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对龙:为自由而革命,以自由立国,建构宪政共和国

“民主转型与制度变革”征文


“我们将会逝去,不留下一抹烟痕,因为,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我们错过了以自由立国的时刻”——这是罗伯斯庇尔最后一次演说中的话,不久之后他就被愤怒的法国民众送上了断头台,他曾利用这种愤怒把很多战友和敌人送上那里。应该是已感受到国民公会的抗争势头,这个冷血的革命领袖此时的预言里竟流露出诗意的忧伤,最终也一语成谶,无论对他还是对后世所有和他一样的革命狂人们。而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作为第一个红色恐怖统治的缔造者,罗伯斯庇尔心里竟非常明白,被他和战友们带入群众运动歧途的法国大革命所错失的东西,也就是他所言的“以自由立国”。

遗憾的是,当时已处于革命喧嚣中的欧洲大陆,无人能理解独裁者那迟来的忧伤,反而在无休止的战争、革命与意识形态纷争中越陷越深。直至一百七十年后,汉娜•阿伦特才在《论革命》一书中重拾这一“失落的珍宝”,她详细比较十八世纪发生于大西洋两岸的两场影响后世的革命,得出结论,由来自欧洲的叛逆者们所主导的美国革命最终实现了“以自由立国”的理想,法国大革命则在对社会问题的控诉和利用中步入歧途,激扬于政治运动而非理性的政制建构。

同样是讨论十八世纪的革命剧变,与因高层官僚推荐而在国内名噪一时的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比,阿伦特的《论革命》更值得当今中国人阅读。专注于历史和事实考证的托克维尔,在书中连篇累牍地引述旧制度下各种糟糕社会状况的史料,以证明革命是腐朽的中央集权统治造成的。但是,托克维尔在政治哲学理论思维方面是不足的,更无对政制建构理念的系统研究意识。他对革命的模糊态度表现出他面对这种剧变时的茫然:一方面他意识到旧制度下的统治阶层自作孽不可活,把人民逼上革命之路;另一方面他又痛心于革命后的混乱状况,焦灼地翻阅史料,却寻不到未来。

因此,当托克维尔在历史考证中惊异地发现革命往往发生于改革开启、政治管控松动之时(所谓“托克维尔”定律),他无法对这种现象作出深入评判,因为除了准确预言法国大革命将深刻影响世界之外,忧心于暴动与战火的他并不知道该如何评价革命事件本身。同当时所有的欧陆思想家们一样,这位写出《论美国的民主》的人也并未过多关注美国革命者们煞费苦心的立国创举的积极意义。当然,托克维尔若地下有知应该也会无比尴尬,他发现的定律在后世竟成为独裁官僚维持稳定、谨防剧变的指导信条,还引来一群帮凶帮闲的刀笔吏鼓噪呐喊,似乎突然发现了一位西方旷世先哲,而刻意忽略掉他对造成革命后果的中央集权统治的批判。

诗意,无疑是非常美好的感觉,当政治思想融入诗意,世人皆为之迷醉。革命为政治史谱写出最富激情的诗篇,但其最初的意涵却颇显乏味,与政治和诗意没半点关系,只是指自然科学中的天体循环运动。中国古代的《易经》有言“天地革而四时成”,英语“revolution”以表示循环往复的“re”作为前缀,皆指向这种循规蹈矩的自然运动——回复而非向前。阿伦特指出,在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的最初阶段,参加者都坚信自己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恢复被绝对君主专制或殖民政府的滥用权力所破坏和践踏的事物的旧秩序,他们由衷地希望重返那种事物各安其分、各得其宜的旧时代。托克维尔也认为,人们相信即将到来的革命,目的不是推翻旧政权而是旧政权的复辟。

但是,在革命进程中行动者们终于明白,复辟是不可能的,他们需要从事一项全新的事业,于是“革命”一词获得了一往无前的新意,其建基科学之上的本意使这种前进具备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拒性的意涵。到十九世纪,这种让人肝颤的革命激情终于寻到了自己的理论家,他就是沉迷于历史研究的马克思,“历史必然性”横空出世,给革命注入了合理地横扫一切现实的兴奋剂。革命鼓吹者们狂飙突进的自信绝非脑子进水,因为他们在法国大革命的进程中就已寻到了支撑革命的巨大力量,那就是不幸的人,简称人民。

卢梭创造出“公意”理论,人民被视为一个超自然的道德整体,服从于统一的“公意”,这是革命最初的激情诗篇,衍生出人民主权思想。卢梭不可不谓善意,但却以诗人的极端激情酿出苦果,“公意”血腥抹杀个体,对“公意”纯洁性的追求成为政治大清洗的华美借口。以“公意”为旗号,多数人的暴力成为神圣的力量,并很方便地被野心家所操纵。即便到了二十世纪,无论象牙塔内还是欧陆议会内,很多人仍为卢梭这善意的苦果所纠结。

罗伯斯庇尔自得地说:“人民,不幸的人,为我欢呼。”腐朽的旧制度造就了深重的可供革命狂人尽情利用的贫困,在这可悲的社会问题的主导下,人权转化为对衣食温饱和种族繁衍的追求,制宪立国被解放事业取代,人民的迫切需要释放出恐怖并将大革命引向毁灭。将此上升到理论高度的仍是马克思,阿伦特评述道:马克思运用政治术语将贫苦大众那势不可挡的生存需要解释为一场起义,由此把社会问题转化为政治力量,这一转化包含在“剥削”一词中,也就是认为贫困是一个掌握暴力手段的“统治阶级”剥削带来的结果,使人们相信贫困本身是一个政治现象,是暴力和侵犯的结果。

曾倡导“为自由而革命”的孔多塞,已被巴黎人民以“公意”处决,剩下的革命鼓吹者们兴致浓厚,对贫困的人民表现出十足的同情和怜悯。历史必然性给革命行动以合理的解释和定位,阶级剥削论指导人民找到复仇的目标。革命狂人们和蔼的面容难以掩饰内心的兴奋:“亲爱的人民,你们愤怒了吗?跟着我干革命吧!”于是,革命成为世间最正确的事,为了革命而革命,欧亚大陆的革命运动由此真正步入了不断革命的恶性循环往复中。

与欧洲的激情喧嚣相反,美国革命始终致力于以自由立国,谋求建立持久制度,由此使革命激情转化为建构的理性。《独立宣言》作为革命的纲领性文件,实际却是革命者呈给英王的陈情书。在宣言中,他们策略性地表示革命实乃情非得已之举,尽吐心中之无奈,并细致地强调为保障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对政府的一种全新的建构理想。革命者们以此为这迫不得已的革命寻求正当性、神圣性,那就是以自由立国。

新政治体为人民而建,但在美国立国者眼里,“人民”只是众多个体的汇集,体现着多样性,他们反对标榜“公意”、强迫实现所谓的全体一致性。阿伦特说,美国革命者从不打出“公意”的旗号,而法国革命者却乐此不疲,在前者看来“公意”的统治是暴政的一种形式,美国式的人民概念其实就等同于各种声音和利益的大杂烩。与卢梭书斋内大谈“公意”不同,美国革命者自始至终都是行动者、实践者,是积极的公共参与者。行动导致权力的形成,承诺和立约手段使权力得以正当存续。

持共和主义理念的阿伦特,在这部谈论革命的书中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对公共参与的强调,不是握起枪杆子横扫一切的参与,而是对公共事业的关注、协商、讨论、决策。阿伦特将《独立宣言》中“追求幸福”的“幸福”细分为私人幸福和公共幸福:《独立宣言》虽然模糊了私人幸福和公共幸福的界限,但至少还是让我们领略了“追求幸福”这一术语的双重意义,即私人福利及公共幸福的权利;追求福祉及成为一名“公共事务的参与者”。在法国大革命中,解放获得了优先权,革命者放弃了制宪事业。而在美国,对私人幸福的珍视和对公共参与的热爱相融汇,使革命者在行动中坚守常识,开启了宪政立国的事业。

私人幸福和公共幸福对应着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消极自由成为一种时尚并被一些自由主义者越来越推向漠视公共责任的背景下,阿伦特对公共幸福的强调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将此置于开天辟地的革命事业中,不是枪炮主导,而是理性的公共参与推动革命步入以自由立国的正轨。革命未必总意味着血腥与暴力,理性的公共精神同样能带来革命性变革,比如在阿伦特过世十多年后发生的天鹅绒革命。

杰斐逊晚年在书信中对亚当斯打趣地谈到来世时,他由衷地希望那时仍能和朋友们在国会里肩负公共责任,享受公共参与的幸福与荣光,我禁不住要赞叹这种迟暮时荣耀无悔的诗意感怀。即便阿伦特,也在书的结尾引述诗句来表达对城邦自由的惆怅缅怀,她认为那是人类社会已经失落了的珍宝。现在看来,阿伦特未免显得过于悲观,在社会愈加复杂多元化的今天,新共和主义者们对无支配的自由和无干涉的自由的区分、“为消极而积极”的公共参与理论,也许更有现实意义。

在独裁者因恐惧而鼓吹“告别革命”、很多抗争者因忧虑暴力遗患而陷入托克维尔式的尴尬时,对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不同理念和发展路径的区分就有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在政治冷漠症蔓延、犬儒们以所谓消极自由做挡箭牌为自己的怯懦辩解时,对公共参与的倡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独裁者以“人民民主专政”这种虚假民主粉饰门面、一些抗争者热衷于不假思索地呼喊“民主万岁”的空泛口号时,批判“公意”理念、认真对待民主、细致界定民主概念、强调宪政共和就是必要的,并可能影响未来中国的政体建构。

现实再冷酷,理想也要满怀诗意,但必须脚踏实地、落到实处。当革命成为一种迫不得已的现实时,不应再否定与逃避,而要努力把革命激情转化为建设的理性。为自由而革命,以自由立国,建构宪政共和国,这才是革命事业和革命精神的真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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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对龙:为自由而革命,以自由立国,建构宪政共和国

“民主转型与制度变革”征文


“我们将会逝去,不留下一抹烟痕,因为,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我们错过了以自由立国的时刻”——这是罗伯斯庇尔最后一次演说中的话,不久之后他就被愤怒的法国民众送上了断头台,他曾利用这种愤怒把很多战友和敌人送上那里。应该是已感受到国民公会的抗争势头,这个冷血的革命领袖此时的预言里竟流露出诗意的忧伤,最终也一语成谶,无论对他还是对后世所有和他一样的革命狂人们。而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作为第一个红色恐怖统治的缔造者,罗伯斯庇尔心里竟非常明白,被他和战友们带入群众运动歧途的法国大革命所错失的东西,也就是他所言的“以自由立国”。

遗憾的是,当时已处于革命喧嚣中的欧洲大陆,无人能理解独裁者那迟来的忧伤,反而在无休止的战争、革命与意识形态纷争中越陷越深。直至一百七十年后,汉娜•阿伦特才在《论革命》一书中重拾这一“失落的珍宝”,她详细比较十八世纪发生于大西洋两岸的两场影响后世的革命,得出结论,由来自欧洲的叛逆者们所主导的美国革命最终实现了“以自由立国”的理想,法国大革命则在对社会问题的控诉和利用中步入歧途,激扬于政治运动而非理性的政制建构。

同样是讨论十八世纪的革命剧变,与因高层官僚推荐而在国内名噪一时的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比,阿伦特的《论革命》更值得当今中国人阅读。专注于历史和事实考证的托克维尔,在书中连篇累牍地引述旧制度下各种糟糕社会状况的史料,以证明革命是腐朽的中央集权统治造成的。但是,托克维尔在政治哲学理论思维方面是不足的,更无对政制建构理念的系统研究意识。他对革命的模糊态度表现出他面对这种剧变时的茫然:一方面他意识到旧制度下的统治阶层自作孽不可活,把人民逼上革命之路;另一方面他又痛心于革命后的混乱状况,焦灼地翻阅史料,却寻不到未来。

因此,当托克维尔在历史考证中惊异地发现革命往往发生于改革开启、政治管控松动之时(所谓“托克维尔”定律),他无法对这种现象作出深入评判,因为除了准确预言法国大革命将深刻影响世界之外,忧心于暴动与战火的他并不知道该如何评价革命事件本身。同当时所有的欧陆思想家们一样,这位写出《论美国的民主》的人也并未过多关注美国革命者们煞费苦心的立国创举的积极意义。当然,托克维尔若地下有知应该也会无比尴尬,他发现的定律在后世竟成为独裁官僚维持稳定、谨防剧变的指导信条,还引来一群帮凶帮闲的刀笔吏鼓噪呐喊,似乎突然发现了一位西方旷世先哲,而刻意忽略掉他对造成革命后果的中央集权统治的批判。

诗意,无疑是非常美好的感觉,当政治思想融入诗意,世人皆为之迷醉。革命为政治史谱写出最富激情的诗篇,但其最初的意涵却颇显乏味,与政治和诗意没半点关系,只是指自然科学中的天体循环运动。中国古代的《易经》有言“天地革而四时成”,英语“revolution”以表示循环往复的“re”作为前缀,皆指向这种循规蹈矩的自然运动——回复而非向前。阿伦特指出,在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的最初阶段,参加者都坚信自己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恢复被绝对君主专制或殖民政府的滥用权力所破坏和践踏的事物的旧秩序,他们由衷地希望重返那种事物各安其分、各得其宜的旧时代。托克维尔也认为,人们相信即将到来的革命,目的不是推翻旧政权而是旧政权的复辟。

但是,在革命进程中行动者们终于明白,复辟是不可能的,他们需要从事一项全新的事业,于是“革命”一词获得了一往无前的新意,其建基科学之上的本意使这种前进具备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拒性的意涵。到十九世纪,这种让人肝颤的革命激情终于寻到了自己的理论家,他就是沉迷于历史研究的马克思,“历史必然性”横空出世,给革命注入了合理地横扫一切现实的兴奋剂。革命鼓吹者们狂飙突进的自信绝非脑子进水,因为他们在法国大革命的进程中就已寻到了支撑革命的巨大力量,那就是不幸的人,简称人民。

卢梭创造出“公意”理论,人民被视为一个超自然的道德整体,服从于统一的“公意”,这是革命最初的激情诗篇,衍生出人民主权思想。卢梭不可不谓善意,但却以诗人的极端激情酿出苦果,“公意”血腥抹杀个体,对“公意”纯洁性的追求成为政治大清洗的华美借口。以“公意”为旗号,多数人的暴力成为神圣的力量,并很方便地被野心家所操纵。即便到了二十世纪,无论象牙塔内还是欧陆议会内,很多人仍为卢梭这善意的苦果所纠结。

罗伯斯庇尔自得地说:“人民,不幸的人,为我欢呼。”腐朽的旧制度造就了深重的可供革命狂人尽情利用的贫困,在这可悲的社会问题的主导下,人权转化为对衣食温饱和种族繁衍的追求,制宪立国被解放事业取代,人民的迫切需要释放出恐怖并将大革命引向毁灭。将此上升到理论高度的仍是马克思,阿伦特评述道:马克思运用政治术语将贫苦大众那势不可挡的生存需要解释为一场起义,由此把社会问题转化为政治力量,这一转化包含在“剥削”一词中,也就是认为贫困是一个掌握暴力手段的“统治阶级”剥削带来的结果,使人们相信贫困本身是一个政治现象,是暴力和侵犯的结果。

曾倡导“为自由而革命”的孔多塞,已被巴黎人民以“公意”处决,剩下的革命鼓吹者们兴致浓厚,对贫困的人民表现出十足的同情和怜悯。历史必然性给革命行动以合理的解释和定位,阶级剥削论指导人民找到复仇的目标。革命狂人们和蔼的面容难以掩饰内心的兴奋:“亲爱的人民,你们愤怒了吗?跟着我干革命吧!”于是,革命成为世间最正确的事,为了革命而革命,欧亚大陆的革命运动由此真正步入了不断革命的恶性循环往复中。

与欧洲的激情喧嚣相反,美国革命始终致力于以自由立国,谋求建立持久制度,由此使革命激情转化为建构的理性。《独立宣言》作为革命的纲领性文件,实际却是革命者呈给英王的陈情书。在宣言中,他们策略性地表示革命实乃情非得已之举,尽吐心中之无奈,并细致地强调为保障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对政府的一种全新的建构理想。革命者们以此为这迫不得已的革命寻求正当性、神圣性,那就是以自由立国。

新政治体为人民而建,但在美国立国者眼里,“人民”只是众多个体的汇集,体现着多样性,他们反对标榜“公意”、强迫实现所谓的全体一致性。阿伦特说,美国革命者从不打出“公意”的旗号,而法国革命者却乐此不疲,在前者看来“公意”的统治是暴政的一种形式,美国式的人民概念其实就等同于各种声音和利益的大杂烩。与卢梭书斋内大谈“公意”不同,美国革命者自始至终都是行动者、实践者,是积极的公共参与者。行动导致权力的形成,承诺和立约手段使权力得以正当存续。

持共和主义理念的阿伦特,在这部谈论革命的书中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对公共参与的强调,不是握起枪杆子横扫一切的参与,而是对公共事业的关注、协商、讨论、决策。阿伦特将《独立宣言》中“追求幸福”的“幸福”细分为私人幸福和公共幸福:《独立宣言》虽然模糊了私人幸福和公共幸福的界限,但至少还是让我们领略了“追求幸福”这一术语的双重意义,即私人福利及公共幸福的权利;追求福祉及成为一名“公共事务的参与者”。在法国大革命中,解放获得了优先权,革命者放弃了制宪事业。而在美国,对私人幸福的珍视和对公共参与的热爱相融汇,使革命者在行动中坚守常识,开启了宪政立国的事业。

私人幸福和公共幸福对应着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消极自由成为一种时尚并被一些自由主义者越来越推向漠视公共责任的背景下,阿伦特对公共幸福的强调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将此置于开天辟地的革命事业中,不是枪炮主导,而是理性的公共参与推动革命步入以自由立国的正轨。革命未必总意味着血腥与暴力,理性的公共精神同样能带来革命性变革,比如在阿伦特过世十多年后发生的天鹅绒革命。

杰斐逊晚年在书信中对亚当斯打趣地谈到来世时,他由衷地希望那时仍能和朋友们在国会里肩负公共责任,享受公共参与的幸福与荣光,我禁不住要赞叹这种迟暮时荣耀无悔的诗意感怀。即便阿伦特,也在书的结尾引述诗句来表达对城邦自由的惆怅缅怀,她认为那是人类社会已经失落了的珍宝。现在看来,阿伦特未免显得过于悲观,在社会愈加复杂多元化的今天,新共和主义者们对无支配的自由和无干涉的自由的区分、“为消极而积极”的公共参与理论,也许更有现实意义。

在独裁者因恐惧而鼓吹“告别革命”、很多抗争者因忧虑暴力遗患而陷入托克维尔式的尴尬时,对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不同理念和发展路径的区分就有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在政治冷漠症蔓延、犬儒们以所谓消极自由做挡箭牌为自己的怯懦辩解时,对公共参与的倡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独裁者以“人民民主专政”这种虚假民主粉饰门面、一些抗争者热衷于不假思索地呼喊“民主万岁”的空泛口号时,批判“公意”理念、认真对待民主、细致界定民主概念、强调宪政共和就是必要的,并可能影响未来中国的政体建构。

现实再冷酷,理想也要满怀诗意,但必须脚踏实地、落到实处。当革命成为一种迫不得已的现实时,不应再否定与逃避,而要努力把革命激情转化为建设的理性。为自由而革命,以自由立国,建构宪政共和国,这才是革命事业和革命精神的真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