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国和朝鲜的宪法保留专政条款。60多年来,中华儿女为专政牺牲了几千万条鲜活的肉体生命和政治生命。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中专政了317万右派分子、143万中右分子,共计460万人;这与当时全国500万知识分子相比,分量有多重?1959年反右倾、整彭德怀反党集团后,又专政了300多万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其中不少党内干部,曾是党的专政工具。十年文革更是一场专政闹剧,今天你对我专政,明天我站起来把你打倒,对你实行专政,据叶剑英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总结,斗了一亿人,死了两千万。作为在任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一夜之间被打成专政对象,有口难辩、自身难保、死无葬身之地。像夏衍这样的文化老人,也难逃专政整肃。他用切身体会写过一首《整人歌》﹕
「闻道头须剃,而今尽剃头。闻道人须整,而今尽整人。有头皆须剃,不剃不成头。有人皆须整,不整不成人。剃自由他剃,头还是我头。整自由他整,人还是我人。请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请看整人者,人亦整其人。」
有人以为加强专政能保天下太平,结果是960万平方公里的大陆动乱不已。曾经的专政者林彪和王、张、江、姚等也前仆后继、身败名裂。虽然专政的理论强调打击面只是5%以下的「一小撮」敌人,但是几十个回合下来,被专政的人数便接近100%了。有这么一把利剑悬在公民的头上,随时落下砍人,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条款就成为虚设的一纸空文了。
被专政者从5%扩至100%
从历史、现实和未来3个方面来看,所有可能的专政受害者都应该是取消宪法专政条款的拥护者。为使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后代,一切「专政者」和「被专政者」都能永远免于专政的恐惧,还是让中国的宪法勇敢地告别专政、拥抱法治吧!
60多年来深受政治动乱之苦的中国人,莫不痛恨动乱。而细心研究一下不难发现,动乱的根源就在于:全国被强行分为人民与敌人两个阶级。有权者不难以「人民」的名义专政,「敌人」则是被专政者。一个公民只要被划为「阶级敌人」,其公民权利就没有任何保障可言了。任何人都有可能今天还属于人民,明天就变成阶级敌人,由人斗人的工具,变成了人斗人的靶子。以至于谁也不敢拍胸脯夸口:「我永远不会成为阶级敌人。」就连曾经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最后躺在病上还担心地说:「我死后你们不要在我脸上画叉子啊」;担任过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警卫局长的汪东兴也曾对其助手邬吉成流露过自己的担心——「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人家抓起来」。可见对敌专政几乎威胁到每一个人。
「人民」政治色彩浓宜弃用
「人民」一词本是人的集合名词,并没有什政治性。但在60多年全党全民敌我斗争的专政实践中,被赋予太多的政治色彩、太多的阶级色彩、太多的抗敌性和排他性。说「人民政府为人民」,就意味只为一部分尚未被划为敌人的公民服务;而另一部分公民一旦被划为敌人,则不在服务和保护之列,这就制造了社会分裂。
因此,我建议在宪法修正案中尽量不使用「人民」这一已被弄得含义不清的概念,或者以「公民」取代「人民」。
诸如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不妨就叫共和国、政府、法院、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则改称「公民代表大会」更好。
有鉴于此,建议修改宪法第一条,删除专政,重新考虑国家名称,这里有6种方案可供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方案,简称均为「中国」。
一,中华共和国,突出共和制为国家的根本制度;二,中华联邦共和国,明确以联邦制形式统一全国;三,中华全民共和国,有利于消除以人民的名义制造敌对意识,剥夺部分公民的权利之弊;四,中华民主共和国,突出民主诉求;五,中华民国,有助于两岸和平统一;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震动,但是究竟谁是敌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