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习近平能成功打造“一言国”吗?

习近平的专制真面目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习近平吹响了发起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号角,是为“八一九讲话”。立法和司法都由党一手掌控,这些部门立即忠实执行总书记的命令。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立即推出《关於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关於‘网络诽谤’的最新司法解释”指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即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如果说抓捕薛蛮子这样的“大V”,是用杀鸡儆猴的方式,警告那些在网上讨论国事的城市中产阶级──即便像薛蛮子这样既有钱又有美国护照的“大人物”,一定要老实听话;那么,抓捕甘肃省张家川的十六岁中学生,则是恐吓所有的基层网民──即便是未成年人,我们也无所忌惮,照抓不误,中共的监狱是“老少咸宜”的。


警方这一次拙劣的做法,招致民意的极大反弹。网民挖出该案负责人张家川县公安局长白勇强的斑斑劣迹,比如曾向上一级的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行贿五万元等。纸终於包不住火了,中学生杨辉被释放之日,即白勇强被停职之日──杨辉走出看守所的大门时,模仿丘吉尔着名的“V”形胜利手势,这位“醒着的”少年必将继续发光;而白勇强此后再也“不勇”也“不强”了,等待他的是“弃车保帅”的可悲结局。可见,习近平让全国网络鸦雀无声的企图没有那么容易达成,除非让中国变成像北韩那样断绝网络的国度。


习近平如何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中共虽已执政六十多年,其心态仍然停留在夺取政权的战争时期,其思维方式和语言方式都处於“战争状态”。这一点,在习近平身上显得尤为突出。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中共党刊《求是》杂志发表署名“石平”的文章,题为《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文章将网络舆论比作“文革”时期的“大字报”,认为“网络大字报”搞人肉搜索,传播不实信息,甚至造谣诽谤,其传播速度更快、覆盖面更广,危害更大。“有些人利用网络空间的开发自由,大肆抹黑、攻击党和政府,让关於政府的负面新闻和批评声音充斥网络.”


这篇文章真是“倒打一耙”,“文革”以及“文革”期间流行的“大字报”,分明就是毛泽东发明的权力斗争的工具,是共产党用於窝里斗及阶级斗争的利器。参与写作“大字报”的民众是被裹挟其中,身不由己。而如今网络信息的传播,与“文革大字报”风马牛不相及:人们在网络上独立发佈信息和言论,不受权力之控制,其真假对错受公众之检验。固然,其中可能掺杂谣言与虚假信息,但网络自身具有甄别和筛选机制,最终必然去伪存真,并不需要权力插手,乃至充当至高无上的“裁判”。


习近平上台之后,命令传媒传播所谓的“正能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表示,要加强对互联网“负能量”的打击──所谓“负能量”就是不利於党的形象的内容。鲁炜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指出,互联网用户应该互相监督:“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是确保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决策。”


这是典型的习近平式的语言。意识形态本来是中性名词,如果採用当代政治学家萨特金的定义,意识形态为其信仰者提供了这个世界“是如何”及“应如何”的图像,并借此将这个世界惊人的複杂性,组织成简单且可理解的事物。在民主社会和宪政国家,意识形态是多元的,彼此竞争、冲突、磨合、共存。所以,并不存在所谓与“国家安全”并列的“意识形态安全”。那种为自身的“安全”忧心忡忡、进而不允许公民提出批评和质疑的意识形态,必然是一种邪恶、黑暗、偏狭的意识形态.


习近平领导的这场意识形态战争,能大获全胜吗?英国《金融时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目前中共当局的网络整治,是习近平领导的更广泛的行动的一部分。然而,尽管当局耗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发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却很难成功。“首先中共和他们的反对者一样需要网络.网络论坛是发泄社会不满的重要管道,也是测试民意的重要场所。完全关闭网络舆论可能会导致社会压力增加,后果十分危险.”


与其父夙愿南辕北辙


当年,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勳被毛泽东以莫须有的罪名隔离审查、非法监禁,习近平本人连带深受其害。然而,这场灾难给父子俩的启示迥然不同:习仲勳晚年痛定思痛,倡导民主法治,建议制订《不同意见保护法》;习近平则以“天将降大任於斯人也”自居,自己一旦掌握大权,便想成为毛泽东第二。


鲍彤在一篇访问中提及习仲勳晚年提出制订《不同意见保护法》的往事。八十年代后期,习仲勳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鲍彤是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和政治局常委会秘书,两人在工作上有一些交集。一九八八年,习仲勳退居二线,任全国人大常委第一副委员长,并兼任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也是人大常委党组成员.鉴於自己遭受的残酷迫害,他对党内的个人独裁和偶像崇拜等现象深恶痛绝,对法治建设念兹在兹。在此期间,他提出了制订《不同意见保护法》的建议,却遇到种种阻力而无法实现.


可悲的是,作为习仲勳儿子的习近平,上台后的施政方向,与习仲勳的夙愿南辕北辙.如果习仲勳今天还活着,或许会对时局发表不同意见,而这样的意见一旦上网并被点击和转发到一定次数,习仲勳也会像刘晓波、许志永、王功权那样锒铛入狱.既然薄熙来曾经亲自对父亲薄一波拳打脚踢,习近平未尝不会“大义灭亲”地将父亲习仲勳再度送入监狱.


然而,习近平的王朝不可能靠消灭言论自由而固若金汤。习近平当之无愧是中国言论自由的敌人,也是中国人自由梦、幸福梦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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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习近平能成功打造“一言国”吗?

习近平的专制真面目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习近平吹响了发起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号角,是为“八一九讲话”。立法和司法都由党一手掌控,这些部门立即忠实执行总书记的命令。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立即推出《关於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关於‘网络诽谤’的最新司法解释”指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即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如果说抓捕薛蛮子这样的“大V”,是用杀鸡儆猴的方式,警告那些在网上讨论国事的城市中产阶级──即便像薛蛮子这样既有钱又有美国护照的“大人物”,一定要老实听话;那么,抓捕甘肃省张家川的十六岁中学生,则是恐吓所有的基层网民──即便是未成年人,我们也无所忌惮,照抓不误,中共的监狱是“老少咸宜”的。


警方这一次拙劣的做法,招致民意的极大反弹。网民挖出该案负责人张家川县公安局长白勇强的斑斑劣迹,比如曾向上一级的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行贿五万元等。纸终於包不住火了,中学生杨辉被释放之日,即白勇强被停职之日──杨辉走出看守所的大门时,模仿丘吉尔着名的“V”形胜利手势,这位“醒着的”少年必将继续发光;而白勇强此后再也“不勇”也“不强”了,等待他的是“弃车保帅”的可悲结局。可见,习近平让全国网络鸦雀无声的企图没有那么容易达成,除非让中国变成像北韩那样断绝网络的国度。


习近平如何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中共虽已执政六十多年,其心态仍然停留在夺取政权的战争时期,其思维方式和语言方式都处於“战争状态”。这一点,在习近平身上显得尤为突出。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中共党刊《求是》杂志发表署名“石平”的文章,题为《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文章将网络舆论比作“文革”时期的“大字报”,认为“网络大字报”搞人肉搜索,传播不实信息,甚至造谣诽谤,其传播速度更快、覆盖面更广,危害更大。“有些人利用网络空间的开发自由,大肆抹黑、攻击党和政府,让关於政府的负面新闻和批评声音充斥网络.”


这篇文章真是“倒打一耙”,“文革”以及“文革”期间流行的“大字报”,分明就是毛泽东发明的权力斗争的工具,是共产党用於窝里斗及阶级斗争的利器。参与写作“大字报”的民众是被裹挟其中,身不由己。而如今网络信息的传播,与“文革大字报”风马牛不相及:人们在网络上独立发佈信息和言论,不受权力之控制,其真假对错受公众之检验。固然,其中可能掺杂谣言与虚假信息,但网络自身具有甄别和筛选机制,最终必然去伪存真,并不需要权力插手,乃至充当至高无上的“裁判”。


习近平上台之后,命令传媒传播所谓的“正能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表示,要加强对互联网“负能量”的打击──所谓“负能量”就是不利於党的形象的内容。鲁炜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指出,互联网用户应该互相监督:“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是确保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决策。”


这是典型的习近平式的语言。意识形态本来是中性名词,如果採用当代政治学家萨特金的定义,意识形态为其信仰者提供了这个世界“是如何”及“应如何”的图像,并借此将这个世界惊人的複杂性,组织成简单且可理解的事物。在民主社会和宪政国家,意识形态是多元的,彼此竞争、冲突、磨合、共存。所以,并不存在所谓与“国家安全”并列的“意识形态安全”。那种为自身的“安全”忧心忡忡、进而不允许公民提出批评和质疑的意识形态,必然是一种邪恶、黑暗、偏狭的意识形态.


习近平领导的这场意识形态战争,能大获全胜吗?英国《金融时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目前中共当局的网络整治,是习近平领导的更广泛的行动的一部分。然而,尽管当局耗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发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却很难成功。“首先中共和他们的反对者一样需要网络.网络论坛是发泄社会不满的重要管道,也是测试民意的重要场所。完全关闭网络舆论可能会导致社会压力增加,后果十分危险.”


与其父夙愿南辕北辙


当年,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勳被毛泽东以莫须有的罪名隔离审查、非法监禁,习近平本人连带深受其害。然而,这场灾难给父子俩的启示迥然不同:习仲勳晚年痛定思痛,倡导民主法治,建议制订《不同意见保护法》;习近平则以“天将降大任於斯人也”自居,自己一旦掌握大权,便想成为毛泽东第二。


鲍彤在一篇访问中提及习仲勳晚年提出制订《不同意见保护法》的往事。八十年代后期,习仲勳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鲍彤是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和政治局常委会秘书,两人在工作上有一些交集。一九八八年,习仲勳退居二线,任全国人大常委第一副委员长,并兼任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也是人大常委党组成员.鉴於自己遭受的残酷迫害,他对党内的个人独裁和偶像崇拜等现象深恶痛绝,对法治建设念兹在兹。在此期间,他提出了制订《不同意见保护法》的建议,却遇到种种阻力而无法实现.


可悲的是,作为习仲勳儿子的习近平,上台后的施政方向,与习仲勳的夙愿南辕北辙.如果习仲勳今天还活着,或许会对时局发表不同意见,而这样的意见一旦上网并被点击和转发到一定次数,习仲勳也会像刘晓波、许志永、王功权那样锒铛入狱.既然薄熙来曾经亲自对父亲薄一波拳打脚踢,习近平未尝不会“大义灭亲”地将父亲习仲勳再度送入监狱.


然而,习近平的王朝不可能靠消灭言论自由而固若金汤。习近平当之无愧是中国言论自由的敌人,也是中国人自由梦、幸福梦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