,更加租界中外报纸清政府无法管制,所以民间办报发展强劲,阅报人数直线上升。为与民间报纸争夺舆论阵地,清政府开始加紧扶植官报,除收购一些民间报纸,中央创设《政治官报》(《内阁官报》),各省各部另各有官报,强制推行,有的低价销售,有的甚至免费赠送。但是,这些官报因为都是“官言”,所以根本竞争不过民办报纸。

为改变“无法可依”状态,作为“新政”的一部分,清政府在1906年7月公布了《大清印刷物专律》。

这个“专律”由商部、巡警部、学部会同制定并经朝廷批准颁布,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特设“印刷总局”,负责管理出版物的注册登记;二、规定了严禁“毁谤”的条款。规定凡是刊有“令人阅之有怨恨或侮慢,或加暴行于皇帝皇族或政府,或煽动愚民违章国制,甚或以非法强词,又或使人人有自危自乱之心,甚或使人彼此相仇,不安生业”等文字的印刷物,都在严禁之列。

同年10月,清政府又以巡警部名义公布了专门针对报纸的《报章应守规则》九条,规定“不得诋毁宫廷”,“不得妄议朝政”。

1907年8月,清政府民政部又公布了《报馆暂行条规》十条,大部分条文与《报章应守规则》类似,只增加了一项新内容,即凡开设报馆者,均应向该管巡警官署呈报,俟批准后方准发行。这样,就把《大清印刷物专律》中规定的注册登记制度,变为更加严格的审批制度。

1908年3月,清廷公布了《大清报律》,不仅将《报章应守规则》的内容全部载入,还增加了新的管制措施,如采取保押金制度,规定创办报纸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保押费;规定凡未经官报刊登的上谕、奏章,其他报纸一律不得登载;实行事前检查制度,规定:“每日发行之报纸,应于发行前一日晚十二点钟以前,其月报、旬报、星期报等类均应于发行前一日午十二点钟以前,送由该管巡警官署或地方官署,随时查核,按律办理。”

尽管有种种禁令,但由于租界的存在,民间社会的发展,所以清政府对外国人办报、民间办报一直无法实施有效管理。结果,官、民双方一直博弈,时有报纸因犯禁文字言论被罚、被封,但每次罚、封都激起众怒,大失民心。而且,“禁报”的后果是禁者自禁、读者自读,甚至越禁读者越多,反为被禁报纸起到宣传作用。

民办报纸逐步形成的强大舆论空间,对清政府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在清王朝最后覆亡中,舆论确起了前所未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