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良臣:从皇城根下的民情说起

“实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开会选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无法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干的和英明的政府。”并且“我永远认为,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低能,早晚会使这个怪物倒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便是不久又伏在一个独夫的脚下。”


——摘自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曾有网友发来一电子邮件:“几十万京城人(走)上街头,就像木偶被牵着起舞,内心无比沉重。为什么在这么腐败的社会,会有那么多人去参与欢呼,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民族的悲哀。他们不敢用同样的方式表达民主的诉求,却像朝鲜政权(下)一样载歌载舞。……一个人、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了良知,还谈什么民主正义!鲁迅说得没错:不再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个社会的良知已经灭亡!”这让我震惊,于是敲下这则短文。


据说皇城根下的的哥个个能侃,而且不仅能侃经济,尤其能侃政治,甚至侃的还都是些国家大事。也难怪,中国近百年的历史告诉我们,皇城根下有着光荣的传统,皇城根下的民情也值得他们骄傲自豪。


然而,那些光荣的历史早已成为遥远的记忆。既然大家都是“既得利益者”,什么专制、腐败,什么民主、自由,什么平等、结社,这一切都是“管他娘”的了。你看现在一有个什么大型活动,不同样是欢天喜地,手舞足蹈,欢歌曼舞,而且还“精神饱满”,“标准”得很吗?真可谓要他们一盘散沙就一盘散沙,要他们团结一致就团结一致。皇城根乃至普天之下是怎样一种民情,管着皇城根下的人们清楚着哩。


曾几何时,还在笑话我们一个小邻邦:人民都饿得要死,动不动还要搞大型庆祝活动,还要研制核武器。真不知那庆祝的劲儿从哪里来,也真不知研制出了核武器又有什么用。当然历史一再证明,专制社会,没有什么做不到——自己是亲身领教而且一直在领教着的。


说句让伪爱国者不高兴的话,不仅越来越看不起自己,同时也看不起我们的民情——我虽然还想说也看不起政府,但这里只讲民情。可以说,只要民情是平等的、守法的、民主的、自由的,那么、那个社会也一定是平等的、守法的、民主的、自由的,即使政府想不平等、想不守法、想不民主、想不自由,都不行。不信,你叫美利坚政府与现行政策制度反着来试试,独立自由的美国人民会立马要求换个政府,而且说到做到。难怪早在五四运动那年,同样是皇城根下,同样是中国人民,我们有“几千学生五月四日在美国使馆门口高喊着‘大美国万岁!威尔逊大总统万岁!……’”(见《胡适文集·2》第20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什么时候咱能被美国学生称为“大中国”,并在中国的大使馆高喊“大中国万岁”,那就说明咱真的强大了。


于是又想到了英国哲学家罗素。别看我们现在终于认识到了这个英国佬的伟大,对其赞誉有加。可在当年,包括胡适、陈独秀在内,对罗素却多有不满。诸位看官,你说陈胡二位是何等人物,那可是称得上当时中国思想文化界的两位巨人,叱咤风云,开一代风气之先。然而,陈独秀当年对罗素给中国人的一些建议颇有意见,甚至直接致信当时还在中国进行讲学的罗素表明自己的态度。罗素认为:中国第一宜讲教育,第二宜开发实业,不必提倡社会主义。而陈独秀却认为中国应该“用社会主义来发展教育及工业,免得走欧美、日本的错路”,理由是“资本主义虽然在欧洲、美洲、日本也能够发达教育及工业,同时却把欧、美、日本之社会弄成贪鄙、欺诈、刻薄、没有良心了”(见《陈独秀学术文化随笔》第300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当然,从陈独秀致罗素信之后又复张东荪的长信来看,陈氏所言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这里姑且不论。再说1921年7月16日,胡适就在留学日记中做了一首白话诗,题为《一个哲学家》,讽刺仍停留在中国讲学的罗素:


他自己不要国家,/但他劝我们须要爱国;/他自己不信政府,/但他要我们行国家社会主义。/他看中了一条到自由之路,/但他另给我们找一条路:/这条路他自己并不赞成,/但他说我们还不配到他的路上去。/他说救中国只须一万个好人,/但一二“打”也可以将就了,※——/我们要警告他:/这种迷梦,我们早已做够了!(见《胡适文集·1》第280页)


几年前初读胡适这首诗,弄得一头雾水:到底在说谁呢?后来知道是在说罗素,又想:胡适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罗素凭什么不让我们走“自由之路”?现在再读这首诗,明白多了。当年三十岁的胡适,哪里懂得大哲学家的心思。罗素到中国虽然只有短短一年的讲学兼考察,然而以他聪明过人的智慧,对中国的民情了解个八八九九并不难。如果有谁硬说一年时间太短,那你可以去问问那位法国人托克维尔,他可是跟朋友到美国只待了九个月,就写出了流传至今的《论美国的民主》,并且一定还会流传下去。


自己曾写过一篇《可不可以“跟着美国跑”》,着重提到一百七十年前托克维尔这位法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他研究英裔美国人的民主在当时之所以高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甚至高过被称作“日不落”的大英帝国,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民情。民情比地理和法制更重要。他还以墨西哥为例,“墨西哥所处的地理位置,其有利性不亚于美国,而且墨西哥还采用了与美国相同的法律,但墨西哥没有促使自己建立民主政府的民情。”原因在哪里呢?在托氏看来,“只有美国人特有的民情,才是使全体美国人能够维护民主制度的独特因素。”“我确信,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制,没有民情的支持也不能维护一个政体;但民情却能减缓最不利的地理环境和最坏的法制的影响。”


而我那篇文章的最后一个自然节是这么说的:


而如果“民情”不好,甚至国民都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那么,在托氏看来,即使也有所谓的开会选举,仍“实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开会选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无法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干的和英明的政府。”并且“我永远认为,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低能,早晚会使这个怪物倒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便是不久又伏在一个独夫的脚下。”托氏这后一段话所讲的情形,我们在二十世纪不少社会主义国家都能看到它的影子。(见《论美国的民主·下册》第872页,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2012-9-23修订



※ 罗素在梁启超、丁文江给他举行的饯行宴席上说,中国要有“一打好人”(good men),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将自己的思想付诸实践。临别演说《中国到自由之路》对中国人提 出十几条建议,最后一条是把那“一打好人”扩大为“一万名果敢坚毅之士 (resolute mem)”。然而,这样的“一打好人”、“一万名果敢坚毅之士”,肯定不是布尔什维克式的革命家,而是像罗素在英国参加的费边社式那样的知识分子,有自由主义理念,又能脚踏实地,坚韧渐进。(转引自朱学勤《让人为难的罗素》,见1996年第1期《读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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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良臣:从皇城根下的民情说起

“实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开会选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无法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干的和英明的政府。”并且“我永远认为,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低能,早晚会使这个怪物倒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便是不久又伏在一个独夫的脚下。”


——摘自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曾有网友发来一电子邮件:“几十万京城人(走)上街头,就像木偶被牵着起舞,内心无比沉重。为什么在这么腐败的社会,会有那么多人去参与欢呼,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民族的悲哀。他们不敢用同样的方式表达民主的诉求,却像朝鲜政权(下)一样载歌载舞。……一个人、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了良知,还谈什么民主正义!鲁迅说得没错:不再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个社会的良知已经灭亡!”这让我震惊,于是敲下这则短文。


据说皇城根下的的哥个个能侃,而且不仅能侃经济,尤其能侃政治,甚至侃的还都是些国家大事。也难怪,中国近百年的历史告诉我们,皇城根下有着光荣的传统,皇城根下的民情也值得他们骄傲自豪。


然而,那些光荣的历史早已成为遥远的记忆。既然大家都是“既得利益者”,什么专制、腐败,什么民主、自由,什么平等、结社,这一切都是“管他娘”的了。你看现在一有个什么大型活动,不同样是欢天喜地,手舞足蹈,欢歌曼舞,而且还“精神饱满”,“标准”得很吗?真可谓要他们一盘散沙就一盘散沙,要他们团结一致就团结一致。皇城根乃至普天之下是怎样一种民情,管着皇城根下的人们清楚着哩。


曾几何时,还在笑话我们一个小邻邦:人民都饿得要死,动不动还要搞大型庆祝活动,还要研制核武器。真不知那庆祝的劲儿从哪里来,也真不知研制出了核武器又有什么用。当然历史一再证明,专制社会,没有什么做不到——自己是亲身领教而且一直在领教着的。


说句让伪爱国者不高兴的话,不仅越来越看不起自己,同时也看不起我们的民情——我虽然还想说也看不起政府,但这里只讲民情。可以说,只要民情是平等的、守法的、民主的、自由的,那么、那个社会也一定是平等的、守法的、民主的、自由的,即使政府想不平等、想不守法、想不民主、想不自由,都不行。不信,你叫美利坚政府与现行政策制度反着来试试,独立自由的美国人民会立马要求换个政府,而且说到做到。难怪早在五四运动那年,同样是皇城根下,同样是中国人民,我们有“几千学生五月四日在美国使馆门口高喊着‘大美国万岁!威尔逊大总统万岁!……’”(见《胡适文集·2》第20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什么时候咱能被美国学生称为“大中国”,并在中国的大使馆高喊“大中国万岁”,那就说明咱真的强大了。


于是又想到了英国哲学家罗素。别看我们现在终于认识到了这个英国佬的伟大,对其赞誉有加。可在当年,包括胡适、陈独秀在内,对罗素却多有不满。诸位看官,你说陈胡二位是何等人物,那可是称得上当时中国思想文化界的两位巨人,叱咤风云,开一代风气之先。然而,陈独秀当年对罗素给中国人的一些建议颇有意见,甚至直接致信当时还在中国进行讲学的罗素表明自己的态度。罗素认为:中国第一宜讲教育,第二宜开发实业,不必提倡社会主义。而陈独秀却认为中国应该“用社会主义来发展教育及工业,免得走欧美、日本的错路”,理由是“资本主义虽然在欧洲、美洲、日本也能够发达教育及工业,同时却把欧、美、日本之社会弄成贪鄙、欺诈、刻薄、没有良心了”(见《陈独秀学术文化随笔》第300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当然,从陈独秀致罗素信之后又复张东荪的长信来看,陈氏所言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这里姑且不论。再说1921年7月16日,胡适就在留学日记中做了一首白话诗,题为《一个哲学家》,讽刺仍停留在中国讲学的罗素:


他自己不要国家,/但他劝我们须要爱国;/他自己不信政府,/但他要我们行国家社会主义。/他看中了一条到自由之路,/但他另给我们找一条路:/这条路他自己并不赞成,/但他说我们还不配到他的路上去。/他说救中国只须一万个好人,/但一二“打”也可以将就了,※——/我们要警告他:/这种迷梦,我们早已做够了!(见《胡适文集·1》第280页)


几年前初读胡适这首诗,弄得一头雾水:到底在说谁呢?后来知道是在说罗素,又想:胡适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罗素凭什么不让我们走“自由之路”?现在再读这首诗,明白多了。当年三十岁的胡适,哪里懂得大哲学家的心思。罗素到中国虽然只有短短一年的讲学兼考察,然而以他聪明过人的智慧,对中国的民情了解个八八九九并不难。如果有谁硬说一年时间太短,那你可以去问问那位法国人托克维尔,他可是跟朋友到美国只待了九个月,就写出了流传至今的《论美国的民主》,并且一定还会流传下去。


自己曾写过一篇《可不可以“跟着美国跑”》,着重提到一百七十年前托克维尔这位法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他研究英裔美国人的民主在当时之所以高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甚至高过被称作“日不落”的大英帝国,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民情。民情比地理和法制更重要。他还以墨西哥为例,“墨西哥所处的地理位置,其有利性不亚于美国,而且墨西哥还采用了与美国相同的法律,但墨西哥没有促使自己建立民主政府的民情。”原因在哪里呢?在托氏看来,“只有美国人特有的民情,才是使全体美国人能够维护民主制度的独特因素。”“我确信,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制,没有民情的支持也不能维护一个政体;但民情却能减缓最不利的地理环境和最坏的法制的影响。”


而我那篇文章的最后一个自然节是这么说的:


而如果“民情”不好,甚至国民都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那么,在托氏看来,即使也有所谓的开会选举,仍“实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开会选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无法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干的和英明的政府。”并且“我永远认为,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低能,早晚会使这个怪物倒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便是不久又伏在一个独夫的脚下。”托氏这后一段话所讲的情形,我们在二十世纪不少社会主义国家都能看到它的影子。(见《论美国的民主·下册》第872页,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2012-9-23修订



※ 罗素在梁启超、丁文江给他举行的饯行宴席上说,中国要有“一打好人”(good men),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将自己的思想付诸实践。临别演说《中国到自由之路》对中国人提 出十几条建议,最后一条是把那“一打好人”扩大为“一万名果敢坚毅之士 (resolute mem)”。然而,这样的“一打好人”、“一万名果敢坚毅之士”,肯定不是布尔什维克式的革命家,而是像罗素在英国参加的费边社式那样的知识分子,有自由主义理念,又能脚踏实地,坚韧渐进。(转引自朱学勤《让人为难的罗素》,见1996年第1期《读书》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