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新闻聚焦:喻华峰出狱,民间大声疾呼新闻自由

大年初二,《南方都市报》前副总编辑、总经理喻华峰先生走出广东番禺监狱的大门,这位曾经为中国新闻自由以牢狱之灾的代价的新闻工作者,看起来身体尚好,依然充满信心。许多海内外媒体报道,说他是减刑提前获释,减刑确有,但不是提前获释,事实上还是刑满释放。不管怎样,出狱意味着自由,自由是最可贵的。喻华峰出狱并不是当局的恩宠,本来就无罪,何须专制政权的“善意”。2008北京奥运,也许是当局不得已的布局。看不出中国新闻自由有任何松动,这边厢判处杭州作家吕耿松四年有期徒刑,那边厢释放了记者程翔和喻华峰,当局葫芦里装的什么药,人们也清楚:一方面威慑异议人士和作家,警告不得乱说乱动;另一方面向世界宣布北京奥运的和解姿态,迷惑国际舆论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抗议。


 
2月8日上午,原南方都市报副主编、总经理喻华峰减刑出狱,与妻儿在一起(引自财经网图片)


喻华峰的同事,南都冤案的受害人程益中先生为此发出呼吁:“我热烈欢迎喻华峰光荣归来!但这实属减刑之后正常的刑满释放,不是平反冤案,不是改正错案;所以我不表扬有关方面。《南方都市报》案是一个时期以来思想转向僵化、改革走向倒退的一大标志性事件,是广东改革开放的一大拐点,是中国和谐社会的一道伤痕,我强烈呼吁广东新的思想解放运动,须从平反南方都市报案开始!”


南都冤案的罪名是经济犯罪,这是典型的政治陷害。案件背后,掩盖的是当局对南都报揭露大学生孙志刚被殴打致死和披露“非典”(SARS)的报复,司法构陷暴露了当局“非政治化”处理政治案件的一贯手段。


是的,信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先生上任后高喊“解放思想”,但南都冤案如果不平反,“思想解放运动”不过就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已。而中华大地上仍有60位以上的作家、记者还在囹圄中,无论如何,北京奥运口号中“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其中竟然还是不包括“同样的人权”,实属荒唐,令人愤慨!


● 海内外媒体广泛报道喻华峰出狱的消息


▲维权网报道:《南方都市报》原总经理喻华峰3次减刑后刑满获释。


(2008年2月8日,北京)维权网获悉,《南方都市报》原总经理喻华峰于2008年2月8日,大年初二,刑满获释,现已回到家中。对喻华峰先生终于恢复自由,我们表示祝贺。俞华峰的律师将继续努力争取案件申诉获得成功,为他昭雪冤案。俞华峰被判刑8八年,服刑一半以后,3次减刑,一共减了将近4年,剩下的刑期现已服满。


2003年12月17日,《南方都市报》副主编、总经理喻华峰被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自此失去自由。2004年1月14日,喻华峰因涉嫌“贪污和行贿”被正式逮捕,3月4日,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喻华峰及《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务委员李民英被指控“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获贪污、行贿、受贿等罪名,分别判刑12年、11年。2004年6月15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刑期分别改为8年和6年。喻华峰被指控两个犯罪事实是“贪污十万元和行贿97万元”。这个案子被国内外舆论广泛关注。自从2004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后,喻华峰的律师浦志强、许志永一直向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作无罪申诉。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6月向广东调阅法庭卷宗审查,但目前尚无结果。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南方都市报》喻华峰减刑出狱。



 
中国政府因南都案在国内外受到批评
因言获罪的《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从广东省番禺监狱提前获释出狱。


此前,喻华峰在得知出狱日期时已经表示,不会放弃在法律途径内寻求对案件的重新审理,他将继续申诉。


总部在巴黎的“无国界记者”组织对喻华峰出狱表示欢迎。


但该组织呼吁中国政府,释放其他在押的记者和良心犯,包括维权人士胡佳。


最近,该组织以及总部在纽约的“保护记者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再次强烈批评中国政府没有兑现奥运承诺,关押记者和异议人士。


《南方都市报》案


《南方都市报》曾因为揭露地方当局掩盖“萨斯”真相和大学生孙志刚被打死在拘留所的事件而触怒官方。


2004年1月,喻华峰等《南方都市报》的有关人员先后被广州市司法机关带走,被控利用职务便利私发年终奖金,构成贪污、行贿、受贿等罪行。


同年3月,喻华峰被广东地方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喻华峰不服,立即提出上诉。


《南方都市报》案件引起全中国的高度关注,在国内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引起批评。超过2300名中国记者联名要求释放喻华峰,认为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中国政府因为此案在国际上也受到新闻自由和人权团体的强烈抨击。


▲自由亚洲电台(RFA)报道:南都案喻华峰减刑获释。报道说,南方都市报前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本周五减刑释放,是继福州日报记者李长青和新家坡海峡时报记者程翔后,一周以来第三位走出中国监狱的记新闻工作者。


南方都市报前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在八年刑期过半的情况下,近期再度获得减刑,本周五早上获释回家。他的妻子向丽当天对本台记者说喻华峰状况良好,暂时不便接受采访,而家人也是日前才接到当局予以减刑放人的消息。


代理喻华峰案件申诉的北京律师浦志强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喻华峰虽已获减刑释放,但就不公判决要求再审,以至推翻原判进行的申诉不会终止:“ 现在是刑满释放的情形,不是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我们还会争取这样的结果,因为本来喻华峰就没有罪。”


03年《南方都市报》率先报导了因没有暂住证在收容所内被打死的孙志刚时间及萨斯疫情后,引发公民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的热潮,成为被当局整肃的对象。该报多位主要领导不久后被以涉嫌经济案件拘捕,当时已被调往北京《新京报》的前南都总编程益中被扣押多月后获释,而喻华峰和李民英则被以贪污、行贿、受贿罪分别判刑8年和6年。05 年曾有两千多大陆新闻工作者联署公开信要求释放二人。李民英在07年农历新年前刑期过半获减刑出狱。


曾率先上书政府要求释放三位南都报人的前该报记者陈峰对喻华峰获释感到高兴,他说虽然冤案至今未得平反,但公道自在人心:“这个判决不仅对他本人是不公正的,对整个中国传媒界都是非常不公的,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认可他是无辜的。不管怎样出狱是好事,我相信他出来会做更多对中国有利的事。”


陈锋认为南都案不但没有令该报改变方向,他们做新闻的原则反而越来越受到大陆传媒界的认可,更多人继续循着喻华峰等人的足迹努力推动大陆的新闻报道和舆论自由:“官方希望加强对媒体的控制,可是由于互联网的传播,由于媒体自身的努力,包括官方媒体在内,他们都在非常努力的摆脱这种控制。”


▲《财经》记者龙雪晴报道:喻华峰减刑出狱 “南都案”翻过一页。



 
2月8日上午,原南方都市报副主编、总经理喻华峰减刑出狱


至此“南都案”所有涉案人员均已获自由;出狱后的喻华锋表示将继续申诉,“不放弃在法律途径内寻求对案件的重新审理”


「《财经》网专稿/记者 龙雪晴」2月8日,农历大年初二早上8时零5分,被囚四年的《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从广东省番禺监狱提前获释出狱。喻华峰的重获自由,标志着四年前在中国新闻界、经济界和法学界引发争议的“南方都市报系列案”(下称“南都案”)终于翻过一页。


当日前往迎接喻华峰出狱的亲友数十人,大多数为喻华峰在《南方都市报》的昔日同事。39岁的喻华峰留着平头,当与旧日同仁拥抱在一起,他镜片后的眼神仍显精干而富于热情。


创办于1997年的《南方都市报》系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的子报,也是报业繁荣的广东地区在经营上颇为成功的一份报纸。喻华峰曾于2000年-2004年初担任《南方都市报》副主编、总经理,主管广告经营工作。


2004年1月,喻华峰和《南方日报》集团分管社委、调研员李民英,《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财务主管邓海燕,先后被广州市司法机关带走。司法调查的缘由为“群众举报涉嫌受贿500万元”。当年2月16日,喻华峰、李民英二人被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4年3月4日,喻案在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喻被指控“贪污10万元”,并在四年中共行贿李民英97万元。次日,李民英案在同一法庭被控受贿罪。


两案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均发生激烈交锋。公诉人指控喻指使手下领取公款私分,属贪污;喻、李二人皆为公职人员,发生97万元的巨额现金往来,属行贿受贿。辩方律师则以喻、李案实为“企业化运作的媒体与传统管理体制冲突”为出发点做无罪辩护,认定喻所分得10万元乃“奖金”而非“公款”;而喻、李之间的金钱往来,则是为突破传统分配体制,行市场化激励而采取的变通措施。


2004年3月19日,广州市东山区法院一审认定喻华峰贪污《南方都市报》职工奖金10万元,向李民英行贿80万元,以贪污和行贿两项罪名判处喻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贪污所得10万元予以追缴。


同一天上午,东山区法院还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民英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其受贿所得97万元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后,李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2004年3月29日,喻华峰亦提起上诉。


就在喻、李二人一审判决宣布前几小时,2004年3月19日,《南方都市报》原执行总编辑程益中在差旅途中,被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为名刑事拘留。当年4月1日,程益中被广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正式逮捕。


“南都案”引起全国范围的高度关注,在国内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引起争议,被视为关乎如何评价报业改革、国企改革中相关分配制度的典型案件。


据《财经》记者了解, “南都案”之所以广受关注,其中一个关键,在于法院一审认定喻华峰犯贪污罪引起较大争议。法院定罪的主要依据,是认定喻贪污的10万元“性质上是《南方都市报》职工奖金的一部分,属于公共财产”,并且在分配上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而这种认定,正触及了当前国企改革中的焦点话题。


对于法院对上述10万元系公共财产的定性,喻华峰的上诉书未予否认,但认为关键是这笔财产的分配权是否在《南方都市报》编委会。根据判决书认定的证人证言,以及《南方都市报》上级主管部门《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出具的证明,均证实《南方都市报》编委会拥有分配权。


2004年4月中旬,前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前省委书记吴南生,就“南都案”联名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写信,要求慎重和宽容处理“南都案”。正在外埠考察的张德江收信后,当即作出了批示。


2004年6月1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喻、李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了一审的定罪,但对量刑略有减轻,对喻华峰的量刑从有期徒刑12年改判为八年;对李民英从有期徒刑11年改判为六年。


2004年8月5日,东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同案因涉嫌贪污罪而被捕的《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财务主管邓海燕,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邓于当日获释。


2004年8月27日,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同样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南方都市报》原执行总编辑、《新京报》原总编辑程益中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当晚,因涉嫌贪污罪名被关押了五个多月的程益中获释。


《财经》记者获悉,2007年2月12日,李民英已得减刑提前获释出狱。作为《南方都市报》创办人之一,年逾六旬的李民英如今已退休在家。


而随着喻华峰于2008年2月8日出狱,所有牵涉“南都案”的人员均已获得自由。


喻华峰的友人告诉《财经》记者,喻在四年监禁中并不委靡,而是大量阅读人文类书籍,学习英语,并担任《番禺监狱报》责任主编。不久前,在获知出狱确切日期后,喻表示:“我现在最渴望的是工作。但我不会放弃在法律途径内寻求对案件的重新审理,我会继续申诉。”


▲美国之音(VOA)报道:前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喻华峰被释放。


原“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星期五在服刑近4年后被提早释放。喻华峰一度被当局以贪污、行贿和受贿等多项罪名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原“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在中国新年的大年初二刑满获释,回到家中,由于喻华峰不便接受采访,由他妻子向丽出面,向美国之音证实了这一消息。她说:“喻华峰今天上午回家了,他身体还可以,现在先休养吧。”


喻华峰2004年1月被广州当局以涉嫌贪污、行贿和受贿罪的指控逮捕。2004年3月,广州东山区人民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12年,同年6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他8年有期徒刑,喻华峰前后3次减刑将近4年,剩下的刑期已经服满。喻华峰被当局指控和“南方都市报”其他几位编委利用职务便利私发年终奖金,触犯了刑法第382条规定的贪污罪。


北京的浦志强律师在喻华峰判刑后曾经代表他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过无罪申诉,但是至今没有结果。浦志强律师表示,他通过调查认定,喻华峰既不构成贪污罪,也不构成行贿罪。他指出,“南方都市报”在完成经营指标之后有权利分配属于它自己的奖金。


*希望冤案最终得到平反*


外界普遍推测,喻华峰被判重刑可能与“南方都市报”对广东省萨斯疫情以及大学生孙志刚在收容所被收治人员打死事件的揭露性报导有关,对此浦志强律师持相同看法。


浦志强说:“南方都市报确实是在报道了孙志刚惨死于收容所这个事件以及报道了萨斯在广东地区的复发事件之后被莫名其妙地调查了半年之久。之后,喻华峰等人接二连三地失去自由,以至于这样一个团队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


浦志强希望喻华峰的冤案最终能够得到平反。他说:“我们希望,在胡温第二届任期内,广东省作为在思想解放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省份,能够对南方都市报的案件和喻华峰的案件进行重新审视。不管通过什么方式,都要用一个建设性的态度解决这个问题,这需要对人、对事、对国家和社会充满善意。”


*民间人士曾公开呼吁*


喻华峰被捕入狱期间,一些民间人士也曾经发出公开呼吁,希望中国当局本著人道主义的精神给予喻华峰特赦或假释。原“中国海洋报”的记者昝爱宗指出,喻华峰提早获释使人们看到了当局表现出的一点善意。


他说:“一般来说,当局以前都是让政治犯服满刑期,比如说,如果被判8年,就要服满8年刑期,没有假释和减刑的可能,现在能有减刑,使有了一些进步,毕竟2008年奥运会越来越近,国际舆论会把这个案子重新翻出来说,一个新闻记者为了追求新闻自由就被打击报复,这是非常恶劣的。”


近年来,中国记者、自由撰稿人以及网络异议人士因言获罪而被无理关押以及在狱中受到刑讯逼供的情况持续发生。美国的“保护记者委员会”去年12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继续被列为世界上关押记者最多的国家,被关押的中国记者人数为29人。


● 学者、记者和网友对喻华峰获释的评论


▲居住在北京的独立中文笔会理事刘晓波博士发表文章《奥运年与喻华峰获释》。文章写道,2008年2月8日上午,原南方都市报副总编编、总经理喻华峰终于走出了监狱。至此,备受海内外关注的“南都案”所有受害者全部获得自由。其中,邓海燕和程益中在2004年8月先后获释,理由是“证据不足”;喻华峰和李民英一审分别被判12年与11年,但二审获得大幅度改判,最终分别被判8年和6年。李民英因获减刑在2007年2月12日提前出狱,此次俞华峰的提前出狱也是因为获得减刑。


程益中先生在俞华峰获释后的第一时间发出呼吁:“我热烈欢迎喻华峰光荣归来!但这实属减刑之后正常的刑满释放,不是平反冤案,不是改正错案;所以我不表扬有关方面。《南方都市报》案是一个时期以来思想转向僵化、改革走向倒退的一大标志性事件,是广东改革开放的一大拐点,是中国和谐社会的一道伤痕,我强烈呼吁广东新的思想解放运动,须从平反南方都市报案开始!”


中共官权对“南都案”的处理颇为蹊跷,四位获罪者被分为两组,每组两人,每组人的处理方式完全相同。邓海燕和程益中都是因“证据不足”在2004年8月获释,喻华峰和李民英先获大幅度改判,入狱后又获大幅度减刑,并在刑期坐满后获释。以我有限的了解,在中共制造的所有“文字狱”中,这样“司法蹊跷”还真不多见。我从这种蹊跷看到的是官权与民权之力量对比的微妙变化,民间力量的不断上升迫使当局的统治方式越来越机会主义,应对国内外压力的技巧也越来越灵活。


首先,官权和民间对“南都案”的解读完全不同。在官权,尽管在台面上把“南都案”定性为“腐败罪”,但在私下里也知道绝非经济犯罪,之所以用经济犯罪来整肃开明媒体和自由主义新闻人,仅仅是出于降低镇压成本的利益权衡,经济犯罪总比赤裸裸的文字狱好听点。


在民间,“南都案”是典型的“文字狱”,经济犯罪的指控不过是司法构陷,是“政治案件非政治化”的阴谋司法,是一起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大冤案。利用“经济犯罪”或“扫黄打非”来实施政治迫害,其阴毒之处在于:既要打压民间异见和开明媒体,又要逃脱政治迫害和践踏人权的恶名。由此,中共的“依法治国”沦为“恶法治国”。作为社会公器的法律变成一党政权实施恐怖统治的私具,不但是践踏人权和压制新闻自由的工具,而且是高官们争权夺利和打击报复的工具。所以,无论中共司法部门多么“巧舌如簧”,也改变不了民间对“南都案”的看法。
其次,正因为官权利用司法阴谋来打压开明媒体和优秀新闻人,反而越发激起了民间的愤怒和抗议,在超过三千名新闻界同行发出强烈抗议之后,民间对“南都案”受害人的声援一浪高过一浪,甚至广东省委的三位前省委书记任仲夷、吴南生和林若也拍案而起,上书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张德江,为《南方都市报》的领导层辩护,呼吁当局保护那些追求新闻自由的媒体,善待程益中和俞华峰等媒体改革的先驱者。围绕着“南都冤案”的民间维权,出现了体制外异见者和体制内开明人士的合流,持不同政见者和民间维权人士、传媒界的编辑和记者、知识界的学者和教授、文艺界的诗人和作家、法律界的律师和专家、甚至离休的中共高官……从各自的角度出发,第一次共同关注“南都案”。他们通过法律援助、公开信、联名呼吁、写文章、开座谈会等形式,从经济、法律、政治、人权等多种角度,置疑审判的公正性,谴责广东当局对媒体改革和新闻自由的压制,抗议当局对优秀新闻人的构陷。与此同时,国际舆论更是对“南都案”进行跟踪报道,所有著名的国际人权组织都发出强烈的谴责声音,以至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以嘉奖的方式对“南都案”表示关注,把“2005年度世界新闻自由奖”颁发给程益中。


第三,在民众的知情权和言论权还无法得到制度化保障的中国,广东的南方报业旗下的几家媒体一直是媒体改革的先锋,最早是《南方周末》的一枝独秀,继而是《南方都市报》的异军突起,在重重的制度限制中,两媒体尽量贴近民间立场和表达民间诉求,发挥舆论监督的功能,多少有助于缓解社会的“知情权饥渴”。而且,对于转型期间的中国而言,容忍开明报刊在夹缝中求改革,保护优秀新闻人追求新闻自由和民间取向的努力,不仅让广大读者受益,而且可以使多方受益:既有利于全国的媒体改革与民间的知情和表达,也有利于广东的开放形象和胡温中央的亲民形象。然而,在读者中拥有良好信誉的报纸遭遇如此粗暴野蛮的构陷,在直接打击了优秀媒体及其从业者的同时,也是对民众那点可怜的“半吊子知情权”的间接剥夺,更是为胡温急欲树立的亲民形象掘墓。所以,在国内外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南都案”变成胡温政权的“烫手山芋”,只能采取灵活而缓和的方式。


第四,近年来,在优秀新闻人与官权新闻管制的博弈中,官方对媒体的打压和管制呈现时松时紧的态势。就胡温政权而言,两人刚刚上台时,为了获取民间支持而有所松动,特别是2003年胡温在“孙志刚案”和SARS危机中的表现,甚至赢得了“胡温新政”的美誉。与此同时,民间维权也第一次取得了几项有限的成果,所以,2003年12月的《中国新闻周刊》把2003年命名为“新民权运动元年”。 也是在这一年,《南方都市报》表现得最为突出,在一系列敏感问题上大胆直言,虽然得罪了地方当局的某些权贵,但他们慑于2003年的大势而没有动手。从2004年开始,胡温政权开始收紧言论、严控媒体、加强打击政治异见和民间维权,多家开明媒体先后遭到整肃,多名异见人士和维权人士先后被投进监狱,“南都案”当然是04年最受海内外舆论关注的大案。


随着北京奥运的一天天临近,国内外要求兑现申奥承诺的呼声也日益高涨。胡温政权既要在某些最敏感的领域加强控制,以确保奥运期间的政治稳定,又要在某些方面放松控制,以对外显示开明形象,降低国际压力。严控,主要针对政治异见人士、著名维权人士和独立民间组织,最近的吕耿松被判四年和胡佳被捕就是这种严控的明证。放松,主要针对国内外媒体、非政治领域的异见、维权和公共舆论,这种放松始于2006年下半年,不仅表现在大幅度放松对境外媒体的限制,也表现在对国内舆论的放松。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放松,才会形成诸如“最牛钉子户”、“黑砖窑”、“聂树斌案”、“彭水诗案”、“城管打死人”、“废除劳教建议”等多个公共舆论潮,2007年也才会被称为“公共事件元年”或“民意年”。


这种严控与放松最具戏剧性的对比发生在春节前的2月5日。在这一天,因“间谍罪”获刑五年的香港新闻人程翔提前二年多假释,而浙江异见人士吕耿松被控“煽动颠覆罪”判刑四年。中共当局在宣判吕耿松的同一天释放程翔,显然顾忌到奥运年的政府形象,是为了冲淡吕耿松案的负面影响。果然,当日境外媒体对两案的报道,大都把程翔获释放在吕耿松案的前面。


也是在这种严控与放松的平衡中,同样的文字狱,却因政治敏感性的高低而遭遇官方完全不同的对待。比如,同为文字狱,吕耿松案和胡佳案就无法见诸于国内媒体,而“彭水案”、“高唐案”、“西丰案”就能见诸于国内媒体,而且,国内舆论的强烈关注还能起到一定的救济作用,让受害者走出监狱并获得国家赔偿,让加害者收回成命并道歉,甚至,西丰县委书记还因此丢了乌纱帽。


尽管中共政权在口头上最反对“奥运政治”,但在行为上却最想玩好“奥运政治”,他们根据自己对国内外局势的主观评估,挖空心思地玩弄“抓放”、“松紧”的游戏。“抓”和“紧”是为了震慑和控制,以确保奥运年的政治稳定;“放”和“松”是为了政权的脸面,以争取在奥运年赢得政治开明的美誉。


再回到“中国奥运年人权”的主题。北京奥运最受外界病垢之处是恶劣的人权状况不见改善。所以,只要中共还在不断地制造文字狱,在奥运年里放几个良心犯,并不能为胡温挣得多少面子。人们早已看清了“抓放”游戏的本质,不过是“人质外交”游戏,是独裁政权应对国际压力的权宜之计而已。在此意义上,胡温政权营造奥运年开明形象的捷径,也是提升消除“中国威胁论”的最好方式,不是提前释放几个良心犯,而是通过政治改革来提升中国文明的水准,释放所有良心犯并不再制造新的文字狱。正如胡温亲民形象的真正确立,不是每逢大灾难就亲赴灾区亲民,而是从制度改革入手,最大限度地减少灾难中的人祸成分。否则的话,别说温家宝在大雪灾的八天内三赴灾区,就是温总理每天呆在灾区,也无助于政府形象的实质性改善。


▲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曾任记者的昝爱宗先生发表文章《向恢复自由的喻华峰致敬》。他在文章中写道:小记:大年初二(2008年2月8日),失去自由数载的前南方都市报副总编辑喻华峰,终于自由了,他为民主、人权、新闻自由付出的巨大代价,却是无法用任何东西来计算、来弥补的。他在电话中连连向近年来给予他关心支持的朋友们表示感谢。


南方都市报前总编辑程益中、副总编辑喻华峰、南方报业编委李民英所负责的南方都市报因频频关注民生和人权事件,先后遭受广东地方当局领导人的政治和司法迫害,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张德江。2003年2月到3月,《南方都市报》多次努力冲击传统的信息封闭体制公开报道SARS.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一大学毕业生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震撼了整个世界,外来工孙志刚之死导致了国务院收容遣送条例的废止和公民权利运动的浪潮。但此举给上亿中国外来工带来安全和尊严的同时也意味着某些人非法利益的损失。
随后,《南方都市报》被查出“经济问题”,副总编辑喻华峰、南方报业编委李民英、新京报及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先后失去自由,喻华峰、李民英获刑。至今,三人均获得自由,程益中未受到司法指控,喻华峰是最后一个获得自由的。南都案是法律问题政治化、经济问题司法化的典型体现。


在家过年,似乎人人都有这样的习惯
在牢里过年,并非有人愿意接受这样的“特权”


在家里,意味着自由
在牢里,始终被剥夺了这个自由


对于犯罪者来说,坐牢似乎罪有应得
而对于良心犯来说,坐牢并非只是煎熬


大年初二,一个现代报业的急先锋喻华峰
不多不少,于这一天走出监牢


不知谁出的注意这么糟糕
若提前一天就能在家过年
可对于良心犯来说偏偏就要多折磨一天


曾几何时
南方报业决策层的担心者有多担心
但还是未能“让胳膊拧过大腿”
2007年的春节,以为付出努力能够让他回家过年
可到了2008年春节,却还是多关一年,多关一天
尽管有冤屈,有减刑
但还是要多这么一天


多关良心犯一天
其实就是让这个国家多蒙羞一天
多关良心犯一年
其实就是让这个举办奥运会的国家多蒙羞一年


脚前的灯昏暗了
路上的光暗淡了
在这个扭曲的沉沦世界
我向刚刚获得自由的喻华峰兄弟表示致敬
真理站在喻华峰这一边


民主无罪却有罪
人权是权但无权


只要这个世界还多一个良心犯
他就是国家的迫害者
他就能见证政府肆无忌惮的打击
就能感受司法不独立的悲哀
他就没有人权,他就只能是犯人
至于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就更别提了
没有民主,没有人权
谈何自由
没有民主,没有人权
谈何宪政


▲独立中文笔会会员、作家刘水发表文章《由“南都案”喻华峰获释想起我在南都的日子》。


看到喻华峰获释消息,匆匆写了几笔贴在自由中国论坛。这是修订完善稿。新闻自由是永恒的话题,也是每个中国记者心中永远的痛。


南方日报下属子报《南方都市报》前报业集团编委、社长李民英,前总编程益中,前副总编、总经理喻华峰,2004年1月因“贪污、行贿、受贿、私分国有财产”罪名,一审判决李11年,喻被判12年,程因“证据不足”免于刑事处罚;二审李改判为6年,喻改判为8年。昨日(2月8日),轰动传媒界的“南都案”最后一名囚押者喻华峰获释。特此向曾经的同事获得自由表示祝贺!


喻华峰在广州番禺监狱多次减刑后,坐满4年刑期。据闻,喻在监狱任《番禺监狱报》主编,对于人大新闻系毕业的喻华峰也算专业对口。


程益中因“南都案”离开广州媒体,现在北京某美国贴牌体育杂志做主编;2007年2月12日,李民英减刑提前获释出狱。作为《南方都市报》创办人之一,年逾六旬的李民英如今已退休在家。


2000年,我在南方都市报深圳记者站供职,对喻华峰的“民工”打扮至今影响深刻。借此机会唠叨几句。


某天,喻华峰与个子矮小的李民英等人来深圳站。我刚进入记者站,从未见过他们,正倚靠在办公室门框吸烟,望见几个人从电梯走出来。打头的是喻华峰,黑肤色,光头,戴眼镜,上穿深色西装,下穿牛仔裤,像个民工。我忙问他们找谁?他们笑了,伸头探望办公室,老员工都打招呼,随后我才弄明白这几位人物的身份。


记者站跟广州总部打交道不多,采编都是独立完成,多是在广深选题会和策划会上见过几面,几乎私下没来往。


同属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的南都和《南方周末》的工作氛围一直很活跃,跟母报南方日报截然不同。1999年,南方都市报刚在深圳扩张性经营,大肆招兵买马,用攻城掠地形容一点不过分,我在这个时候加盟南都深圳记者站。南都深圳办事处居于上步路,新闻部几乎只有一个光杆站长杨斌(后去新京报在程益中被关押后继任总编,后似乎去了一家网媒)这时办公室边装修,边招聘人员,边展开采编和广告业务。向总部申请的办公设备、工作电脑迟迟不到位,工作人员把自家办公台和电脑,搬到记者站公用。


对刚进入深圳的广州媒体,深圳本埠媒体在采访、发行、广告方面处处掣肘。特别是发行方面,深圳特区报和深圳商报联合组建的“深圳特区报业发行公司”,垄断深圳本埠和外埠所有报刊发行,对南都发行实施封杀。记者站编采和广告人员全部上街卖报纸。深圳封杀异地媒体,这是01年大陆媒体最大丑闻之一。


南都给记者编辑个人发挥空间非常巨大,让员工很有工作激情和新闻人的自豪感。记得我一个人采访、摄影、撰稿、编辑深圳中心区六大工程专题,六个版面一人完成。这是我先后在8家媒体当“流浪记者”所不曾有过的。


喻华峰是个实干家,从没架子,人很随意,不世故。倚靠南方周末一帮新闻老班底的支撑,南都新闻理念前卫、开放、敏锐,大胆突破新闻禁区。为方兴未艾的中国都市类报媒异军崛起,在新闻采访、编辑、报版、广告经营等方面,都树立了典范。几个年轻老总,特别具有胆识,这是南都和他们个人快速成长的法宝,也因此埋下祸根。


南都三领导陷狱,重复了国有企业领导的共同命运,这样的例子太多:只要听命于上级,不惹乱子,捅娄子,个人或者团队在工作中的一些纰漏,特别是涉及“贪污、受贿,私分资产”的问题,上级一般都会包庇,谁屁股都不干净。但南都走得太远,率先报道地方政府极力隐瞒的SARS和“孙志刚事件”等重大民生新闻,一再碰撞官方容忍的底线,显然让广东领导不满。媒体跟官场一样,也有许多潜规则。那么,官方借经济问题算旧账惩罚、吓阻新闻人,警诫媒体,就一点不奇怪。新闻报道政治化,经济问题扩大化,符合官方惯有的作为。当然,作为媒体报道重大民生新闻是不容回避的,这本身没错。对于中国现实的言论禁锢,任何一家媒体都做得远远不够。


南都扩张性经营,当然会有问题。整个社会都不规范,也没有规范可循,媒体不因为是“社会公器”而能例外。“南都案”发生后有许多传闻。南都深圳记者站独立采编一叠“深圳杂志”,一些广告版面都交由个人承包(包括个别领导亲属),总部只看广告收入,缺乏内部和上级有效监管。


他们是中国进程的“牺牲品”,也是殉道者。追求新闻理想,客观上打破了政府信息垄断、赋予公众知情权,更捍卫了社会公正,这非常珍贵。


南都三新闻人被关押,属于特例,现在先后被释放,也是特例。都符合政府先压制惩戒,然后树立奥运形象的需要,“南都案”属于自家的“人民内部矛盾”,跟中国其他因言治罪的持不同政见者、异议作家和记者,全然不同。官方对不听话的一些媒体人选择性处置,采取既怀柔又惩罚的两面手段,非常纯熟、老道。他们三个以及香港记者程翔先后获释,值得庆贺,但不意味着当局言论自由空间的开放,前景不容乐观。


喻华峰刚届39岁,还年轻,会有作为,但在媒体继续谋生会很艰难。


我最后被迫离开南都深圳记者站,据当时主管南都深圳办事处的经理徐海风告知,深圳警方找上门,给他们施加压力。这在意料之中,谈话中我几乎没做解释,当即交还工作证和办公设备,随后去了深圳晚报做记者。本人非常喜欢“无冕之王”的职业,但在媒体谋生经常被警方切断,我都习以为常了。03年短暂出任某工业杂志主编,之后再次坐牢算是跟媒体10多年的缘份尽了。还好,现在第四媒体网络逐渐成气候,也可以做一个公民记者,聊以自慰。


即使以较高的媒体标准衡量,南都依然是中国大陆最好的报纸,跟最早的三个开拓者不无关系,更与广东古已有之的叛逆精神一脉相承。


▲《联合早报》专栏作家韩咏红发表文章《南方的理想主义者》。韩永红在文章中说,以深入和调查性的报道闻名的中国报纸《南方周末》,每年都主办一次“年度致敬”活动,至今已走过七年。致敬年度传媒,肯定杰出的同行、报道、评论等等,《南方周末》在为新闻事业而直接奋斗以外,也把目光投在同行身上。他们对志同道合者进行鼓励,在现有新闻体制下,表达一种媒体人自己的新闻价值取向。新闻工作者的理想主义之光,在这个同业活动中闪耀。


对于中国的南方报系,我在还没有到中国工作以前即久仰其大名。记得90年代末,我来自上海的朋友就提醒我注意,广东地区出现了一份《南方周末》,选题与文笔尖锐辛辣、敢怒敢言,在国家新闻体制的制约因素中,以地方性非主流报纸的起点穿越地域的限制,让全国读者都看到新闻原来可以这样做。


同属于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南方周末》是一员,《南方都市报》(简称《南都》)是另外一员。2003年,广州发生大学生孙志刚在收容所被殴打致死的事件,广东再现沙斯疑似病例,这两则重大的,有政治效应的社会新闻都由《南都》率先报道,这些新闻引起政府关注,甚至影响国家最高决策层取消了“收容遣送”办法。


然而,媒体人大胆前行赢得社会喝彩以后,继后降临的却可能是意想不到的风险。


2004年,《南都》的高层管理人,包括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原执行总编辑程益中被当局控以贪污罪,并被法院判刑。为他们鸣冤叫屈者有之,认为他们是因言获罪者有之,但判决没有改变。


这一个媒体仍受到体制诸多限制的社会里,出头露脸是要付出代价的。南方报系这些年很出位,也为此承受不少考验。但这场新闻业的另类“革命”多年来一直都能吸引到愿意奉献者前仆后继,而且从南方报系出身的新闻人,当中不少又转任其他地区的都市报成为引领风骚的人物,无怪乎整个南方报系被称为中国新闻业的 “黄埔军校”。


在和我谈到南方报系时,资深评论人熊培云形容《南都》的社论与时事评论,对中国新闻的发展具有史诗性意义。南方报人有开拓的勇气,因为对自己的使命是坚定且自信的,知道时间站在他们一边。虽然挫折很多,对现实的改造举步维艰,但是,他们相信自己的所有努力因有时代根基而终将获得历史回报。


他们不仅是有理念的新闻人,更是对中国进步有信仰有热情的知识分子。


身处在中国,外来者经常感受制度的不合理,同时又几乎天天能看到还有不同群体在以他们能掌握的方式,去推动国家进步。这些群体汇聚而成的巨大动力,令人动容。在此地你无法不深深理解,所谓的开放、自由、民主原来不是“天赋人权”,而是要一代一代有理想者付出代价来换取。


《南方周末》今年首次将“致敬”活动典礼化,他们向揭发山西黑砖窑的河南记者付振中、《财经》杂志等国内媒体“致敬”,他们昂扬地提出在社会剧烈转型的时代,媒体不仅仅是记录人,也应该敢于影响时代走向,影响价值观的重建。令我们意外的是,《联合早报》今年也以“能基于善意表达不同的声音”而受到他们一份敬意。但在这些同行面前,除了谦卑以外,我实在不敢再有怎么样其他的心情。


▲署名“一个女公民”的网友在猫眼看人上贴:喻华峰回家了。


早上醒来接到向丽和喻华峰的电话,老喻刚刚走出监狱的大门,南方的朋友们在迎接他。我说真的想和大家一起去接你。挂了电话,我觉得自己忘记了说一句话:“其实你最应该感谢的是向丽!”当然,这句话也许根本不用我说了。时间过得真快,在向丽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申诉奔波中,四年转眼就过去了。


从来没有这样一个“贪污犯”受到自己工作单位同仁们执著的尊敬和爱戴。老喻甚至在监狱里还像他在任时一样发布战略发展意见。多年来,南方报业集团从领导到普通员工,看望他的人一群接着一群,联名申诉信一封接着一封。老喻是为南方日报集团受难,是为中国新闻自由事业受难,我为这样一个“贪污犯”辩护过,真的感到骄傲。


感谢所有关心喻华峰的国内外朋友们、尤其是媒体的朋友们,谢谢你们!但请原谅我暂时不打算接受采访,其中一个原因是我作为辩护人只考虑案件本身的正义,而目前喻华峰获释并不意味着冤案本身已经有所改变。在喻华峰获释的时刻,我还是要重申,喻华峰无罪,我们会继续申诉。


想象着南方的朋友们正欢聚一堂庆祝一场噩梦的结束,而这个走向自由的年代我们依然看到南方飘扬的旗帜。祝福喻华峰和向丽,祝福南方日报集团,也祝福我的祖国通往自由与文明。


▲署名“废话一筐”的网友上贴:没有送不走的寒冬——评喻华峰出狱。


“喻华蜂回家了。”这是我今天在网络见到的一个帖子标题。这6个字,让我在南国的寒冬里感到了一丝温暖。坦白地讲,我还无法确认这个消息的真伪,但我愿意相信这是个真消息,这就象我愿意相信中国最终能走向文明一样,这是我作为中国人的感情决定的。


差一点和喻华峰同陷囹圄的《南都》前主编程益中先生在一篇演讲中曾经说道:“没有熬不过的黑夜,没有等不来的黎明。”今天,我想借程老的语意,转换一下词句以应景:“没有送不走的的寒冬,没有迎不来的春天!”


喻华峰,是《南方都市报》的前总经理、副主编。依据官方的权威信息,“喻华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法庭认定:“喻华峰利用管理该笔公款的职务便利,商议决定以补发年终奖为名将剩余的580000元进行私分,其中喻华峰分得100000元,占为已有。先后2次贿送李民英共800000元”。也就是说,法庭认为:喻华峰的犯罪行为是贪污10万元,行贿80万元。


由于所有的“贪污、行贿”行为,都是在南方报业集团的集体决定,因此,这是否属于犯罪,就在法学界、新闻界、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这些争议现在都很难找到了,因为很快就被屏蔽、禁止了。甚至喻华峰三个字都成了屏蔽词。(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24266&extra=page%3D1,这是为数不多未被屏蔽的内容)


喻华峰入狱已经四年了,我曾经在MSN上挂他的照片两年,但我发现,很多网民不知道这是喻华峰的照片。总问:“照片是你本人吗?”我总回答:“不,不是我。这是贪污犯喻华峰。”接着问:“喻华峰是谁?”后来,我不胜其烦,只好撤下了他的照片。


当局禁止讨论喻华峰事件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国民遗忘他。为什么要国民遗忘一个贪污事件呢?道理很简单,就是他们理亏。这是他们的疮疤,不能揭!这个道理不单对喻华峰事件有效,对所有的禁止讨论的“XX事件”都有效。


我觉得当局地决策是英明的,因为大多数国民确实也选择了遗忘。我们遗忘了文革、遗忘了天安门、遗忘了反右,自然也就遗忘了喻华峰,就是在爱广州,我问过许多我身边的人,他们都不知道广州有一个喻华峰了。这本不必奇怪,因为中华民族本身就是个健忘的民族,我们早已习惯了遗忘历史,不管是古代史还是现代史,所以,我也无法单单苛责广州人。


如果要让我尊重法律和法官,我就只能说喻华峰是个贪污犯。但我的良知却告诉我:这是一个冤案,喻华峰,只是一个用经济犯罪来判决了的政治犯。《南方都市报》,开新闻自由的先河,率先在大陆报道了SARS事件、孙志刚事件。得罪了一些官僚集团,尤其是孙志刚事件的报道,直接导致了《收容管理办法》地废除,这就直接得罪了公安局。坊间传言:一个因为孙志刚事件而被判刑的警察,在法庭上指着他的领导放言道:“你不搞死《南方都市报》,我出来就搞死你。”


看来,这个警察的话,还是起了作用。当然,也说明一些官僚集团的利益与这段话能产生共鸣。于是乎,我们就见到了后来的一幕幕针对《南方都市报》的法西斯闹剧。喻华峰入狱,程益中被捕,李民英停职。


在这最黑暗的时期,我反而见到了一丝光明。全国的知名法学家联名抗议,传媒记者联名抗议。就是共产党的老干部,如吴南生、任仲夷、林若等也纷纷仗义执言。显然,良知还没有在中国人中完全泯灭。这就是中国人的希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大规模温和抗议的结果是:喻华峰的刑期由12年变成了8年,被捕的程益中免于起诉被释放,其他人也不追究刑事责任了。这样的博奕结果虽然不令人满意,但也只好接受,因为我们只有这点正义力量,只有这点博奕筹码。如何增大正义的筹码,取得满意的博奕成果?这是国民应该深思的。


老实讲,我甚至认为这是一个进步,就是正义力量可以进行博奕并取得一定成果了。这固然可喜,却更加可悲。因为我们的这点点进步,还必须以让我们尊重的人、背着贪污行贿的罪名进入监狱为胜利标志。


我很感激喻华蜂的太太向丽女士,是她不离不弃,坚持上诉,才赢得了喻华蜂先生的提前出狱。我很感激那些不知名的人,是他们在台前幕后帮助着向女士和喻先生,我很感激《南方都市报》的采编人员,他们并没有因为喻华峰的入狱而畏缩,坚持了原来的采编方针,把《南方都市报》办得更好!也就直接支持了狱中的熬夜的喻华峰先生,也就直接支持了在狱外奔波的向女士!


中国的良知抓不完,中国的良知吓不倒。这就是中国迎来黎明、迎来春天的力量!


广东的新任书记汪洋先生,下车伊始,就喊出了要继续解放思想。有网友在网上转发了这个帖子,我当即在跟帖中说道:“请先把喻华峰放出来再说。”今天,我终于看到了喻先生出狱的消息,这到多少增加了我对汪书记解放思想的信心。


事实上,中国的落后,都是在思想上的落后,是在价值观上的落后。因此,解放思想也确实是促使中国进步的灵丹妙药。历史上,我们凡是在努力解放思想时,都是中国前进最快时。而解放思想的关键是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事实上,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她只要不被禁锢就自然回解放。马克思说:“思想的闪电一旦照入荒芜的心田,就必然会迸发出无穷的力量!”


思想固然要解放,但我们不能总靠某个官员来呼吁,我们更需要废除禁锢思想的那些制度,建立起思想自然解放而不是自然禁锢的文明制度。


希望喻华峰的出狱,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反思。这也算是思想解放的一部分呢。


更希望喻华峰先生和向丽女士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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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聚焦:喻华峰出狱,民间大声疾呼新闻自由

大年初二,《南方都市报》前副总编辑、总经理喻华峰先生走出广东番禺监狱的大门,这位曾经为中国新闻自由以牢狱之灾的代价的新闻工作者,看起来身体尚好,依然充满信心。许多海内外媒体报道,说他是减刑提前获释,减刑确有,但不是提前获释,事实上还是刑满释放。不管怎样,出狱意味着自由,自由是最可贵的。喻华峰出狱并不是当局的恩宠,本来就无罪,何须专制政权的“善意”。2008北京奥运,也许是当局不得已的布局。看不出中国新闻自由有任何松动,这边厢判处杭州作家吕耿松四年有期徒刑,那边厢释放了记者程翔和喻华峰,当局葫芦里装的什么药,人们也清楚:一方面威慑异议人士和作家,警告不得乱说乱动;另一方面向世界宣布北京奥运的和解姿态,迷惑国际舆论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抗议。


 
2月8日上午,原南方都市报副主编、总经理喻华峰减刑出狱,与妻儿在一起(引自财经网图片)


喻华峰的同事,南都冤案的受害人程益中先生为此发出呼吁:“我热烈欢迎喻华峰光荣归来!但这实属减刑之后正常的刑满释放,不是平反冤案,不是改正错案;所以我不表扬有关方面。《南方都市报》案是一个时期以来思想转向僵化、改革走向倒退的一大标志性事件,是广东改革开放的一大拐点,是中国和谐社会的一道伤痕,我强烈呼吁广东新的思想解放运动,须从平反南方都市报案开始!”


南都冤案的罪名是经济犯罪,这是典型的政治陷害。案件背后,掩盖的是当局对南都报揭露大学生孙志刚被殴打致死和披露“非典”(SARS)的报复,司法构陷暴露了当局“非政治化”处理政治案件的一贯手段。


是的,信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先生上任后高喊“解放思想”,但南都冤案如果不平反,“思想解放运动”不过就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已。而中华大地上仍有60位以上的作家、记者还在囹圄中,无论如何,北京奥运口号中“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其中竟然还是不包括“同样的人权”,实属荒唐,令人愤慨!


● 海内外媒体广泛报道喻华峰出狱的消息


▲维权网报道:《南方都市报》原总经理喻华峰3次减刑后刑满获释。


(2008年2月8日,北京)维权网获悉,《南方都市报》原总经理喻华峰于2008年2月8日,大年初二,刑满获释,现已回到家中。对喻华峰先生终于恢复自由,我们表示祝贺。俞华峰的律师将继续努力争取案件申诉获得成功,为他昭雪冤案。俞华峰被判刑8八年,服刑一半以后,3次减刑,一共减了将近4年,剩下的刑期现已服满。


2003年12月17日,《南方都市报》副主编、总经理喻华峰被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自此失去自由。2004年1月14日,喻华峰因涉嫌“贪污和行贿”被正式逮捕,3月4日,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喻华峰及《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务委员李民英被指控“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获贪污、行贿、受贿等罪名,分别判刑12年、11年。2004年6月15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刑期分别改为8年和6年。喻华峰被指控两个犯罪事实是“贪污十万元和行贿97万元”。这个案子被国内外舆论广泛关注。自从2004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后,喻华峰的律师浦志强、许志永一直向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作无罪申诉。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6月向广东调阅法庭卷宗审查,但目前尚无结果。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南方都市报》喻华峰减刑出狱。



 
中国政府因南都案在国内外受到批评
因言获罪的《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从广东省番禺监狱提前获释出狱。


此前,喻华峰在得知出狱日期时已经表示,不会放弃在法律途径内寻求对案件的重新审理,他将继续申诉。


总部在巴黎的“无国界记者”组织对喻华峰出狱表示欢迎。


但该组织呼吁中国政府,释放其他在押的记者和良心犯,包括维权人士胡佳。


最近,该组织以及总部在纽约的“保护记者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再次强烈批评中国政府没有兑现奥运承诺,关押记者和异议人士。


《南方都市报》案


《南方都市报》曾因为揭露地方当局掩盖“萨斯”真相和大学生孙志刚被打死在拘留所的事件而触怒官方。


2004年1月,喻华峰等《南方都市报》的有关人员先后被广州市司法机关带走,被控利用职务便利私发年终奖金,构成贪污、行贿、受贿等罪行。


同年3月,喻华峰被广东地方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喻华峰不服,立即提出上诉。


《南方都市报》案件引起全中国的高度关注,在国内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引起批评。超过2300名中国记者联名要求释放喻华峰,认为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中国政府因为此案在国际上也受到新闻自由和人权团体的强烈抨击。


▲自由亚洲电台(RFA)报道:南都案喻华峰减刑获释。报道说,南方都市报前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本周五减刑释放,是继福州日报记者李长青和新家坡海峡时报记者程翔后,一周以来第三位走出中国监狱的记新闻工作者。


南方都市报前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在八年刑期过半的情况下,近期再度获得减刑,本周五早上获释回家。他的妻子向丽当天对本台记者说喻华峰状况良好,暂时不便接受采访,而家人也是日前才接到当局予以减刑放人的消息。


代理喻华峰案件申诉的北京律师浦志强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喻华峰虽已获减刑释放,但就不公判决要求再审,以至推翻原判进行的申诉不会终止:“ 现在是刑满释放的情形,不是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我们还会争取这样的结果,因为本来喻华峰就没有罪。”


03年《南方都市报》率先报导了因没有暂住证在收容所内被打死的孙志刚时间及萨斯疫情后,引发公民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的热潮,成为被当局整肃的对象。该报多位主要领导不久后被以涉嫌经济案件拘捕,当时已被调往北京《新京报》的前南都总编程益中被扣押多月后获释,而喻华峰和李民英则被以贪污、行贿、受贿罪分别判刑8年和6年。05 年曾有两千多大陆新闻工作者联署公开信要求释放二人。李民英在07年农历新年前刑期过半获减刑出狱。


曾率先上书政府要求释放三位南都报人的前该报记者陈峰对喻华峰获释感到高兴,他说虽然冤案至今未得平反,但公道自在人心:“这个判决不仅对他本人是不公正的,对整个中国传媒界都是非常不公的,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认可他是无辜的。不管怎样出狱是好事,我相信他出来会做更多对中国有利的事。”


陈锋认为南都案不但没有令该报改变方向,他们做新闻的原则反而越来越受到大陆传媒界的认可,更多人继续循着喻华峰等人的足迹努力推动大陆的新闻报道和舆论自由:“官方希望加强对媒体的控制,可是由于互联网的传播,由于媒体自身的努力,包括官方媒体在内,他们都在非常努力的摆脱这种控制。”


▲《财经》记者龙雪晴报道:喻华峰减刑出狱 “南都案”翻过一页。



 
2月8日上午,原南方都市报副主编、总经理喻华峰减刑出狱


至此“南都案”所有涉案人员均已获自由;出狱后的喻华锋表示将继续申诉,“不放弃在法律途径内寻求对案件的重新审理”


「《财经》网专稿/记者 龙雪晴」2月8日,农历大年初二早上8时零5分,被囚四年的《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从广东省番禺监狱提前获释出狱。喻华峰的重获自由,标志着四年前在中国新闻界、经济界和法学界引发争议的“南方都市报系列案”(下称“南都案”)终于翻过一页。


当日前往迎接喻华峰出狱的亲友数十人,大多数为喻华峰在《南方都市报》的昔日同事。39岁的喻华峰留着平头,当与旧日同仁拥抱在一起,他镜片后的眼神仍显精干而富于热情。


创办于1997年的《南方都市报》系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的子报,也是报业繁荣的广东地区在经营上颇为成功的一份报纸。喻华峰曾于2000年-2004年初担任《南方都市报》副主编、总经理,主管广告经营工作。


2004年1月,喻华峰和《南方日报》集团分管社委、调研员李民英,《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财务主管邓海燕,先后被广州市司法机关带走。司法调查的缘由为“群众举报涉嫌受贿500万元”。当年2月16日,喻华峰、李民英二人被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4年3月4日,喻案在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喻被指控“贪污10万元”,并在四年中共行贿李民英97万元。次日,李民英案在同一法庭被控受贿罪。


两案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均发生激烈交锋。公诉人指控喻指使手下领取公款私分,属贪污;喻、李二人皆为公职人员,发生97万元的巨额现金往来,属行贿受贿。辩方律师则以喻、李案实为“企业化运作的媒体与传统管理体制冲突”为出发点做无罪辩护,认定喻所分得10万元乃“奖金”而非“公款”;而喻、李之间的金钱往来,则是为突破传统分配体制,行市场化激励而采取的变通措施。


2004年3月19日,广州市东山区法院一审认定喻华峰贪污《南方都市报》职工奖金10万元,向李民英行贿80万元,以贪污和行贿两项罪名判处喻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贪污所得10万元予以追缴。


同一天上午,东山区法院还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民英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其受贿所得97万元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后,李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2004年3月29日,喻华峰亦提起上诉。


就在喻、李二人一审判决宣布前几小时,2004年3月19日,《南方都市报》原执行总编辑程益中在差旅途中,被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为名刑事拘留。当年4月1日,程益中被广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正式逮捕。


“南都案”引起全国范围的高度关注,在国内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引起争议,被视为关乎如何评价报业改革、国企改革中相关分配制度的典型案件。


据《财经》记者了解, “南都案”之所以广受关注,其中一个关键,在于法院一审认定喻华峰犯贪污罪引起较大争议。法院定罪的主要依据,是认定喻贪污的10万元“性质上是《南方都市报》职工奖金的一部分,属于公共财产”,并且在分配上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而这种认定,正触及了当前国企改革中的焦点话题。


对于法院对上述10万元系公共财产的定性,喻华峰的上诉书未予否认,但认为关键是这笔财产的分配权是否在《南方都市报》编委会。根据判决书认定的证人证言,以及《南方都市报》上级主管部门《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出具的证明,均证实《南方都市报》编委会拥有分配权。


2004年4月中旬,前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前省委书记吴南生,就“南都案”联名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写信,要求慎重和宽容处理“南都案”。正在外埠考察的张德江收信后,当即作出了批示。


2004年6月1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喻、李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了一审的定罪,但对量刑略有减轻,对喻华峰的量刑从有期徒刑12年改判为八年;对李民英从有期徒刑11年改判为六年。


2004年8月5日,东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同案因涉嫌贪污罪而被捕的《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财务主管邓海燕,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邓于当日获释。


2004年8月27日,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同样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南方都市报》原执行总编辑、《新京报》原总编辑程益中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当晚,因涉嫌贪污罪名被关押了五个多月的程益中获释。


《财经》记者获悉,2007年2月12日,李民英已得减刑提前获释出狱。作为《南方都市报》创办人之一,年逾六旬的李民英如今已退休在家。


而随着喻华峰于2008年2月8日出狱,所有牵涉“南都案”的人员均已获得自由。


喻华峰的友人告诉《财经》记者,喻在四年监禁中并不委靡,而是大量阅读人文类书籍,学习英语,并担任《番禺监狱报》责任主编。不久前,在获知出狱确切日期后,喻表示:“我现在最渴望的是工作。但我不会放弃在法律途径内寻求对案件的重新审理,我会继续申诉。”


▲美国之音(VOA)报道:前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喻华峰被释放。


原“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星期五在服刑近4年后被提早释放。喻华峰一度被当局以贪污、行贿和受贿等多项罪名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原“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在中国新年的大年初二刑满获释,回到家中,由于喻华峰不便接受采访,由他妻子向丽出面,向美国之音证实了这一消息。她说:“喻华峰今天上午回家了,他身体还可以,现在先休养吧。”


喻华峰2004年1月被广州当局以涉嫌贪污、行贿和受贿罪的指控逮捕。2004年3月,广州东山区人民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12年,同年6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他8年有期徒刑,喻华峰前后3次减刑将近4年,剩下的刑期已经服满。喻华峰被当局指控和“南方都市报”其他几位编委利用职务便利私发年终奖金,触犯了刑法第382条规定的贪污罪。


北京的浦志强律师在喻华峰判刑后曾经代表他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过无罪申诉,但是至今没有结果。浦志强律师表示,他通过调查认定,喻华峰既不构成贪污罪,也不构成行贿罪。他指出,“南方都市报”在完成经营指标之后有权利分配属于它自己的奖金。


*希望冤案最终得到平反*


外界普遍推测,喻华峰被判重刑可能与“南方都市报”对广东省萨斯疫情以及大学生孙志刚在收容所被收治人员打死事件的揭露性报导有关,对此浦志强律师持相同看法。


浦志强说:“南方都市报确实是在报道了孙志刚惨死于收容所这个事件以及报道了萨斯在广东地区的复发事件之后被莫名其妙地调查了半年之久。之后,喻华峰等人接二连三地失去自由,以至于这样一个团队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


浦志强希望喻华峰的冤案最终能够得到平反。他说:“我们希望,在胡温第二届任期内,广东省作为在思想解放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省份,能够对南方都市报的案件和喻华峰的案件进行重新审视。不管通过什么方式,都要用一个建设性的态度解决这个问题,这需要对人、对事、对国家和社会充满善意。”


*民间人士曾公开呼吁*


喻华峰被捕入狱期间,一些民间人士也曾经发出公开呼吁,希望中国当局本著人道主义的精神给予喻华峰特赦或假释。原“中国海洋报”的记者昝爱宗指出,喻华峰提早获释使人们看到了当局表现出的一点善意。


他说:“一般来说,当局以前都是让政治犯服满刑期,比如说,如果被判8年,就要服满8年刑期,没有假释和减刑的可能,现在能有减刑,使有了一些进步,毕竟2008年奥运会越来越近,国际舆论会把这个案子重新翻出来说,一个新闻记者为了追求新闻自由就被打击报复,这是非常恶劣的。”


近年来,中国记者、自由撰稿人以及网络异议人士因言获罪而被无理关押以及在狱中受到刑讯逼供的情况持续发生。美国的“保护记者委员会”去年12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继续被列为世界上关押记者最多的国家,被关押的中国记者人数为29人。


● 学者、记者和网友对喻华峰获释的评论


▲居住在北京的独立中文笔会理事刘晓波博士发表文章《奥运年与喻华峰获释》。文章写道,2008年2月8日上午,原南方都市报副总编编、总经理喻华峰终于走出了监狱。至此,备受海内外关注的“南都案”所有受害者全部获得自由。其中,邓海燕和程益中在2004年8月先后获释,理由是“证据不足”;喻华峰和李民英一审分别被判12年与11年,但二审获得大幅度改判,最终分别被判8年和6年。李民英因获减刑在2007年2月12日提前出狱,此次俞华峰的提前出狱也是因为获得减刑。


程益中先生在俞华峰获释后的第一时间发出呼吁:“我热烈欢迎喻华峰光荣归来!但这实属减刑之后正常的刑满释放,不是平反冤案,不是改正错案;所以我不表扬有关方面。《南方都市报》案是一个时期以来思想转向僵化、改革走向倒退的一大标志性事件,是广东改革开放的一大拐点,是中国和谐社会的一道伤痕,我强烈呼吁广东新的思想解放运动,须从平反南方都市报案开始!”


中共官权对“南都案”的处理颇为蹊跷,四位获罪者被分为两组,每组两人,每组人的处理方式完全相同。邓海燕和程益中都是因“证据不足”在2004年8月获释,喻华峰和李民英先获大幅度改判,入狱后又获大幅度减刑,并在刑期坐满后获释。以我有限的了解,在中共制造的所有“文字狱”中,这样“司法蹊跷”还真不多见。我从这种蹊跷看到的是官权与民权之力量对比的微妙变化,民间力量的不断上升迫使当局的统治方式越来越机会主义,应对国内外压力的技巧也越来越灵活。


首先,官权和民间对“南都案”的解读完全不同。在官权,尽管在台面上把“南都案”定性为“腐败罪”,但在私下里也知道绝非经济犯罪,之所以用经济犯罪来整肃开明媒体和自由主义新闻人,仅仅是出于降低镇压成本的利益权衡,经济犯罪总比赤裸裸的文字狱好听点。


在民间,“南都案”是典型的“文字狱”,经济犯罪的指控不过是司法构陷,是“政治案件非政治化”的阴谋司法,是一起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大冤案。利用“经济犯罪”或“扫黄打非”来实施政治迫害,其阴毒之处在于:既要打压民间异见和开明媒体,又要逃脱政治迫害和践踏人权的恶名。由此,中共的“依法治国”沦为“恶法治国”。作为社会公器的法律变成一党政权实施恐怖统治的私具,不但是践踏人权和压制新闻自由的工具,而且是高官们争权夺利和打击报复的工具。所以,无论中共司法部门多么“巧舌如簧”,也改变不了民间对“南都案”的看法。
其次,正因为官权利用司法阴谋来打压开明媒体和优秀新闻人,反而越发激起了民间的愤怒和抗议,在超过三千名新闻界同行发出强烈抗议之后,民间对“南都案”受害人的声援一浪高过一浪,甚至广东省委的三位前省委书记任仲夷、吴南生和林若也拍案而起,上书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张德江,为《南方都市报》的领导层辩护,呼吁当局保护那些追求新闻自由的媒体,善待程益中和俞华峰等媒体改革的先驱者。围绕着“南都冤案”的民间维权,出现了体制外异见者和体制内开明人士的合流,持不同政见者和民间维权人士、传媒界的编辑和记者、知识界的学者和教授、文艺界的诗人和作家、法律界的律师和专家、甚至离休的中共高官……从各自的角度出发,第一次共同关注“南都案”。他们通过法律援助、公开信、联名呼吁、写文章、开座谈会等形式,从经济、法律、政治、人权等多种角度,置疑审判的公正性,谴责广东当局对媒体改革和新闻自由的压制,抗议当局对优秀新闻人的构陷。与此同时,国际舆论更是对“南都案”进行跟踪报道,所有著名的国际人权组织都发出强烈的谴责声音,以至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以嘉奖的方式对“南都案”表示关注,把“2005年度世界新闻自由奖”颁发给程益中。


第三,在民众的知情权和言论权还无法得到制度化保障的中国,广东的南方报业旗下的几家媒体一直是媒体改革的先锋,最早是《南方周末》的一枝独秀,继而是《南方都市报》的异军突起,在重重的制度限制中,两媒体尽量贴近民间立场和表达民间诉求,发挥舆论监督的功能,多少有助于缓解社会的“知情权饥渴”。而且,对于转型期间的中国而言,容忍开明报刊在夹缝中求改革,保护优秀新闻人追求新闻自由和民间取向的努力,不仅让广大读者受益,而且可以使多方受益:既有利于全国的媒体改革与民间的知情和表达,也有利于广东的开放形象和胡温中央的亲民形象。然而,在读者中拥有良好信誉的报纸遭遇如此粗暴野蛮的构陷,在直接打击了优秀媒体及其从业者的同时,也是对民众那点可怜的“半吊子知情权”的间接剥夺,更是为胡温急欲树立的亲民形象掘墓。所以,在国内外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南都案”变成胡温政权的“烫手山芋”,只能采取灵活而缓和的方式。


第四,近年来,在优秀新闻人与官权新闻管制的博弈中,官方对媒体的打压和管制呈现时松时紧的态势。就胡温政权而言,两人刚刚上台时,为了获取民间支持而有所松动,特别是2003年胡温在“孙志刚案”和SARS危机中的表现,甚至赢得了“胡温新政”的美誉。与此同时,民间维权也第一次取得了几项有限的成果,所以,2003年12月的《中国新闻周刊》把2003年命名为“新民权运动元年”。 也是在这一年,《南方都市报》表现得最为突出,在一系列敏感问题上大胆直言,虽然得罪了地方当局的某些权贵,但他们慑于2003年的大势而没有动手。从2004年开始,胡温政权开始收紧言论、严控媒体、加强打击政治异见和民间维权,多家开明媒体先后遭到整肃,多名异见人士和维权人士先后被投进监狱,“南都案”当然是04年最受海内外舆论关注的大案。


随着北京奥运的一天天临近,国内外要求兑现申奥承诺的呼声也日益高涨。胡温政权既要在某些最敏感的领域加强控制,以确保奥运期间的政治稳定,又要在某些方面放松控制,以对外显示开明形象,降低国际压力。严控,主要针对政治异见人士、著名维权人士和独立民间组织,最近的吕耿松被判四年和胡佳被捕就是这种严控的明证。放松,主要针对国内外媒体、非政治领域的异见、维权和公共舆论,这种放松始于2006年下半年,不仅表现在大幅度放松对境外媒体的限制,也表现在对国内舆论的放松。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放松,才会形成诸如“最牛钉子户”、“黑砖窑”、“聂树斌案”、“彭水诗案”、“城管打死人”、“废除劳教建议”等多个公共舆论潮,2007年也才会被称为“公共事件元年”或“民意年”。


这种严控与放松最具戏剧性的对比发生在春节前的2月5日。在这一天,因“间谍罪”获刑五年的香港新闻人程翔提前二年多假释,而浙江异见人士吕耿松被控“煽动颠覆罪”判刑四年。中共当局在宣判吕耿松的同一天释放程翔,显然顾忌到奥运年的政府形象,是为了冲淡吕耿松案的负面影响。果然,当日境外媒体对两案的报道,大都把程翔获释放在吕耿松案的前面。


也是在这种严控与放松的平衡中,同样的文字狱,却因政治敏感性的高低而遭遇官方完全不同的对待。比如,同为文字狱,吕耿松案和胡佳案就无法见诸于国内媒体,而“彭水案”、“高唐案”、“西丰案”就能见诸于国内媒体,而且,国内舆论的强烈关注还能起到一定的救济作用,让受害者走出监狱并获得国家赔偿,让加害者收回成命并道歉,甚至,西丰县委书记还因此丢了乌纱帽。


尽管中共政权在口头上最反对“奥运政治”,但在行为上却最想玩好“奥运政治”,他们根据自己对国内外局势的主观评估,挖空心思地玩弄“抓放”、“松紧”的游戏。“抓”和“紧”是为了震慑和控制,以确保奥运年的政治稳定;“放”和“松”是为了政权的脸面,以争取在奥运年赢得政治开明的美誉。


再回到“中国奥运年人权”的主题。北京奥运最受外界病垢之处是恶劣的人权状况不见改善。所以,只要中共还在不断地制造文字狱,在奥运年里放几个良心犯,并不能为胡温挣得多少面子。人们早已看清了“抓放”游戏的本质,不过是“人质外交”游戏,是独裁政权应对国际压力的权宜之计而已。在此意义上,胡温政权营造奥运年开明形象的捷径,也是提升消除“中国威胁论”的最好方式,不是提前释放几个良心犯,而是通过政治改革来提升中国文明的水准,释放所有良心犯并不再制造新的文字狱。正如胡温亲民形象的真正确立,不是每逢大灾难就亲赴灾区亲民,而是从制度改革入手,最大限度地减少灾难中的人祸成分。否则的话,别说温家宝在大雪灾的八天内三赴灾区,就是温总理每天呆在灾区,也无助于政府形象的实质性改善。


▲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曾任记者的昝爱宗先生发表文章《向恢复自由的喻华峰致敬》。他在文章中写道:小记:大年初二(2008年2月8日),失去自由数载的前南方都市报副总编辑喻华峰,终于自由了,他为民主、人权、新闻自由付出的巨大代价,却是无法用任何东西来计算、来弥补的。他在电话中连连向近年来给予他关心支持的朋友们表示感谢。


南方都市报前总编辑程益中、副总编辑喻华峰、南方报业编委李民英所负责的南方都市报因频频关注民生和人权事件,先后遭受广东地方当局领导人的政治和司法迫害,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张德江。2003年2月到3月,《南方都市报》多次努力冲击传统的信息封闭体制公开报道SARS.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一大学毕业生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震撼了整个世界,外来工孙志刚之死导致了国务院收容遣送条例的废止和公民权利运动的浪潮。但此举给上亿中国外来工带来安全和尊严的同时也意味着某些人非法利益的损失。
随后,《南方都市报》被查出“经济问题”,副总编辑喻华峰、南方报业编委李民英、新京报及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先后失去自由,喻华峰、李民英获刑。至今,三人均获得自由,程益中未受到司法指控,喻华峰是最后一个获得自由的。南都案是法律问题政治化、经济问题司法化的典型体现。


在家过年,似乎人人都有这样的习惯
在牢里过年,并非有人愿意接受这样的“特权”


在家里,意味着自由
在牢里,始终被剥夺了这个自由


对于犯罪者来说,坐牢似乎罪有应得
而对于良心犯来说,坐牢并非只是煎熬


大年初二,一个现代报业的急先锋喻华峰
不多不少,于这一天走出监牢


不知谁出的注意这么糟糕
若提前一天就能在家过年
可对于良心犯来说偏偏就要多折磨一天


曾几何时
南方报业决策层的担心者有多担心
但还是未能“让胳膊拧过大腿”
2007年的春节,以为付出努力能够让他回家过年
可到了2008年春节,却还是多关一年,多关一天
尽管有冤屈,有减刑
但还是要多这么一天


多关良心犯一天
其实就是让这个国家多蒙羞一天
多关良心犯一年
其实就是让这个举办奥运会的国家多蒙羞一年


脚前的灯昏暗了
路上的光暗淡了
在这个扭曲的沉沦世界
我向刚刚获得自由的喻华峰兄弟表示致敬
真理站在喻华峰这一边


民主无罪却有罪
人权是权但无权


只要这个世界还多一个良心犯
他就是国家的迫害者
他就能见证政府肆无忌惮的打击
就能感受司法不独立的悲哀
他就没有人权,他就只能是犯人
至于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就更别提了
没有民主,没有人权
谈何自由
没有民主,没有人权
谈何宪政


▲独立中文笔会会员、作家刘水发表文章《由“南都案”喻华峰获释想起我在南都的日子》。


看到喻华峰获释消息,匆匆写了几笔贴在自由中国论坛。这是修订完善稿。新闻自由是永恒的话题,也是每个中国记者心中永远的痛。


南方日报下属子报《南方都市报》前报业集团编委、社长李民英,前总编程益中,前副总编、总经理喻华峰,2004年1月因“贪污、行贿、受贿、私分国有财产”罪名,一审判决李11年,喻被判12年,程因“证据不足”免于刑事处罚;二审李改判为6年,喻改判为8年。昨日(2月8日),轰动传媒界的“南都案”最后一名囚押者喻华峰获释。特此向曾经的同事获得自由表示祝贺!


喻华峰在广州番禺监狱多次减刑后,坐满4年刑期。据闻,喻在监狱任《番禺监狱报》主编,对于人大新闻系毕业的喻华峰也算专业对口。


程益中因“南都案”离开广州媒体,现在北京某美国贴牌体育杂志做主编;2007年2月12日,李民英减刑提前获释出狱。作为《南方都市报》创办人之一,年逾六旬的李民英如今已退休在家。


2000年,我在南方都市报深圳记者站供职,对喻华峰的“民工”打扮至今影响深刻。借此机会唠叨几句。


某天,喻华峰与个子矮小的李民英等人来深圳站。我刚进入记者站,从未见过他们,正倚靠在办公室门框吸烟,望见几个人从电梯走出来。打头的是喻华峰,黑肤色,光头,戴眼镜,上穿深色西装,下穿牛仔裤,像个民工。我忙问他们找谁?他们笑了,伸头探望办公室,老员工都打招呼,随后我才弄明白这几位人物的身份。


记者站跟广州总部打交道不多,采编都是独立完成,多是在广深选题会和策划会上见过几面,几乎私下没来往。


同属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的南都和《南方周末》的工作氛围一直很活跃,跟母报南方日报截然不同。1999年,南方都市报刚在深圳扩张性经营,大肆招兵买马,用攻城掠地形容一点不过分,我在这个时候加盟南都深圳记者站。南都深圳办事处居于上步路,新闻部几乎只有一个光杆站长杨斌(后去新京报在程益中被关押后继任总编,后似乎去了一家网媒)这时办公室边装修,边招聘人员,边展开采编和广告业务。向总部申请的办公设备、工作电脑迟迟不到位,工作人员把自家办公台和电脑,搬到记者站公用。


对刚进入深圳的广州媒体,深圳本埠媒体在采访、发行、广告方面处处掣肘。特别是发行方面,深圳特区报和深圳商报联合组建的“深圳特区报业发行公司”,垄断深圳本埠和外埠所有报刊发行,对南都发行实施封杀。记者站编采和广告人员全部上街卖报纸。深圳封杀异地媒体,这是01年大陆媒体最大丑闻之一。


南都给记者编辑个人发挥空间非常巨大,让员工很有工作激情和新闻人的自豪感。记得我一个人采访、摄影、撰稿、编辑深圳中心区六大工程专题,六个版面一人完成。这是我先后在8家媒体当“流浪记者”所不曾有过的。


喻华峰是个实干家,从没架子,人很随意,不世故。倚靠南方周末一帮新闻老班底的支撑,南都新闻理念前卫、开放、敏锐,大胆突破新闻禁区。为方兴未艾的中国都市类报媒异军崛起,在新闻采访、编辑、报版、广告经营等方面,都树立了典范。几个年轻老总,特别具有胆识,这是南都和他们个人快速成长的法宝,也因此埋下祸根。


南都三领导陷狱,重复了国有企业领导的共同命运,这样的例子太多:只要听命于上级,不惹乱子,捅娄子,个人或者团队在工作中的一些纰漏,特别是涉及“贪污、受贿,私分资产”的问题,上级一般都会包庇,谁屁股都不干净。但南都走得太远,率先报道地方政府极力隐瞒的SARS和“孙志刚事件”等重大民生新闻,一再碰撞官方容忍的底线,显然让广东领导不满。媒体跟官场一样,也有许多潜规则。那么,官方借经济问题算旧账惩罚、吓阻新闻人,警诫媒体,就一点不奇怪。新闻报道政治化,经济问题扩大化,符合官方惯有的作为。当然,作为媒体报道重大民生新闻是不容回避的,这本身没错。对于中国现实的言论禁锢,任何一家媒体都做得远远不够。


南都扩张性经营,当然会有问题。整个社会都不规范,也没有规范可循,媒体不因为是“社会公器”而能例外。“南都案”发生后有许多传闻。南都深圳记者站独立采编一叠“深圳杂志”,一些广告版面都交由个人承包(包括个别领导亲属),总部只看广告收入,缺乏内部和上级有效监管。


他们是中国进程的“牺牲品”,也是殉道者。追求新闻理想,客观上打破了政府信息垄断、赋予公众知情权,更捍卫了社会公正,这非常珍贵。


南都三新闻人被关押,属于特例,现在先后被释放,也是特例。都符合政府先压制惩戒,然后树立奥运形象的需要,“南都案”属于自家的“人民内部矛盾”,跟中国其他因言治罪的持不同政见者、异议作家和记者,全然不同。官方对不听话的一些媒体人选择性处置,采取既怀柔又惩罚的两面手段,非常纯熟、老道。他们三个以及香港记者程翔先后获释,值得庆贺,但不意味着当局言论自由空间的开放,前景不容乐观。


喻华峰刚届39岁,还年轻,会有作为,但在媒体继续谋生会很艰难。


我最后被迫离开南都深圳记者站,据当时主管南都深圳办事处的经理徐海风告知,深圳警方找上门,给他们施加压力。这在意料之中,谈话中我几乎没做解释,当即交还工作证和办公设备,随后去了深圳晚报做记者。本人非常喜欢“无冕之王”的职业,但在媒体谋生经常被警方切断,我都习以为常了。03年短暂出任某工业杂志主编,之后再次坐牢算是跟媒体10多年的缘份尽了。还好,现在第四媒体网络逐渐成气候,也可以做一个公民记者,聊以自慰。


即使以较高的媒体标准衡量,南都依然是中国大陆最好的报纸,跟最早的三个开拓者不无关系,更与广东古已有之的叛逆精神一脉相承。


▲《联合早报》专栏作家韩咏红发表文章《南方的理想主义者》。韩永红在文章中说,以深入和调查性的报道闻名的中国报纸《南方周末》,每年都主办一次“年度致敬”活动,至今已走过七年。致敬年度传媒,肯定杰出的同行、报道、评论等等,《南方周末》在为新闻事业而直接奋斗以外,也把目光投在同行身上。他们对志同道合者进行鼓励,在现有新闻体制下,表达一种媒体人自己的新闻价值取向。新闻工作者的理想主义之光,在这个同业活动中闪耀。


对于中国的南方报系,我在还没有到中国工作以前即久仰其大名。记得90年代末,我来自上海的朋友就提醒我注意,广东地区出现了一份《南方周末》,选题与文笔尖锐辛辣、敢怒敢言,在国家新闻体制的制约因素中,以地方性非主流报纸的起点穿越地域的限制,让全国读者都看到新闻原来可以这样做。


同属于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南方周末》是一员,《南方都市报》(简称《南都》)是另外一员。2003年,广州发生大学生孙志刚在收容所被殴打致死的事件,广东再现沙斯疑似病例,这两则重大的,有政治效应的社会新闻都由《南都》率先报道,这些新闻引起政府关注,甚至影响国家最高决策层取消了“收容遣送”办法。


然而,媒体人大胆前行赢得社会喝彩以后,继后降临的却可能是意想不到的风险。


2004年,《南都》的高层管理人,包括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原执行总编辑程益中被当局控以贪污罪,并被法院判刑。为他们鸣冤叫屈者有之,认为他们是因言获罪者有之,但判决没有改变。


这一个媒体仍受到体制诸多限制的社会里,出头露脸是要付出代价的。南方报系这些年很出位,也为此承受不少考验。但这场新闻业的另类“革命”多年来一直都能吸引到愿意奉献者前仆后继,而且从南方报系出身的新闻人,当中不少又转任其他地区的都市报成为引领风骚的人物,无怪乎整个南方报系被称为中国新闻业的 “黄埔军校”。


在和我谈到南方报系时,资深评论人熊培云形容《南都》的社论与时事评论,对中国新闻的发展具有史诗性意义。南方报人有开拓的勇气,因为对自己的使命是坚定且自信的,知道时间站在他们一边。虽然挫折很多,对现实的改造举步维艰,但是,他们相信自己的所有努力因有时代根基而终将获得历史回报。


他们不仅是有理念的新闻人,更是对中国进步有信仰有热情的知识分子。


身处在中国,外来者经常感受制度的不合理,同时又几乎天天能看到还有不同群体在以他们能掌握的方式,去推动国家进步。这些群体汇聚而成的巨大动力,令人动容。在此地你无法不深深理解,所谓的开放、自由、民主原来不是“天赋人权”,而是要一代一代有理想者付出代价来换取。


《南方周末》今年首次将“致敬”活动典礼化,他们向揭发山西黑砖窑的河南记者付振中、《财经》杂志等国内媒体“致敬”,他们昂扬地提出在社会剧烈转型的时代,媒体不仅仅是记录人,也应该敢于影响时代走向,影响价值观的重建。令我们意外的是,《联合早报》今年也以“能基于善意表达不同的声音”而受到他们一份敬意。但在这些同行面前,除了谦卑以外,我实在不敢再有怎么样其他的心情。


▲署名“一个女公民”的网友在猫眼看人上贴:喻华峰回家了。


早上醒来接到向丽和喻华峰的电话,老喻刚刚走出监狱的大门,南方的朋友们在迎接他。我说真的想和大家一起去接你。挂了电话,我觉得自己忘记了说一句话:“其实你最应该感谢的是向丽!”当然,这句话也许根本不用我说了。时间过得真快,在向丽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申诉奔波中,四年转眼就过去了。


从来没有这样一个“贪污犯”受到自己工作单位同仁们执著的尊敬和爱戴。老喻甚至在监狱里还像他在任时一样发布战略发展意见。多年来,南方报业集团从领导到普通员工,看望他的人一群接着一群,联名申诉信一封接着一封。老喻是为南方日报集团受难,是为中国新闻自由事业受难,我为这样一个“贪污犯”辩护过,真的感到骄傲。


感谢所有关心喻华峰的国内外朋友们、尤其是媒体的朋友们,谢谢你们!但请原谅我暂时不打算接受采访,其中一个原因是我作为辩护人只考虑案件本身的正义,而目前喻华峰获释并不意味着冤案本身已经有所改变。在喻华峰获释的时刻,我还是要重申,喻华峰无罪,我们会继续申诉。


想象着南方的朋友们正欢聚一堂庆祝一场噩梦的结束,而这个走向自由的年代我们依然看到南方飘扬的旗帜。祝福喻华峰和向丽,祝福南方日报集团,也祝福我的祖国通往自由与文明。


▲署名“废话一筐”的网友上贴:没有送不走的寒冬——评喻华峰出狱。


“喻华蜂回家了。”这是我今天在网络见到的一个帖子标题。这6个字,让我在南国的寒冬里感到了一丝温暖。坦白地讲,我还无法确认这个消息的真伪,但我愿意相信这是个真消息,这就象我愿意相信中国最终能走向文明一样,这是我作为中国人的感情决定的。


差一点和喻华峰同陷囹圄的《南都》前主编程益中先生在一篇演讲中曾经说道:“没有熬不过的黑夜,没有等不来的黎明。”今天,我想借程老的语意,转换一下词句以应景:“没有送不走的的寒冬,没有迎不来的春天!”


喻华峰,是《南方都市报》的前总经理、副主编。依据官方的权威信息,“喻华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法庭认定:“喻华峰利用管理该笔公款的职务便利,商议决定以补发年终奖为名将剩余的580000元进行私分,其中喻华峰分得100000元,占为已有。先后2次贿送李民英共800000元”。也就是说,法庭认为:喻华峰的犯罪行为是贪污10万元,行贿80万元。


由于所有的“贪污、行贿”行为,都是在南方报业集团的集体决定,因此,这是否属于犯罪,就在法学界、新闻界、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这些争议现在都很难找到了,因为很快就被屏蔽、禁止了。甚至喻华峰三个字都成了屏蔽词。(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24266&extra=page%3D1,这是为数不多未被屏蔽的内容)


喻华峰入狱已经四年了,我曾经在MSN上挂他的照片两年,但我发现,很多网民不知道这是喻华峰的照片。总问:“照片是你本人吗?”我总回答:“不,不是我。这是贪污犯喻华峰。”接着问:“喻华峰是谁?”后来,我不胜其烦,只好撤下了他的照片。


当局禁止讨论喻华峰事件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国民遗忘他。为什么要国民遗忘一个贪污事件呢?道理很简单,就是他们理亏。这是他们的疮疤,不能揭!这个道理不单对喻华峰事件有效,对所有的禁止讨论的“XX事件”都有效。


我觉得当局地决策是英明的,因为大多数国民确实也选择了遗忘。我们遗忘了文革、遗忘了天安门、遗忘了反右,自然也就遗忘了喻华峰,就是在爱广州,我问过许多我身边的人,他们都不知道广州有一个喻华峰了。这本不必奇怪,因为中华民族本身就是个健忘的民族,我们早已习惯了遗忘历史,不管是古代史还是现代史,所以,我也无法单单苛责广州人。


如果要让我尊重法律和法官,我就只能说喻华峰是个贪污犯。但我的良知却告诉我:这是一个冤案,喻华峰,只是一个用经济犯罪来判决了的政治犯。《南方都市报》,开新闻自由的先河,率先在大陆报道了SARS事件、孙志刚事件。得罪了一些官僚集团,尤其是孙志刚事件的报道,直接导致了《收容管理办法》地废除,这就直接得罪了公安局。坊间传言:一个因为孙志刚事件而被判刑的警察,在法庭上指着他的领导放言道:“你不搞死《南方都市报》,我出来就搞死你。”


看来,这个警察的话,还是起了作用。当然,也说明一些官僚集团的利益与这段话能产生共鸣。于是乎,我们就见到了后来的一幕幕针对《南方都市报》的法西斯闹剧。喻华峰入狱,程益中被捕,李民英停职。


在这最黑暗的时期,我反而见到了一丝光明。全国的知名法学家联名抗议,传媒记者联名抗议。就是共产党的老干部,如吴南生、任仲夷、林若等也纷纷仗义执言。显然,良知还没有在中国人中完全泯灭。这就是中国人的希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大规模温和抗议的结果是:喻华峰的刑期由12年变成了8年,被捕的程益中免于起诉被释放,其他人也不追究刑事责任了。这样的博奕结果虽然不令人满意,但也只好接受,因为我们只有这点正义力量,只有这点博奕筹码。如何增大正义的筹码,取得满意的博奕成果?这是国民应该深思的。


老实讲,我甚至认为这是一个进步,就是正义力量可以进行博奕并取得一定成果了。这固然可喜,却更加可悲。因为我们的这点点进步,还必须以让我们尊重的人、背着贪污行贿的罪名进入监狱为胜利标志。


我很感激喻华蜂的太太向丽女士,是她不离不弃,坚持上诉,才赢得了喻华蜂先生的提前出狱。我很感激那些不知名的人,是他们在台前幕后帮助着向女士和喻先生,我很感激《南方都市报》的采编人员,他们并没有因为喻华峰的入狱而畏缩,坚持了原来的采编方针,把《南方都市报》办得更好!也就直接支持了狱中的熬夜的喻华峰先生,也就直接支持了在狱外奔波的向女士!


中国的良知抓不完,中国的良知吓不倒。这就是中国迎来黎明、迎来春天的力量!


广东的新任书记汪洋先生,下车伊始,就喊出了要继续解放思想。有网友在网上转发了这个帖子,我当即在跟帖中说道:“请先把喻华峰放出来再说。”今天,我终于看到了喻先生出狱的消息,这到多少增加了我对汪书记解放思想的信心。


事实上,中国的落后,都是在思想上的落后,是在价值观上的落后。因此,解放思想也确实是促使中国进步的灵丹妙药。历史上,我们凡是在努力解放思想时,都是中国前进最快时。而解放思想的关键是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事实上,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她只要不被禁锢就自然回解放。马克思说:“思想的闪电一旦照入荒芜的心田,就必然会迸发出无穷的力量!”


思想固然要解放,但我们不能总靠某个官员来呼吁,我们更需要废除禁锢思想的那些制度,建立起思想自然解放而不是自然禁锢的文明制度。


希望喻华峰的出狱,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反思。这也算是思想解放的一部分呢。


更希望喻华峰先生和向丽女士新年快乐,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