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国曾一度被称为乌坎事件的“功臣”。
上周五,中纪委的“星期五模式”再次启动,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应声落马。这是中共十八大以后落马的第57名省部级以上官员。
朱明国曾在海南、重庆、广东三省长期担任政法和纪检部门高官,省部级已做了16年。但是他真正为公众瞩目,是2011年。这一年,广东汕尾发生“乌坎事件”,乌坎村民因村官私卖土地,连续多年向上级反映及上访无效,到政府示威,并与警方发生冲突,后乌坎数千村民自发行动起来,自备械具在村内保护家园,与官方对峙。事态经微博及香港媒体披露后,各界震惊。朱明国作为当时刚刚成立的广东省社工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和广东省委副书记,率省委工作组到乌坎村,与村民谈判,承认乌坎村民主要诉求合理,“个别干部确实存在问题”,并承诺带头行动的村民的安全,使事件和平落幕。
朱明国在乌坎事件中的表现,令他在民众中和媒体上的形像大大加分,特别是香港媒体,一度称他为乌坎事件的“功臣”,盛赞其“开明”。由于时机正处于十八大前,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即将奉调入京,朱明国受汪洋指派处理好了乌坎事件,为汪洋赢得声誉,外界一度看好朱的仕途,视其为未来有望更上一层楼的“政治明星”。朱明国对外界评价他在乌坎事件中“开明”,也颇为受用,屡次在不同场合提及自己在处理乌坎事件时如何顶住了压力。言下之意,处理乌坎事件,是他的重大政绩。
但在体制内清醒的知情人士看来,朱明国及广东省对乌坎事件的处理,与其他各省市在历次各地群体性事件上的处理,并无任何不同,甚至操作手段比以往同类情形和其他省市更为恶劣。所谓“乌坎事件是中国大陆群体事件的标志性里程碑之一”,以及朱明国“开明”,纯属外行主观臆断,夸大其辞。
原因在于,朱明国在乌坎事件上的处理手法,延用的依然是中共一贯的“先尽快平息,再逐一秋后算帐”、“人前一套,背后一套”模式,一般民众和境外媒体,看到的都只是朱明国“开明”的表象。比如,在乌坎事件尚未完全解决时,一方面,朱明国对媒体和乌坎民众高调表态政府示弱、服输、认软,一方面,却暗中调集大量国安人员和国保人员,秘密监控、跟踪、骚扰为乌坎奔走的各界人士,施以各种流氓手段,包括以此方法对付很多NGO人士与知识分子。几名大学生在距离乌坎数百公里之外的深圳东门举牌声援和支持乌坎,居然被拘留十五天。一名向乌坎村图书馆捐款,以示支持的商人,事后则被以其他荒唐理由判刑。而这都是包括朱明国在内的广东省高层主管官员对全省的统一部署。
当时,广东省高层还要求,省内所有媒体一律不得擅自报道乌坎任何消息。乌坎事件平息数月后,一家省内媒体因“擅自”采用了北京官方权威媒体关于“朱明国副书记承诺为村民解决的十几项民生工程启动建设”的正面消息,相关媒体竟被省有关部门点名要求处罚。
而乌坎事件中领头“闹事”的几个村民,现在人们也都看到了:事件平息一年多后,都被找到了“其他违法行为”,被秋后算帐,或者判刑,或者被拘,或者被迫远走他国。
回顾朱明国的这些陈年劣迹,并非因他落马了才要踩上一脚,而是想提醒很多只看表面的境外媒体:媒体看到的,未必都是真的。判断一个官员是否好官,是否开明,是否值得寄予期望,必须深入到体制内,看他私下里、背后所做的那些动作。
好了,既然朱明国本来一开始就不是值得寄予期望的“政治明星”,他落马也就好解释了:中共的官员,没有一个不贪的,哪一个落马,都不应感到意外。朱明国落马,只是因为他落马的时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