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斌:温哥华与上海征地案看中的民权与公权——西雅图高铁项目绕不过人权之路

“阿布特斯走廊”的太平洋铁路公司轨道。 摄影:张智斌(作者)
 
2016年10月末,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简称卑诗省)运输联厅长彼特·法斯本德(Peter Fassbender)向媒体透露,有中国的高铁公司找卑诗省政府商谈兴建温哥华至美国西雅图之间的跨国高铁事宜。彼特·法斯本德表示,卑诗省一定会持开放态度进行研究。
正面观点认为,温哥华至西雅图之间的高铁项目并非幻想,一旦建成,两地之间的单程行程仅需57分钟,比现在所需要近三个小时的驾驶时间缩短很多。
但是,卑诗大学运输专家林西(Robin Lindsey)和城市规划系客座教授甄瑞谦(Andrew Yan)都认为,根据该地区的人口总量和分布特点及现有的温哥华至西雅图之间铁路的客运量考虑,该方案未必切合实际。
这条关于温哥华——西雅图高铁在经济和技术可行性问题上争论的消息,让我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就算最终研究的结论是正面的,就算卑诗省政府真的想建设这条高铁,卑诗省政府能不能通得过高铁建设对环境影响和征地拆迁而引发的沿线居民民意的人权关?
两年多前(2014年7月),我将近八十五岁高龄的母亲在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公堂街28号的房屋正被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拆迁。与此同时,温哥华的“阿布特斯走廊”(Arbutus Corridor)拆迁案,也在温哥华地区闹的如火如荼,卑诗省的大小媒体几乎天天都有新闻,从各个方面报道这个拆迁案的进展。
这本来应该是一桩波澜不惊的案子。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Canadian Pacific Railway)在温哥华市区拥有一条长约11公里、南北走向的铁路,已经有十多年没有使用了。因此,铁路及沿线的土地被居民逐渐占用,用来养花、种菜、健身、跑步。现在,太平洋铁路公司想重新启用该铁路,但居民们有意见了,不同意拆除那些花坛、菜园。沿线居民讨厌铁路通车后带来的噪声和震动,这会降低他们的生活品质,还会给自己的房屋带来贬值。
闹到此刻,真的也很好玩。土地和铁路的物权是属于太平洋铁路公司的,没有人对此有丝毫异议。但居民就是不同意拆除,似乎毫无道理。此事本来应该与温哥华市政府毫无干系,太平洋铁路公司与居民的争执,完全可以通过法院依法调停。但温哥华市政府却引火烧身,主动站出来,而且还站在了“无理取闹”的“刁民”一边。对于正在经受上海政府强拆的我来说,这是一件非常值得去关注的案例。
2014年7月21日,温哥华市长葛理高尔·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写信给沿线居民称:“我强烈相信‘阿布特斯走廊’应该按现状保留下来,成为一条让民众快乐的步行、跑步和骑车的线路,同时也是一块对邻里作出贡献的社区绿化家园。”这里,我首先请大家看清楚了,是一个大城市的市长主动给居民写信,而不是居民去市政府彻夜排长队找市长上访!罗品信在信中还明确表示,温哥华市政府不会同意让火车恢复行驶。
但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政府,政府没有丝毫权力可以将该片土地从铁路公司手中“调拨”出来,土地也不属于国家所有。毫无办法的温哥华市政府只得委曲求全,向太平洋铁路公司提出用2000万加元的价格购买这片土地,以取悦民众。但太平洋铁路公司丝毫不给政府一点面子,觉得温哥华市政府的出价实在太低了,认为该土地的潜在价值高达4亿加元,因此,居然不怕被扣上“敲诈政府”帽子的危险,向市府开出了1亿加元的补偿价。
捉襟见肘的温哥华市政府自然承受不了这样的“漫天要价”,但对此却没有一点办法。双方唇枪舌战却久战不决,太平洋铁路公司宣布在7月31日前将开始对“阿布特斯走廊”的绿化进行强行拆迁。
接下来,温哥华市政府准备怎样去“维稳”呢?
由于我母亲在上海的房屋强拆案即将开庭,我不得不在8月4日匆忙从温哥华飞回上海去应诉。此时正值暑假,温哥华至上海的机票一票难求,媒体报道说平时仅为八百加币左右的回国双程机票,竟有中国小留学生花费超过五千加元的价格去购买,因此我只能选择从西雅图塔库马机场转机飞回上海。
一路上,我思绪万千。早在五十年代,镇政府向我母亲无偿借用祖传房屋两幢楼房和所附平房连同花园、场地作为青浦城厢托儿所的办学场所。到九十年代初,房屋又被擅自用作镇党校。我母亲要求归还房屋,房屋却被青浦镇政府在1995年违法拆除。青浦区区委书记、区长都承诺土地还在,待拆迁开发时一并补偿。
2003年上海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青浦区32号地块开发商品房和商铺“汇丰豪轩”。康丰公司明确告诉我,青浦区盈浦街道(即原青浦镇政府)已经用我家上述被拆除房屋的土地入股,与康丰公司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有恃无恐的康丰公司组织黑社会流氓打手在地块上进行疯狂的强行拆迁,无恶不作。为逃避合理补偿,康丰公司数次强拆我家房屋,并在2005年6月10日用挖掘机强行拆除我母亲和家人居住的西护弄74弄15号房屋(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154.5平方米),全部财产被毁被抢,而公安不予立案。
康丰公司对我家另一处在公堂街30号房屋数次实施强拆,被我们告入法院。2005年11月15日凌晨,康丰公司又将诉讼中的公堂街30号房屋用挖掘机强行拆除。此刻,康丰公司有恃无恐,已经连法院都不放在眼里了。我们不断进行报案和信访,直到2005年11月24日,康丰公司总经理胡曜平才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董事长马仁德仍旧逍遥法外。同年12月27日,公安青浦分局对胡曜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但司法腐败,取保候审却至今不审,罪犯逍遥法外,被害人却得不到分文补偿。
房屋被暴力拆除后,康丰公司和盈浦街道一起,坚持只同意以每平方米人民币一千多元的价格补偿受害人,拆迁补偿自然达不成协议。由于政府部门在拆迁监管上始终行政不作为,2007年7月,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被我提起诉讼。法院的无耻暂且不说,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也不得不作出这样的判决:“被告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对原告张智斌反映的上海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实施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负担。”
那么,政府是怎样履行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的呢?在接下来的几年中,青浦区房地局不断提起拆迁裁决,企图强拆我母亲蒋德贞仅剩的唯一住房——青浦区盈浦街道公堂街28号的私房。现在,已经是青浦区房地局作出的第三次拆迁裁决,正在青浦区法院申请执行强拆。
我在西雅图的塔库马机场等待转机。坐在星巴克咖啡店前,回想起过去岁月里暴力强拆给全家带来的一幕幕惨痛的经历,和年老母亲被一系列惨无人道的打击折磨的一病不起,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这个星巴克咖啡店,正是美国前驻华大使骆家辉曾经在去北京上任的途中,背着行囊,用携带的折价券在此排队购买咖啡的地方。骆家辉的照片被好事的网友传上网络后,曾经引发大量中国网友的围观和评论。现在,我就在这里,却亲眼看着一批手握公务护照、带着大箱小包,花着公币,操着普通话的中国人,旁若无人地如数家珍般兴奋的谈论着刚刚游历完毕的美国景点。
达美航空公司的航班在上海浦东机场不算浓重的雾霾中降落的时候,已经将近黄昏。这片土地现在对我来说已经更加陌生。马路上,交通有点显得杂乱无章,规则在这里似乎不太好使。在城市繁华的灯红酒绿之间,也同样不缺藏污纳垢的空间。
这次开庭平淡的不比任何一次无聊的庭审更值得记录。法院和法官对案件了解的程度,其实丝毫不亚于我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只是我在送达证据材料的时候,立案庭不同意出具收据。把庭审法官叫来后,我还是据理力争。她这样问我:“难道你连我都不信任吗?”但这难道仅仅是“信任”的问题吗?最终她给我打印了收条,签上姓名。我要求盖章,她说她没有公章。
2014年8月26日,我收到青浦区人民法院(2014)青行非执字第15号行政裁定书:“申请执行人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依据青房管【2014】21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书,要求被执行人蒋德贞、张锦娟(户)搬离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公堂街28号房屋,本院已依法受理。案件在审查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与法不悖。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撤回执行申请。”
两星期后,当我回到温哥华的时候, “阿布特斯走廊”的绿化正在被清除。与中国式强拆不同的是,不用担心被“寻衅滋事”的温哥华屁民既没有哭天怆地的抗争,更没有准备煤气罐、燃烧瓶去惨烈的拼命。屁民们唯一做的,仅仅是在公共媒体上征集签名,给市政府施压。而与此同时,温哥华市政府却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与太平洋铁路公司的谈判,却依旧达不成协议。
2014年9月22日,太平洋铁路公司在几家报纸上刊登了整版的公开信,公司首席执行官亨特·哈里森(Hunter Harrison)在信中表示:“阿布特斯走廊土地价超过4亿加元,市政府不愿意提供一个公平的市场价格购买。”没有见过什么才是真正的强盗的太平洋铁路公司言语火药味十足,有媒体甚至称其在公开信中暗示“温哥华政府是个强盗”。
2014年10月3日,温哥华市政府不得不将太平洋铁路公司告上法庭。市长罗品信向媒体通报称:市府已经雇用了知名律师约瑟夫·阿凡(Joseph Arvay)来担任此诉讼案的“护航者”。太平洋铁路公司拒绝达成合理公平的协议,这是令我们无比失望及沮丧的。但我们将持续担当起捍卫民众权益的职责,并严守反对重启铁路的立场。温哥华市政府已向卑诗省高等法院申请了禁制令,阻止太平洋铁路公司继续清理铁路两旁的花圃,或展开任何建设和拆除作业。
大家不要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怜巴巴的温哥华市长竟说出让一位律师来为堂堂的温哥华市政府做“护航者”?这或许会让任何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中国乡长都会笑掉大牙。
不幸的是,温哥华市政府不但自己不能左右法院的判决,大律师同样无法成为政府的“护航者”。没有政法委领导的卑诗省高等法院居然连“政治正确”都不懂,2015年1月20日,卑诗省首席法官克里斯托弗·亨克森(Christopher Hinkson)作出裁决,一审判决温哥华市政府无权就该土地声称任何利益,也不得代表其他人士声称拥有权利——无情的将市政府判为败诉。
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读者们真的不要以为温哥华市政府这么做,就足以能够感动温哥华了。就有不领情的温哥华市民利克·安古斯(Rick Angus)在媒体上发表评论称:温哥华市府与太平洋铁路公司打官司,是替那些侵占太平洋铁路公司土地的人付律师费。而且,主张城市景观人士的立场,就是通过行使规划权让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土地变为公用绿地,这是一个愚蠢的行为,这将使那些倡导绿地主张者的利益凌驾于生产型纳税企业之上。
面对两面不讨好的温哥华市政府,将怎么去继续面对“阿布特斯走廊”的拆迁纠纷?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翻开了2015年的日历。
太平洋的西岸,2015年3月6日,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作出“青房管【2015】11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书,第四次对我母亲在青浦区盈浦街道公堂街28号的私有房屋作出拆迁裁决。
2015年11月1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吴健、审判员朱坚峰、童惠珍作出(2015)青行非执字第5号行政裁定书:”对申请执行人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请执行的青房管【2015】11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准许强制执行,由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其中审判员朱坚峰,也是2014年青浦区房管局向法院申请强迁时,作出(2014)青行非执字第15号行政裁定书的审判员。在法院作出裁定之前,盈浦街道工作人员来到被拆迁人家,再次提出以每平方米人民币1475元的价格补偿曾经被青浦镇政府拆除的数百平方米房屋。被拆迁人表示不同意,盈浦街道工作人员声称法院已经作出了强迁裁定,你们不用几日就会收到。
2015年12月25日圣诞节清晨,雾霾浓重,与这个国家的法治状况一样,几近伸手不见五指。被拆迁人全家被盈浦街道联防队员控制,上午九时许,公堂街28号房屋被强行拆除。房产的合法所有人蒋德贞已经被数次强拆折磨的卧床不起,她一生热心公益事业,辛勤劳作,所有财产却在拆迁中损毁殚尽,在这年的圣诞节,不幸沦落为一名无家可归者,时年八十六岁。
而太平洋东岸,温哥华市政府和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经过旷日持久的谈判,通过独立评估,最终达致公平价格。谈判终于修成正果,在2016年3月7日达成了协议:温哥华市政府出资5500万加元,将太平洋铁路公司在“阿布特斯走廊”铁路沿线的土地买下。
2016年6月10日,温哥华市长罗品信在“阿布特斯走廊”亲手启出太平洋铁路公司铁轨的一颗道钉,象征拆轨工程正式开始。这天,正是我家西护弄74弄15号房屋被暴力违法强拆的十一周年纪念日。
2016年8月2日,温哥华市政府宣布,市府将对“阿布特斯走廊”9公里长的绿化步行道路展开远景规划谘询,从今年秋季开始聆听公众意见。
面对上面这两个活生生的案例,一面是并不强势的政府不惜冒险与财大气粗的铁路公司对薄公堂,在拆迁中充当民众的利益代言人。而法院尊重财产权,依法主持公义,判决市政府败诉。而铁路公司同样不负众望,承担起回馈社会的责任,最终与政府达成公平的协议,让“阿布特斯走廊”能够成为温哥华未来的景观绿道。
另一面,却是公权力扮演着“农夫和蛇”中毒蛇的角色,政府和官员唯利是图,不惜主动与开发商——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捆绑到一起,成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强盗。司法为了维护政府的利益,不惜践踏法律,枉法充当起政府的暴力打手和开发商——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
“阿布特斯走廊”的故事还没有完。若干年后,与温哥华许许多多漂亮美丽的步行道一样,这里也将成为一条鸟语花香的林荫道,幸福的温哥华市民们会在这里享受自然,欢声笑语的嬉戏,玩乐和锻炼身体。
那么,我家被强拆的故事完了吗?同样也没有完结。和中国千千万万苦难的上访民众一样,在一个法治不畅的社会里,个人的合法权利不但无法得到公权保障,反而被肆无忌惮的反复侵害,每个人不得不寻找各自的方式想方设法去解决问题。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各种各样的上访故事,正在以不同的版本演绎着相同的主题。今天,中国新闻中又传来福建省龙岩市9名村民因拆迁纠纷在市政府门口集体服毒自杀的惨烈新闻,而前几天同样惨烈但方式不同的,则是贾敬龙案。
对比“阿布特斯走廊”拆迁案中受益的温哥华市民和无法计数的中国暴力强拆的受害者,这真应验了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开篇中写下的不朽名句:“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两种体制下民众面对拆迁所得到的不同结局,也精确的阐述了约翰·洛克所说的名言:“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将进入灾难之门。”
通过我本人亲身经历和观察的两种体制下结果完全不同的两个案例,可以预见,高铁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工具,虽然有其快捷、便利的一面,并且在一个低法治、低人权保障的国家可以得到快速推行,但在一个真正法治、主张人权的国家里,未必就能够顺利建设。
现在,我们再回到温哥华 - 西雅图高铁项目的主题上:卑诗省政府即使真的决定建设温哥华 - 西雅图高铁项目,你觉得卑诗省政府能不能通得过因高铁建设而可能引发的人权关?
2016年11月14日 写于卑诗省 列治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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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斌:温哥华与上海征地案看中的民权与公权——西雅图高铁项目绕不过人权之路

“阿布特斯走廊”的太平洋铁路公司轨道。 摄影:张智斌(作者)
 
2016年10月末,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简称卑诗省)运输联厅长彼特·法斯本德(Peter Fassbender)向媒体透露,有中国的高铁公司找卑诗省政府商谈兴建温哥华至美国西雅图之间的跨国高铁事宜。彼特·法斯本德表示,卑诗省一定会持开放态度进行研究。
正面观点认为,温哥华至西雅图之间的高铁项目并非幻想,一旦建成,两地之间的单程行程仅需57分钟,比现在所需要近三个小时的驾驶时间缩短很多。
但是,卑诗大学运输专家林西(Robin Lindsey)和城市规划系客座教授甄瑞谦(Andrew Yan)都认为,根据该地区的人口总量和分布特点及现有的温哥华至西雅图之间铁路的客运量考虑,该方案未必切合实际。
这条关于温哥华——西雅图高铁在经济和技术可行性问题上争论的消息,让我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就算最终研究的结论是正面的,就算卑诗省政府真的想建设这条高铁,卑诗省政府能不能通得过高铁建设对环境影响和征地拆迁而引发的沿线居民民意的人权关?
两年多前(2014年7月),我将近八十五岁高龄的母亲在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公堂街28号的房屋正被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拆迁。与此同时,温哥华的“阿布特斯走廊”(Arbutus Corridor)拆迁案,也在温哥华地区闹的如火如荼,卑诗省的大小媒体几乎天天都有新闻,从各个方面报道这个拆迁案的进展。
这本来应该是一桩波澜不惊的案子。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Canadian Pacific Railway)在温哥华市区拥有一条长约11公里、南北走向的铁路,已经有十多年没有使用了。因此,铁路及沿线的土地被居民逐渐占用,用来养花、种菜、健身、跑步。现在,太平洋铁路公司想重新启用该铁路,但居民们有意见了,不同意拆除那些花坛、菜园。沿线居民讨厌铁路通车后带来的噪声和震动,这会降低他们的生活品质,还会给自己的房屋带来贬值。
闹到此刻,真的也很好玩。土地和铁路的物权是属于太平洋铁路公司的,没有人对此有丝毫异议。但居民就是不同意拆除,似乎毫无道理。此事本来应该与温哥华市政府毫无干系,太平洋铁路公司与居民的争执,完全可以通过法院依法调停。但温哥华市政府却引火烧身,主动站出来,而且还站在了“无理取闹”的“刁民”一边。对于正在经受上海政府强拆的我来说,这是一件非常值得去关注的案例。
2014年7月21日,温哥华市长葛理高尔·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写信给沿线居民称:“我强烈相信‘阿布特斯走廊’应该按现状保留下来,成为一条让民众快乐的步行、跑步和骑车的线路,同时也是一块对邻里作出贡献的社区绿化家园。”这里,我首先请大家看清楚了,是一个大城市的市长主动给居民写信,而不是居民去市政府彻夜排长队找市长上访!罗品信在信中还明确表示,温哥华市政府不会同意让火车恢复行驶。
但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政府,政府没有丝毫权力可以将该片土地从铁路公司手中“调拨”出来,土地也不属于国家所有。毫无办法的温哥华市政府只得委曲求全,向太平洋铁路公司提出用2000万加元的价格购买这片土地,以取悦民众。但太平洋铁路公司丝毫不给政府一点面子,觉得温哥华市政府的出价实在太低了,认为该土地的潜在价值高达4亿加元,因此,居然不怕被扣上“敲诈政府”帽子的危险,向市府开出了1亿加元的补偿价。
捉襟见肘的温哥华市政府自然承受不了这样的“漫天要价”,但对此却没有一点办法。双方唇枪舌战却久战不决,太平洋铁路公司宣布在7月31日前将开始对“阿布特斯走廊”的绿化进行强行拆迁。
接下来,温哥华市政府准备怎样去“维稳”呢?
由于我母亲在上海的房屋强拆案即将开庭,我不得不在8月4日匆忙从温哥华飞回上海去应诉。此时正值暑假,温哥华至上海的机票一票难求,媒体报道说平时仅为八百加币左右的回国双程机票,竟有中国小留学生花费超过五千加元的价格去购买,因此我只能选择从西雅图塔库马机场转机飞回上海。
一路上,我思绪万千。早在五十年代,镇政府向我母亲无偿借用祖传房屋两幢楼房和所附平房连同花园、场地作为青浦城厢托儿所的办学场所。到九十年代初,房屋又被擅自用作镇党校。我母亲要求归还房屋,房屋却被青浦镇政府在1995年违法拆除。青浦区区委书记、区长都承诺土地还在,待拆迁开发时一并补偿。
2003年上海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青浦区32号地块开发商品房和商铺“汇丰豪轩”。康丰公司明确告诉我,青浦区盈浦街道(即原青浦镇政府)已经用我家上述被拆除房屋的土地入股,与康丰公司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有恃无恐的康丰公司组织黑社会流氓打手在地块上进行疯狂的强行拆迁,无恶不作。为逃避合理补偿,康丰公司数次强拆我家房屋,并在2005年6月10日用挖掘机强行拆除我母亲和家人居住的西护弄74弄15号房屋(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154.5平方米),全部财产被毁被抢,而公安不予立案。
康丰公司对我家另一处在公堂街30号房屋数次实施强拆,被我们告入法院。2005年11月15日凌晨,康丰公司又将诉讼中的公堂街30号房屋用挖掘机强行拆除。此刻,康丰公司有恃无恐,已经连法院都不放在眼里了。我们不断进行报案和信访,直到2005年11月24日,康丰公司总经理胡曜平才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董事长马仁德仍旧逍遥法外。同年12月27日,公安青浦分局对胡曜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但司法腐败,取保候审却至今不审,罪犯逍遥法外,被害人却得不到分文补偿。
房屋被暴力拆除后,康丰公司和盈浦街道一起,坚持只同意以每平方米人民币一千多元的价格补偿受害人,拆迁补偿自然达不成协议。由于政府部门在拆迁监管上始终行政不作为,2007年7月,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被我提起诉讼。法院的无耻暂且不说,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也不得不作出这样的判决:“被告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对原告张智斌反映的上海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实施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负担。”
那么,政府是怎样履行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的呢?在接下来的几年中,青浦区房地局不断提起拆迁裁决,企图强拆我母亲蒋德贞仅剩的唯一住房——青浦区盈浦街道公堂街28号的私房。现在,已经是青浦区房地局作出的第三次拆迁裁决,正在青浦区法院申请执行强拆。
我在西雅图的塔库马机场等待转机。坐在星巴克咖啡店前,回想起过去岁月里暴力强拆给全家带来的一幕幕惨痛的经历,和年老母亲被一系列惨无人道的打击折磨的一病不起,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这个星巴克咖啡店,正是美国前驻华大使骆家辉曾经在去北京上任的途中,背着行囊,用携带的折价券在此排队购买咖啡的地方。骆家辉的照片被好事的网友传上网络后,曾经引发大量中国网友的围观和评论。现在,我就在这里,却亲眼看着一批手握公务护照、带着大箱小包,花着公币,操着普通话的中国人,旁若无人地如数家珍般兴奋的谈论着刚刚游历完毕的美国景点。
达美航空公司的航班在上海浦东机场不算浓重的雾霾中降落的时候,已经将近黄昏。这片土地现在对我来说已经更加陌生。马路上,交通有点显得杂乱无章,规则在这里似乎不太好使。在城市繁华的灯红酒绿之间,也同样不缺藏污纳垢的空间。
这次开庭平淡的不比任何一次无聊的庭审更值得记录。法院和法官对案件了解的程度,其实丝毫不亚于我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只是我在送达证据材料的时候,立案庭不同意出具收据。把庭审法官叫来后,我还是据理力争。她这样问我:“难道你连我都不信任吗?”但这难道仅仅是“信任”的问题吗?最终她给我打印了收条,签上姓名。我要求盖章,她说她没有公章。
2014年8月26日,我收到青浦区人民法院(2014)青行非执字第15号行政裁定书:“申请执行人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依据青房管【2014】21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书,要求被执行人蒋德贞、张锦娟(户)搬离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公堂街28号房屋,本院已依法受理。案件在审查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与法不悖。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撤回执行申请。”
两星期后,当我回到温哥华的时候, “阿布特斯走廊”的绿化正在被清除。与中国式强拆不同的是,不用担心被“寻衅滋事”的温哥华屁民既没有哭天怆地的抗争,更没有准备煤气罐、燃烧瓶去惨烈的拼命。屁民们唯一做的,仅仅是在公共媒体上征集签名,给市政府施压。而与此同时,温哥华市政府却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与太平洋铁路公司的谈判,却依旧达不成协议。
2014年9月22日,太平洋铁路公司在几家报纸上刊登了整版的公开信,公司首席执行官亨特·哈里森(Hunter Harrison)在信中表示:“阿布特斯走廊土地价超过4亿加元,市政府不愿意提供一个公平的市场价格购买。”没有见过什么才是真正的强盗的太平洋铁路公司言语火药味十足,有媒体甚至称其在公开信中暗示“温哥华政府是个强盗”。
2014年10月3日,温哥华市政府不得不将太平洋铁路公司告上法庭。市长罗品信向媒体通报称:市府已经雇用了知名律师约瑟夫·阿凡(Joseph Arvay)来担任此诉讼案的“护航者”。太平洋铁路公司拒绝达成合理公平的协议,这是令我们无比失望及沮丧的。但我们将持续担当起捍卫民众权益的职责,并严守反对重启铁路的立场。温哥华市政府已向卑诗省高等法院申请了禁制令,阻止太平洋铁路公司继续清理铁路两旁的花圃,或展开任何建设和拆除作业。
大家不要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怜巴巴的温哥华市长竟说出让一位律师来为堂堂的温哥华市政府做“护航者”?这或许会让任何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中国乡长都会笑掉大牙。
不幸的是,温哥华市政府不但自己不能左右法院的判决,大律师同样无法成为政府的“护航者”。没有政法委领导的卑诗省高等法院居然连“政治正确”都不懂,2015年1月20日,卑诗省首席法官克里斯托弗·亨克森(Christopher Hinkson)作出裁决,一审判决温哥华市政府无权就该土地声称任何利益,也不得代表其他人士声称拥有权利——无情的将市政府判为败诉。
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读者们真的不要以为温哥华市政府这么做,就足以能够感动温哥华了。就有不领情的温哥华市民利克·安古斯(Rick Angus)在媒体上发表评论称:温哥华市府与太平洋铁路公司打官司,是替那些侵占太平洋铁路公司土地的人付律师费。而且,主张城市景观人士的立场,就是通过行使规划权让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土地变为公用绿地,这是一个愚蠢的行为,这将使那些倡导绿地主张者的利益凌驾于生产型纳税企业之上。
面对两面不讨好的温哥华市政府,将怎么去继续面对“阿布特斯走廊”的拆迁纠纷?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翻开了2015年的日历。
太平洋的西岸,2015年3月6日,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作出“青房管【2015】11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书,第四次对我母亲在青浦区盈浦街道公堂街28号的私有房屋作出拆迁裁决。
2015年11月1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吴健、审判员朱坚峰、童惠珍作出(2015)青行非执字第5号行政裁定书:”对申请执行人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请执行的青房管【2015】11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准许强制执行,由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其中审判员朱坚峰,也是2014年青浦区房管局向法院申请强迁时,作出(2014)青行非执字第15号行政裁定书的审判员。在法院作出裁定之前,盈浦街道工作人员来到被拆迁人家,再次提出以每平方米人民币1475元的价格补偿曾经被青浦镇政府拆除的数百平方米房屋。被拆迁人表示不同意,盈浦街道工作人员声称法院已经作出了强迁裁定,你们不用几日就会收到。
2015年12月25日圣诞节清晨,雾霾浓重,与这个国家的法治状况一样,几近伸手不见五指。被拆迁人全家被盈浦街道联防队员控制,上午九时许,公堂街28号房屋被强行拆除。房产的合法所有人蒋德贞已经被数次强拆折磨的卧床不起,她一生热心公益事业,辛勤劳作,所有财产却在拆迁中损毁殚尽,在这年的圣诞节,不幸沦落为一名无家可归者,时年八十六岁。
而太平洋东岸,温哥华市政府和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经过旷日持久的谈判,通过独立评估,最终达致公平价格。谈判终于修成正果,在2016年3月7日达成了协议:温哥华市政府出资5500万加元,将太平洋铁路公司在“阿布特斯走廊”铁路沿线的土地买下。
2016年6月10日,温哥华市长罗品信在“阿布特斯走廊”亲手启出太平洋铁路公司铁轨的一颗道钉,象征拆轨工程正式开始。这天,正是我家西护弄74弄15号房屋被暴力违法强拆的十一周年纪念日。
2016年8月2日,温哥华市政府宣布,市府将对“阿布特斯走廊”9公里长的绿化步行道路展开远景规划谘询,从今年秋季开始聆听公众意见。
面对上面这两个活生生的案例,一面是并不强势的政府不惜冒险与财大气粗的铁路公司对薄公堂,在拆迁中充当民众的利益代言人。而法院尊重财产权,依法主持公义,判决市政府败诉。而铁路公司同样不负众望,承担起回馈社会的责任,最终与政府达成公平的协议,让“阿布特斯走廊”能够成为温哥华未来的景观绿道。
另一面,却是公权力扮演着“农夫和蛇”中毒蛇的角色,政府和官员唯利是图,不惜主动与开发商——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捆绑到一起,成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强盗。司法为了维护政府的利益,不惜践踏法律,枉法充当起政府的暴力打手和开发商——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
“阿布特斯走廊”的故事还没有完。若干年后,与温哥华许许多多漂亮美丽的步行道一样,这里也将成为一条鸟语花香的林荫道,幸福的温哥华市民们会在这里享受自然,欢声笑语的嬉戏,玩乐和锻炼身体。
那么,我家被强拆的故事完了吗?同样也没有完结。和中国千千万万苦难的上访民众一样,在一个法治不畅的社会里,个人的合法权利不但无法得到公权保障,反而被肆无忌惮的反复侵害,每个人不得不寻找各自的方式想方设法去解决问题。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各种各样的上访故事,正在以不同的版本演绎着相同的主题。今天,中国新闻中又传来福建省龙岩市9名村民因拆迁纠纷在市政府门口集体服毒自杀的惨烈新闻,而前几天同样惨烈但方式不同的,则是贾敬龙案。
对比“阿布特斯走廊”拆迁案中受益的温哥华市民和无法计数的中国暴力强拆的受害者,这真应验了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开篇中写下的不朽名句:“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两种体制下民众面对拆迁所得到的不同结局,也精确的阐述了约翰·洛克所说的名言:“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将进入灾难之门。”
通过我本人亲身经历和观察的两种体制下结果完全不同的两个案例,可以预见,高铁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工具,虽然有其快捷、便利的一面,并且在一个低法治、低人权保障的国家可以得到快速推行,但在一个真正法治、主张人权的国家里,未必就能够顺利建设。
现在,我们再回到温哥华 - 西雅图高铁项目的主题上:卑诗省政府即使真的决定建设温哥华 - 西雅图高铁项目,你觉得卑诗省政府能不能通得过因高铁建设而可能引发的人权关?
2016年11月14日 写于卑诗省 列治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