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4月19日00时01分 发布 |
尊敬的李律师: 这是我第三次给您写信,上封信经过狱方一周的检查,据说今天可以正式发出,不知您至今是否已收到。 我现在仍留在新收监区,狱方表示看看情况再说。 作为正义的人道律师,您所面对的艰难和所承受的压力我是心知肚明的。 李律师任何事情我们都不会白做,两周以前也就是今年三月份,您再返临沂给那些乱权妄为者在心理上的打击是巨大的,这一点我在监狱里也能明显的感受到。 那些一开始固执的认为您和朋友们的正义之举是为了出名的人自此也改变了他们错误看法。 天道酬勤,工作是没有白做的,有些看来现在没有用或者可能性很小,却为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事情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二零零五年小燕和朋友来看我时就知道我们无法见面攀谈,事实当然也是这样。 可她们亲眼目睹了那些乱权妄为者是怎样对我实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大打出手。 现在她们却成了重要目击证人之一使得他们想不承认都难上加难。 到今天为止,我已三十四次通过监区工作人员要求驻狱检察室履行职责,但他们总是借口工作忙或检察员出差加以推托。 对他们这种明知一查便大白于天下面对真相就是不查、明知是事实但他们不认可便不是事实的做法,我想给您一个新的具体委托内容,代我考虑并着手准备请鉴证科学的创始人 李昌玉 先生来对他们所作的一切恶行做现场鉴定。 真金不怕火炼,鉴定结果一出来,一切谎言便不攻自破了。 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李先生在全球鉴证领域的权威。 若有人阻止李先生的到来则更能说明他们所说的都是假的、经不起推敲,从而证明对我的指控是欲加之罪。 李律师:有想不到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只要我们有信心去努力,什么都有可能,祝我们一切顺利。 代我向所有关心中国法治正义事业的朋友们问好。 陈光诚 2007、4、2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 李劲松律师附注: 我是出差办理完一件18位购房业主集体维权案由山东烟台返京4月18日晚上8点回到办公室时,收阅到光诚写给我的这封挂号信。 信封显示临沂西效邮局的寄出时间是4月12日上午11点,光诚信内的落款日期是4月2日。 北京会城门邮局的投信邮戳时间是4月16日16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