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非木石岂无感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6年12月08日12时42分 发布




    一个礼拜以前,我到四川的一个山村住了几天,心情一下子变得很糟糕。
   
   这是个叫大塔的村镇,有两万多人口,只有一条出山的土路。整个镇子仅有一条丁字形街道,一处饭店兼旅馆,我们一行四人要了四个房间,住了两天,食宿费一共花去了165元人民币。
   
    据说这是四川最早的革命根据地,早在一九二八年,共产党就在这里领导过农民起义。

村落:没有姑娘来赶场
   
    镇子上到处都是百年前的老屋,黑洞洞的坐满了喝茶的山民们,除了一家出卖劣质盗版录像带的店铺,看不到一点现代化的气息。这里手机都没有信号,更不用说无线上网。我对《天网》站长黄琦说,看来八十年前的那场革命,除了换了统治者,什么都没有改变。
   
    第二天赶场,山坳里的山民们从四面八方汇集到镇子上来,手提肩挑的大都是当地的土特产,价格便宜的你都不好意思买。我和徐律师买了一条2斤重的鲶鱼,一只板鸭,也只花了13元钱。山民们摆的都是廉价的衣服,一些白薯,几捆青菜,以及烟叶、小鸡、小鸭之类,有的老妪眼前只有一捆菜,即使全卖了也不值几元钱。我站在她们的摊位看,看得心里酸酸的。
   
    赶集的都是老人和成群结队、面黄肌瘦的孩子,这些孩子大都十岁以下,一个个衣着破烂,营养不良的样子。刹那间,我仿佛觉得像是到了1998年的北韩。(那年我到那个我国亲爱的友邦旅游,亲自给过那些头大颈细直着眼看我的孩子方便面和火腿肠。)
   
    赶场的人卖的多,买的少。我们赶了一个上午的场,居然没有遇见一个年轻的姑娘,甚至30岁以下的少妇也少见。我把我的发现告诉《天网》记者黄晓敏,他说:年轻一点的女人都走了,这个地方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留住她们了。
   
    我想起在青岛、在上海,在东南沿海繁华城市到处可以见到的四川籍打工妹,却原来她们都来自这些地方啊。
   
    一个没有年轻姑娘的村落,不要说文化意义上的悲哀,即使在生态上,不意味着生命的衰败、灭绝么?
   
    我给几个小姑娘拍了些照片,想把它们发到网上,我知道,再住几年,她们也注定会和她们的姐姐们一样离开这里。这些留在网上的照片,或许会让她们想起家乡,想起不堪回首的童年吧。

政府:抢走一座水电站
   
    1964年,大塔的两万农民在复转军人刘北星带领下,开始在岷江上修一座大坝,因为没有路,2万人全靠肩挑手提,奋战18年,淹掉三百亩良田,建成大坝。当然,人民政府也适当表示了一点意思:投资15万元购买了必要的设备,一座中型水电站就此竣工。据专家估计,这座水电站九十年代初价值人民币2个亿。
   
    1991年,政府说这个电站亏损,要收归国有,农民的劳务投入按每天5分钱人民币折价69.25万元,退还给大塔乡政府。乡政府拿了钱立即挪用,立即跟上级签了协议,这座电站就归宜宾县政府所有了。
   
    县政府成立了一个电业公司,开始向大塔山民们收取高额电费,农民才知道自己用18年血汗建成的电站成了别人的了,于是群情激昂,开始上访抗争。上访持续了十几年,县政府立场坚定,毫不退让,抓了几十个人,还判了刘北星等三个维权领袖2年、3年、4年不等的刑期。
   
    刘北星说,我是共产党,还是志愿军,我领着农民建电站,电站被抢走,还抓我坐共产党的大牢。李律师,你说说这个道理怎么讲?现在到底谁是共产党?
   
    这个没有多少文化的老农民提出了一个高难度的问题,我一个小律师怎么回答得了?我建议他去问问胡总书记。老刘说:问过啊,那年我和老徐去北京,没到车站就被抓回来了。

律师:骗走十万血汗钱
   
    政府欺负人,无良记者、律师也骗他们。在宾馆里,一个农民给了我一份委托代理合同,这是农民和一伙律师、记者签订的“有偿服务协议”,协议规定:第一、电站打回来,15%的收益是律师的;第二,2万农民每户集资30元,作为手续费;第三、旅差费实报实销。
   
    律师在代理费之外,居然还可以收手续费?我干了十几年律师,闻所未闻。
   
    我问:手续费是什么钱?你们交了多少?
   
    农民说:每户30元,大约收了10万多,很多农民家拿不出30块钱来,都是一分一毛的凑,有些户都是等鸡下了蛋,卖了好几次才交齐的。
   
    我大惊:一分一毛的钱他们也要么?
   
    农民:怎么不要?缺一分都不行的,制作了花名册的。
   
    我再问:他们为你们做了什么事?
   
    农民:律师和记者们来了两次,第一次就是来拿钱。第二次,走到半路,被政府截住了,请吃了一顿饭,返回成都了。再就是那记者在《百姓》杂志上给我们发了一篇稿。
   
    农民还说,律师办了三年,什么事也没办成,我们要求退费,律师说,钱大部分给了记者了,他手里没有钱了。
   
    我大怒,对黄琦、黄晓敏说:他们居然鹭鸶腿上剔肉,蚊子肚里刮油,连这样穷、这样冤的老百姓都要骗!我虽然告不过政府,告这些王八蛋还是小菜一碟,我要回成都告他们!
   
    黄琦说:你以为律师都像你一样免费维权?茶叶自己带,喝水都自己掏钱?成都的律师不骗钱的少,有些律师专门骗这种没见过世面的老百姓,你告的过来么?
   
    一席话,说得我没了脾气。
   
    我和黄琦决定给这些农民维权,我跟农民也签了协议,内容是不收任何费用,包括不收旅差费,茶叶自己带,喝水自己掏钱。

誓言:修条道路救百姓
   
    我们在大塔的时候,陆陆续续来了上百名农民,他们用难懂的四川话向我们诉说自己的遭遇:电业公司停电、政府抓人、村干部盯梢、威胁等等。当地乡政府、派出所也高度紧张,不停派人来打探。为了不打扰这方百姓宁静的生活,我们戴了两天,决定回去。
   
    黄琦花了150块钱租了一辆车送我们回宜宾,道路崎岖颠簸,司机却把车开得飞快。我跟两位黄姓记者、徐律师说,这个地方山清水秀,物产丰饶,却比我老家要落后上百年。我觉得,这个地方贫穷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路,而没有路主要是没有钱。如果有3000万人民币修一条双车道柏油路,肯定可以让经济腾飞,解决民生问题。
   
    对民主政治感兴趣的黄晓敏说,恐怕不是钱的问题。对产五粮液的宜宾市来说,3000万人民币不过是小菜,只是他们不肯出。一句话,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黄琦突然笑着说:刘路不是要出访美国么?跟美国大老板化点缘,不就能救一方百姓吗?
   
    我也兴奋起来,自吹自擂道:我这次去美国一定见庙就烧香,见佛就磕头,只要能化来三千万为大塔人民修条路!
   
    那个一路不说话的司机突然回头对我大声说:
   
    我代表大塔人民感谢你!
   
    我一句“牛皮”赚来司机真诚的感谢,好不得意。一回头,看见一辆轿车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眼力很好的徐律师看清车牌,开头是川O。
   
    居然有省厅的朋友一路护送!

尾声:吞声踟蹰不敢言
   
    晋朝诗人鲍照有诗云:“心非木石岂无感,吞声踟蹰不敢言。”当维权者成为盯梢对象的时候,虽说是“太平盛世”、和谐社会,虽说有万千感慨、无限悲哀,我的这篇小文也只能像浔阳江头的歌女,犹抱琵琶半遮面,话到嘴边说一半。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于青岛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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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礼拜以前,我到四川的一个山村住了几天,心情一下子变得很糟糕。
   
   这是个叫大塔的村镇,有两万多人口,只有一条出山的土路。整个镇子仅有一条丁字形街道,一处饭店兼旅馆,我们一行四人要了四个房间,住了两天,食宿费一共花去了165元人民币。
   
    据说这是四川最早的革命根据地,早在一九二八年,共产党就在这里领导过农民起义。

村落:没有姑娘来赶场
   
    镇子上到处都是百年前的老屋,黑洞洞的坐满了喝茶的山民们,除了一家出卖劣质盗版录像带的店铺,看不到一点现代化的气息。这里手机都没有信号,更不用说无线上网。我对《天网》站长黄琦说,看来八十年前的那场革命,除了换了统治者,什么都没有改变。
   
    第二天赶场,山坳里的山民们从四面八方汇集到镇子上来,手提肩挑的大都是当地的土特产,价格便宜的你都不好意思买。我和徐律师买了一条2斤重的鲶鱼,一只板鸭,也只花了13元钱。山民们摆的都是廉价的衣服,一些白薯,几捆青菜,以及烟叶、小鸡、小鸭之类,有的老妪眼前只有一捆菜,即使全卖了也不值几元钱。我站在她们的摊位看,看得心里酸酸的。
   
    赶集的都是老人和成群结队、面黄肌瘦的孩子,这些孩子大都十岁以下,一个个衣着破烂,营养不良的样子。刹那间,我仿佛觉得像是到了1998年的北韩。(那年我到那个我国亲爱的友邦旅游,亲自给过那些头大颈细直着眼看我的孩子方便面和火腿肠。)
   
    赶场的人卖的多,买的少。我们赶了一个上午的场,居然没有遇见一个年轻的姑娘,甚至30岁以下的少妇也少见。我把我的发现告诉《天网》记者黄晓敏,他说:年轻一点的女人都走了,这个地方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留住她们了。
   
    我想起在青岛、在上海,在东南沿海繁华城市到处可以见到的四川籍打工妹,却原来她们都来自这些地方啊。
   
    一个没有年轻姑娘的村落,不要说文化意义上的悲哀,即使在生态上,不意味着生命的衰败、灭绝么?
   
    我给几个小姑娘拍了些照片,想把它们发到网上,我知道,再住几年,她们也注定会和她们的姐姐们一样离开这里。这些留在网上的照片,或许会让她们想起家乡,想起不堪回首的童年吧。

政府:抢走一座水电站
   
    1964年,大塔的两万农民在复转军人刘北星带领下,开始在岷江上修一座大坝,因为没有路,2万人全靠肩挑手提,奋战18年,淹掉三百亩良田,建成大坝。当然,人民政府也适当表示了一点意思:投资15万元购买了必要的设备,一座中型水电站就此竣工。据专家估计,这座水电站九十年代初价值人民币2个亿。
   
    1991年,政府说这个电站亏损,要收归国有,农民的劳务投入按每天5分钱人民币折价69.25万元,退还给大塔乡政府。乡政府拿了钱立即挪用,立即跟上级签了协议,这座电站就归宜宾县政府所有了。
   
    县政府成立了一个电业公司,开始向大塔山民们收取高额电费,农民才知道自己用18年血汗建成的电站成了别人的了,于是群情激昂,开始上访抗争。上访持续了十几年,县政府立场坚定,毫不退让,抓了几十个人,还判了刘北星等三个维权领袖2年、3年、4年不等的刑期。
   
    刘北星说,我是共产党,还是志愿军,我领着农民建电站,电站被抢走,还抓我坐共产党的大牢。李律师,你说说这个道理怎么讲?现在到底谁是共产党?
   
    这个没有多少文化的老农民提出了一个高难度的问题,我一个小律师怎么回答得了?我建议他去问问胡总书记。老刘说:问过啊,那年我和老徐去北京,没到车站就被抓回来了。

律师:骗走十万血汗钱
   
    政府欺负人,无良记者、律师也骗他们。在宾馆里,一个农民给了我一份委托代理合同,这是农民和一伙律师、记者签订的“有偿服务协议”,协议规定:第一、电站打回来,15%的收益是律师的;第二,2万农民每户集资30元,作为手续费;第三、旅差费实报实销。
   
    律师在代理费之外,居然还可以收手续费?我干了十几年律师,闻所未闻。
   
    我问:手续费是什么钱?你们交了多少?
   
    农民说:每户30元,大约收了10万多,很多农民家拿不出30块钱来,都是一分一毛的凑,有些户都是等鸡下了蛋,卖了好几次才交齐的。
   
    我大惊:一分一毛的钱他们也要么?
   
    农民:怎么不要?缺一分都不行的,制作了花名册的。
   
    我再问:他们为你们做了什么事?
   
    农民:律师和记者们来了两次,第一次就是来拿钱。第二次,走到半路,被政府截住了,请吃了一顿饭,返回成都了。再就是那记者在《百姓》杂志上给我们发了一篇稿。
   
    农民还说,律师办了三年,什么事也没办成,我们要求退费,律师说,钱大部分给了记者了,他手里没有钱了。
   
    我大怒,对黄琦、黄晓敏说:他们居然鹭鸶腿上剔肉,蚊子肚里刮油,连这样穷、这样冤的老百姓都要骗!我虽然告不过政府,告这些王八蛋还是小菜一碟,我要回成都告他们!
   
    黄琦说:你以为律师都像你一样免费维权?茶叶自己带,喝水都自己掏钱?成都的律师不骗钱的少,有些律师专门骗这种没见过世面的老百姓,你告的过来么?
   
    一席话,说得我没了脾气。
   
    我和黄琦决定给这些农民维权,我跟农民也签了协议,内容是不收任何费用,包括不收旅差费,茶叶自己带,喝水自己掏钱。

誓言:修条道路救百姓
   
    我们在大塔的时候,陆陆续续来了上百名农民,他们用难懂的四川话向我们诉说自己的遭遇:电业公司停电、政府抓人、村干部盯梢、威胁等等。当地乡政府、派出所也高度紧张,不停派人来打探。为了不打扰这方百姓宁静的生活,我们戴了两天,决定回去。
   
    黄琦花了150块钱租了一辆车送我们回宜宾,道路崎岖颠簸,司机却把车开得飞快。我跟两位黄姓记者、徐律师说,这个地方山清水秀,物产丰饶,却比我老家要落后上百年。我觉得,这个地方贫穷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路,而没有路主要是没有钱。如果有3000万人民币修一条双车道柏油路,肯定可以让经济腾飞,解决民生问题。
   
    对民主政治感兴趣的黄晓敏说,恐怕不是钱的问题。对产五粮液的宜宾市来说,3000万人民币不过是小菜,只是他们不肯出。一句话,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黄琦突然笑着说:刘路不是要出访美国么?跟美国大老板化点缘,不就能救一方百姓吗?
   
    我也兴奋起来,自吹自擂道:我这次去美国一定见庙就烧香,见佛就磕头,只要能化来三千万为大塔人民修条路!
   
    那个一路不说话的司机突然回头对我大声说:
   
    我代表大塔人民感谢你!
   
    我一句“牛皮”赚来司机真诚的感谢,好不得意。一回头,看见一辆轿车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眼力很好的徐律师看清车牌,开头是川O。
   
    居然有省厅的朋友一路护送!

尾声:吞声踟蹰不敢言
   
    晋朝诗人鲍照有诗云:“心非木石岂无感,吞声踟蹰不敢言。”当维权者成为盯梢对象的时候,虽说是“太平盛世”、和谐社会,虽说有万千感慨、无限悲哀,我的这篇小文也只能像浔阳江头的歌女,犹抱琵琶半遮面,话到嘴边说一半。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于青岛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刘路:心非木石岂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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