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新闻聚焦:黑窑奴工案民间向胡温中央问责(下)


山西黑砖窑悲惨奴工


 


▲齐鲁晚报发表署名王毅的文章《查处黑窑保护伞是最好的道歉》。文中说,6月20日《法制日报》报道,洪洞县政府于18日派出11个工作组,分赴全国12个省市向被解救的黑窑农民工登门道歉。此次由洪洞县人民政府派出的11个工作组,把致歉信、工资、慰问金亲手送到被解救农民工手中。


以政府的名义派出专门道歉的工作组,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洪洞县对黑砖窑事件的补救决心。同时,“对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按月标准470元的3倍足额支付,洪洞县先行拨付30万元,用于垫付被解救农民工工资,并保护其向非法场主起诉索赔的权利”,也是洪洞县政府知错就改的应有之义。但笔者认为,正义仅仅伸张及此还是不够的。


黑砖窑事件曝光后,公众热议最多的话题是,为何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从山西省到洪洞县没有一个部门站出来明确表态,而当中央领导明确批示之后,这一切方才付诸现实?显然,对这个问题有关方面不能以失察为借口。


事实上,正是由于有了某些政府部门的默许,一些黑心窑主才敢为所欲为,拿窑工的性命不当回事。所以,洪洞县政府道歉也好,赔偿也好,都不过是借此挽回政府声誉的一种公关手段,他们只是做了早就该做的事情。而只有将那些一直在背后支持默许“黑窑”存在的有关部门的问题查清楚,并将某些人绳之以法,洪洞县才算是真正体现出响应中央领导批示的决心。


有消息称,洪洞县目前至少有20名官员受到调查,这体现出在上级权力机关的施压之下,洪洞县彻查“黑窑”幕后人的决心,但笔者以为,对“黑窑”的彻查,最终的衡量标准只有一个,即在“黑窑”事件彻底终结之时,究竟有多少相关公职人员会因此受到处理,又有多少公职人员最终会身陷囹圄。笔者以为,只有所有的“黑窑”幕后人都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才是洪洞县政府表示自己歉意的最好方式。


毕竟,正义不仅仅是通过几声无关痛痒的道歉,以及归还劳动者应得的收入所能实现的,道歉与赔偿只是伸张正义的必要措施,而非全部。严惩相关的公职人员,方能让正义在洪洞县里得到最大的伸张。


▲时事评论员熊培云发表文章《黑窑事件怎不见有人辞职》。


文章写道,还要说什么呢?对于近来发生在山西黑砖窑里的一切,早在1854年7月4日的演讲中,道格拉斯先生便已经说完了:“难道还要我说:像对待兽类一样对待人,剥夺他们的自由,逼迫他们劳动而不给付工资,让他们对与其交往的同类的关系一无所知,用棍棒殴打他们,用皮鞭抽打他们的肌肤,用烙铁烧灼他们的肢体,让警犬追咬他们,把他们廉价拍卖,离散他们的家庭,敲落他们的牙齿,烧焦他们的肉体,以饥饿驱使他们服从并降顺他们的主人,要我说所有这一切都是不道德的吗?难道非要我来辩论这样一个用血写出的、浸染着污秽物的体系是不道德的吗?不!我不屑辩论。”(见道格拉斯《论奴隶制度》的演讲)


丑得惊动了中央,中央惊动了地方。这一令人发指的暴行引起中央高度关注,胡锦涛、温家宝等国家领导人都作了“重要批示”,而受惊的地方政府终于开始“专项”了。据说,截至16日专项打击已经解救了500多人,据说,“专项”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渎职责任,对那些为黑砖窑、黑煤窑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对辖区内强迫劳动、非法用工,尤其是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情况不闻不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民众的疑问是:为什么上世纪90年代初被发现有问题的黑砖窑会在山西四处冒烟?为什么数百位家长在山西跋山涉水寻找自己的孩子时当地派出所却无动于衷?当村民知道有受伤者被窑主的打手们活埋,为什么这些信息中止了传播?当人们抱怨政府失灵时,我们的社会又在哪里?当然,有些疑问在随之而来的系列报道中被拉直了——知道当地一些派出所竟然会跑到黑砖窑去收保护费,我们就不难理解村支书儿子手下的那几条狼狗为什么那么有威力了。


民怨沸腾。然而,在如此巨大的丑闻压力下,所有渎职官员都变成了“千斤顶官员”,竟然没有一人向公众道歉,更别说引咎辞职了。与此相反,当地政府甚至还在强调自己的队伍如何“果敢出击”,仿佛把这场迟到的解救当做摘取“胜利果实”的机遇。当“坏事”再次变“好事”,谁来为这持续了十几年的罪恶负责?


向国民道歉,天不会塌下来。有人兴高采烈地发现洪洞县政府在慰问民工时将一封致歉信同时送到了他们手里,多年没见如此感人的场面,真要令人欢呼了。然而,仔细想来,洪洞县政府的所谓道歉并不是真正意义的道歉,它充其量是息事宁人的道歉,因为没有一位官员主动站出来愿意引咎负责。在这种“好辞职不如赖当官”的逻辑下,洪洞县政府的道歉又有多少诚意呢?这种为自己减负的道歉,想来国民断然是不能接受的,因为道歉不是护身符,人不能无耻到只会说道歉的地步。


无人引咎。官员们究竟怎么了?莫非他们像熊猫一样被喂养惯了,害怕一旦不被喂养就再也找不着其他活路?就像不久前首只被放归野外的圈养大熊猫那样,在与野生大熊猫在领地和食物争夺中,从高处摔下去……


康有为说:“风俗之美,在养民之耻。”卡莱尔同样认为:“羞耻心是所有品德的源泉。”没有羞耻心,就没有良知;没有良知,如何能担当作为众人之事的政治?显而易见,羞耻心作为一种宝贵的精神资源,它既可以维系社会公德,又是规范权力、维护政治秩序的重要力量。正因为此,在许多国家,类似丑闻足以导致一场严重的政治危机与信用危机。然而在中国,事到如今,我们连个引咎辞职者的影子都找不到。中国官员常说与世界接轨,我想在如此强大的民意谴责之声中,在眼泪又一次洒遍互联网的昨夜与今天,有关官员的羞耻心是不是也该和国际接接轨了?


▲学者摩罗在自己的新浪博客发表文章《处理山西黑窑童奴事件的一条建议》。


文章认为,对于山西黑窑童奴事件,国家应该做的工作至少有两件。第一当然是惩治罪犯(包括窑主和他们的后台官员,以及人贩子),第二是对那些惨受摧残的孩子实行国家赔偿。


对于第一件应该做的工作,我不会指望做得多好。中国社会一出事,就由弱者承担责任、作出牺牲,这种放走阎王、揪住小鬼的把戏,看得多了,早就学会了不再做什么指望了。通常涉及省长的事件,撤个把厅长了事;涉及厅长的事件,撤个把处长了事;涉及处长的事件,撤个把科长了事;涉及科长的事件,撤个把股长了事。为什么许多中国人立志当大官,就因为在中国当小人物太累了。平安的时候得当好奴才,一旦有事就马上成为牺牲。这已经是中国社会的一种习性了。


我说说第二件工作吧,我将此看作一条建议。这么多受害者,他们在身体上、心灵上、教育上所蒙受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决不可仅仅从窑老板的抽屉里搜出几张钞票就把这些不幸的人们打发掉了,而应该由国家成百万成百万地赔偿这些受难者。窑老板没有这样的赔偿能力,应该由国家承担赔偿的责任,因为是国家没有保护好这些无辜的孩子,是国家失职才导致这些孩子长期受难(其中涉案的一些人、一些部门,本来就是代表国家的),由这个失职的主体承担赔偿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那些窑老板为什么敢于如此猖狂如此残忍,就因为他们知道国家并不把这些孩子的权利当回事。如果他们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些受国家保护和尊重的孩子,他们决不会如此肆无忌惮。这个教训对于这个国家来说很重要。


我再重复一边,这些孩子在身体上、心灵上、教育上所蒙受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他们的父母亲人所承受的情感痛苦、心灵折磨也是不可估量的。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他们在遭受几年折磨之后,整个发展前景事实上都已经被摧毁了,许多东西一耽误也就消失了,你让他们还怎么去上学?怎么去打造自己奔前程?怎么对自己怀有信心?怎么对世界怀有信任?他们正常的心理和人格在形成之前就已经被这噩梦般的苦难摧毁了,他们事实上已经永远失去了拥有健全人格和幸福人生的权利。所以,成百万成百万的赔偿并不高,跟他们所遭受的苦难相比,再多的金钱都是无法补偿的。


对于这第二件应该做的工作,我不会指望国家会做,因为这个国家是如此高高在上,还远没有学会脸红,甚至还没有学会听一听它的主人(比如那些孩子及其父母、比如你、比如我、比如他)的倾诉和主张,要它承担责任那就更难了。


而那些应该用来赔偿孩子的钱,本来都是我们大家(包括我)的,是孩子们的父母的,也是那些孩子自己的。我也是一个纳税人,却从来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支配我的税款,我以自言自语的方式提提建议缓解一下良心压力的权利或许还有。


▲潇湘晨报:大事当前谁该为此引咎辞职。


国家《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不知在这么大的责任事件面前,有没有领导站出来引咎辞职、以示谢罪,诚恳接受上级的调查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完善的引咎辞职制度。


▲新京报:根除黑窑务必先治麻木渎职


多年来,“现代包身工”现象在各地一直不断出现,屡屡挑战公众容忍的底线,引发政府部门的查处风暴,但为何至今难以禁绝?难道只是源于暴利驱使和人心沦丧?


黑恶势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公权力对黑恶势力无动于衷,甚至与其狼狈为奸。所以,和治矿先治官一样,根除黑砖窑和“现代包身工”的核心,仍然是“治官”,向某些地方官员的惰性、麻木、渎职开刀,向盘根错节的权钱交易网开刀。如此方能使公权力回复公正,建设关怀弱势、保护善良、尊重生命的社会。


当清查黑砖窑的风暴即将掀起之时,建议同时启动问责风暴,唯其如此,才能还“包身工”及其家人以慰藉,还人间以公道。


▲北京青年报:童奴事件能否推动法治车轮


发生在山西黑砖窑里的一切,只能用惨绝人寰来形容。他们的“悲惨世界”在“世界无童工日”(6月12日)左右被媒体披露,也许纯粹是一个巧合,却“巧合”得让人如此心痛。


毋庸讳言,山西黑砖窑案注定会和孙志刚案一样成为中国法治史的奇耻大辱。后者稍许让人欣慰的是,它直接促成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血的代价总算换来了法治车轮的进步;那么山西黑砖窑案呢?残忍至极的这一血泪事件,能给中国法治进步带来什么?它能推动笨重的法治车轮哪怕非常微小的一点前进吗?


所有的农民工故事都可以证明一点,那就是《劳动法》对弱者的保护无比脆弱。当《劳动法》所保护的对象被人当奴隶一样买卖,而且早已不是“个案”而成为一种“现象”时,我们就应该考虑《劳动法》的保护力度是否太弱,对执行《劳动法》的部门责任是否规定得太少太轻?当一部法律在现实中的落实被大打折扣,甚至形同废纸,那么这部法律本身就必然值得反思。


▲江南都市报:善后不当意味仍在纵容黑窑。


当黑砖窑事件被曝光、全国媒体高度关注案情之时,如何善后其实也是对当地政府的一次大考,考的是政府的行政力、公信力,考的是政府处理危机、挽回形象、留住民心的能力。而就目前情况来看,当地官员在事件曝光后的不当善后,更让人义愤填膺:人证被遣散了,物证被烧了,主犯逃了,赔偿找不到人。如此善后可以给零分。


当地官员如此匆忙善后,并不是在给民工善后,而是在为自己善后,急忙息事宁人,想撇清责任。如此善后的背后,让人怀疑地方官员还在纵容保护黑窑主,还想蒙混过关。


如今,黑砖窑事件如何善后也在拷问着当地官员的灵魂,考验着当地政府的决心和能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如今的“县衙”里会有“好人”,会给遭受迫害的农民工一个交待,会让黑心老板受到应有的惩处。


▲纪纲撰文《山西“黑砖窑”事件的民间追问》。


文章写道,山西“黑砖窑”事件愤怒了媒体与网民,惊动了高层,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障部、公安部派员赴晋调查督办案件。针对此事件的各种“声音”从各自的角度,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当然这些声音有和谐的也有不和谐的,有悦耳的有不悦耳的。笔者对迄今所获得的相关公共信息亦感慨良多,对一些模糊的概念与不解的现象提出民间的质疑与追问。


“黑砖窑”幕后的责任人不只一个衡庭汉。前段时间,公安部将山西“黑砖窑”一工头衡庭汉列为B级通缉犯成了许多媒体的头条新闻,从许多新闻标题上容易让人联想到山西“黑砖窑”的罪恶都是这个叫衡庭汉的人干的。16日,衡庭汉在湖北落网,但山西“黑砖窑”的责任追究想必并未尘埃落定。衡庭汉充其量只是洪洞县曹生村一座砖厂的承包人,只是“黑砖窑”这一罪恶土壤上附生的一株小小的毒草,只是因为被河南家长和媒体最早地揭露出来。山西“黑砖窑”有数万家之多,其中不同程度存在违法犯罪的“黑砖窑”仅河南百位寻亲家长粗略看到的就有上千家之多,这些“窑主”、“承包人”、“打手”少说应有数千人吧,都抓到了吗,都通缉了吗?那些批准或纵容、包庇甚至参与“黑砖窑”经营的当地政府、派出所、劳保局等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那些视而不见或见而不视的父母官的渎职失职都追究了吗?那些将村一级基层政权交给黑恶势力掌管,当“甩手掌柜”的乡镇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了吗?


“死角”、“反弹”不是“黑砖窑”长期存在的理由。报载(《新闻晚报》),据山西省公安厅一负责人讲,“我们一直在采取措施予以打击整治,但也存在死角,也有沉渣泛起\'反弹\'现象。”这更象总结经验而非检讨失误。由此看来,所谓“死角”,只能说是观念和责任上的“死角”,而非地理位置上的“死角”。所谓反弹也只是想象中的反弹,从未停过,何来反弹,反弹说只能理解为推脱责任和掩盖事实。


解救“黑砖窑”被骗民工不应只是“专项斗争”,政府看问题应更加全面和宏观。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跟着媒体热点跑,比如开展以打击\'非法用工、强迫用工“为主题的专项斗争,把关注点投向当地的所有人口密集型私人企业。用制度而非口号保障长效机制的形成,让山西的企业都成为”阳光企业“,让山西的土地成为温暖的土地,这样的话是不是更好些。以人为本而非以危机公关为本才是危机公关的实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利通天下“而非”利痛天下“的晋商抱负。


为什么非要惊动高层才得以解决问题?这个命题好多媒体都作了追问,这里只作一点结论性回答,那就是地方政府忽视民生、民声,把GDP当成大事,把非法用工的事当成小事。对普遍存在的黑砖窑“知道”是纵容包庇,“不知道”是失职渎职。烟窗高耸在当地政府的眼皮底下,说不知道只能是欲盖弥彰。执政一方,首先要安一方百姓,不管是土著的还是外来的,不明白这一点,是当官之耻,是百姓之祸。令人不解的是,惊动了高层也并不能解决问题,温总理2004年批示关怀过的2002年被骗到山西窑场做工被工头打断双腿的少年张徐波,至今仍未拿到法院判决的49万元赔偿款,这又说明什么问题呢?这次会不会又是雷声大雨点小呢?从“童工转移”、“劳保局中途倒卖被解救儿童”、“派出所不让带走被拐少年”等事例上我们仍有理由作出上述怀疑。看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山西乱象靠道德教化显然行不通了。


▲ 星岛环球网:黑窑奴工案 媒体齐声讨伐要求山西高官下台。


黑窑奴工事件爆发以来,中国媒体一直在质疑为何至今没有官员辞职,要求山西省高官负责下台。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调查,洪洞县的环保、地矿等部门,对曹生村砖场长期禁锢、强制外地儿童、智障人士及农民工的情况十分了解,但每年都只是来罚款,收了钱就万事大吉。据悉,该砖场近年仅向广胜寺镇派出所就上交的各种费用五万二千多元人民币,且大多没有收据。“红网”的文章指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当地政府的诸多大员,显而易见已经严重渎职失职,不再配做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更不配成为官员,但为甚么在这么大的责任事件面前,还没有领导站出来引咎辞职、以示谢罪,诚恳接受上级的调查处理呢?


在百度洪洞县的贴吧里,有网民直接要求洪洞县县委书记、县长应该主动承担责任,并称“你们还有何脸面活在洪洞、山西、中国的大地上!”


另外,《重庆晨报》18日发表文章,质问正在山西调查的中央工作组:上千名在山西各砖场做苦工的儿童到哪里去了?报道引述消息人士称,不少砖场主为销毁证据,偷偷将他们转移到临近省区再进行遣散,以逃避惩处。


而官方媒体新华社17日刊发“是谁让黑窑主们如此肆无忌惮”的评论,直指黑窑主现象存在的背后,存在一些政府部门失职渎职问题。文章说,黑窑工背后,首先是黑窑主的贪婪残暴。他们为一己私利,丧失人性,丧尽天良,理当依法严惩。


文章称,限制人身自由、恣意殴打工人,当地有关部门一点风声都不知道吗?以往经验表明,黑恶势力之所以能横行一方,就是因为背后有保护伞。在洪洞县黑砖窑事件中,有的警察只允许家长解救自己的孩子,任由窑主恐吓家长;有的劳监人员参与倒卖童工;有人为黑窑主通风报信……各种迹象表明,黑砖窑背后,很可能隐藏着官商勾结行为。


人民网文章说,山西奴隶砖窑的窑主,绝大多数是当地农民出身,而且从农民中“分化”出来,不再靠“诚实劳动”致富,而是掌握粘土资源、地盘、资金牟利等,砖窑的经济形式显然是“非公有制”……因此,窑主可划入“新社会阶层”。


说到底,“新社会阶层”低端们的影响力只限于当地的执法部门,那他们就“摆平”当地的执法部门,所以有报道说有当地的劳动监管人员把“解救”出来的奴隶童工重新转卖的,有当地的公安局承认“个别”派出所牵涉其中的。“新社会阶层”低端们的财富积累无法“大进大出”,他们就直接地、野蛮地、残暴地从奴隶窑工、童工们身上榨取。


▲居住在香港的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武宜三发表文章《于幼军,老百姓把你们这班忘八蛋养得又肥又白的,是为了什么?》


文章指出,忘八蛋者,忘了“八荣八耻”之谓也。于幼军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打保票,也为他自己打保票。中共用死了的邓平寿为山西黑窰奴工冲喜,继续愚弄老百姓。汪洋流眼泪谁相信?你看温家宝流得多了,便失灵。


一,于幼军的自我表扬,为自己打包票


山西省长于幼军六月二十二日在向全省人民道歉的同时不忘自我表扬:


1、省政府在这两年多次下发了整治规范小煤矿、小砖窑、小玻璃器皿厂等劳动用工秩序的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2、去年启动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立法工作,今年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议通过颁发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3、曹生村等“黑砖窑”事件经媒体的披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央领导同志就此作出重要批示以后,省委省政府立即研究部署在全省开展“打击黑砖窑,解救被拐骗民工”的专项行动,连夜在几个重点地区开展突击检查。


4、6月15号上午,省政府又下发了《关於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午又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5、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公安系统出动了4万多警力,在全省“地毯式”排查,检查小砖厂、小采矿厂、小冶炼厂8,760处,解救被拐骗民工359人,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刑事拘留35人,行政拘留24人,其他治安处罚38人。


应该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铁矿、非法砖厂等企业非法用工,特别是其中拐骗民工,强迫农民劳动和非法使用童工等刑事犯罪问题态度是明确和坚决的,一经发现就给予严厉打击。


于幼军在这里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打了保票,自然也是为他自己打保票。“一经发现就给予严厉打击”,以前为什么没“打击”?是因为没“发现”。连责任也推得一乾二净了!那么,我想问于幼军:


老百姓用民脂民膏把你们这班忘了八荣八耻的忘八蛋飬得又肥又白的,是为了什么?


我建议向要脸的于幼军颁发“最要脸奖”,以表彰他巧言令色、不死要脸的光辉形象!


二,470元的三倍和十一个工作组


山西省洪洞县政府派出11个工作组分赴12个省市向被解救农民工登门道歉。他们将把洪洞县人民政府的《致歉信》和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慰问金亲手送到被解救农民工手中。洪洞县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规定,对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按月标准470元的3倍足额支付。


山西省洪洞县政府为了送上数量为470元三倍的“被拖欠工资”,派出了十一个工作组,行程遍十二个省市。但从互联网上查知,由山西省太原市至海南省三亚市的飞机票单程价为2,140元人民币,加上酒店、饭舘、陆路水路交通、按摩院、公关女郎等消费以及治装费、出差津贴,以每个工作组十人计,这洪洞县的开支大约得在一千万元至二千万元之间。当然公费赌博、公费嫖宿,还无法预算在内。


如此这般,第一,知道了共产党怎样的“以民为资本”了。


第二,知道了470元人民币便是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幸福标准。


三,批示、文件满天飞


中共中央以批示、文件治国。山西省的老爷以批示、文件治省。洪洞县的老爷也是以批示、文件治县。小小的广胜寺村矿产资源管理所也牛屄十足的向王兵兵下达“洪矿管制2006第1号文”---《广胜寺所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洪洞县环保局向王兵兵妻子张梅《约见通知》,编号为“洪环约广06023号文”。而且在一年多里先后三次下发《约见通知》。


下批示、下文件,受贿、勒索,外加警棍和监狱,就是今天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伟大服务了。


四,王八多了不干活(一)


中共洪洞县纪委6月12日介入调查,受调查机构包括县国土资源局广胜寺矿产资源管所、环保所、工商所、派出所;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县环保、执法大队队;县工会、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等。


真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王八多了不干活。


五,王八多了不干活(二)


山西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配合政法部门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解救被拐骗的农民工。做好被解救农民工的善后工作上,要体现对这些农民工的人文关怀,把他们的经济补偿问题解决好。


唱得比说的好听,奴隶制社会何来“人文关怀”,官办机构伪工会本身是一群吃人肉喝人的帮凶打手,何必要如此惺惺作态?但是,御用记者仍不忘为官办的工会组织评功摆好,“解救援助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付出大量努力” 云。
…… ……


▲ 美国之音报道:黑窑案只是家族犯罪团伙惹的祸?


报道说,中国官方的新闻媒体在继续大量评论、报导山西洪洞县砖窑雇佣奴隶童工的事件,并说“黑砖窑”案件是一起家族式犯罪团伙所为。观察家和评论家们指出,中国官方的这种说法显然是自欺欺人。


中国作家、评论家赵达功说:“奴工这种现象的背后都是共产党的官员在运作,并不是国民党,也不是国外什么人派间谍来我们这里做坏事,难道不是这样吗?你背后的官员是共产党官员。但是,现在他们不宣传这个,不提这个,也不揭露。”


分析家们指出,在中国,一切有关政治的话题,哪怕是稍微跟政治沾点边,哪怕是两千年前的事情,都有可能被中共宣传部门认为是敏感话题,被划入不准讨论的类别,大众传播媒介不得讨论。在中国大陆建设社会主义将近60年之后,中国居然出现了兴旺发达的奴工市场,童工和一般的工人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任何保障,雇主任意克扣工人工资,这种现象跟共产党统治的关系,显然也属于禁止讨论的范围,因此,中国官方新闻媒介对这个问题保持沉默。


尽管如此,中国的公众依然在私下里议论纷纷。分析家们指出,中共当局显然了解中国公众对当局谴责性的议论,因此近日来一直在设法以迂回的方式回应公众的议论谴责。中国官方的中国新闻网星期四发表报导,大标题是“山西‘黑砖窑’事件是一起家族式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观察家和分析家们注意到,这种标题明显的采用了大事化小的手法,把问题缩小到山西,缩小到“黑砖窑”,缩小到一起“家族式涉恶团伙犯罪”。


赵达功表示,既使是天真善良的人愿意说服自己接受中共宣传部门这番苦心,也依然有一个明显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这就是这种黑社会残害童工的事件,为什么没有发生在有黑社会势力的台湾或香港,没有发生在有黑社会的意大利,却发生在号称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在代表劳动阶级立场的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


“黑奴,黑砖窑,奴工的存在是在你执政党和政府官员包庇下、纵容下、或者乾脆是直接参与下产生的。这跟黑社会有什么关系?如果说共产党就是黑社会,那说得过去。黑社会就是共产党,共产党就是黑社会。过去我曾经就此写过文章,评论。共产党现在也到处用黑社会手法。”


对于中国的黑社会势力,以及执政党和政府官员跟黑社会势力的关系,中国官方的新闻媒介早些时候也报导过这个中国公众普遍知晓的秘密。官方的了望周刊曾发表文章承认中国黑社会问题严重。文章说,近年来,“腐败现象与黑恶势力勾结互动,在黑恶势力操纵、雇佣腐败官员,达到犯罪目的的同时,腐败官员也同时操纵、雇佣黑恶势力,以达到自己经济或政治上的目的。”


但是,中共坚持表示,执政党和政府官员腐败只是个别现象,而中国公众则抱怨现在执政党和政府官员几乎是无官不贪,而奴隶童工也并非山西专利,在浙江、广东这些相对开放的省份也大量存在。


批评者指出,奴隶童工以及千百万中国民工在劳动之后得不到赢得的劳动报酬,这种明目张胆欺压劳工的做法之所以在中国能够盛行,是因为中共及其政府严禁中国劳工成立自己的组织,保卫自己的利益。在中国,凡是胆敢组织独立工会的人一律被投入监狱,而官方的工会常常连中看不中用的花瓶功能都不能发挥。


▲时代周刊发表署名西蒙(Simon)的文章《中国奴工事件激起义愤》。


文章写道,儿童和弱智人士被绑架并被卖作奴隶,中国对此事的狂怒似乎没有减弱的迹象。看来这场论战越来越可能成为该国公民社会的演化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大约四百名家长怀疑他们的孩子被绑架,他们于6月7日在热门论坛“天涯(Tianya)”上发布了一封痛苦的信。信上表示他们曾设法营救约四十名儿童,后来遭到山西省(多数砖窑的所在地)地方当局的顽固抵制。这封信在互联网上激起了风暴,6月13日,中国共产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一名委员对事件表达了关切。警方的行动很快跟进。


互联网上的民粹批评一直处于愤怒的前沿——而且可能是一个先兆,预示在未来,基层的抗议会如何闻达于中国当局。如同一般的情况,对该事件的报道逐渐离开中国报纸的头版。尽管如此,这个主题仍然是中国网络的一个热点话题,许多批评者直指当局没有插手阻止人口买卖和对砖窑工人的奴役。甚至在通常温顺的官方出版物,例如在英文的《中国日报》上,可以明显感受到中国人看到恍惚的、有时在流血的工人被引出砖窑的照片和视频时所感受到的震惊和愤怒,哪怕是这些报道已经退居专栏页。


对当局的这些批评以及呼吁让那些被紧紧控制的媒体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的呼唤反映了许多中国人对这种可怕披露的震惊程度。但它也反映了党被迫向公民提供一些问责。这些公民越来越富裕,不愿意接受他们没有能力对抗国家独裁权力的情况。党领袖承认必须适应这种改变的态度,否则可能失去控制权。人权观察的中国研究员贝克林(Nicholas Bequelin)认为,只要不挑战它(党)的权威,就有回旋的空间,而且党愿意谈判。


对双方而言,摸清中国执政者与人民之间不断演化的关系的界限显然是一项进行中的工作。奴工争议达到最高潮的这个月,一连串事件显示当局选择不同的办法处理争议问题。例如,在6月初,数千抗议者(当中多数是中产阶级)挤满了沿海城市厦门的中心。他们呼吁政府取消在市郊建化工厂的计划。尽管当局没有试图制止这场极不寻常的抗议,他们后来呼吁参与者到警察局报告,而且官员追捕到一些在现场照片上露面的示威者。然而政府随后宣布它会暂停这个项目,而且国家环保局表示厦门政府应该三思。


其他事件包括从反对强制堕胎的暴力示威到反对警方残忍对待一场反污染抗议的纯在线示威。所有这些都由于互联网而火上浇油,特别是这个国家有两千万之多的博客


●探讨黑窑奴工的制度根源和人性危机


▲ 北京学者秋风发表文章:《变革执法体制解救黑砖窑童工》。


文中说,山西黑窑奴工事件的出现,相关警务人员固然干系甚大,但仅仅指责个人,无济于事。要解救类似被奴役者,切实保障流动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及其他宪法权利,应当进行执法体制变革。


宪法将人们享有的种种自由和权利以成文方式记录下来,并承诺利用国家力量保护这些自由和权利免受任何人的侵害,这是人们承认政府权威、并向政府支付税款的前提。基于此,政府设立了种种机构,包括警察机构,运用必要的强制力量,阻止人们之间相互侵害,尤其是打击那些侵害他人人身自由者。


那些遭受非人待遇的上千孩子的家人,在寻找孩子过程中,求助过很多当地警察,但是,这些警察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这些警察眼里,帮助这些孩子,是否在自己的正当职责范围内。


当然,法律已经规定,一个地方的警察应当无歧视地对待一切人。保护人身权利遭到践踏的来自河南、四川、湖北等地的孩子,也是当地警察的法定职责。


但是,当地警察可能未必如此认为。原因十分简单:山西警察吃的是山西的财政饭,乡镇警察吃的是乡镇财政饭,他很自然地会把保护外地人,视为额外的负担。更不要说,当地的窑场,服务于当地经济,这些警察与当地居民也有更密切的关系。


可以设想到的出路是,由公安部出面协调警察办案。事实上,河南省警方已经把\"山西黑窑场强迫未成年人做窑工\"的犯罪行为,紧急上报公安部,请求其督促山西警方采取解救行动。但这种跨省联合办案方式,终究只是例外,而非通例。


这就意味着,大量也许不那么严重的、此省民众伤害彼省民众的案件,要得到救济会遇到不少障碍。


其实,类似难题在法院、检察院同样存在。前不久,就出现了河南法院法官到湖北执行案件,遭到当事人殴打、而当地警方袖手旁观的事。至于本地法院偏袒本地当事人、歧视异地当事人,就更在一些地方频繁出现。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一个地方的警察、法官、检察官,由于种种原因,必然会照顾本地人。在设计各种制度,尤其是旨在保障人们普遍地享有宪法的权利的机构时,就必须面对这一现实,并预为防范。


尤其是在财政高度分权、而劳动力大量流动的时代,防范地方化、地方保护主义,在全国范围内让每个公民平等地享有种种宪法权利,尤其是人身自由,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


因此,建议在现有的地方警察机构之外,另行设立中央警察机构,它在地方部署执法力量,凡是跨省犯罪,侵害他人宪法性权利的犯罪等,均由其直接处理。如果有这样一套机构,那些令人同情的孩子们,也就可以知道该找谁,而他们找到的警察机构也不可能推卸责任。当然,该机构也可以不受地方政府、地方人情掣肘,公正地处理案件。


▲杂文家鄢烈山发表文章《我怎么就不震惊?》


文章说,
山西黑砖窑事件或称山西奴工事件,……媒体上有许多“令人震惊”和“高层震怒”之类的说法。我的良心也不断受到考问:对此惨无人道的案情,我怎么就不震惊呢?


我承认,我的阅历非常有限,虽然出身贫苦农家,18岁以前一直忍饥受冻,但朋友描绘的贵州甘肃某些地方赤贫到没裤子穿的景象我还真没见过。初到广州,杨箕村迷宫般“握手楼”的乱象大大超出我的想像力,大体可以用“震惊”来形容我的瞠目以对。


然而,这些年来,我的见闻日广,不论是“非法用工”的民工,绑架来的童工,没有人身自由的“奴工”,还是打手,弄残等情节,都听得我耳膜起茧了。试问,一些乡村女孩甚至女学生,被拐骗或绑架,逼她们做“鸡”,不从就先轮奸,再关起来饿饭、猛打,直到她们认命。这样的事只有上千起吗?“烈女跳楼”都没有“新闻价值”了。这些“性奴”比山西黑砖窑那些“奴工”的境况好吗?说到8岁的童工,这些年常报道被操控的“卖花童”,也就七八岁吧?更悲惨更常见的是马路边的乞儿,从一两岁到十几岁,或残或病,或昏睡或匍伏在地,据说大多是被拐来的。前些天网上有帖子和照片,怀疑一个乞儿的眼睛是被操纵者故意弄瞎的。6月15日出的《凤凰周刊》封面文章是《迷失的儿童》,讲的就是一些被5000元左右一个贩卖的孩子,多有被“下手太狠”的。大江南北几乎没有城市没有这种惨象,以致有的大都会要设禁乞区来维护“形象”。时常在马路边见到这样的可怜儿,我的心早就麻木了。


还有,前几天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假人血白蛋白,我早就知道有类似的事。七八年前我需要输白蛋白,医护人员都劝我别输国产的,又怕假冒进口的,后来干脆不输听天由命。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后怕。最怕血源有问题,感染艾滋病。如今有报道说,“梅西镇生猪大量病死流入市场”。这期《瞭望东方周刊》封面文章是“癌症爆炸”,重点讲了淮河边的一个癌症村,作为“GPD至上主义的样本”。诸如此类,不都是突破文明底线、谋财害命的事吗?


至于山西黑砖窑事件中,说到有警察阻止寻子家长解救别人的孩子,有劳动监察人员转卖脱离虎口的民工,我更谈不上震惊。上期《南方周末》报道“鬼妻”案,写到一个“鬼妻媒婆”赚了1.7万元,警察罚她4万元放人;买“鬼妻”的一家花了1.4万元,警察罚收1万元了事。如今有一更威风的例子,河北唐山市一有政协委员头衔、“副团职”的涉黑集团“老大”,竟用装甲车敲诈他人财产达8亿多元……


每天都有这样的事在发生,我愤慨、“愤世嫉俗”是真的,但要说震惊,那只能是“假震惊”:天天一惊一乍,我早就心肌梗死了!


难道我们只有忍受,只有望天祈祷吗?当然不是。


有海外观察者讥笑说,如果中国记者想什么都能揭露出来,黑砖窑这类严重侵犯人权的新闻就会天天有;国内曾有网友说,如果死几十个平民就降半旗,我们的国旗就升不起了。我的结论相反:如果中国的付振中们有娱乐记者(狗仔队)享受的追踪挖料权利,如果死了10个以上平民就降国旗志哀,那么,这类丑事惨事就会日渐减少,直致变得稀罕。


总之,我深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不是一句空话,“人性”是不会这般变态的。


▲专栏作家连岳发表文章《恶之后更大的恶》。


文章指出,山西“窑奴”事件之后,我们对人性恶,对挣扎着的悲惨人群,又有了更深的认识——在一次接一次的矿难、拆迁、官员侮辱民意、城市贫民与管理者的冲突之中,我总是会想,应该触底反弹了吧?在十八层地狱里,我们不是又坐了下行的电梯,再下到十八层的地下室吗?虽然索尔仁尼琴说过,苦难有多深,人类的荣耀就有多高远。但是我不相信他这句话,埋得太深,种子都会死,何况是人。


果然,“窑奴”之后,向着两个方向,告诉目瞪口呆的人们,你们看到的,只是开始。一些人的回忆与描述表明,山西的砖窑,“强迫劳动”,在时间上可能纵深十数年,在范围上,可能遍布全省。更让人感到心寒的是,事件一经披露,我们习惯见到的危机公关又出现了,这与集中营有得一比的“窑奴”事件,却变成了“非法用工”问题,似乎补补工资就了事了,那些残忍的屠杀,比如把人打晕了直接扔进搅拌机打成肉泥(据6月18日《燕赵都市报》),似乎在一句“拿出证据来”的轻松反诘中,也可当成奇谈来对待了。


这才让人陷入更深的恐惧。既然“窑奴”只是“非法用工”,那么,还有什么行为可能触犯法律呢?这样我们国家不就成为一个零犯罪的国家了?幸福来得这么快,让人不敢接受。还好,这种愚蠢的做法得到了纠正,新华社6月20日的新闻中,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山西\'黑砖窑\'不仅存在严重非法用工问题,而且存在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这样定性,可能就更能服人了。


如果在国家层面上也只是定义为“非法用工”,那么,社会崩溃的可能性都会有,因为这种说法已经离人性太远——让人产生的观感是,为了维护罪犯的利益,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由网络揭露而大白于天下的“窑奴”事件,让那些对监督没有好感的官员来处理,这些人甚至就是利益共享者,他们当然要极力掩盖,甚至指责为“谣言惑众”,处理起来,“非法用工”都觉得罪己诏下得太严厉了。事实上,不是已经有倒卖奴工的干部还被“留用”吗?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嘛……


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往往都是由普通民众发现的,想瞒他们可能性是不大的。一个好的法治社会,民众发现问题了,就会及时解决,不然官员就会被民众给解决掉——失掉他们的选票;如果民众发现问题了,官员就及时把发现问题的民众给解决掉,让问题继续存在。这个社会就不正常了。近来,从厦门巨型化工厂到山西“窑奴”,全是普通民众把声音发出来,大家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这同时反证了一些官员治下的小社会坏到了何等程度。在这种对峙情势当中,决策层的判断若倾向于民众,这才是我们走向“好社会”的一个良好信号。


▲ BBC发表彭定鼎评论《砖窑奴工 另一个中国》。


在经济建设飞速前进、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据称人权状况比美国好五倍的中国竟然长期发生着绑架、贩卖奴工的现象,实在令人震惊!


人贩子们从火车站拐骗民工甚至在路边绑架青少年贩卖到私人砖窑做奴工。而且这些非法奴工的处境无疑比历史记载的许多奴隶更加悲惨——每日工作15小时左右,一日三餐馒头凉水,动作稍慢就挨打,睡觉是地铺,没有洗浴,已经发现多人被殴打致死。被解救的民工中多人神志不清。这个事件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激起了严重的义愤。


即便我这样“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度中国人”的人刚从别人口中听到这个事件时也不敢相信。它太怵目惊心了。生活在社会下层的我对于底层的状况知道得太少了。这个事件让我看到了一个与我耳闻目睹的现实差别太大的另一个世界,我只能称之为“另一个中国”。


现在,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中央政府责令地方政府采取行动解救奴工。省长也出来道歉。


但随着真相的进一步揭露,人们再次惊异地发现,这不是个别的现象。山西以及其它省份还有很多类似的黑砖窑、黑煤窑和别的奴工劳动场。奴工人数之多令人惊骇。河南省电视台报道了这个事件之后几天,就有上千人前往电视台要求协助查找失踪的孩子。而且洪洞事件的调查取证和解救过程并不顺利,反倒一波三折阻力重重。当地警方在初期冷漠地不作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有父母解救自己孩子时发现同村其它孩子,警察居然恶狠狠告知“不是你的孩子你不要管!”劳动监察人员甚至参与倒卖奴工,克扣补发的“工资”。


直到走投无路的失踪孩子父母在网络张贴求助信激起民众强烈公愤,中央政府才介入干预,批示严查。但即使在如此浩大的声势下,黑砖窑主竟然也能够大部逃脱,而且在警方突击砖窑解救奴工之后,砖窑竟然也会被! “不明身份的人”焚毁,消灭证据。这一切昭然表明地方政府在保护黑砖窑!


我们在这个事件中看到了人性的凶残。但是想想希特勒、斯大林就知道,凶残不是中国人的专利。白人也曾经在非洲捕猎贩卖黑奴。问题是在21世纪的中国,凶残的行径如何在光天化日下发生??


这个社会问题重重,是不正常的社会。那么问题出在哪里?我们先想一想,正常的社会中如果有人企图诱拐绑架贩卖奴工会发生什么?


首先,人口失踪会立即引起警方高度关注、立案侦查。其次,狼狗和持械打手看管下的砖窑不可能不引起当地政府的注意,绝不可能长期存在。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根源是什么?是因为人民无权监督问责更迭政府!人口失踪被警方拒绝立案并不是新闻。几年前河南发生的杀害20多名少年的恶性案件中就有多名少年的父母向警方报案遭拒绝。被拒绝的失踪者家人无计可施,只能踏上漫漫寻子路。但他们作为纳税人却无法主张权利。


黑砖窑就在光天化日下生产,乡镇政府却视若无睹。劳动监察、安全生产、公安等职能部门一应俱全,却不约而同一起“失察”,甚至合谋,这绝不是偶然的。山西矿难频繁,同时省内各地安全生产监察局已经有6位局长因为受贿落马。食品卫生事件频发,可是全国任何地方都有卫生监察部门。由此可见,各级政府早就已经把法定义务置于脑后,全面出租权力,原因就是人们对它无可奈何!


能不能寄希望于党中央国务院呢?那无异于与虎谋皮。明朝朱元璋就曾经严厉惩处贪污,贪污犯却前赴后继,最后只好用戴罪的官员管理日常行政,于是出现了带着镣铐办公的奇景。


现在也是一样。中央关心的首先不是人民的利益而是维护统治。实施统治需要各级机构。这些机构的首要任务是收税收费、打击危害统治的因素,人民的利益是无足轻重的,只有在可能危及统治时才会引起关注。只要政权是人民无法合法更迭的,它就必然腐化,沦为盘剥人民的机器。这样的政权出租权力实在是必然之举。不要指望中央痛下决心整肃吏治!


专制制度下的统治者们就是一个犯罪集团。老大可能杀鸡儆猴,或者弃卒保车,但决不可能牺牲统治机器的利益而危及统治。我绝不相信,中央重视之后奴工现象就会消除!如果我们不想继续看到光天化日下大范围的悲惨、不想继续让一些事件让我们感到义愤,那么最好还是丢掉一切幻想,致力于建设一个人民能够监督问责更迭政府的民主中国!


▲广州学者唐昊发表文章《我们只能做暴行的旁观者吗?》


文章写道,近些天来,山西黑砖窑童工事件的曝光,剥下了披在我们日常生活之上的华丽外衣,把一个真实丑恶的世界展示在我们面前。对此,许多号称公共知识分子的人一时之间失语——在21世纪,在文明的世界里发生这样的事情,令人在感情上无法接受,在理智上无法置信;而我们和暴行居然就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这本身就已是一种罪行。


残酷地剥削童工,是人类一项历史悠久的犯罪。原因很简单——这符合资本运行的规律。在不受节制的资本主义时代,由于大机器的发明,童工和成年的不熟练劳动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相互替代,并且童工报酬更低、也不拖家带口,资本家大量雇用童工降低了成年劳动力的工资水平,也削弱了工人的反抗力量,从而强化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统治。而在工资极低、条件恶劣的劳动中,儿童不仅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智力衰退,而且身心备受摧残,甚至因不堪压榨而死去。


但发生在当代中国的童工事件,还不仅仅是一个资本逐利的问题。现代文明社会之所以大范围消灭了童工现象,是因为附加于其上的非经济成本已经过于庞大,使得使用童工无利可图。相比之下,在我们国家使用童工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成本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类似现象在中国出现已经至少十年,在此期间不断有记者、家长进行披露,却仍然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如果不是地方政府暗中包庇甚至幕后分赃,这些奴工产业不可能如此猖獗无忌。在这样大规模、长时间、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中,相关政府部门的作用又岂是一个“渎职”可以描述的?这分明是有地方政府参与其中、有组织的犯罪活动!


同时,这不但是法律的失败、行政的失败,也是人性的失败;那些和暴行共同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中国人,其实都不能逃避责任。这种情景正如恩格斯所描述的: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的灵魂;个人财富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文明时代的进步动力来自人们的最卑劣的冲动和情欲,并为此而损害人们的其他一切秉赋;并且由于这个时代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运动中进行,它自身就包含着自我消灭的因素。


所幸的是,这个自认为文明的时代还没有失去自我反省的能力。在前日,山西省省长于幼军代表省政府向受到伤害的农民工兄弟及家属表示道歉,并向全省人民检讨。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22日表示将严查山西黑砖窑事件中政府失职渎职人员。这是迟来的正义、不足的正义,但比没有正义要好。


我对此唯一的期望是,此事千万不要以快审快结的方式迅速了结。如果行政和法律介入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尽快遗忘此事、淡化其影响,那就太可悲了。我认为,事情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必须要回答下列问题——除了山西,别的地方还有多少类似的人道主义危机?全国有多少孩子失踪及在强迫劳动中死去?那些被揭露出来的奴工、童工事件真的被解决了吗?还有多少劳动者的生存权正在受到威胁?在各种学习、运动甚嚣尘上的今天,为什么就没有一次“人权保障专项行动”?在和谐社会里保障基本人权,就这么难吗?


当然,指望青天大老爷出现,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在本次事件中,公民意识在人道主义危机面前再次觉醒。但觉醒之后的人们却更加痛苦,他们被一系列的问题所困扰——我们拿什么来保卫自己?拿什么来保卫我们的孩子?许许多多暴行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是谁扼住了我们的喉咙?是谁绑住了我们的手脚?是谁麻木了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在暴行面前无可奈何?这些问题的解决,恐怕才是作为普通人力量上升的开端。


对于那些已被生活摧残得绝望的童工、奴工来说,没有他人解救确实不可能获得自由,而相比这些肉体上的奴隶,我们这些精神上不自由的奴隶倒更有能力自己解救自己。所以我们必须有所行动,必须使这件事情不能轻易了结和淡化,这不但是每一个过着还算正常生活的人的责任,也是我们拯救自己之所必须!


▲ 南都报社论:反思不可骤止 治罪必须溯源。


社论写道,山西奴工事件发展至今,举国愤怒与悲情翻江倒海。全国总工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事件的最新进展。洪洞县乃至全山西的省市行政系统,则正在以罕见的高效率运转,意在消除负面影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加害与冷漠原是那么漫长而坚硬,善后工作却异常迅速,道歉、诊治、补偿、返乡等功利性温情纷纷涌向受迫害的劳工。


但是,这一切都还没有触及基本而又深层的问题,那就是黑窑主所信奉的血酬定律。所谓血酬,即用暴力获取利润,绑架人质来勒索银票就是血酬定律的典型表现。类似地,包括大批童工在内的山西黑劳工,实质上也就是被黑窑主们控制的\"人质\"。正是利用廉价的他们,黑窑主、黑矿主们大肆赚取超额利润。这种地下现象在山西长期存在,不仅造就了庞大的黑色经济,而且\"挟持\"基层行政系统,相互利用、相互掩护。


这不是偶然的。黑窑主为保证持续汲取血酬,将确保某些有利条件长期存在。比如:压倒性地对奴工实行控制,为达目的就要豢养打手,不惜采用任何形式的暴力镇压;此外,更要向官员行贿,消除可能影响血酬的外部环境。而关键在于,围绕血酬为中心展开的贿赂不能间断,这是一个长期过程,并被黑窑、黑矿、黑冶炼厂经营者计入成本。可以想象,为抵消行贿所耗费的血本,黑窑主们会加倍压榨失去自由的劳工,以在他们死亡之前扩大掠夺成果。因此,这并非一个利益链条那么简单的推断,而是说血酬定律已成一种习性,渗透进基层行政系统的\"毛孔\"中。


在很大程度上,基层行政系统才是缔造当地黑色经济的推手。制造人权悲剧的黑窑场很早就被环保、地矿、公安等部门发现,但每次都是交了罚款了事。从黑窑主亲属的交待中发现,利用黑工的血汗钱去贿赂官员是平常事。在经济单一、财政窘迫的山西当地,这些黑窑事实上成了相关部门获取非法利益的渠道。为了让渠道不致断绝,基层行政系统对黑窑虐待、奴役劳工的惨状视而不见,而且还想方设法维持血腥收益的供应。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一些执法人员,曾参与倒卖黑劳工就是明证。此外,那些家长前往窑场,寻找被贩卖为黑工的孩子,不仅无法向当地警方求援,更受到他们的威胁。原因很简单,民间解救行动很可能动摇地下经济的稳定性,削弱这些基层行政系统对黑色经济的分成额度。


眼下,问责风暴已\"席卷\"山西奴工事件,民众焦虑地期待惨剧制造者遭受苛法重刑。一般来说,官僚层级之间的惩处程序相当暧昧,与舆论期待也大异其趣。几乎可以断定,以黑色经济结成共生关系的黑窑主与基层行政系统,会结成联盟应对存亡危险,以淡化直至化解惩处。他们能够得逞吗?谁都知道,山西黑窑工的黑幕绝非当地警方揭开,而是由那些找寻孩子的父母猛然掀起的;更重要的是,即便将如此人间惨剧定性为\"个别罪案\",也无法为地方行政架构及官僚开罪。惩罚当然不能仅仅止于小小的村支书,否则,比照于泯灭文明和人性的惨剧,如此轻描淡写,基层行政中的血酬定律根本无损--暂歇于此次风暴的罪恶,就无法保证不会选择另一个地点、另一个时间再次发作。


而且,山西开展清理黑窑行动以来,远远未见全功,至今仍有上千名童工和其他成年黑工不知所终;另外,许多名义上被遣返的奴工则再次离奇失踪;同时,竟然还有大量民工在奔往山西的途中,他们是继续沦落为奴隶,还是有幸成为阳光下的劳动者?这些同胞的未卜命运,一切都取决于基层那血腥定律被遏制的程度,最终取决于国家在捍卫生命、自由等基本人权上所秉持的决心。但愿本次反思不再落空,希望黑色经济笼罩下的基层政权重回正常轨道。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陶东风在《学术中国网》发文《黑砖窑事件的反思》。


黑窑童奴是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的极恶
这是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恶,也是在我们关于“恶”的知识系统中难以理解和解释的恶,因为我们还没有发明解释这种恶的理论。在我看来,“反人类的极恶”可能是与之最接近的命名。这种恶使我想起了法西斯主义……黑砖窑犹如纳粹集中营。


由此事件引发的值得反思的问题真是太多了。这决不是几个黑窑主、包工头以及人贩子所能完成的极恶,它反映了我们的制度和文化方面的根本性问题:到底哪些力量参与了这种恶?一个人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会在公共世界上消失?失去了孩子的父母为什么除了自己只身去大海捞针一样地寻找孩子以外,就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我们的一些公安机构、执法机构为什么成为作恶者的保护伞?为什么在这种骇人听闻的极恶被曝光后,我们的主流新闻媒体的主要版面和黄金时间仍然在歌功颂德和歌舞升平?为什么在中国大地上发生的各种令人发指的事件总是等“中央领导”批示后才得以“迅速解决”(其速度之快让我们更加坚信政府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办事效率,也更加相信这些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不是因为政府不能有所作为而是不想作为,所谓“非不能也,乃不为也”)?如果所有重大的侵犯人权的恶行都需要中央领导的批示才能解决问题,这倒底是国家之幸还是国家之不幸?还有多少同样令人发指、同样灭绝人性的事件因为没有这样的批示而继续在中国大地上肆虐?而且就在这个事件最最猖獗的时候,多少中国民众正沉浸在于丹的“快乐哲学”中!这正是我感到无奈乃至绝望的原因!
黑砖窑事件也使我们更加清醒地意识到我们自己的危险处境,在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安全权利不能获得保障的社会,受害民工的遭遇很可能明天就发生在我们或我们的孩子身上。我们应该更加清醒地意识到我们的社会、国家到底处在什么样的发展阶段。对于那些鼓吹中国已经“脱第三世界”,并正在“和平崛起”,甚至早已已经进入所谓“后现代”的知识界人士,黑砖窑事件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反讽!
集体性的道德沦丧是怎么发生的?
很多人已经注意到黑砖窑事件暴露的集体性的道德败坏和人性的集体沉沦。依据我在农村长大的常识,越是不发达的地区就越是保留了前现代社会的特点:村和村之间、乡和乡之间是一个类似放大的家族社会,虽然没有发达的媒体,但是这种熟人社会自有自己的传播和沟通方式。说山西运城等黑砖窑集中的本地人不知道砖窑里有童工、奴工是决然不可能的。那些当地的派出所人员则更是心知肚明。然而他们在欲望和金钱面前集体沉默了。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追问的是:这么多人的人性是怎么败坏的?
一个最可能被人们接收的解释是市场经济和利益驱动。但是这个解释不能让我们信服:为什么在其他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却没有出现类似事件?我不相信人性本恶或者本善的形而上学假设,我相信人性是历史的产物。我们这个时代的基本特点是极权主义和消费主义的直接对接。文革极权主义极大地败坏了人性,它的最大灾难在于摧毁了人类的基本道德准则,对人的权利的随意侵犯在人们的心目中种下了道德虚无主义的种子,这个虚无主义的种子曾经掩盖在“历史发展的必然法则”的堂皇旗号下为所欲为,为了“革命”可以肆意践踏人的尊严和生命。而在今天,这个虚无主义的怪兽又遇上了中国式消费主义的“大好时机”,“革命”的位置被“金钱”占据,于是,为了“革命”可以肆意践踏人性的道德虚无主义原则在新的历史时期转化为“为了金钱可以无恶不作”。在极权主义的遗毒没有得到清算的情况下,我们的社会就匆匆地进入了消费主义时代,消费主义刺激了人的欲望,而道德底线的阙如又使得这种欲望像脱缰的野马狂奔不止。欲望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受制约的欲望,不受制约的欲望就是兽欲,而且是集体性的兽欲!正因为文革极权主义把太多的人变成了野兽,才有今天这么多丧尽天良、从来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作的黑窑主、包工头、打手以及地方官员和公安警察。可以想见,今天为了金钱挥向童工的铁铲,在“革命”年代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挥向黑五类,挥向自己的老师、同事乃至亲人。也许有人会说:这些犯罪分子绝大多数没有参加过“文革”,他们的人性沉沦和道德沦丧和“文革”有什么关系?但是他们是在被“文革”毒坏的社会环境中长大的,文革所造成的道德虚无主义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有效清除,……在某种意义上说,不了解文革的人才受到文革的遗毒更深。
谨防感恩代替了反思:三论黑砖窑事件
中国历史上屡屡发生的一个怪异现象是:弱者在蒙受了强者的专横跋扈、无礼对待后,只要强者事后做了“道歉”和“自我批评”(常常不是真心的),弱者就不再反思强者为什么能够屡屡虐待自己?自己为什么总是蒙受冤屈和虐待?应该如何彻底根除强者虐待自己的制度原因;相反对后悔、自我批评的强者感激涕零,心存感恩。结果常常是,虐待和冤情不久就再次降临到自己的头上。如此循环往复,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的感恩文化传统。
纵观近日来媒体关于黑砖窑事件的报道和评论,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对于这个悲剧性事件的反思和批评真在悄悄转化为对各级政府,包括黑砖窑所在的地方政府的正面报道,甚至可以感觉到人们的愤怒真在逐渐被对官员们的感恩戴德所取代。今天是某某领导公开道歉,明天是某某领导到医院看望受到虐待的奴工,后天则是某某领导亲自把慰问金送到奴工的手中。比如,据报道,那个虐待奴工最严重的黑砖窑所在地之一的广胜寺曹生村,其所属的洪洞县领导,专门派工作组到湖北看望曾经在那里受到虐待的民工水道宇及其家人,并发放赔偿金4000多元,慰问金1000元。
于是人们心里逐渐温暖了起来,愤怒、惊诧、批评的声音渐渐淡出,好像希望又回来了:人家已经知错了而且道歉了,就不要再不知足啦,应该感激才对。
我当然不反对洪洞县领导的这个举措。但是我认为这不能替代我们对此问题的进一步追问:洪洞县的最高领导对发生在自己所辖领地的一系列令人发指的事件到底负有什么责任?……也是在这个县,有劳监部门工作人员参与了倒卖童工从中牟利;还是在这个县,有人为黑心窑主通风报信使其销毁现场逃之夭夭。试问:这个县的领导对此没有责任么?他们的道歉和慰问能够抵消人们对这一系列问题的追问么?因为洪洞县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独立王国,而是一个庞大且联系紧密的巨型组织的一个小小细胞,这个细胞的坏死不可能和整个组织无关。
中国的历史反复见证了一个事实:那些轻易地以知足乃至感恩来取代反思批判的人,很快灾难就会再次降临。


▲流亡海外的经济学家何清涟发表文章《中国奴工现象的制度性思考》。


文章写道,奴工现象并非只存在于山西,从2006年11月至今年4月,《民主与法制》杂志记者张君、刘立民对河北临西的同类现象作了一系列报导,如“河北临西惊现残疾\'包身工\'”,“来自大巴山的血泪控诉”,“黑砖厂里的\'少女性奴\'”,那些工人的遭遇与山西临汾奴工遭遇堪称伯仲之间,少女性奴的境遇更是悲惨。只是阴差阳错,河北的奴工现象被淹没在海量的资讯之中,而山西临汾的奴工事件一则因为有大量外地媒体与互联网介入,二则有奴工原籍河南省政府出面吁请中央政府干预,才终于掀开这黑暗、令中国人蒙羞的罪恶一页。


将两组报导比较起来看,这些役使奴工事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第一,这类血汗工厂以掠夺超高额利润为目标。河北临西汪江砖厂的老板与包工头奴役的是一群聋哑或智障残疾人,而山西黑砖窑奴役的是8-13岁的孩子,都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人群。而掠夺这些人群的劳动,可以比一般血汗工厂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第二,奴役者多是当地的头面人物。如汪江砖厂的老板是连任几届汪江村党支书的叶长贵,其砖厂占地100多亩,就建在运河大堤旁,长年取大堤之土造砖。山西临汾的那些窑主在当地也属于有钱有势之人。


第三,山西临汾与河北临西的地方政府均成为这些奴隶工厂的保护人。叶长贵的行为首先是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与劳动法,迫使少女当性奴更是违反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取运河河堤之土造砖也违反当地河堤保护的法规,但他的砖厂就这么红红火火地开办了多年。据披露,在临西县此类粘土砖厂有上百家,雇佣残疾人做苦力是普遍现象。用当地人的话来说,这些“砖厂老板大多有钱有势,政府有些官员和他们穿着连裆裤,老百姓不敢得罪他们”。而山西临汾更绝,劳动监察部门涉嫌倒卖童工,当地警方更是多方偏袒这些窑主。据曾3次赴山西采访的河南电视台记者付振中披露,“我们去过的这些黑窑厂,都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


第四,山西、河北都有为数不少的地方媒体,不可能对当地存在数年之久的奴工现象毫无所闻。但最后揭露这些现象的却不是本地媒体,河北临西的奴工现象由《民主与法制》杂志揭露,而山西省的却只能由河南省的记者出马。


这些事件披露后,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媒体报导时照例在批评地方政府的同时,赞扬中央政府。但这些分析无法解释英明的中央辖下何以出了这么多恶劣不堪的地方政府,而且这些地方政府与恶势力勾结牟利的方式亦如出一辙。


对这类现象不应止于批评层面,必须思考为什么所有能对地方恶势力形成制约的力量均成为缺席者。地方媒体的沉默主要是出于制度性约束,没有媒体的负责人敢去揭当地政府的短,更何况山西还有高勤荣因揭露政府喷灌工程造假而身陷囹圄的事例在前。民众的麻木与冷漠则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在政府不作为或为虎作伥的情况下,不可能指望无权利的民众能够大义凛然地充当先烂的出头椽子。唯一真正可以制约这些地方恶势力的是政府,但政府官员们却与这些恶势力沆瀣一气,形成利益共盟,从而使得政府管制缺位。


应该说,中国的法律明文禁止虐待工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这类事件却屡屡出现,只能说政府的管制能力已经出现严重的危机,法律已经无法约束社会精英群体,只能成为政府用来管束无权者的工具。


最后,请论者不要再为中央政府开脱了。因为在政府正当管制能力严重下降的同时,是政府对社会的控制能力大大加强,政治高压、特务控制、警察统治等成为近年中央政府三管齐下的“重要”制度建设,其目的只是用来对付民众日益觉醒的权利要求。而扼制民众的权利要求,其实就是对权势者掠夺民众的纵容。


▲《联合早报》21日发表文章称,反思黑砖窑案 该检讨的是省长还是制度?


在中央的高规格重视下,存在好几年的黑砖窑事件之处理,顿时杀入高速车道。山西政府几天前在风暴节骨眼中做出“不留一个死角”,“不留一个受困民工”的军令状。周三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宣布近期在“全国范围内以乡、村的小砖窑、小煤窑、小作坊等为重点,开展一次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打击雇佣童工、强迫劳动、恶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场大规模的清查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行动,似乎蓄势待发。问题是,这些揭发、清查与中央关注,为什么现在才出现?


根据中国国内媒体回顾,早在九年前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已与黑砖窑主展开过较量,解救过数百名被困民工。当时陈建教发现的黑砖窑并不局限在山西,还存在于与北京相邻的河北省。一些受害者获救后哭诉,他们是从外地到北京务工时,从北京火车站被拐骗走的。2006年,陈建教曾直接上书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清查整顿黑砖厂违法用工问题。


过去几年里,有关黑砖窑内幕的帖子也持续在网上流传,直到最近两个月这个“奴工”问题终于被捅出来。河南家长集体发出求救呼声是事件曝光的直接推动力,但监管当局在事件中对媒体报道“开绿灯”,甚至中央媒体纷纷跳出来直斥基层政府,或许才是黑幕能摊在阳光下的关键。


令人发指的内幕被揭露后,据说山西的招商活动立刻遭遇困难。中央舆论监管当局让该省形象受损,或许反映出中央难以再容忍“和谐社会”的政治目标被一些地方政府视为儿戏。


在重大压力下,省长出面检讨了。可人们仍要问的是:为什么总是要出现“危机”,积累多时的问题才接近可能解决的一天?像非法小砖窑、强迫劳动的非法用工现象,都是基本的法治问题,平日就应该处理的顽疾,却要待最高层直接干预,借一场危机的爆发,才能激起中央到地方政府治乱的决心。这都显示,中国社会管理距离制度化,法治化仍有很大距离。


▲ 世纪经济报道文章《黑窑场现象的文明根源》


山西洪洞县黑窑场事件的出现,与市场经济或者资本主义无关。其根源至少可同时追溯至文明与制度:文明上的根源是,某些乡村,由于历史原因,缺少儒家文明教化,其为追求财富而进行选择的时候人性之恶肆无忌惮地呈现出来,普通乡村民众精神荒漠化,对于种种反人道行为熟视无睹。


文化本能


奴工现象是一个社会特定精神状态的产物,而不是经济逻辑发挥作用的结果。从纯粹经济学的逻辑看,奴工劳动当然有助于节约交易成本,从而带来某种高效率。古希腊、罗马维持奴隶制度,或许确有其经济学上的优势。甚至,根据经济学家Robert Fogel等人的研究,美国南方奴隶们的实际物质收益要高于北方、西部的自由农业工人,奴隶的预期寿命也高于美国和欧洲的城市自由工人。


因此,奴役、强迫他人劳动之所以成为丑恶的,被法律所禁止,乃是因为,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人们认识到,这种行为本身是不正当的,不管其效率有多高。


但是,单纯追求私人利益的个人很难认识到这一点,甚至连那些被奴役者,也未必会觉得这种做法不对,他只会把自己的不幸归咎于奴役者的暴力比自己强,假如自己有那种暴力,没准也会奴役别人。


一个社会要废除奴役制度,取决于某种信念,而这种信念需要借助于某种教化途径被人们所接受,并成为一种文化本能。


前不久,英国纪念废除奴隶制度200年,而英国废除奴隶制度乃是宗教复兴运动的产物,其主要力量不是来自启蒙和革命,而是来自18世纪后期兴起的“福音主义”。同样,美国的废奴运动,也以虔诚的基督教人士为主体。当然,再往前说,西班牙晚期经院哲学家曾经依据基督教自然法传统论证,美洲土著人享有其作为自由人的自然权利,不容欧洲君主们随意剥夺。


在中国,古典儒家,比如孔子、孟子,以及后来的董子、朱子,都是坚决反对奴隶制度的。在他们看来,人确实有贤与愚、君子与小人、劳心者-劳力者、治人者-治于者之别,两者各有其“分”,即各有对应的权利义务,但两者之间绝不存在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儒家教化的功能不仅在此。它也通过其它教化活动,唤醒民众的道德精神和正义感,而抑制其动物的本能一面,从而使经济活动文明化。


现代经济学、伦理学都强调个人的选择自由。这在公共事务领域当然十分重要。但是,个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个人仅凭私人理性作出的某些选择,很可能是短视的:可能短期收益较大,但长远看来会有严重后果;或者增进了自己利益,却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甚至整个社会的短期利益都增进了,而社会的基础秩序却造成损害。……道德规范的作用其实能够扩展个人的理性能力,促使个人自觉地,甚至潜意识地排除那些坏的选择,从而使市场秩序良性演进。


商人精神


余英时先生受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兴起”论旨的启发而对儒家文明进行研究,撰写了《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及相关文章。他证明,儒家思想有利于工商业之健康发展。对此,笔者愿意补充说,儒家的文明教化为交易制度之维系,提供了基础性基础,比如勤奋、诚信、商人自治、回报社会等等价值,都是儒家所强调的。


凡在儒家文明教化较为发达的地区,人文精神影响于人际关系,尤其有助于驯化强者、富者,约束其奴役弱者、贫者的本能冲动。在儒家文化气氛淡薄之地,则人际关系就可能趋向残酷。


设想一个“能人”想发财致富,会采取何种策略?受到儒家教化的民众很可能去开办实业、去经商,而一个缺乏这种文明精神的能人,则在进行选择的时候毫无顾忌,必然倾向于选择其私人理性所能见到的最直接的办法:掠夺。在这些地方盛行的行为模式是:有智力者欺诈他人,有力量者欺负他人,有权力者则奴役他人。而旁观者对于此种行为羡慕多于厌恶。


总之,儒家社会组织体系较为发达的地区,民众具有最基本的是非、对错观念,因而,在日常生活及经济活动中排除了一些最坏的选择。比如从历史来看,明清以来商人精神在南方一些地方有突出的表现,在这些地方,经济之高度发达,与儒家文化保存相对完整,社会道德秩序相对健全、大部分民众具有基本是非感,有直接关系。


相反,由于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去儒家化过程,一些市场经济不发达的乡村缺乏这些因素,其经济生态呈现出落后甚至野蛮的形态。黑窑场不过是其中之斑。


然则,谁,通过怎样的方式滋润这文明的荒漠,使社会、市场趋向文明,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著名网络评论家十年砍柴发表文章《所有的问题都指向政治》


山西“奴工”事件至今虽未收场,而网络上的热度——也可看作为民间的热度已经降下来了,但可能其在庙堂或曰在当局者内部反而升温。其统一宣传口径、降低舆论热度的努力,其实更能证明,在体制内部,当局者已经很重视这一问题。


最高当局已公开承认这一事件中,有“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一反前期轻描淡写的“非法用工”之定性,山西巡抚叩阙请罪。这一切说明,对民间特别是网络上表现的民愤特别是国际舆论,高层人士已判断为不可等闲视之。那么对待汹汹民意,一般说来是“两手抓”:安抚和控制并举,奴工事件也不会有意外,因为根本的政治制度没有改变,其对付公共危机的思路也不会有根本的变化,所能变的无非在技巧层面。


为什么当局对此事的态度会出现较大的变化,难道是因为他们刚刚明白事情真相?非也,在信息交流发达的今天,尽管行政体系仍然还残留着明清帝国时代的惰性,但在一些具体事件上,帝国时代的“欺君行为”难度越来越大。连篇累牍的报纸、电视、网络对此事件的报道,高层人士不可能充耳不闻,而且他们还有着其他的渠道,比如秘不示人的内参,即使在上世纪60年代,华夏域内哪起重大事件能瞒过最高当局?相对于从公共媒体了解事态的民众来说,高层人士只可能知道得更多,更详细,而不可能更少、更简约。


可为什么在事件爆出的初期,最高当局没有明确表态呢?这是传统的体制使然,他们有一个观察、判断的过程。对于奴工被限制人身自由、童工被绑架贩卖这些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恶性事件,高层人士得知后,作为单个的人,我想他们也是震怒的;但是作为一个政权机器上的重要部件,他们要公开表态,显然会超越个人的喜怒哀乐。他们不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是整台机器,他们的考虑首先是从政治层面出发。


当今最大的政治就是:稳定、和谐,加强执政能力。千根针、万条线都是围绕这一要务。因此,这类恶性事件被他们知道后,他们的态度不是事件本身有多恶劣,矿难是死10人还是100人?一件刑事案的审理是否公正,贩卖的是成人奴工还是未成年人?如果这些公众都不知晓,或者知晓后没什么反应,高层的态度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因为其对所谓的政治稳定没有太大影响,所有的灾难只是以数字和术语的形式,在奏折上出现。他们的态度取决于,这些事件一旦被公众了解并迅速传播,成为公共事件后,对政权的影响有多大。


由于这种政治上的功利主义,他们对于具体事件的反应必定不会死板地遵循某种理念:比如人权至上、公正至上等等,而是处决于对自身的利益判断。因此,这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出来后,普通民众更关注事件的残酷,而高层关注的是国内外舆论对事件之关注,而非事件本身。因此这样的判断不会一开始就很准确,多数会依赖于经验,比如以前类似事情发生后的处理方式,派个级别并不很高的官员带一个工作组去调查一下,安抚一下受害者,找两个作恶者,大的方面给予肯定,小的方面予以批评,把坏事变成好事,把丧事当喜事办,如此安抚民意,继续维护政权的形象与公信力。我想,在山西奴工事件发生后,一开始也循这样的思路,两个副部级官员到了山西,其言行我们何等地熟悉。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所以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追求上很容易取得共识,为什么会官官相护?因为官员集团抑或是整个政权体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上面的官员也痛恨下面官员的渎职、贪墨、阴奉阳违,但在这个高高的行政金字塔中,没有塔基哪有塔尖,上层需要下面的人为他守摊,因此默许或认可下层官吏的一些不法行为,但前提是不要危及上层。因此,如果能够以最轻巧的办法处理奴工事件,岂不皆大欢喜?


可今天已进入网络时代,再强大的政府也不能完全控制信息传播,当愤怒的民意得到充分表先后,尤其是这一事件被境外媒体广泛报道,引发国际影响后,致力于大国崛起的最高层就不能无动于衷了。此时,在这一具体事件面前,最高层和省、市、县政府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出现分化。越到基层,政府和里面的官员越和这一事件脱不了干系,他们当然会千万百计推卸责任,尽快最大限度地化解这一危机,保护好自己;越到上层对这一事件越超脱,他们可以利用法定的权力处理下面的官员,以安抚民意。可是如何处理,处理到哪一级别大有学问,这仍然需要上层观察和判断,如果牺牲一个乡长能搞定的事,决不能浪费一个县长,必须以最低的成本来应付民间舆论。因为一味地为民间舆论和所谓的公正秉公处理,可能会伤了兄弟们的心,让其他基层官员唇亡齿寒,谁还给你卖力?那么上层的行政效力更会衰减。可如果处理畸轻,至少要弄掉一个县长而拿一个村长凑数,不但起不到安抚民意挽回国际影响的作用,而且可能纵容鼓励基层政府继续欺上瞒下,把中央政府和老百姓都当冤大头,这也不符合最高当局的利益。


所以,我想最高层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式,取决于他们的判断:何种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政治利益,因此必须找一种平衡。我写过一篇文章《大家都在讲政治》,就有类似的分析。富士康劳工事件被披露后,最后的处理方式也是循这种思路。我想厦门PX项目,以及山西奴工事件,最终还会这样。


什么劳工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司法公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高层的政治利益,因此,在今天的中国,所有的问题,一旦成为公共事件,都会毫无例外以中国特色的政治方式解决,而不会司法的归司法,环保的归环保,舆论的归舆论。


所有的问题都指向政治,会有不能承受之重的时候吗?


▲署名周舆的作者发表文章《从山西奴工事件看中国社会的根本性危机》。


中国是这样一个国度,是国人的神经早已麻痹的国度。于是在这样的国度,新闻总会以越来越惨烈和血腥的方式出现,否则哪里可以触动那一根根早已麻痹的神经,哪里还叫新闻!


在建设“和谐”社会主旋律中,山西洪洞公然进行着现代奴隶制的伟大创举。媒体曝光了,国人震惊了,言者开骂了,总书记批示了,高官也亲自查处去了……一件中国式的事件就这样发生了,并以中国特有方式进行着、“解决”着,很快它将被人们淡忘,这件事的价值似乎不会超越其他的中国式“新闻”。


在这样一个事件中,草民及其子女是无辜的受害者(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牺牲品),窑主是残暴的做恶者,窑主的乡党邻里是沉默的知情者,当地乡镇官员是知情者甚至是受益者,而县、市、省政府(实际上各级党委才是权力的最后持有者)则是“不知情”者,而中央则是被惊动者和力主查办者。


从这样一个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社会的整个生存状态。在各个层面,大家都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然后大家一起等待着下一个新闻的发生——该受害的还继续受害,该作恶的还继续做恶,该不知情的还继续不知情,该被惊动的还继续被惊动。


将近100年前,中共的发起人之一李大钊曾经与胡适博士进行过一次影响中国命运的重要争论,那就是要不要对中国进行“根本解决”。当时,胡适先生认为中国问题是“五鬼(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闹中华”,主张“多研究点问题,少谈点主义”,这五鬼可以一个个消灭;而李大钊则认为胡适的见解是浅薄的,中国只有搞社会主义革命,所有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事实上,后来的中共就是李大钊“根本解决”论的持有者和实践者。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过去了,中国大陆根本解决了什么?而在台湾,“五鬼”却基本被解决了。


但今天,我不想批评中共的“根本解决”了,反而我到觉得“根本解决”的思路没有错,而今许多问题都到了需要“根本解决”的时候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拿什么进行根本解决!


由山西奴工事件,我们应该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社会存在着根本性的社会危机。这样的社会危机,靠中央领导一个个批示就可以解决吗?我们有没有一种可以杜绝这样事件发生的体制,而不是疲于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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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聚焦:黑窑奴工案民间向胡温中央问责(下)


山西黑砖窑悲惨奴工


 


▲齐鲁晚报发表署名王毅的文章《查处黑窑保护伞是最好的道歉》。文中说,6月20日《法制日报》报道,洪洞县政府于18日派出11个工作组,分赴全国12个省市向被解救的黑窑农民工登门道歉。此次由洪洞县人民政府派出的11个工作组,把致歉信、工资、慰问金亲手送到被解救农民工手中。


以政府的名义派出专门道歉的工作组,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洪洞县对黑砖窑事件的补救决心。同时,“对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按月标准470元的3倍足额支付,洪洞县先行拨付30万元,用于垫付被解救农民工工资,并保护其向非法场主起诉索赔的权利”,也是洪洞县政府知错就改的应有之义。但笔者认为,正义仅仅伸张及此还是不够的。


黑砖窑事件曝光后,公众热议最多的话题是,为何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从山西省到洪洞县没有一个部门站出来明确表态,而当中央领导明确批示之后,这一切方才付诸现实?显然,对这个问题有关方面不能以失察为借口。


事实上,正是由于有了某些政府部门的默许,一些黑心窑主才敢为所欲为,拿窑工的性命不当回事。所以,洪洞县政府道歉也好,赔偿也好,都不过是借此挽回政府声誉的一种公关手段,他们只是做了早就该做的事情。而只有将那些一直在背后支持默许“黑窑”存在的有关部门的问题查清楚,并将某些人绳之以法,洪洞县才算是真正体现出响应中央领导批示的决心。


有消息称,洪洞县目前至少有20名官员受到调查,这体现出在上级权力机关的施压之下,洪洞县彻查“黑窑”幕后人的决心,但笔者以为,对“黑窑”的彻查,最终的衡量标准只有一个,即在“黑窑”事件彻底终结之时,究竟有多少相关公职人员会因此受到处理,又有多少公职人员最终会身陷囹圄。笔者以为,只有所有的“黑窑”幕后人都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才是洪洞县政府表示自己歉意的最好方式。


毕竟,正义不仅仅是通过几声无关痛痒的道歉,以及归还劳动者应得的收入所能实现的,道歉与赔偿只是伸张正义的必要措施,而非全部。严惩相关的公职人员,方能让正义在洪洞县里得到最大的伸张。


▲时事评论员熊培云发表文章《黑窑事件怎不见有人辞职》。


文章写道,还要说什么呢?对于近来发生在山西黑砖窑里的一切,早在1854年7月4日的演讲中,道格拉斯先生便已经说完了:“难道还要我说:像对待兽类一样对待人,剥夺他们的自由,逼迫他们劳动而不给付工资,让他们对与其交往的同类的关系一无所知,用棍棒殴打他们,用皮鞭抽打他们的肌肤,用烙铁烧灼他们的肢体,让警犬追咬他们,把他们廉价拍卖,离散他们的家庭,敲落他们的牙齿,烧焦他们的肉体,以饥饿驱使他们服从并降顺他们的主人,要我说所有这一切都是不道德的吗?难道非要我来辩论这样一个用血写出的、浸染着污秽物的体系是不道德的吗?不!我不屑辩论。”(见道格拉斯《论奴隶制度》的演讲)


丑得惊动了中央,中央惊动了地方。这一令人发指的暴行引起中央高度关注,胡锦涛、温家宝等国家领导人都作了“重要批示”,而受惊的地方政府终于开始“专项”了。据说,截至16日专项打击已经解救了500多人,据说,“专项”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渎职责任,对那些为黑砖窑、黑煤窑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对辖区内强迫劳动、非法用工,尤其是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情况不闻不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民众的疑问是:为什么上世纪90年代初被发现有问题的黑砖窑会在山西四处冒烟?为什么数百位家长在山西跋山涉水寻找自己的孩子时当地派出所却无动于衷?当村民知道有受伤者被窑主的打手们活埋,为什么这些信息中止了传播?当人们抱怨政府失灵时,我们的社会又在哪里?当然,有些疑问在随之而来的系列报道中被拉直了——知道当地一些派出所竟然会跑到黑砖窑去收保护费,我们就不难理解村支书儿子手下的那几条狼狗为什么那么有威力了。


民怨沸腾。然而,在如此巨大的丑闻压力下,所有渎职官员都变成了“千斤顶官员”,竟然没有一人向公众道歉,更别说引咎辞职了。与此相反,当地政府甚至还在强调自己的队伍如何“果敢出击”,仿佛把这场迟到的解救当做摘取“胜利果实”的机遇。当“坏事”再次变“好事”,谁来为这持续了十几年的罪恶负责?


向国民道歉,天不会塌下来。有人兴高采烈地发现洪洞县政府在慰问民工时将一封致歉信同时送到了他们手里,多年没见如此感人的场面,真要令人欢呼了。然而,仔细想来,洪洞县政府的所谓道歉并不是真正意义的道歉,它充其量是息事宁人的道歉,因为没有一位官员主动站出来愿意引咎负责。在这种“好辞职不如赖当官”的逻辑下,洪洞县政府的道歉又有多少诚意呢?这种为自己减负的道歉,想来国民断然是不能接受的,因为道歉不是护身符,人不能无耻到只会说道歉的地步。


无人引咎。官员们究竟怎么了?莫非他们像熊猫一样被喂养惯了,害怕一旦不被喂养就再也找不着其他活路?就像不久前首只被放归野外的圈养大熊猫那样,在与野生大熊猫在领地和食物争夺中,从高处摔下去……


康有为说:“风俗之美,在养民之耻。”卡莱尔同样认为:“羞耻心是所有品德的源泉。”没有羞耻心,就没有良知;没有良知,如何能担当作为众人之事的政治?显而易见,羞耻心作为一种宝贵的精神资源,它既可以维系社会公德,又是规范权力、维护政治秩序的重要力量。正因为此,在许多国家,类似丑闻足以导致一场严重的政治危机与信用危机。然而在中国,事到如今,我们连个引咎辞职者的影子都找不到。中国官员常说与世界接轨,我想在如此强大的民意谴责之声中,在眼泪又一次洒遍互联网的昨夜与今天,有关官员的羞耻心是不是也该和国际接接轨了?


▲学者摩罗在自己的新浪博客发表文章《处理山西黑窑童奴事件的一条建议》。


文章认为,对于山西黑窑童奴事件,国家应该做的工作至少有两件。第一当然是惩治罪犯(包括窑主和他们的后台官员,以及人贩子),第二是对那些惨受摧残的孩子实行国家赔偿。


对于第一件应该做的工作,我不会指望做得多好。中国社会一出事,就由弱者承担责任、作出牺牲,这种放走阎王、揪住小鬼的把戏,看得多了,早就学会了不再做什么指望了。通常涉及省长的事件,撤个把厅长了事;涉及厅长的事件,撤个把处长了事;涉及处长的事件,撤个把科长了事;涉及科长的事件,撤个把股长了事。为什么许多中国人立志当大官,就因为在中国当小人物太累了。平安的时候得当好奴才,一旦有事就马上成为牺牲。这已经是中国社会的一种习性了。


我说说第二件工作吧,我将此看作一条建议。这么多受害者,他们在身体上、心灵上、教育上所蒙受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决不可仅仅从窑老板的抽屉里搜出几张钞票就把这些不幸的人们打发掉了,而应该由国家成百万成百万地赔偿这些受难者。窑老板没有这样的赔偿能力,应该由国家承担赔偿的责任,因为是国家没有保护好这些无辜的孩子,是国家失职才导致这些孩子长期受难(其中涉案的一些人、一些部门,本来就是代表国家的),由这个失职的主体承担赔偿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那些窑老板为什么敢于如此猖狂如此残忍,就因为他们知道国家并不把这些孩子的权利当回事。如果他们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些受国家保护和尊重的孩子,他们决不会如此肆无忌惮。这个教训对于这个国家来说很重要。


我再重复一边,这些孩子在身体上、心灵上、教育上所蒙受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他们的父母亲人所承受的情感痛苦、心灵折磨也是不可估量的。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他们在遭受几年折磨之后,整个发展前景事实上都已经被摧毁了,许多东西一耽误也就消失了,你让他们还怎么去上学?怎么去打造自己奔前程?怎么对自己怀有信心?怎么对世界怀有信任?他们正常的心理和人格在形成之前就已经被这噩梦般的苦难摧毁了,他们事实上已经永远失去了拥有健全人格和幸福人生的权利。所以,成百万成百万的赔偿并不高,跟他们所遭受的苦难相比,再多的金钱都是无法补偿的。


对于这第二件应该做的工作,我不会指望国家会做,因为这个国家是如此高高在上,还远没有学会脸红,甚至还没有学会听一听它的主人(比如那些孩子及其父母、比如你、比如我、比如他)的倾诉和主张,要它承担责任那就更难了。


而那些应该用来赔偿孩子的钱,本来都是我们大家(包括我)的,是孩子们的父母的,也是那些孩子自己的。我也是一个纳税人,却从来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支配我的税款,我以自言自语的方式提提建议缓解一下良心压力的权利或许还有。


▲潇湘晨报:大事当前谁该为此引咎辞职。


国家《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不知在这么大的责任事件面前,有没有领导站出来引咎辞职、以示谢罪,诚恳接受上级的调查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完善的引咎辞职制度。


▲新京报:根除黑窑务必先治麻木渎职


多年来,“现代包身工”现象在各地一直不断出现,屡屡挑战公众容忍的底线,引发政府部门的查处风暴,但为何至今难以禁绝?难道只是源于暴利驱使和人心沦丧?


黑恶势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公权力对黑恶势力无动于衷,甚至与其狼狈为奸。所以,和治矿先治官一样,根除黑砖窑和“现代包身工”的核心,仍然是“治官”,向某些地方官员的惰性、麻木、渎职开刀,向盘根错节的权钱交易网开刀。如此方能使公权力回复公正,建设关怀弱势、保护善良、尊重生命的社会。


当清查黑砖窑的风暴即将掀起之时,建议同时启动问责风暴,唯其如此,才能还“包身工”及其家人以慰藉,还人间以公道。


▲北京青年报:童奴事件能否推动法治车轮


发生在山西黑砖窑里的一切,只能用惨绝人寰来形容。他们的“悲惨世界”在“世界无童工日”(6月12日)左右被媒体披露,也许纯粹是一个巧合,却“巧合”得让人如此心痛。


毋庸讳言,山西黑砖窑案注定会和孙志刚案一样成为中国法治史的奇耻大辱。后者稍许让人欣慰的是,它直接促成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血的代价总算换来了法治车轮的进步;那么山西黑砖窑案呢?残忍至极的这一血泪事件,能给中国法治进步带来什么?它能推动笨重的法治车轮哪怕非常微小的一点前进吗?


所有的农民工故事都可以证明一点,那就是《劳动法》对弱者的保护无比脆弱。当《劳动法》所保护的对象被人当奴隶一样买卖,而且早已不是“个案”而成为一种“现象”时,我们就应该考虑《劳动法》的保护力度是否太弱,对执行《劳动法》的部门责任是否规定得太少太轻?当一部法律在现实中的落实被大打折扣,甚至形同废纸,那么这部法律本身就必然值得反思。


▲江南都市报:善后不当意味仍在纵容黑窑。


当黑砖窑事件被曝光、全国媒体高度关注案情之时,如何善后其实也是对当地政府的一次大考,考的是政府的行政力、公信力,考的是政府处理危机、挽回形象、留住民心的能力。而就目前情况来看,当地官员在事件曝光后的不当善后,更让人义愤填膺:人证被遣散了,物证被烧了,主犯逃了,赔偿找不到人。如此善后可以给零分。


当地官员如此匆忙善后,并不是在给民工善后,而是在为自己善后,急忙息事宁人,想撇清责任。如此善后的背后,让人怀疑地方官员还在纵容保护黑窑主,还想蒙混过关。


如今,黑砖窑事件如何善后也在拷问着当地官员的灵魂,考验着当地政府的决心和能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如今的“县衙”里会有“好人”,会给遭受迫害的农民工一个交待,会让黑心老板受到应有的惩处。


▲纪纲撰文《山西“黑砖窑”事件的民间追问》。


文章写道,山西“黑砖窑”事件愤怒了媒体与网民,惊动了高层,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障部、公安部派员赴晋调查督办案件。针对此事件的各种“声音”从各自的角度,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当然这些声音有和谐的也有不和谐的,有悦耳的有不悦耳的。笔者对迄今所获得的相关公共信息亦感慨良多,对一些模糊的概念与不解的现象提出民间的质疑与追问。


“黑砖窑”幕后的责任人不只一个衡庭汉。前段时间,公安部将山西“黑砖窑”一工头衡庭汉列为B级通缉犯成了许多媒体的头条新闻,从许多新闻标题上容易让人联想到山西“黑砖窑”的罪恶都是这个叫衡庭汉的人干的。16日,衡庭汉在湖北落网,但山西“黑砖窑”的责任追究想必并未尘埃落定。衡庭汉充其量只是洪洞县曹生村一座砖厂的承包人,只是“黑砖窑”这一罪恶土壤上附生的一株小小的毒草,只是因为被河南家长和媒体最早地揭露出来。山西“黑砖窑”有数万家之多,其中不同程度存在违法犯罪的“黑砖窑”仅河南百位寻亲家长粗略看到的就有上千家之多,这些“窑主”、“承包人”、“打手”少说应有数千人吧,都抓到了吗,都通缉了吗?那些批准或纵容、包庇甚至参与“黑砖窑”经营的当地政府、派出所、劳保局等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那些视而不见或见而不视的父母官的渎职失职都追究了吗?那些将村一级基层政权交给黑恶势力掌管,当“甩手掌柜”的乡镇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了吗?


“死角”、“反弹”不是“黑砖窑”长期存在的理由。报载(《新闻晚报》),据山西省公安厅一负责人讲,“我们一直在采取措施予以打击整治,但也存在死角,也有沉渣泛起\'反弹\'现象。”这更象总结经验而非检讨失误。由此看来,所谓“死角”,只能说是观念和责任上的“死角”,而非地理位置上的“死角”。所谓反弹也只是想象中的反弹,从未停过,何来反弹,反弹说只能理解为推脱责任和掩盖事实。


解救“黑砖窑”被骗民工不应只是“专项斗争”,政府看问题应更加全面和宏观。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跟着媒体热点跑,比如开展以打击\'非法用工、强迫用工“为主题的专项斗争,把关注点投向当地的所有人口密集型私人企业。用制度而非口号保障长效机制的形成,让山西的企业都成为”阳光企业“,让山西的土地成为温暖的土地,这样的话是不是更好些。以人为本而非以危机公关为本才是危机公关的实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利通天下“而非”利痛天下“的晋商抱负。


为什么非要惊动高层才得以解决问题?这个命题好多媒体都作了追问,这里只作一点结论性回答,那就是地方政府忽视民生、民声,把GDP当成大事,把非法用工的事当成小事。对普遍存在的黑砖窑“知道”是纵容包庇,“不知道”是失职渎职。烟窗高耸在当地政府的眼皮底下,说不知道只能是欲盖弥彰。执政一方,首先要安一方百姓,不管是土著的还是外来的,不明白这一点,是当官之耻,是百姓之祸。令人不解的是,惊动了高层也并不能解决问题,温总理2004年批示关怀过的2002年被骗到山西窑场做工被工头打断双腿的少年张徐波,至今仍未拿到法院判决的49万元赔偿款,这又说明什么问题呢?这次会不会又是雷声大雨点小呢?从“童工转移”、“劳保局中途倒卖被解救儿童”、“派出所不让带走被拐少年”等事例上我们仍有理由作出上述怀疑。看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山西乱象靠道德教化显然行不通了。


▲ 星岛环球网:黑窑奴工案 媒体齐声讨伐要求山西高官下台。


黑窑奴工事件爆发以来,中国媒体一直在质疑为何至今没有官员辞职,要求山西省高官负责下台。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调查,洪洞县的环保、地矿等部门,对曹生村砖场长期禁锢、强制外地儿童、智障人士及农民工的情况十分了解,但每年都只是来罚款,收了钱就万事大吉。据悉,该砖场近年仅向广胜寺镇派出所就上交的各种费用五万二千多元人民币,且大多没有收据。“红网”的文章指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当地政府的诸多大员,显而易见已经严重渎职失职,不再配做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更不配成为官员,但为甚么在这么大的责任事件面前,还没有领导站出来引咎辞职、以示谢罪,诚恳接受上级的调查处理呢?


在百度洪洞县的贴吧里,有网民直接要求洪洞县县委书记、县长应该主动承担责任,并称“你们还有何脸面活在洪洞、山西、中国的大地上!”


另外,《重庆晨报》18日发表文章,质问正在山西调查的中央工作组:上千名在山西各砖场做苦工的儿童到哪里去了?报道引述消息人士称,不少砖场主为销毁证据,偷偷将他们转移到临近省区再进行遣散,以逃避惩处。


而官方媒体新华社17日刊发“是谁让黑窑主们如此肆无忌惮”的评论,直指黑窑主现象存在的背后,存在一些政府部门失职渎职问题。文章说,黑窑工背后,首先是黑窑主的贪婪残暴。他们为一己私利,丧失人性,丧尽天良,理当依法严惩。


文章称,限制人身自由、恣意殴打工人,当地有关部门一点风声都不知道吗?以往经验表明,黑恶势力之所以能横行一方,就是因为背后有保护伞。在洪洞县黑砖窑事件中,有的警察只允许家长解救自己的孩子,任由窑主恐吓家长;有的劳监人员参与倒卖童工;有人为黑窑主通风报信……各种迹象表明,黑砖窑背后,很可能隐藏着官商勾结行为。


人民网文章说,山西奴隶砖窑的窑主,绝大多数是当地农民出身,而且从农民中“分化”出来,不再靠“诚实劳动”致富,而是掌握粘土资源、地盘、资金牟利等,砖窑的经济形式显然是“非公有制”……因此,窑主可划入“新社会阶层”。


说到底,“新社会阶层”低端们的影响力只限于当地的执法部门,那他们就“摆平”当地的执法部门,所以有报道说有当地的劳动监管人员把“解救”出来的奴隶童工重新转卖的,有当地的公安局承认“个别”派出所牵涉其中的。“新社会阶层”低端们的财富积累无法“大进大出”,他们就直接地、野蛮地、残暴地从奴隶窑工、童工们身上榨取。


▲居住在香港的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武宜三发表文章《于幼军,老百姓把你们这班忘八蛋养得又肥又白的,是为了什么?》


文章指出,忘八蛋者,忘了“八荣八耻”之谓也。于幼军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打保票,也为他自己打保票。中共用死了的邓平寿为山西黑窰奴工冲喜,继续愚弄老百姓。汪洋流眼泪谁相信?你看温家宝流得多了,便失灵。


一,于幼军的自我表扬,为自己打包票


山西省长于幼军六月二十二日在向全省人民道歉的同时不忘自我表扬:


1、省政府在这两年多次下发了整治规范小煤矿、小砖窑、小玻璃器皿厂等劳动用工秩序的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2、去年启动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立法工作,今年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议通过颁发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3、曹生村等“黑砖窑”事件经媒体的披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央领导同志就此作出重要批示以后,省委省政府立即研究部署在全省开展“打击黑砖窑,解救被拐骗民工”的专项行动,连夜在几个重点地区开展突击检查。


4、6月15号上午,省政府又下发了《关於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午又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5、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公安系统出动了4万多警力,在全省“地毯式”排查,检查小砖厂、小采矿厂、小冶炼厂8,760处,解救被拐骗民工359人,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刑事拘留35人,行政拘留24人,其他治安处罚38人。


应该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铁矿、非法砖厂等企业非法用工,特别是其中拐骗民工,强迫农民劳动和非法使用童工等刑事犯罪问题态度是明确和坚决的,一经发现就给予严厉打击。


于幼军在这里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打了保票,自然也是为他自己打保票。“一经发现就给予严厉打击”,以前为什么没“打击”?是因为没“发现”。连责任也推得一乾二净了!那么,我想问于幼军:


老百姓用民脂民膏把你们这班忘了八荣八耻的忘八蛋飬得又肥又白的,是为了什么?


我建议向要脸的于幼军颁发“最要脸奖”,以表彰他巧言令色、不死要脸的光辉形象!


二,470元的三倍和十一个工作组


山西省洪洞县政府派出11个工作组分赴12个省市向被解救农民工登门道歉。他们将把洪洞县人民政府的《致歉信》和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慰问金亲手送到被解救农民工手中。洪洞县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规定,对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按月标准470元的3倍足额支付。


山西省洪洞县政府为了送上数量为470元三倍的“被拖欠工资”,派出了十一个工作组,行程遍十二个省市。但从互联网上查知,由山西省太原市至海南省三亚市的飞机票单程价为2,140元人民币,加上酒店、饭舘、陆路水路交通、按摩院、公关女郎等消费以及治装费、出差津贴,以每个工作组十人计,这洪洞县的开支大约得在一千万元至二千万元之间。当然公费赌博、公费嫖宿,还无法预算在内。


如此这般,第一,知道了共产党怎样的“以民为资本”了。


第二,知道了470元人民币便是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幸福标准。


三,批示、文件满天飞


中共中央以批示、文件治国。山西省的老爷以批示、文件治省。洪洞县的老爷也是以批示、文件治县。小小的广胜寺村矿产资源管理所也牛屄十足的向王兵兵下达“洪矿管制2006第1号文”---《广胜寺所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洪洞县环保局向王兵兵妻子张梅《约见通知》,编号为“洪环约广06023号文”。而且在一年多里先后三次下发《约见通知》。


下批示、下文件,受贿、勒索,外加警棍和监狱,就是今天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伟大服务了。


四,王八多了不干活(一)


中共洪洞县纪委6月12日介入调查,受调查机构包括县国土资源局广胜寺矿产资源管所、环保所、工商所、派出所;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县环保、执法大队队;县工会、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等。


真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王八多了不干活。


五,王八多了不干活(二)


山西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配合政法部门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解救被拐骗的农民工。做好被解救农民工的善后工作上,要体现对这些农民工的人文关怀,把他们的经济补偿问题解决好。


唱得比说的好听,奴隶制社会何来“人文关怀”,官办机构伪工会本身是一群吃人肉喝人的帮凶打手,何必要如此惺惺作态?但是,御用记者仍不忘为官办的工会组织评功摆好,“解救援助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付出大量努力” 云。
…… ……


▲ 美国之音报道:黑窑案只是家族犯罪团伙惹的祸?


报道说,中国官方的新闻媒体在继续大量评论、报导山西洪洞县砖窑雇佣奴隶童工的事件,并说“黑砖窑”案件是一起家族式犯罪团伙所为。观察家和评论家们指出,中国官方的这种说法显然是自欺欺人。


中国作家、评论家赵达功说:“奴工这种现象的背后都是共产党的官员在运作,并不是国民党,也不是国外什么人派间谍来我们这里做坏事,难道不是这样吗?你背后的官员是共产党官员。但是,现在他们不宣传这个,不提这个,也不揭露。”


分析家们指出,在中国,一切有关政治的话题,哪怕是稍微跟政治沾点边,哪怕是两千年前的事情,都有可能被中共宣传部门认为是敏感话题,被划入不准讨论的类别,大众传播媒介不得讨论。在中国大陆建设社会主义将近60年之后,中国居然出现了兴旺发达的奴工市场,童工和一般的工人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任何保障,雇主任意克扣工人工资,这种现象跟共产党统治的关系,显然也属于禁止讨论的范围,因此,中国官方新闻媒介对这个问题保持沉默。


尽管如此,中国的公众依然在私下里议论纷纷。分析家们指出,中共当局显然了解中国公众对当局谴责性的议论,因此近日来一直在设法以迂回的方式回应公众的议论谴责。中国官方的中国新闻网星期四发表报导,大标题是“山西‘黑砖窑’事件是一起家族式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观察家和分析家们注意到,这种标题明显的采用了大事化小的手法,把问题缩小到山西,缩小到“黑砖窑”,缩小到一起“家族式涉恶团伙犯罪”。


赵达功表示,既使是天真善良的人愿意说服自己接受中共宣传部门这番苦心,也依然有一个明显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这就是这种黑社会残害童工的事件,为什么没有发生在有黑社会势力的台湾或香港,没有发生在有黑社会的意大利,却发生在号称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在代表劳动阶级立场的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


“黑奴,黑砖窑,奴工的存在是在你执政党和政府官员包庇下、纵容下、或者乾脆是直接参与下产生的。这跟黑社会有什么关系?如果说共产党就是黑社会,那说得过去。黑社会就是共产党,共产党就是黑社会。过去我曾经就此写过文章,评论。共产党现在也到处用黑社会手法。”


对于中国的黑社会势力,以及执政党和政府官员跟黑社会势力的关系,中国官方的新闻媒介早些时候也报导过这个中国公众普遍知晓的秘密。官方的了望周刊曾发表文章承认中国黑社会问题严重。文章说,近年来,“腐败现象与黑恶势力勾结互动,在黑恶势力操纵、雇佣腐败官员,达到犯罪目的的同时,腐败官员也同时操纵、雇佣黑恶势力,以达到自己经济或政治上的目的。”


但是,中共坚持表示,执政党和政府官员腐败只是个别现象,而中国公众则抱怨现在执政党和政府官员几乎是无官不贪,而奴隶童工也并非山西专利,在浙江、广东这些相对开放的省份也大量存在。


批评者指出,奴隶童工以及千百万中国民工在劳动之后得不到赢得的劳动报酬,这种明目张胆欺压劳工的做法之所以在中国能够盛行,是因为中共及其政府严禁中国劳工成立自己的组织,保卫自己的利益。在中国,凡是胆敢组织独立工会的人一律被投入监狱,而官方的工会常常连中看不中用的花瓶功能都不能发挥。


▲时代周刊发表署名西蒙(Simon)的文章《中国奴工事件激起义愤》。


文章写道,儿童和弱智人士被绑架并被卖作奴隶,中国对此事的狂怒似乎没有减弱的迹象。看来这场论战越来越可能成为该国公民社会的演化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大约四百名家长怀疑他们的孩子被绑架,他们于6月7日在热门论坛“天涯(Tianya)”上发布了一封痛苦的信。信上表示他们曾设法营救约四十名儿童,后来遭到山西省(多数砖窑的所在地)地方当局的顽固抵制。这封信在互联网上激起了风暴,6月13日,中国共产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一名委员对事件表达了关切。警方的行动很快跟进。


互联网上的民粹批评一直处于愤怒的前沿——而且可能是一个先兆,预示在未来,基层的抗议会如何闻达于中国当局。如同一般的情况,对该事件的报道逐渐离开中国报纸的头版。尽管如此,这个主题仍然是中国网络的一个热点话题,许多批评者直指当局没有插手阻止人口买卖和对砖窑工人的奴役。甚至在通常温顺的官方出版物,例如在英文的《中国日报》上,可以明显感受到中国人看到恍惚的、有时在流血的工人被引出砖窑的照片和视频时所感受到的震惊和愤怒,哪怕是这些报道已经退居专栏页。


对当局的这些批评以及呼吁让那些被紧紧控制的媒体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的呼唤反映了许多中国人对这种可怕披露的震惊程度。但它也反映了党被迫向公民提供一些问责。这些公民越来越富裕,不愿意接受他们没有能力对抗国家独裁权力的情况。党领袖承认必须适应这种改变的态度,否则可能失去控制权。人权观察的中国研究员贝克林(Nicholas Bequelin)认为,只要不挑战它(党)的权威,就有回旋的空间,而且党愿意谈判。


对双方而言,摸清中国执政者与人民之间不断演化的关系的界限显然是一项进行中的工作。奴工争议达到最高潮的这个月,一连串事件显示当局选择不同的办法处理争议问题。例如,在6月初,数千抗议者(当中多数是中产阶级)挤满了沿海城市厦门的中心。他们呼吁政府取消在市郊建化工厂的计划。尽管当局没有试图制止这场极不寻常的抗议,他们后来呼吁参与者到警察局报告,而且官员追捕到一些在现场照片上露面的示威者。然而政府随后宣布它会暂停这个项目,而且国家环保局表示厦门政府应该三思。


其他事件包括从反对强制堕胎的暴力示威到反对警方残忍对待一场反污染抗议的纯在线示威。所有这些都由于互联网而火上浇油,特别是这个国家有两千万之多的博客


●探讨黑窑奴工的制度根源和人性危机


▲ 北京学者秋风发表文章:《变革执法体制解救黑砖窑童工》。


文中说,山西黑窑奴工事件的出现,相关警务人员固然干系甚大,但仅仅指责个人,无济于事。要解救类似被奴役者,切实保障流动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及其他宪法权利,应当进行执法体制变革。


宪法将人们享有的种种自由和权利以成文方式记录下来,并承诺利用国家力量保护这些自由和权利免受任何人的侵害,这是人们承认政府权威、并向政府支付税款的前提。基于此,政府设立了种种机构,包括警察机构,运用必要的强制力量,阻止人们之间相互侵害,尤其是打击那些侵害他人人身自由者。


那些遭受非人待遇的上千孩子的家人,在寻找孩子过程中,求助过很多当地警察,但是,这些警察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这些警察眼里,帮助这些孩子,是否在自己的正当职责范围内。


当然,法律已经规定,一个地方的警察应当无歧视地对待一切人。保护人身权利遭到践踏的来自河南、四川、湖北等地的孩子,也是当地警察的法定职责。


但是,当地警察可能未必如此认为。原因十分简单:山西警察吃的是山西的财政饭,乡镇警察吃的是乡镇财政饭,他很自然地会把保护外地人,视为额外的负担。更不要说,当地的窑场,服务于当地经济,这些警察与当地居民也有更密切的关系。


可以设想到的出路是,由公安部出面协调警察办案。事实上,河南省警方已经把\"山西黑窑场强迫未成年人做窑工\"的犯罪行为,紧急上报公安部,请求其督促山西警方采取解救行动。但这种跨省联合办案方式,终究只是例外,而非通例。


这就意味着,大量也许不那么严重的、此省民众伤害彼省民众的案件,要得到救济会遇到不少障碍。


其实,类似难题在法院、检察院同样存在。前不久,就出现了河南法院法官到湖北执行案件,遭到当事人殴打、而当地警方袖手旁观的事。至于本地法院偏袒本地当事人、歧视异地当事人,就更在一些地方频繁出现。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一个地方的警察、法官、检察官,由于种种原因,必然会照顾本地人。在设计各种制度,尤其是旨在保障人们普遍地享有宪法的权利的机构时,就必须面对这一现实,并预为防范。


尤其是在财政高度分权、而劳动力大量流动的时代,防范地方化、地方保护主义,在全国范围内让每个公民平等地享有种种宪法权利,尤其是人身自由,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


因此,建议在现有的地方警察机构之外,另行设立中央警察机构,它在地方部署执法力量,凡是跨省犯罪,侵害他人宪法性权利的犯罪等,均由其直接处理。如果有这样一套机构,那些令人同情的孩子们,也就可以知道该找谁,而他们找到的警察机构也不可能推卸责任。当然,该机构也可以不受地方政府、地方人情掣肘,公正地处理案件。


▲杂文家鄢烈山发表文章《我怎么就不震惊?》


文章说,
山西黑砖窑事件或称山西奴工事件,……媒体上有许多“令人震惊”和“高层震怒”之类的说法。我的良心也不断受到考问:对此惨无人道的案情,我怎么就不震惊呢?


我承认,我的阅历非常有限,虽然出身贫苦农家,18岁以前一直忍饥受冻,但朋友描绘的贵州甘肃某些地方赤贫到没裤子穿的景象我还真没见过。初到广州,杨箕村迷宫般“握手楼”的乱象大大超出我的想像力,大体可以用“震惊”来形容我的瞠目以对。


然而,这些年来,我的见闻日广,不论是“非法用工”的民工,绑架来的童工,没有人身自由的“奴工”,还是打手,弄残等情节,都听得我耳膜起茧了。试问,一些乡村女孩甚至女学生,被拐骗或绑架,逼她们做“鸡”,不从就先轮奸,再关起来饿饭、猛打,直到她们认命。这样的事只有上千起吗?“烈女跳楼”都没有“新闻价值”了。这些“性奴”比山西黑砖窑那些“奴工”的境况好吗?说到8岁的童工,这些年常报道被操控的“卖花童”,也就七八岁吧?更悲惨更常见的是马路边的乞儿,从一两岁到十几岁,或残或病,或昏睡或匍伏在地,据说大多是被拐来的。前些天网上有帖子和照片,怀疑一个乞儿的眼睛是被操纵者故意弄瞎的。6月15日出的《凤凰周刊》封面文章是《迷失的儿童》,讲的就是一些被5000元左右一个贩卖的孩子,多有被“下手太狠”的。大江南北几乎没有城市没有这种惨象,以致有的大都会要设禁乞区来维护“形象”。时常在马路边见到这样的可怜儿,我的心早就麻木了。


还有,前几天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假人血白蛋白,我早就知道有类似的事。七八年前我需要输白蛋白,医护人员都劝我别输国产的,又怕假冒进口的,后来干脆不输听天由命。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后怕。最怕血源有问题,感染艾滋病。如今有报道说,“梅西镇生猪大量病死流入市场”。这期《瞭望东方周刊》封面文章是“癌症爆炸”,重点讲了淮河边的一个癌症村,作为“GPD至上主义的样本”。诸如此类,不都是突破文明底线、谋财害命的事吗?


至于山西黑砖窑事件中,说到有警察阻止寻子家长解救别人的孩子,有劳动监察人员转卖脱离虎口的民工,我更谈不上震惊。上期《南方周末》报道“鬼妻”案,写到一个“鬼妻媒婆”赚了1.7万元,警察罚她4万元放人;买“鬼妻”的一家花了1.4万元,警察罚收1万元了事。如今有一更威风的例子,河北唐山市一有政协委员头衔、“副团职”的涉黑集团“老大”,竟用装甲车敲诈他人财产达8亿多元……


每天都有这样的事在发生,我愤慨、“愤世嫉俗”是真的,但要说震惊,那只能是“假震惊”:天天一惊一乍,我早就心肌梗死了!


难道我们只有忍受,只有望天祈祷吗?当然不是。


有海外观察者讥笑说,如果中国记者想什么都能揭露出来,黑砖窑这类严重侵犯人权的新闻就会天天有;国内曾有网友说,如果死几十个平民就降半旗,我们的国旗就升不起了。我的结论相反:如果中国的付振中们有娱乐记者(狗仔队)享受的追踪挖料权利,如果死了10个以上平民就降国旗志哀,那么,这类丑事惨事就会日渐减少,直致变得稀罕。


总之,我深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不是一句空话,“人性”是不会这般变态的。


▲专栏作家连岳发表文章《恶之后更大的恶》。


文章指出,山西“窑奴”事件之后,我们对人性恶,对挣扎着的悲惨人群,又有了更深的认识——在一次接一次的矿难、拆迁、官员侮辱民意、城市贫民与管理者的冲突之中,我总是会想,应该触底反弹了吧?在十八层地狱里,我们不是又坐了下行的电梯,再下到十八层的地下室吗?虽然索尔仁尼琴说过,苦难有多深,人类的荣耀就有多高远。但是我不相信他这句话,埋得太深,种子都会死,何况是人。


果然,“窑奴”之后,向着两个方向,告诉目瞪口呆的人们,你们看到的,只是开始。一些人的回忆与描述表明,山西的砖窑,“强迫劳动”,在时间上可能纵深十数年,在范围上,可能遍布全省。更让人感到心寒的是,事件一经披露,我们习惯见到的危机公关又出现了,这与集中营有得一比的“窑奴”事件,却变成了“非法用工”问题,似乎补补工资就了事了,那些残忍的屠杀,比如把人打晕了直接扔进搅拌机打成肉泥(据6月18日《燕赵都市报》),似乎在一句“拿出证据来”的轻松反诘中,也可当成奇谈来对待了。


这才让人陷入更深的恐惧。既然“窑奴”只是“非法用工”,那么,还有什么行为可能触犯法律呢?这样我们国家不就成为一个零犯罪的国家了?幸福来得这么快,让人不敢接受。还好,这种愚蠢的做法得到了纠正,新华社6月20日的新闻中,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山西\'黑砖窑\'不仅存在严重非法用工问题,而且存在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这样定性,可能就更能服人了。


如果在国家层面上也只是定义为“非法用工”,那么,社会崩溃的可能性都会有,因为这种说法已经离人性太远——让人产生的观感是,为了维护罪犯的利益,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由网络揭露而大白于天下的“窑奴”事件,让那些对监督没有好感的官员来处理,这些人甚至就是利益共享者,他们当然要极力掩盖,甚至指责为“谣言惑众”,处理起来,“非法用工”都觉得罪己诏下得太严厉了。事实上,不是已经有倒卖奴工的干部还被“留用”吗?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嘛……


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往往都是由普通民众发现的,想瞒他们可能性是不大的。一个好的法治社会,民众发现问题了,就会及时解决,不然官员就会被民众给解决掉——失掉他们的选票;如果民众发现问题了,官员就及时把发现问题的民众给解决掉,让问题继续存在。这个社会就不正常了。近来,从厦门巨型化工厂到山西“窑奴”,全是普通民众把声音发出来,大家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这同时反证了一些官员治下的小社会坏到了何等程度。在这种对峙情势当中,决策层的判断若倾向于民众,这才是我们走向“好社会”的一个良好信号。


▲ BBC发表彭定鼎评论《砖窑奴工 另一个中国》。


在经济建设飞速前进、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据称人权状况比美国好五倍的中国竟然长期发生着绑架、贩卖奴工的现象,实在令人震惊!


人贩子们从火车站拐骗民工甚至在路边绑架青少年贩卖到私人砖窑做奴工。而且这些非法奴工的处境无疑比历史记载的许多奴隶更加悲惨——每日工作15小时左右,一日三餐馒头凉水,动作稍慢就挨打,睡觉是地铺,没有洗浴,已经发现多人被殴打致死。被解救的民工中多人神志不清。这个事件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激起了严重的义愤。


即便我这样“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度中国人”的人刚从别人口中听到这个事件时也不敢相信。它太怵目惊心了。生活在社会下层的我对于底层的状况知道得太少了。这个事件让我看到了一个与我耳闻目睹的现实差别太大的另一个世界,我只能称之为“另一个中国”。


现在,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中央政府责令地方政府采取行动解救奴工。省长也出来道歉。


但随着真相的进一步揭露,人们再次惊异地发现,这不是个别的现象。山西以及其它省份还有很多类似的黑砖窑、黑煤窑和别的奴工劳动场。奴工人数之多令人惊骇。河南省电视台报道了这个事件之后几天,就有上千人前往电视台要求协助查找失踪的孩子。而且洪洞事件的调查取证和解救过程并不顺利,反倒一波三折阻力重重。当地警方在初期冷漠地不作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有父母解救自己孩子时发现同村其它孩子,警察居然恶狠狠告知“不是你的孩子你不要管!”劳动监察人员甚至参与倒卖奴工,克扣补发的“工资”。


直到走投无路的失踪孩子父母在网络张贴求助信激起民众强烈公愤,中央政府才介入干预,批示严查。但即使在如此浩大的声势下,黑砖窑主竟然也能够大部逃脱,而且在警方突击砖窑解救奴工之后,砖窑竟然也会被! “不明身份的人”焚毁,消灭证据。这一切昭然表明地方政府在保护黑砖窑!


我们在这个事件中看到了人性的凶残。但是想想希特勒、斯大林就知道,凶残不是中国人的专利。白人也曾经在非洲捕猎贩卖黑奴。问题是在21世纪的中国,凶残的行径如何在光天化日下发生??


这个社会问题重重,是不正常的社会。那么问题出在哪里?我们先想一想,正常的社会中如果有人企图诱拐绑架贩卖奴工会发生什么?


首先,人口失踪会立即引起警方高度关注、立案侦查。其次,狼狗和持械打手看管下的砖窑不可能不引起当地政府的注意,绝不可能长期存在。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根源是什么?是因为人民无权监督问责更迭政府!人口失踪被警方拒绝立案并不是新闻。几年前河南发生的杀害20多名少年的恶性案件中就有多名少年的父母向警方报案遭拒绝。被拒绝的失踪者家人无计可施,只能踏上漫漫寻子路。但他们作为纳税人却无法主张权利。


黑砖窑就在光天化日下生产,乡镇政府却视若无睹。劳动监察、安全生产、公安等职能部门一应俱全,却不约而同一起“失察”,甚至合谋,这绝不是偶然的。山西矿难频繁,同时省内各地安全生产监察局已经有6位局长因为受贿落马。食品卫生事件频发,可是全国任何地方都有卫生监察部门。由此可见,各级政府早就已经把法定义务置于脑后,全面出租权力,原因就是人们对它无可奈何!


能不能寄希望于党中央国务院呢?那无异于与虎谋皮。明朝朱元璋就曾经严厉惩处贪污,贪污犯却前赴后继,最后只好用戴罪的官员管理日常行政,于是出现了带着镣铐办公的奇景。


现在也是一样。中央关心的首先不是人民的利益而是维护统治。实施统治需要各级机构。这些机构的首要任务是收税收费、打击危害统治的因素,人民的利益是无足轻重的,只有在可能危及统治时才会引起关注。只要政权是人民无法合法更迭的,它就必然腐化,沦为盘剥人民的机器。这样的政权出租权力实在是必然之举。不要指望中央痛下决心整肃吏治!


专制制度下的统治者们就是一个犯罪集团。老大可能杀鸡儆猴,或者弃卒保车,但决不可能牺牲统治机器的利益而危及统治。我绝不相信,中央重视之后奴工现象就会消除!如果我们不想继续看到光天化日下大范围的悲惨、不想继续让一些事件让我们感到义愤,那么最好还是丢掉一切幻想,致力于建设一个人民能够监督问责更迭政府的民主中国!


▲广州学者唐昊发表文章《我们只能做暴行的旁观者吗?》


文章写道,近些天来,山西黑砖窑童工事件的曝光,剥下了披在我们日常生活之上的华丽外衣,把一个真实丑恶的世界展示在我们面前。对此,许多号称公共知识分子的人一时之间失语——在21世纪,在文明的世界里发生这样的事情,令人在感情上无法接受,在理智上无法置信;而我们和暴行居然就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这本身就已是一种罪行。


残酷地剥削童工,是人类一项历史悠久的犯罪。原因很简单——这符合资本运行的规律。在不受节制的资本主义时代,由于大机器的发明,童工和成年的不熟练劳动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相互替代,并且童工报酬更低、也不拖家带口,资本家大量雇用童工降低了成年劳动力的工资水平,也削弱了工人的反抗力量,从而强化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统治。而在工资极低、条件恶劣的劳动中,儿童不仅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智力衰退,而且身心备受摧残,甚至因不堪压榨而死去。


但发生在当代中国的童工事件,还不仅仅是一个资本逐利的问题。现代文明社会之所以大范围消灭了童工现象,是因为附加于其上的非经济成本已经过于庞大,使得使用童工无利可图。相比之下,在我们国家使用童工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成本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类似现象在中国出现已经至少十年,在此期间不断有记者、家长进行披露,却仍然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如果不是地方政府暗中包庇甚至幕后分赃,这些奴工产业不可能如此猖獗无忌。在这样大规模、长时间、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中,相关政府部门的作用又岂是一个“渎职”可以描述的?这分明是有地方政府参与其中、有组织的犯罪活动!


同时,这不但是法律的失败、行政的失败,也是人性的失败;那些和暴行共同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中国人,其实都不能逃避责任。这种情景正如恩格斯所描述的: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的灵魂;个人财富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文明时代的进步动力来自人们的最卑劣的冲动和情欲,并为此而损害人们的其他一切秉赋;并且由于这个时代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运动中进行,它自身就包含着自我消灭的因素。


所幸的是,这个自认为文明的时代还没有失去自我反省的能力。在前日,山西省省长于幼军代表省政府向受到伤害的农民工兄弟及家属表示道歉,并向全省人民检讨。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22日表示将严查山西黑砖窑事件中政府失职渎职人员。这是迟来的正义、不足的正义,但比没有正义要好。


我对此唯一的期望是,此事千万不要以快审快结的方式迅速了结。如果行政和法律介入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尽快遗忘此事、淡化其影响,那就太可悲了。我认为,事情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必须要回答下列问题——除了山西,别的地方还有多少类似的人道主义危机?全国有多少孩子失踪及在强迫劳动中死去?那些被揭露出来的奴工、童工事件真的被解决了吗?还有多少劳动者的生存权正在受到威胁?在各种学习、运动甚嚣尘上的今天,为什么就没有一次“人权保障专项行动”?在和谐社会里保障基本人权,就这么难吗?


当然,指望青天大老爷出现,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在本次事件中,公民意识在人道主义危机面前再次觉醒。但觉醒之后的人们却更加痛苦,他们被一系列的问题所困扰——我们拿什么来保卫自己?拿什么来保卫我们的孩子?许许多多暴行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是谁扼住了我们的喉咙?是谁绑住了我们的手脚?是谁麻木了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在暴行面前无可奈何?这些问题的解决,恐怕才是作为普通人力量上升的开端。


对于那些已被生活摧残得绝望的童工、奴工来说,没有他人解救确实不可能获得自由,而相比这些肉体上的奴隶,我们这些精神上不自由的奴隶倒更有能力自己解救自己。所以我们必须有所行动,必须使这件事情不能轻易了结和淡化,这不但是每一个过着还算正常生活的人的责任,也是我们拯救自己之所必须!


▲ 南都报社论:反思不可骤止 治罪必须溯源。


社论写道,山西奴工事件发展至今,举国愤怒与悲情翻江倒海。全国总工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事件的最新进展。洪洞县乃至全山西的省市行政系统,则正在以罕见的高效率运转,意在消除负面影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加害与冷漠原是那么漫长而坚硬,善后工作却异常迅速,道歉、诊治、补偿、返乡等功利性温情纷纷涌向受迫害的劳工。


但是,这一切都还没有触及基本而又深层的问题,那就是黑窑主所信奉的血酬定律。所谓血酬,即用暴力获取利润,绑架人质来勒索银票就是血酬定律的典型表现。类似地,包括大批童工在内的山西黑劳工,实质上也就是被黑窑主们控制的\"人质\"。正是利用廉价的他们,黑窑主、黑矿主们大肆赚取超额利润。这种地下现象在山西长期存在,不仅造就了庞大的黑色经济,而且\"挟持\"基层行政系统,相互利用、相互掩护。


这不是偶然的。黑窑主为保证持续汲取血酬,将确保某些有利条件长期存在。比如:压倒性地对奴工实行控制,为达目的就要豢养打手,不惜采用任何形式的暴力镇压;此外,更要向官员行贿,消除可能影响血酬的外部环境。而关键在于,围绕血酬为中心展开的贿赂不能间断,这是一个长期过程,并被黑窑、黑矿、黑冶炼厂经营者计入成本。可以想象,为抵消行贿所耗费的血本,黑窑主们会加倍压榨失去自由的劳工,以在他们死亡之前扩大掠夺成果。因此,这并非一个利益链条那么简单的推断,而是说血酬定律已成一种习性,渗透进基层行政系统的\"毛孔\"中。


在很大程度上,基层行政系统才是缔造当地黑色经济的推手。制造人权悲剧的黑窑场很早就被环保、地矿、公安等部门发现,但每次都是交了罚款了事。从黑窑主亲属的交待中发现,利用黑工的血汗钱去贿赂官员是平常事。在经济单一、财政窘迫的山西当地,这些黑窑事实上成了相关部门获取非法利益的渠道。为了让渠道不致断绝,基层行政系统对黑窑虐待、奴役劳工的惨状视而不见,而且还想方设法维持血腥收益的供应。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一些执法人员,曾参与倒卖黑劳工就是明证。此外,那些家长前往窑场,寻找被贩卖为黑工的孩子,不仅无法向当地警方求援,更受到他们的威胁。原因很简单,民间解救行动很可能动摇地下经济的稳定性,削弱这些基层行政系统对黑色经济的分成额度。


眼下,问责风暴已\"席卷\"山西奴工事件,民众焦虑地期待惨剧制造者遭受苛法重刑。一般来说,官僚层级之间的惩处程序相当暧昧,与舆论期待也大异其趣。几乎可以断定,以黑色经济结成共生关系的黑窑主与基层行政系统,会结成联盟应对存亡危险,以淡化直至化解惩处。他们能够得逞吗?谁都知道,山西黑窑工的黑幕绝非当地警方揭开,而是由那些找寻孩子的父母猛然掀起的;更重要的是,即便将如此人间惨剧定性为\"个别罪案\",也无法为地方行政架构及官僚开罪。惩罚当然不能仅仅止于小小的村支书,否则,比照于泯灭文明和人性的惨剧,如此轻描淡写,基层行政中的血酬定律根本无损--暂歇于此次风暴的罪恶,就无法保证不会选择另一个地点、另一个时间再次发作。


而且,山西开展清理黑窑行动以来,远远未见全功,至今仍有上千名童工和其他成年黑工不知所终;另外,许多名义上被遣返的奴工则再次离奇失踪;同时,竟然还有大量民工在奔往山西的途中,他们是继续沦落为奴隶,还是有幸成为阳光下的劳动者?这些同胞的未卜命运,一切都取决于基层那血腥定律被遏制的程度,最终取决于国家在捍卫生命、自由等基本人权上所秉持的决心。但愿本次反思不再落空,希望黑色经济笼罩下的基层政权重回正常轨道。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陶东风在《学术中国网》发文《黑砖窑事件的反思》。


黑窑童奴是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的极恶
这是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恶,也是在我们关于“恶”的知识系统中难以理解和解释的恶,因为我们还没有发明解释这种恶的理论。在我看来,“反人类的极恶”可能是与之最接近的命名。这种恶使我想起了法西斯主义……黑砖窑犹如纳粹集中营。


由此事件引发的值得反思的问题真是太多了。这决不是几个黑窑主、包工头以及人贩子所能完成的极恶,它反映了我们的制度和文化方面的根本性问题:到底哪些力量参与了这种恶?一个人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会在公共世界上消失?失去了孩子的父母为什么除了自己只身去大海捞针一样地寻找孩子以外,就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我们的一些公安机构、执法机构为什么成为作恶者的保护伞?为什么在这种骇人听闻的极恶被曝光后,我们的主流新闻媒体的主要版面和黄金时间仍然在歌功颂德和歌舞升平?为什么在中国大地上发生的各种令人发指的事件总是等“中央领导”批示后才得以“迅速解决”(其速度之快让我们更加坚信政府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办事效率,也更加相信这些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不是因为政府不能有所作为而是不想作为,所谓“非不能也,乃不为也”)?如果所有重大的侵犯人权的恶行都需要中央领导的批示才能解决问题,这倒底是国家之幸还是国家之不幸?还有多少同样令人发指、同样灭绝人性的事件因为没有这样的批示而继续在中国大地上肆虐?而且就在这个事件最最猖獗的时候,多少中国民众正沉浸在于丹的“快乐哲学”中!这正是我感到无奈乃至绝望的原因!
黑砖窑事件也使我们更加清醒地意识到我们自己的危险处境,在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安全权利不能获得保障的社会,受害民工的遭遇很可能明天就发生在我们或我们的孩子身上。我们应该更加清醒地意识到我们的社会、国家到底处在什么样的发展阶段。对于那些鼓吹中国已经“脱第三世界”,并正在“和平崛起”,甚至早已已经进入所谓“后现代”的知识界人士,黑砖窑事件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反讽!
集体性的道德沦丧是怎么发生的?
很多人已经注意到黑砖窑事件暴露的集体性的道德败坏和人性的集体沉沦。依据我在农村长大的常识,越是不发达的地区就越是保留了前现代社会的特点:村和村之间、乡和乡之间是一个类似放大的家族社会,虽然没有发达的媒体,但是这种熟人社会自有自己的传播和沟通方式。说山西运城等黑砖窑集中的本地人不知道砖窑里有童工、奴工是决然不可能的。那些当地的派出所人员则更是心知肚明。然而他们在欲望和金钱面前集体沉默了。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追问的是:这么多人的人性是怎么败坏的?
一个最可能被人们接收的解释是市场经济和利益驱动。但是这个解释不能让我们信服:为什么在其他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却没有出现类似事件?我不相信人性本恶或者本善的形而上学假设,我相信人性是历史的产物。我们这个时代的基本特点是极权主义和消费主义的直接对接。文革极权主义极大地败坏了人性,它的最大灾难在于摧毁了人类的基本道德准则,对人的权利的随意侵犯在人们的心目中种下了道德虚无主义的种子,这个虚无主义的种子曾经掩盖在“历史发展的必然法则”的堂皇旗号下为所欲为,为了“革命”可以肆意践踏人的尊严和生命。而在今天,这个虚无主义的怪兽又遇上了中国式消费主义的“大好时机”,“革命”的位置被“金钱”占据,于是,为了“革命”可以肆意践踏人性的道德虚无主义原则在新的历史时期转化为“为了金钱可以无恶不作”。在极权主义的遗毒没有得到清算的情况下,我们的社会就匆匆地进入了消费主义时代,消费主义刺激了人的欲望,而道德底线的阙如又使得这种欲望像脱缰的野马狂奔不止。欲望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受制约的欲望,不受制约的欲望就是兽欲,而且是集体性的兽欲!正因为文革极权主义把太多的人变成了野兽,才有今天这么多丧尽天良、从来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作的黑窑主、包工头、打手以及地方官员和公安警察。可以想见,今天为了金钱挥向童工的铁铲,在“革命”年代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挥向黑五类,挥向自己的老师、同事乃至亲人。也许有人会说:这些犯罪分子绝大多数没有参加过“文革”,他们的人性沉沦和道德沦丧和“文革”有什么关系?但是他们是在被“文革”毒坏的社会环境中长大的,文革所造成的道德虚无主义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有效清除,……在某种意义上说,不了解文革的人才受到文革的遗毒更深。
谨防感恩代替了反思:三论黑砖窑事件
中国历史上屡屡发生的一个怪异现象是:弱者在蒙受了强者的专横跋扈、无礼对待后,只要强者事后做了“道歉”和“自我批评”(常常不是真心的),弱者就不再反思强者为什么能够屡屡虐待自己?自己为什么总是蒙受冤屈和虐待?应该如何彻底根除强者虐待自己的制度原因;相反对后悔、自我批评的强者感激涕零,心存感恩。结果常常是,虐待和冤情不久就再次降临到自己的头上。如此循环往复,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的感恩文化传统。
纵观近日来媒体关于黑砖窑事件的报道和评论,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对于这个悲剧性事件的反思和批评真在悄悄转化为对各级政府,包括黑砖窑所在的地方政府的正面报道,甚至可以感觉到人们的愤怒真在逐渐被对官员们的感恩戴德所取代。今天是某某领导公开道歉,明天是某某领导到医院看望受到虐待的奴工,后天则是某某领导亲自把慰问金送到奴工的手中。比如,据报道,那个虐待奴工最严重的黑砖窑所在地之一的广胜寺曹生村,其所属的洪洞县领导,专门派工作组到湖北看望曾经在那里受到虐待的民工水道宇及其家人,并发放赔偿金4000多元,慰问金1000元。
于是人们心里逐渐温暖了起来,愤怒、惊诧、批评的声音渐渐淡出,好像希望又回来了:人家已经知错了而且道歉了,就不要再不知足啦,应该感激才对。
我当然不反对洪洞县领导的这个举措。但是我认为这不能替代我们对此问题的进一步追问:洪洞县的最高领导对发生在自己所辖领地的一系列令人发指的事件到底负有什么责任?……也是在这个县,有劳监部门工作人员参与了倒卖童工从中牟利;还是在这个县,有人为黑心窑主通风报信使其销毁现场逃之夭夭。试问:这个县的领导对此没有责任么?他们的道歉和慰问能够抵消人们对这一系列问题的追问么?因为洪洞县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独立王国,而是一个庞大且联系紧密的巨型组织的一个小小细胞,这个细胞的坏死不可能和整个组织无关。
中国的历史反复见证了一个事实:那些轻易地以知足乃至感恩来取代反思批判的人,很快灾难就会再次降临。


▲流亡海外的经济学家何清涟发表文章《中国奴工现象的制度性思考》。


文章写道,奴工现象并非只存在于山西,从2006年11月至今年4月,《民主与法制》杂志记者张君、刘立民对河北临西的同类现象作了一系列报导,如“河北临西惊现残疾\'包身工\'”,“来自大巴山的血泪控诉”,“黑砖厂里的\'少女性奴\'”,那些工人的遭遇与山西临汾奴工遭遇堪称伯仲之间,少女性奴的境遇更是悲惨。只是阴差阳错,河北的奴工现象被淹没在海量的资讯之中,而山西临汾的奴工事件一则因为有大量外地媒体与互联网介入,二则有奴工原籍河南省政府出面吁请中央政府干预,才终于掀开这黑暗、令中国人蒙羞的罪恶一页。


将两组报导比较起来看,这些役使奴工事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第一,这类血汗工厂以掠夺超高额利润为目标。河北临西汪江砖厂的老板与包工头奴役的是一群聋哑或智障残疾人,而山西黑砖窑奴役的是8-13岁的孩子,都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人群。而掠夺这些人群的劳动,可以比一般血汗工厂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第二,奴役者多是当地的头面人物。如汪江砖厂的老板是连任几届汪江村党支书的叶长贵,其砖厂占地100多亩,就建在运河大堤旁,长年取大堤之土造砖。山西临汾的那些窑主在当地也属于有钱有势之人。


第三,山西临汾与河北临西的地方政府均成为这些奴隶工厂的保护人。叶长贵的行为首先是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与劳动法,迫使少女当性奴更是违反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取运河河堤之土造砖也违反当地河堤保护的法规,但他的砖厂就这么红红火火地开办了多年。据披露,在临西县此类粘土砖厂有上百家,雇佣残疾人做苦力是普遍现象。用当地人的话来说,这些“砖厂老板大多有钱有势,政府有些官员和他们穿着连裆裤,老百姓不敢得罪他们”。而山西临汾更绝,劳动监察部门涉嫌倒卖童工,当地警方更是多方偏袒这些窑主。据曾3次赴山西采访的河南电视台记者付振中披露,“我们去过的这些黑窑厂,都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


第四,山西、河北都有为数不少的地方媒体,不可能对当地存在数年之久的奴工现象毫无所闻。但最后揭露这些现象的却不是本地媒体,河北临西的奴工现象由《民主与法制》杂志揭露,而山西省的却只能由河南省的记者出马。


这些事件披露后,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媒体报导时照例在批评地方政府的同时,赞扬中央政府。但这些分析无法解释英明的中央辖下何以出了这么多恶劣不堪的地方政府,而且这些地方政府与恶势力勾结牟利的方式亦如出一辙。


对这类现象不应止于批评层面,必须思考为什么所有能对地方恶势力形成制约的力量均成为缺席者。地方媒体的沉默主要是出于制度性约束,没有媒体的负责人敢去揭当地政府的短,更何况山西还有高勤荣因揭露政府喷灌工程造假而身陷囹圄的事例在前。民众的麻木与冷漠则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在政府不作为或为虎作伥的情况下,不可能指望无权利的民众能够大义凛然地充当先烂的出头椽子。唯一真正可以制约这些地方恶势力的是政府,但政府官员们却与这些恶势力沆瀣一气,形成利益共盟,从而使得政府管制缺位。


应该说,中国的法律明文禁止虐待工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这类事件却屡屡出现,只能说政府的管制能力已经出现严重的危机,法律已经无法约束社会精英群体,只能成为政府用来管束无权者的工具。


最后,请论者不要再为中央政府开脱了。因为在政府正当管制能力严重下降的同时,是政府对社会的控制能力大大加强,政治高压、特务控制、警察统治等成为近年中央政府三管齐下的“重要”制度建设,其目的只是用来对付民众日益觉醒的权利要求。而扼制民众的权利要求,其实就是对权势者掠夺民众的纵容。


▲《联合早报》21日发表文章称,反思黑砖窑案 该检讨的是省长还是制度?


在中央的高规格重视下,存在好几年的黑砖窑事件之处理,顿时杀入高速车道。山西政府几天前在风暴节骨眼中做出“不留一个死角”,“不留一个受困民工”的军令状。周三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宣布近期在“全国范围内以乡、村的小砖窑、小煤窑、小作坊等为重点,开展一次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打击雇佣童工、强迫劳动、恶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场大规模的清查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行动,似乎蓄势待发。问题是,这些揭发、清查与中央关注,为什么现在才出现?


根据中国国内媒体回顾,早在九年前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已与黑砖窑主展开过较量,解救过数百名被困民工。当时陈建教发现的黑砖窑并不局限在山西,还存在于与北京相邻的河北省。一些受害者获救后哭诉,他们是从外地到北京务工时,从北京火车站被拐骗走的。2006年,陈建教曾直接上书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清查整顿黑砖厂违法用工问题。


过去几年里,有关黑砖窑内幕的帖子也持续在网上流传,直到最近两个月这个“奴工”问题终于被捅出来。河南家长集体发出求救呼声是事件曝光的直接推动力,但监管当局在事件中对媒体报道“开绿灯”,甚至中央媒体纷纷跳出来直斥基层政府,或许才是黑幕能摊在阳光下的关键。


令人发指的内幕被揭露后,据说山西的招商活动立刻遭遇困难。中央舆论监管当局让该省形象受损,或许反映出中央难以再容忍“和谐社会”的政治目标被一些地方政府视为儿戏。


在重大压力下,省长出面检讨了。可人们仍要问的是:为什么总是要出现“危机”,积累多时的问题才接近可能解决的一天?像非法小砖窑、强迫劳动的非法用工现象,都是基本的法治问题,平日就应该处理的顽疾,却要待最高层直接干预,借一场危机的爆发,才能激起中央到地方政府治乱的决心。这都显示,中国社会管理距离制度化,法治化仍有很大距离。


▲ 世纪经济报道文章《黑窑场现象的文明根源》


山西洪洞县黑窑场事件的出现,与市场经济或者资本主义无关。其根源至少可同时追溯至文明与制度:文明上的根源是,某些乡村,由于历史原因,缺少儒家文明教化,其为追求财富而进行选择的时候人性之恶肆无忌惮地呈现出来,普通乡村民众精神荒漠化,对于种种反人道行为熟视无睹。


文化本能


奴工现象是一个社会特定精神状态的产物,而不是经济逻辑发挥作用的结果。从纯粹经济学的逻辑看,奴工劳动当然有助于节约交易成本,从而带来某种高效率。古希腊、罗马维持奴隶制度,或许确有其经济学上的优势。甚至,根据经济学家Robert Fogel等人的研究,美国南方奴隶们的实际物质收益要高于北方、西部的自由农业工人,奴隶的预期寿命也高于美国和欧洲的城市自由工人。


因此,奴役、强迫他人劳动之所以成为丑恶的,被法律所禁止,乃是因为,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人们认识到,这种行为本身是不正当的,不管其效率有多高。


但是,单纯追求私人利益的个人很难认识到这一点,甚至连那些被奴役者,也未必会觉得这种做法不对,他只会把自己的不幸归咎于奴役者的暴力比自己强,假如自己有那种暴力,没准也会奴役别人。


一个社会要废除奴役制度,取决于某种信念,而这种信念需要借助于某种教化途径被人们所接受,并成为一种文化本能。


前不久,英国纪念废除奴隶制度200年,而英国废除奴隶制度乃是宗教复兴运动的产物,其主要力量不是来自启蒙和革命,而是来自18世纪后期兴起的“福音主义”。同样,美国的废奴运动,也以虔诚的基督教人士为主体。当然,再往前说,西班牙晚期经院哲学家曾经依据基督教自然法传统论证,美洲土著人享有其作为自由人的自然权利,不容欧洲君主们随意剥夺。


在中国,古典儒家,比如孔子、孟子,以及后来的董子、朱子,都是坚决反对奴隶制度的。在他们看来,人确实有贤与愚、君子与小人、劳心者-劳力者、治人者-治于者之别,两者各有其“分”,即各有对应的权利义务,但两者之间绝不存在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儒家教化的功能不仅在此。它也通过其它教化活动,唤醒民众的道德精神和正义感,而抑制其动物的本能一面,从而使经济活动文明化。


现代经济学、伦理学都强调个人的选择自由。这在公共事务领域当然十分重要。但是,个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个人仅凭私人理性作出的某些选择,很可能是短视的:可能短期收益较大,但长远看来会有严重后果;或者增进了自己利益,却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代价;甚至整个社会的短期利益都增进了,而社会的基础秩序却造成损害。……道德规范的作用其实能够扩展个人的理性能力,促使个人自觉地,甚至潜意识地排除那些坏的选择,从而使市场秩序良性演进。


商人精神


余英时先生受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兴起”论旨的启发而对儒家文明进行研究,撰写了《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及相关文章。他证明,儒家思想有利于工商业之健康发展。对此,笔者愿意补充说,儒家的文明教化为交易制度之维系,提供了基础性基础,比如勤奋、诚信、商人自治、回报社会等等价值,都是儒家所强调的。


凡在儒家文明教化较为发达的地区,人文精神影响于人际关系,尤其有助于驯化强者、富者,约束其奴役弱者、贫者的本能冲动。在儒家文化气氛淡薄之地,则人际关系就可能趋向残酷。


设想一个“能人”想发财致富,会采取何种策略?受到儒家教化的民众很可能去开办实业、去经商,而一个缺乏这种文明精神的能人,则在进行选择的时候毫无顾忌,必然倾向于选择其私人理性所能见到的最直接的办法:掠夺。在这些地方盛行的行为模式是:有智力者欺诈他人,有力量者欺负他人,有权力者则奴役他人。而旁观者对于此种行为羡慕多于厌恶。


总之,儒家社会组织体系较为发达的地区,民众具有最基本的是非、对错观念,因而,在日常生活及经济活动中排除了一些最坏的选择。比如从历史来看,明清以来商人精神在南方一些地方有突出的表现,在这些地方,经济之高度发达,与儒家文化保存相对完整,社会道德秩序相对健全、大部分民众具有基本是非感,有直接关系。


相反,由于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去儒家化过程,一些市场经济不发达的乡村缺乏这些因素,其经济生态呈现出落后甚至野蛮的形态。黑窑场不过是其中之斑。


然则,谁,通过怎样的方式滋润这文明的荒漠,使社会、市场趋向文明,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著名网络评论家十年砍柴发表文章《所有的问题都指向政治》


山西“奴工”事件至今虽未收场,而网络上的热度——也可看作为民间的热度已经降下来了,但可能其在庙堂或曰在当局者内部反而升温。其统一宣传口径、降低舆论热度的努力,其实更能证明,在体制内部,当局者已经很重视这一问题。


最高当局已公开承认这一事件中,有“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一反前期轻描淡写的“非法用工”之定性,山西巡抚叩阙请罪。这一切说明,对民间特别是网络上表现的民愤特别是国际舆论,高层人士已判断为不可等闲视之。那么对待汹汹民意,一般说来是“两手抓”:安抚和控制并举,奴工事件也不会有意外,因为根本的政治制度没有改变,其对付公共危机的思路也不会有根本的变化,所能变的无非在技巧层面。


为什么当局对此事的态度会出现较大的变化,难道是因为他们刚刚明白事情真相?非也,在信息交流发达的今天,尽管行政体系仍然还残留着明清帝国时代的惰性,但在一些具体事件上,帝国时代的“欺君行为”难度越来越大。连篇累牍的报纸、电视、网络对此事件的报道,高层人士不可能充耳不闻,而且他们还有着其他的渠道,比如秘不示人的内参,即使在上世纪60年代,华夏域内哪起重大事件能瞒过最高当局?相对于从公共媒体了解事态的民众来说,高层人士只可能知道得更多,更详细,而不可能更少、更简约。


可为什么在事件爆出的初期,最高当局没有明确表态呢?这是传统的体制使然,他们有一个观察、判断的过程。对于奴工被限制人身自由、童工被绑架贩卖这些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恶性事件,高层人士得知后,作为单个的人,我想他们也是震怒的;但是作为一个政权机器上的重要部件,他们要公开表态,显然会超越个人的喜怒哀乐。他们不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是整台机器,他们的考虑首先是从政治层面出发。


当今最大的政治就是:稳定、和谐,加强执政能力。千根针、万条线都是围绕这一要务。因此,这类恶性事件被他们知道后,他们的态度不是事件本身有多恶劣,矿难是死10人还是100人?一件刑事案的审理是否公正,贩卖的是成人奴工还是未成年人?如果这些公众都不知晓,或者知晓后没什么反应,高层的态度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因为其对所谓的政治稳定没有太大影响,所有的灾难只是以数字和术语的形式,在奏折上出现。他们的态度取决于,这些事件一旦被公众了解并迅速传播,成为公共事件后,对政权的影响有多大。


由于这种政治上的功利主义,他们对于具体事件的反应必定不会死板地遵循某种理念:比如人权至上、公正至上等等,而是处决于对自身的利益判断。因此,这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出来后,普通民众更关注事件的残酷,而高层关注的是国内外舆论对事件之关注,而非事件本身。因此这样的判断不会一开始就很准确,多数会依赖于经验,比如以前类似事情发生后的处理方式,派个级别并不很高的官员带一个工作组去调查一下,安抚一下受害者,找两个作恶者,大的方面给予肯定,小的方面予以批评,把坏事变成好事,把丧事当喜事办,如此安抚民意,继续维护政权的形象与公信力。我想,在山西奴工事件发生后,一开始也循这样的思路,两个副部级官员到了山西,其言行我们何等地熟悉。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所以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追求上很容易取得共识,为什么会官官相护?因为官员集团抑或是整个政权体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上面的官员也痛恨下面官员的渎职、贪墨、阴奉阳违,但在这个高高的行政金字塔中,没有塔基哪有塔尖,上层需要下面的人为他守摊,因此默许或认可下层官吏的一些不法行为,但前提是不要危及上层。因此,如果能够以最轻巧的办法处理奴工事件,岂不皆大欢喜?


可今天已进入网络时代,再强大的政府也不能完全控制信息传播,当愤怒的民意得到充分表先后,尤其是这一事件被境外媒体广泛报道,引发国际影响后,致力于大国崛起的最高层就不能无动于衷了。此时,在这一具体事件面前,最高层和省、市、县政府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出现分化。越到基层,政府和里面的官员越和这一事件脱不了干系,他们当然会千万百计推卸责任,尽快最大限度地化解这一危机,保护好自己;越到上层对这一事件越超脱,他们可以利用法定的权力处理下面的官员,以安抚民意。可是如何处理,处理到哪一级别大有学问,这仍然需要上层观察和判断,如果牺牲一个乡长能搞定的事,决不能浪费一个县长,必须以最低的成本来应付民间舆论。因为一味地为民间舆论和所谓的公正秉公处理,可能会伤了兄弟们的心,让其他基层官员唇亡齿寒,谁还给你卖力?那么上层的行政效力更会衰减。可如果处理畸轻,至少要弄掉一个县长而拿一个村长凑数,不但起不到安抚民意挽回国际影响的作用,而且可能纵容鼓励基层政府继续欺上瞒下,把中央政府和老百姓都当冤大头,这也不符合最高当局的利益。


所以,我想最高层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式,取决于他们的判断:何种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政治利益,因此必须找一种平衡。我写过一篇文章《大家都在讲政治》,就有类似的分析。富士康劳工事件被披露后,最后的处理方式也是循这种思路。我想厦门PX项目,以及山西奴工事件,最终还会这样。


什么劳工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司法公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高层的政治利益,因此,在今天的中国,所有的问题,一旦成为公共事件,都会毫无例外以中国特色的政治方式解决,而不会司法的归司法,环保的归环保,舆论的归舆论。


所有的问题都指向政治,会有不能承受之重的时候吗?


▲署名周舆的作者发表文章《从山西奴工事件看中国社会的根本性危机》。


中国是这样一个国度,是国人的神经早已麻痹的国度。于是在这样的国度,新闻总会以越来越惨烈和血腥的方式出现,否则哪里可以触动那一根根早已麻痹的神经,哪里还叫新闻!


在建设“和谐”社会主旋律中,山西洪洞公然进行着现代奴隶制的伟大创举。媒体曝光了,国人震惊了,言者开骂了,总书记批示了,高官也亲自查处去了……一件中国式的事件就这样发生了,并以中国特有方式进行着、“解决”着,很快它将被人们淡忘,这件事的价值似乎不会超越其他的中国式“新闻”。


在这样一个事件中,草民及其子女是无辜的受害者(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牺牲品),窑主是残暴的做恶者,窑主的乡党邻里是沉默的知情者,当地乡镇官员是知情者甚至是受益者,而县、市、省政府(实际上各级党委才是权力的最后持有者)则是“不知情”者,而中央则是被惊动者和力主查办者。


从这样一个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社会的整个生存状态。在各个层面,大家都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然后大家一起等待着下一个新闻的发生——该受害的还继续受害,该作恶的还继续做恶,该不知情的还继续不知情,该被惊动的还继续被惊动。


将近100年前,中共的发起人之一李大钊曾经与胡适博士进行过一次影响中国命运的重要争论,那就是要不要对中国进行“根本解决”。当时,胡适先生认为中国问题是“五鬼(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闹中华”,主张“多研究点问题,少谈点主义”,这五鬼可以一个个消灭;而李大钊则认为胡适的见解是浅薄的,中国只有搞社会主义革命,所有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事实上,后来的中共就是李大钊“根本解决”论的持有者和实践者。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过去了,中国大陆根本解决了什么?而在台湾,“五鬼”却基本被解决了。


但今天,我不想批评中共的“根本解决”了,反而我到觉得“根本解决”的思路没有错,而今许多问题都到了需要“根本解决”的时候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拿什么进行根本解决!


由山西奴工事件,我们应该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社会存在着根本性的社会危机。这样的社会危机,靠中央领导一个个批示就可以解决吗?我们有没有一种可以杜绝这样事件发生的体制,而不是疲于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