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警權永遠是一隻沒法關進籠子的怪獸。

深圳警察對兩名沒帶身份證女子粗暴執法的視頻,近日在網上掀熱烈討論,中國警察濫權枉法問題再次引起社會關注。此次不是個別事件,而是中國警察濫權枉法的冰山一角,事件反映了中國警察的兩大問題:一是警員法律觀念薄弱,知法犯法嚴重;二是公安部缺乏獨立監督,猶如山寨王。

深圳陳姓民警5月21日在寶安西鄉街頭截查一對姐妹,因她們沒帶身份證,而強行將二人帶上警車。過程中,該民警拒絕出示警官證,並不斷出言侮辱該對姐妹,稱懷疑她們是男人,要兩女脫衣服讓他檢查,又恐嚇要將她們跟「小偷、愛滋病人強盜關到一起,讓你們(她們)享受去……」。

從視頻中可見該名民警態度是多麼的傲慢,恍如他就是法律。據報道,該民警2012年從部隊轉業到派出所,現為三級警長。警察作為執法者,必須畏懼法律,遵守法律,但是這位深圳民警,由保護國家的軍人到保護民眾的警察,竟是如斯目無法紀,猖狂得叫人咋舌。其實,這種事只是冰山一角,中國警察法律觀念薄弱,濫權枉法之事俯拾皆是,中國人民已不敢信賴警察。

這次深圳民警的粗暴執法能夠揭發,不是監督機制起到作用,只是一次幸運。事件中的姐妹勇敢地將警車中的對話偷拍下來,6月10日這段偷拍視頻在微博曝光,傳媒跟進報道,涉事的民警才被停職,寶安公安分局局長才出來為事件道歉。如果視頻沒有曝光,相信這位民警依然在做他的「土皇帝」;如果不是這對姐妹勇敢地把過程偷拍下來,相信她們亦只能默默地承受侮辱。但是,更多遭到警察粗暴執法的個案,並沒有像這對姐妹這麼幸運,可以得到曝光,追究涉事警察,更多遭遇警察不公對待和侮辱的民眾只能打落門牙混血吞。

缺乏獨立監督,是中國警察濫權之根本。雖然《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實施辦法》在2011年10月1日開始實施,但條例列明「公安部督察委員會領導全國公安機關的督察工作,負責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安部部長負責。」「公安機關督察機構的督察長由同級公安機關領導成員副職擔任。」這種公安自己查自己的條例,並不能起到真正監督作用。

香港警隊當年也是由警隊的投訴警察課負責處理市民關於警察的投訴,同樣出現自己查自己的爭議,因此在2009年6月1日香港成立了法定機構「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的委員全部由行政長官委任,分別來自社會不同界別,包括法律界、醫學界、教育界、社福界、商界和立法會議員等。監警會獨立、公正、透徹地監察投訴警察課的調查工作。

公安部督察委員會之成立,背後就是仿傚香港警隊的投訴警察課,但大陸只學一半沒有學另一半,結果空有形式沒有實效。《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實施辦法》實施了將近5年,周永康也下台了將近3年,但警權濫用問題絲毫沒有改善。

執法者目無法紀,公義必然淪喪,社會就會淪為人吃人的妖獸都市。要杜絕警察濫權問題,不能沒有獨立監督警察部門,也不能沒有獨立的輿論監督。可是,在專制的大陸,要有獨立的監督部門,要有獨立的輿論監督,除非中共下台,否則永遠只是夢話。警權,在大陸永遠是一隻沒法關進籠子的怪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