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清: 人民政府从来不习惯依法办事

    第一财经日报2015年11月24日报道,《公安部高层开会讨论中国1300万黑户问题》。


     报道说,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成为俗称的“黑户”。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等人在2014年七、八月份的调研,这些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其他还包括没有主动上户口、弃婴、未婚生育、相关证件丢失、户籍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无户籍人员。一个国家1%的人口没有户籍,这已经成为中国人口管理的一个怪现状。然而,按照相关法规,黑户问题本不应该存在。


     195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这一条例,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户口登记,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但是,对于各地基层计生部门来说,急需一个抓手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虽然条例明令不允许给公民登记户口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但在具体工作中,又开了一个自相矛盾的口子:公安部门作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在新生儿落户时又要履行相关职责,即要求出示其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公安部此次高层会议上,基调和原则依然鲜明。会议强调,依法登记户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和谐稳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公安改革的出发点,切实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这里明确规定,除婴儿的亲爹亲妈,(其)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都可以)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计生委为什么敢违宪,而且多少年来还一路绿灯?其实我们的人民政府从来不知道依法办事,这也是中国的一大特色。


     多少年来,人民政府办事的依据都是:领导批示、领导指示、上级文件、有关政策、会议精神、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上级通知…………


     总之,就是不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时至今日,人民政府还是如此这般。就在大张旗鼓的嚷嚷着依法治国的今天,前些日子发改委还一纸通知两次提税,那税是国计民生大计,是一个通知就可以的吗?这也太特色了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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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清: 人民政府从来不习惯依法办事

    第一财经日报2015年11月24日报道,《公安部高层开会讨论中国1300万黑户问题》。


     报道说,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成为俗称的“黑户”。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等人在2014年七、八月份的调研,这些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其他还包括没有主动上户口、弃婴、未婚生育、相关证件丢失、户籍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无户籍人员。一个国家1%的人口没有户籍,这已经成为中国人口管理的一个怪现状。然而,按照相关法规,黑户问题本不应该存在。


     195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这一条例,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户口登记,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但是,对于各地基层计生部门来说,急需一个抓手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虽然条例明令不允许给公民登记户口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但在具体工作中,又开了一个自相矛盾的口子:公安部门作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在新生儿落户时又要履行相关职责,即要求出示其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公安部此次高层会议上,基调和原则依然鲜明。会议强调,依法登记户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和谐稳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公安改革的出发点,切实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这里明确规定,除婴儿的亲爹亲妈,(其)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都可以)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计生委为什么敢违宪,而且多少年来还一路绿灯?其实我们的人民政府从来不知道依法办事,这也是中国的一大特色。


     多少年来,人民政府办事的依据都是:领导批示、领导指示、上级文件、有关政策、会议精神、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上级通知…………


     总之,就是不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时至今日,人民政府还是如此这般。就在大张旗鼓的嚷嚷着依法治国的今天,前些日子发改委还一纸通知两次提税,那税是国计民生大计,是一个通知就可以的吗?这也太特色了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