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0
再有北京维权律师控告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限制原告出席包遵信的追悼会,并在行使公权力期间使用威胁恐吓性的语言,均属违反行政法。起诉书在上星期五送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需于本周决定是否立案处理。
原告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二晚对本台讲,当局应该最晚在周一就会收到他的控告书,法律程序本周就要启动,他说:“最晚是昨天就收到了起诉状,按照正常情况来说,这个信件会反映过去,加上这个诉状全文我已经公开了。”
起诉状指,今年的11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三名没有出示工作证亮明身份的警员,突然去到原告的住处强行谈话,要求原告听日不要参加包遵信的追悼会。原中国社会科学院著名学者包遵信壬淖返炕崾窃?1月3日北京东郊殡仪馆举行,李劲松说他当时约了四名律师朋友,要去送别包老先生。
李劲松说,“他们的行动本来就没有法律依据,在我来说,行政机关行事,一定要法律有规定的才能做,作为一般老百姓,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做。我只是说,他们的行动没有法律依据。”在西方民主国家,权力归于人民,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做的,人民都可以做;但在专制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人民才可以做。李劲松说,警员当时或者是出来好心,但行为是违法的。
三名警员当时说,“我说不让你去你就肯定去不了”,“对付这种事我们有的是办法”,“明天来两警察到你门口一站”,“你连门都出不去”,“你爱告告去”,“没有什么合法不合法的”,“警察是国家的机器”,“你也听得明白”,“从古自今,冤死的人并不少,别人挨刀自己掉井里的也不少”,“就这么简单,到时候你就一块受牵连”,“后面还有什么后果,你自己想去”。
李劲松说,警员以上的言论有威胁恐吓性,属违法行政行为,“他们有可能是好心,办错事,出发点也可能为社会好,也可能为我好,但是起诉书也说得很明白,这种替代法律去办事,这种风气一旦泛滥下去,错会越来越大。”
作为律师的李劲松说,他的起诉是按中国的法律行事,起诉书速递到法院之后,生活并没有异样,也不担心会遭遇其它大陆维权律师的困境,营业执照被取消。2006年11月,李劲松曾联同多名的大陆维权律师,李苏滨、李建强及维权记者昝爱宗到访华盛顿,并拜会美国国务院及白宫。(何山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