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仅仅为了生命的存续-记上海血友病HIV感染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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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们正常人而言,生活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幸福。过去的半年里,我在上海接触到这样一个群体,他们虽然生活在最繁荣的都市,可是每提及幸福,带给他们的只有无限的忧伤和悲痛。幸福,在他们心中可能永远只是幻景中的彩虹。仅仅为了生命的存续,过去六年来他们走向了注定无法回头的上访长路,这就是上海血友病HIV感染者。
    自然选择的无情,他不幸成为我们中的万分之一,一个生而患病且无法根治的血友病人。由于国家医疗条件的限制,他们当时没有得到最及时有效的诊断和治疗,多数都形成运动功能性障碍或严重残疾。90年代中期,国家血液管理的紊乱失序,血友病人治疗所用血制品“第八因子”也遭到艾滋病病毒的污染。这些原本不幸的玻璃脆人,又成为“血祸”的无辜受害者。让他们根本没有预料的是,为了更换毒副作用较小的抗病毒药物和施行手术再次到市政府信访时,却遭到警方非理性、不人道的对待,其中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还招来牢狱之灾。请记住这天是2006年9月28日。
    一、聚焦9.28
    1998年9月,曾经使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第八因子的十三岁血友病人吴鹏涛高烧不退后被确认为HIV感染,此后上海地区陆续确诊约60名感染者,但直到今天没有任何部门和单位告知九十年代使用过第八因子的血友病人可能感染HIV,并建议进行HIV检测。
    1998年11月,吴鹏涛,为此启动对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等三家血制品公司的第一起赔偿诉讼,随后又有其他血友病HIV感染者提起诉讼。
    2001年,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信访办、上海市红十字会联合负责接待处理血友病HIV感染者的上访问题,三部门主要联系人人分别为王家军、肖兵、庄海军。
    2003年,法院不再受理任何血友病HIV感染者提起的赔偿诉讼,此前受理的几个诉讼均认定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没有责任,但又判赔10万元经济补偿。
    2005年10月,上海市全体血友病HIV感染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领导请求更换毒副作用较小的抗病毒药物,并列表说明自2001年12月来陆续服药以来的严重毒副作用,希望领导高度重视。
    2006年以来,随着病人的毒副反应越来是否感染越强烈,生命受到极大威胁,加上身体病变急需手术治疗却没有任何一家医院接诊,所以换药和做手术成为血友病HIV感染者最为迫切的诉求。
    2006年9月下旬,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代表小照、小望、小阳(考虑到感染者隐私均用化名)前往北京参加一个半官方的性病艾滋病访谈会。
    2006年9月27日,小照、小望刚从北京参加完会议的代表回家当晚,便有居委会、街道干部或户籍警上门做工作,称已经知道二人是HIV感染者,希望他们不要信访,此举严重侵犯了HIV感染者的隐私。
    2006年9月28日,又是一个上海卫生局、信访办、红十字会联合接待的例行信访日,16名血友病HIV感染者及15名家属再次提出要求解决换药、做手术、赔偿、提高补助以及保护隐私等问题。
    2006年9月28日下午3点30分,31名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随行六辆残疾车)来到信访办要求接待。信访办处长答复根据《信访条例》要派五名代表,否则不予接待,而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也有自己的认识和担忧:1、过去五、六年来都是集体接待,今天怎么改为派五个代表?2、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别人无法代表;3、大家都不愿意推选代表,所有人都害怕报复,因为曾有人牵头反映问题,遭到过要披露隐私等各种威胁。
    2006年9月28日下午4点开始,因为双方就是否集体接待达不成一致,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离开信访办在附近30米左右的市政府东门口人行道边上听信访办回音,此间大家三三两两的闲聊等待,巡警、交警、广场派出所约40名警察早已到达现场,到下班时已经完成对周边道路的管制;
    2006年9月28日晚上8点半,上海警方接到错误指令,传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将冲击政府东门,又调集100多名警察到场增援并在市政府内待命,而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一直饿着肚子耐心等候,接近十点时大家才开始摁残疾车喇叭催信访办出来接待;
    2006年9月28日晚上10点28分,100多名警察从东门鱼贯而出,其中二十人持防暴盾牌,形成包围圈,有一位不明身份人员用带闪光灯的相机拍照时,小阳刚上前阻止,此时两位防暴警察迅疾从后突袭将其摁倒在地,致小阳手部受伤,引发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强烈不满,指责警察不应该如此对待残疾病人。与此同时,警方迅速的把上访者用警戒带包围起来,还不断收紧包围圈。由于警方处置现场时,没用话筒喊话告知行动目的,所有的上访者都不明白警方突如其来的真实意图,显得神情极度紧张和恐惧,对政府调集如此多的警察对付和平表达上访意愿的无辜感染者表示完全无法理解。在这种紧张气氛下,原本就因为生命健康权受到威胁,而问题又得不到解决的血友病HIV感染者更没法保持冷静,小望开始下意识的拉扯或与警察争扯把自己圈在里面的警戒带、小阳则驾残疾车技术性的驶向持盾牌的防暴警察包围队列(没有触碰到向后避让的警察),愤怒不已的小照持刚注射完八因子的针头刺伤一位警校学生,划伤一位社保队员(二人均未感染上HIV病毒)。警方人员受伤后,警察停止包围行动,混乱前后持续了15分钟。
    2006年9月29日凌晨,信访办主任(工作证编号:201)决定集体接待所有上访者,并承诺对所有换药、做手术、赔偿、提高补助以及保护隐私等问题一个月内统一答复,上访者随后离开信访办。
    2006年10月24日上午,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小照、小望、小阳(考虑到感染者隐私均用化名)在上海传染病总医院开药时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同天下午50多个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到市政府交涉请求放人;
    2006年11月30日(世界艾滋病前夕),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小照、小望、小阳正式被逮捕;
    2006年1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小望委托的律师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当时小望外婆已是弥留之际,至死未见到外孙);
    2006年12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以“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害性为由”,决定不予小望取保候审;
    2007年1月29日,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7年2月9日,犯罪嫌疑人小望委托的律师又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2007年2月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也决定不予小望取保候审;
    2007年3月1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构成妨害公务罪。
    2007年4月20日下午2点30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在202法庭不公开审理本案,每个被告都委托了律师为其出庭辩护,但十几个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要求旁听被拒绝,连被告家属也不允许旁听。法院旁停靠数辆警车,车上警察持照相机对感染者及家属不断拍照,感染者及家属还是予以制止,此次警察没有采取强力措施。
     二、本可避免的人祸
    早在1982年6月,美国国家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发现:一位59岁的血友病患者发生了艾滋病的症状,首次报道血友病患者感染艾滋病。
    1984年,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首次对血制品进行高温处理。该项试验表明高温可以杀灭HIV病毒。
    1985年,经过病毒灭活的因子浓制剂问世。此后,美国在八因子等血制品的生产流程中,加入了高温病毒灭活,或者化学病毒灭活程序。此后美国血友病人没有再出现一例感染艾滋病和丙肝。
    1985-1988年在浙江省先后发现四名血友病人因使用进口凝血第八因子而感染艾滋病。
    1987年中国卫生部,海关,外交部联合发文禁止进口血制品。
    1987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艾滋病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十一条规定: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
    1988年12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上海市艾滋病监测实施办法》也做了同样的规定。
    1995年,卫生部发布第(55)号文件:《关于禁止生产和临床使用未经病毒去除或灭活的凝血因子类血制品的通知》,指出此类血制品存在传播血源性疾病(艾滋病、丙肝等)的严重危险。
    1998年后,全国陆续发现血友病患者感染艾滋病,未经普查的不完全统计就有100人之多。
    三、罪魁祸首——上生所
    从1987年禁止进口血制品到1996年禁止销售未经病毒去除或灭活的凝血因子类血制品的8年间,上海血友病人基本都是使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第八因子。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系国内规模最大,集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高新生物技术企业之一,仅2005年全年产值就超过10亿元。
    我们听到上海血友病HIV感染者对自诩中国生物制品最大、最前沿的研究机构——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发出这样的责问:
    1、 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发达国家早在1985年就开始要求病毒灭活吗?
    2、 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未经病毒灭活的第八因子可能导致HIV感染吗?
    3、 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拜耳等跨国生物制品公司屡遭起诉的前车之鉴吗?
    4、 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1987年卫生部、1988年上海市分别规定了:“血液制品必须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吗?
    4、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1995年卫生部发布了禁售令,为何到了1996年还卖呢?
    5、 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自己生产的杀人产品可能危害公众健康,你又是否马上披露和公开此类信息,同时召回产品,建议使用者检查呢?
    客观而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是“非不知,系不为也”。
    四、无原则的庇护
    卫生部给各地卫生(厅)局下发的1995第(55)号第三条规定:“如违反规定,继续生产、销售未经病毒去除或灭活工艺生产的凝血因子类制品,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可是,上海卫生制品研究所1996年还予以销售,无辜受害者事后向上海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却未见任何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调查,更没予以严肃处理。
    无辜受害者向上海市各级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上海卫生制品研究所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没有任何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从吴忠泽向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提起第一起赔偿诉讼,到2003年法院开始不予受理,彻底堵塞了无辜受害者的司法救济渠道。
    反观世界各国,所有第八因子导致HIV感染事件一般综合以刑事、民事、国家资助三种方式处理解决。如法国、 德国、瑞士、日本等国分别有生物制品公司经理人员、血液管理专家、卫生官员被判刑入狱。各国都支持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通过民事诉讼追究生物制品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最典型的是针对拜耳等公司二十年来连续不断的诉讼。此外有超过20个国家建立了对因为输入被HIV污染的血液制品而导致感染HIV者的赔偿项目资助受害者。
    由于上海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无辜受害者要求民事赔偿、行政处分、刑事追究却哭诉无门,上生所至今逍遥法外。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的心态何以保持平衡,内心当然充满无法述说的无奈、悲哀和愤懑。
    五、冲突后的反思
    上海血友病HIV感染者上访已经持续多年,从未有过激行为,为什么会出现9.28冲突呢?综观整个事件的因果脉络而言,其实感染者并没有过分的要求、出格的行动,他们上访最重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脆弱生命的存续。上海执政诸君是否能够体认生命权是最高的人权,十几个无辜受害者难道不能在政府门前和平表达要求延续生命、改善生存质量的正当诉求。
    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身体是那样的脆弱、内心是那样的悲伤、需要全社会关爱,我们的政府岂能对他们如此无节制的动用警力呢?
    事实上,上海市有关部门在应对9.28事件上不够慎重,完全有检讨和改进的空间。
    1、上海市有关部门不应该将感染者隐私告知居委会、综治委,侵犯她们的隐私权;
    2、黄浦公安机关错误处理了警情,误认为血友病HIV感染者将冲击市政府,为此调集多达至少140名警察待命对付本来没有丝毫暴力倾向的无辜受害者。
    3、血友病HIV感染者一直在外等待,黄浦公安机关派出一百多名警察(含手持盾牌的防暴警察)设置所谓的“警戒区域”,制造和加剧了紧张气氛。
    4、感染者仅仅劝阻不明身份的人不要拍照,就遭到防暴警察的暴力侵袭,导致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群情激愤。
    5、事发时已是晚上十点二十八分,市政府机关已经下班,完全可以通过冷处理或者由信访处长接待来解决,何必动用如此庞大的警力。
    6、黄浦公安机关处置现场时,未按规定使用警戒绳,不尊重人格尊严,把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强行圈起来且不告知此举目的,引起大家的抵触,造成冲突进一步升级。
    
    



上海警察对付HIV病毒感染者



 


 


 


 


 


 


 


 


 


 


 


上海警察对付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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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为了生命的存续-记上海血友病HIV感染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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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们正常人而言,生活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幸福。过去的半年里,我在上海接触到这样一个群体,他们虽然生活在最繁荣的都市,可是每提及幸福,带给他们的只有无限的忧伤和悲痛。幸福,在他们心中可能永远只是幻景中的彩虹。仅仅为了生命的存续,过去六年来他们走向了注定无法回头的上访长路,这就是上海血友病HIV感染者。
    自然选择的无情,他不幸成为我们中的万分之一,一个生而患病且无法根治的血友病人。由于国家医疗条件的限制,他们当时没有得到最及时有效的诊断和治疗,多数都形成运动功能性障碍或严重残疾。90年代中期,国家血液管理的紊乱失序,血友病人治疗所用血制品“第八因子”也遭到艾滋病病毒的污染。这些原本不幸的玻璃脆人,又成为“血祸”的无辜受害者。让他们根本没有预料的是,为了更换毒副作用较小的抗病毒药物和施行手术再次到市政府信访时,却遭到警方非理性、不人道的对待,其中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还招来牢狱之灾。请记住这天是2006年9月28日。
    一、聚焦9.28
    1998年9月,曾经使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第八因子的十三岁血友病人吴鹏涛高烧不退后被确认为HIV感染,此后上海地区陆续确诊约60名感染者,但直到今天没有任何部门和单位告知九十年代使用过第八因子的血友病人可能感染HIV,并建议进行HIV检测。
    1998年11月,吴鹏涛,为此启动对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等三家血制品公司的第一起赔偿诉讼,随后又有其他血友病HIV感染者提起诉讼。
    2001年,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信访办、上海市红十字会联合负责接待处理血友病HIV感染者的上访问题,三部门主要联系人人分别为王家军、肖兵、庄海军。
    2003年,法院不再受理任何血友病HIV感染者提起的赔偿诉讼,此前受理的几个诉讼均认定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没有责任,但又判赔10万元经济补偿。
    2005年10月,上海市全体血友病HIV感染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领导请求更换毒副作用较小的抗病毒药物,并列表说明自2001年12月来陆续服药以来的严重毒副作用,希望领导高度重视。
    2006年以来,随着病人的毒副反应越来是否感染越强烈,生命受到极大威胁,加上身体病变急需手术治疗却没有任何一家医院接诊,所以换药和做手术成为血友病HIV感染者最为迫切的诉求。
    2006年9月下旬,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代表小照、小望、小阳(考虑到感染者隐私均用化名)前往北京参加一个半官方的性病艾滋病访谈会。
    2006年9月27日,小照、小望刚从北京参加完会议的代表回家当晚,便有居委会、街道干部或户籍警上门做工作,称已经知道二人是HIV感染者,希望他们不要信访,此举严重侵犯了HIV感染者的隐私。
    2006年9月28日,又是一个上海卫生局、信访办、红十字会联合接待的例行信访日,16名血友病HIV感染者及15名家属再次提出要求解决换药、做手术、赔偿、提高补助以及保护隐私等问题。
    2006年9月28日下午3点30分,31名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随行六辆残疾车)来到信访办要求接待。信访办处长答复根据《信访条例》要派五名代表,否则不予接待,而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也有自己的认识和担忧:1、过去五、六年来都是集体接待,今天怎么改为派五个代表?2、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别人无法代表;3、大家都不愿意推选代表,所有人都害怕报复,因为曾有人牵头反映问题,遭到过要披露隐私等各种威胁。
    2006年9月28日下午4点开始,因为双方就是否集体接待达不成一致,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离开信访办在附近30米左右的市政府东门口人行道边上听信访办回音,此间大家三三两两的闲聊等待,巡警、交警、广场派出所约40名警察早已到达现场,到下班时已经完成对周边道路的管制;
    2006年9月28日晚上8点半,上海警方接到错误指令,传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将冲击政府东门,又调集100多名警察到场增援并在市政府内待命,而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一直饿着肚子耐心等候,接近十点时大家才开始摁残疾车喇叭催信访办出来接待;
    2006年9月28日晚上10点28分,100多名警察从东门鱼贯而出,其中二十人持防暴盾牌,形成包围圈,有一位不明身份人员用带闪光灯的相机拍照时,小阳刚上前阻止,此时两位防暴警察迅疾从后突袭将其摁倒在地,致小阳手部受伤,引发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强烈不满,指责警察不应该如此对待残疾病人。与此同时,警方迅速的把上访者用警戒带包围起来,还不断收紧包围圈。由于警方处置现场时,没用话筒喊话告知行动目的,所有的上访者都不明白警方突如其来的真实意图,显得神情极度紧张和恐惧,对政府调集如此多的警察对付和平表达上访意愿的无辜感染者表示完全无法理解。在这种紧张气氛下,原本就因为生命健康权受到威胁,而问题又得不到解决的血友病HIV感染者更没法保持冷静,小望开始下意识的拉扯或与警察争扯把自己圈在里面的警戒带、小阳则驾残疾车技术性的驶向持盾牌的防暴警察包围队列(没有触碰到向后避让的警察),愤怒不已的小照持刚注射完八因子的针头刺伤一位警校学生,划伤一位社保队员(二人均未感染上HIV病毒)。警方人员受伤后,警察停止包围行动,混乱前后持续了15分钟。
    2006年9月29日凌晨,信访办主任(工作证编号:201)决定集体接待所有上访者,并承诺对所有换药、做手术、赔偿、提高补助以及保护隐私等问题一个月内统一答复,上访者随后离开信访办。
    2006年10月24日上午,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小照、小望、小阳(考虑到感染者隐私均用化名)在上海传染病总医院开药时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同天下午50多个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到市政府交涉请求放人;
    2006年11月30日(世界艾滋病前夕),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小照、小望、小阳正式被逮捕;
    2006年1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小望委托的律师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当时小望外婆已是弥留之际,至死未见到外孙);
    2006年12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以“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害性为由”,决定不予小望取保候审;
    2007年1月29日,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7年2月9日,犯罪嫌疑人小望委托的律师又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2007年2月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也决定不予小望取保候审;
    2007年3月1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三位血友病HIV感染者构成妨害公务罪。
    2007年4月20日下午2点30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在202法庭不公开审理本案,每个被告都委托了律师为其出庭辩护,但十几个血友病HIV感染者及家属要求旁听被拒绝,连被告家属也不允许旁听。法院旁停靠数辆警车,车上警察持照相机对感染者及家属不断拍照,感染者及家属还是予以制止,此次警察没有采取强力措施。
     二、本可避免的人祸
    早在1982年6月,美国国家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发现:一位59岁的血友病患者发生了艾滋病的症状,首次报道血友病患者感染艾滋病。
    1984年,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首次对血制品进行高温处理。该项试验表明高温可以杀灭HIV病毒。
    1985年,经过病毒灭活的因子浓制剂问世。此后,美国在八因子等血制品的生产流程中,加入了高温病毒灭活,或者化学病毒灭活程序。此后美国血友病人没有再出现一例感染艾滋病和丙肝。
    1985-1988年在浙江省先后发现四名血友病人因使用进口凝血第八因子而感染艾滋病。
    1987年中国卫生部,海关,外交部联合发文禁止进口血制品。
    1987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艾滋病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十一条规定: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
    1988年12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上海市艾滋病监测实施办法》也做了同样的规定。
    1995年,卫生部发布第(55)号文件:《关于禁止生产和临床使用未经病毒去除或灭活的凝血因子类血制品的通知》,指出此类血制品存在传播血源性疾病(艾滋病、丙肝等)的严重危险。
    1998年后,全国陆续发现血友病患者感染艾滋病,未经普查的不完全统计就有100人之多。
    三、罪魁祸首——上生所
    从1987年禁止进口血制品到1996年禁止销售未经病毒去除或灭活的凝血因子类血制品的8年间,上海血友病人基本都是使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第八因子。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系国内规模最大,集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高新生物技术企业之一,仅2005年全年产值就超过10亿元。
    我们听到上海血友病HIV感染者对自诩中国生物制品最大、最前沿的研究机构——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发出这样的责问:
    1、 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发达国家早在1985年就开始要求病毒灭活吗?
    2、 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未经病毒灭活的第八因子可能导致HIV感染吗?
    3、 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拜耳等跨国生物制品公司屡遭起诉的前车之鉴吗?
    4、 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1987年卫生部、1988年上海市分别规定了:“血液制品必须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吗?
    4、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1995年卫生部发布了禁售令,为何到了1996年还卖呢?
    5、 难道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不知道自己生产的杀人产品可能危害公众健康,你又是否马上披露和公开此类信息,同时召回产品,建议使用者检查呢?
    客观而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是“非不知,系不为也”。
    四、无原则的庇护
    卫生部给各地卫生(厅)局下发的1995第(55)号第三条规定:“如违反规定,继续生产、销售未经病毒去除或灭活工艺生产的凝血因子类制品,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可是,上海卫生制品研究所1996年还予以销售,无辜受害者事后向上海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却未见任何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调查,更没予以严肃处理。
    无辜受害者向上海市各级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上海卫生制品研究所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没有任何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从吴忠泽向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提起第一起赔偿诉讼,到2003年法院开始不予受理,彻底堵塞了无辜受害者的司法救济渠道。
    反观世界各国,所有第八因子导致HIV感染事件一般综合以刑事、民事、国家资助三种方式处理解决。如法国、 德国、瑞士、日本等国分别有生物制品公司经理人员、血液管理专家、卫生官员被判刑入狱。各国都支持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通过民事诉讼追究生物制品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最典型的是针对拜耳等公司二十年来连续不断的诉讼。此外有超过20个国家建立了对因为输入被HIV污染的血液制品而导致感染HIV者的赔偿项目资助受害者。
    由于上海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无辜受害者要求民事赔偿、行政处分、刑事追究却哭诉无门,上生所至今逍遥法外。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的心态何以保持平衡,内心当然充满无法述说的无奈、悲哀和愤懑。
    五、冲突后的反思
    上海血友病HIV感染者上访已经持续多年,从未有过激行为,为什么会出现9.28冲突呢?综观整个事件的因果脉络而言,其实感染者并没有过分的要求、出格的行动,他们上访最重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脆弱生命的存续。上海执政诸君是否能够体认生命权是最高的人权,十几个无辜受害者难道不能在政府门前和平表达要求延续生命、改善生存质量的正当诉求。
    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身体是那样的脆弱、内心是那样的悲伤、需要全社会关爱,我们的政府岂能对他们如此无节制的动用警力呢?
    事实上,上海市有关部门在应对9.28事件上不够慎重,完全有检讨和改进的空间。
    1、上海市有关部门不应该将感染者隐私告知居委会、综治委,侵犯她们的隐私权;
    2、黄浦公安机关错误处理了警情,误认为血友病HIV感染者将冲击市政府,为此调集多达至少140名警察待命对付本来没有丝毫暴力倾向的无辜受害者。
    3、血友病HIV感染者一直在外等待,黄浦公安机关派出一百多名警察(含手持盾牌的防暴警察)设置所谓的“警戒区域”,制造和加剧了紧张气氛。
    4、感染者仅仅劝阻不明身份的人不要拍照,就遭到防暴警察的暴力侵袭,导致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群情激愤。
    5、事发时已是晚上十点二十八分,市政府机关已经下班,完全可以通过冷处理或者由信访处长接待来解决,何必动用如此庞大的警力。
    6、黄浦公安机关处置现场时,未按规定使用警戒绳,不尊重人格尊严,把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强行圈起来且不告知此举目的,引起大家的抵触,造成冲突进一步升级。
    
    



上海警察对付HIV病毒感染者



 


 


 


 


 


 


 


 


 


 


 


上海警察对付血友病HIV病毒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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