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义与良善:自由民主的十字架路标(书籍连载六)四、市场文明之道:金融文明的社会密码与基督教发展

四、市场文明之道:金融文明的社会密码与基督教发展

大约在2011年前后,随着以温州、鄂尔多斯等地为代表的民间高利贷的“崩盘”,关于中国金融变革的话题又一次被提起来。有经济学者提出,只要合法化民间金融,人人都参与高利贷,让高利贷与高利贷竞争起来,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显然这是一种经济自由放任主义的应对方案。

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记录过农民无法从政府机构获取低息贷款而只好转向当铺借高利贷,哪怕亲邻之间也不会降低利率,因此政府限制高利贷的条文只能落空。温州地方政府的措施是“金融改革创新行动”,争创“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例如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吸引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温州建立更多的分支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服务的措施。如果能以正规银行的合理利率的资金做信贷资金的大头与民间金融机构竞争,有可能改变中国传统的高利贷恶性运作的资金环境,因而值得肯定与鼓励。

类似困境,当年明朝巡抚海瑞也试图治理,结果这位当时公认最有道德和最为勤奋的官员面对高利贷困境也只能败下阵来。黄仁宇总结说,“我们的帝国缺乏有效的货币制度和商业法律。这两个问题不解决,高利贷就无法避免”。今天中国也有很多禁止高利贷的法律。然而,就法治而言,高利贷如此盛行,其信息非常明确:禁止高利贷的这些法律并没有被落实;面对当初有关高利贷禁止的种种承诺,地方政府采取的对策是行政上的不作为。这个法治欠缺,最终导致信任崩溃的逻辑,实在是中国市场经济建设陷入困境的重大表现。

倘若我们将视野进一步扩大到整个人类金融文明发展史,答案就会更加清晰。

为了克服路途遥远和安全状况差较等客观因素,中世纪的欧洲采取了当时十分先进的复式簿记方式和汇票取款方式。财务人员会收取部分手续费用以此弥补金融业务的成本支出。

然而,教会法是明确禁止收取利息的,尤其是严禁向穷人放贷收取利息。犹太人不受基督教的教会法管辖,“从比利牛斯山到苏格兰,从大西洋到易北河,这中间各地的犹太人,大都是靠放高利贷生活的,从12世纪到15世纪都是这样的”(萨罗·巴伦著《犹太经济史》)。国王和其他统治者想靠收取利息获取巨额收入,鉴于教会法的严厉态度(可能会被革除教籍),就让犹太人来放贷,“从犹太人身上取来的收入是皇室收入的大头”(詹姆斯·帕克斯著《中世纪的犹太人》)。由此犹太人成为了欧洲仇恨的牺牲品。


(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的主要人物之一夏洛克,就是一个为人刻毒、贪婪的高利贷者和犹太富商)

这里与对《圣经》的理解相关。其《旧约》部分指出:“你借给你弟兄的,或是钱财或是粮食,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申命记23:19—20)。律法分为道德律、民事律与礼仪律。永不废止的“十诫”是道德律,礼仪律关于敬拜程序,这一条则为“民事律”。由于在中世纪被天主教作为立法而强制执行,长期阻碍了欧洲金融业的发展。

更为糟糕的还是犹太教的理解。倘若对天主教来说,外邦人可能是潜在的基督徒,因而跨越了种族、阶级和社会地位,仍然有符合福音精神的部分。而对拒绝耶稣基督的犹太人来说,没有被“割礼”的外邦人只能入地狱,不值得他们去爱。这条律法简直就是给了他们以等差之爱的“小圈子道德”的“神圣”辩护。

也是因此,实际上,由于家园的失去,犹太人在几千年中长期流离失所。靠着自己对律法的固执,以及固执之后在背叛这种传统价值中所呈现出来的标新立异(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有缺乏原则的一面),犹太人在商业上、文化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商业和经济上的这种成功,在一个转型成功的国家,例如今天的美国,的确能为犹太人的标新立异和继续成功创造坚强的保障。在一个转型失败的国家,这种暂时的成功,却难免给犹太人带来巨大的灾难。

在一些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例如法国和德国,就曾经经历长期的“排犹运动”。二战后,犹太人痛定思痛,通过“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建设了一个以色列国,才稍微扭转了这种局面。这个新兴国家擅长竞争,甚至在全球范围内追杀纳粹党徒。虽然1970年代美国政府曾经支持这样的“法外杀人”,然而,就核心价值观而言,这在盎格鲁撒克逊文明那里是很难被认同的事情。颇有意思的是,今天犹太人所享受的政治文明的成果,却是西方社会给他们提供的。相反,在犹太人自己的“加沙困境”中,真实的冲突并没有实质上解决,这是他们永远的痛。

人们常常说犹太人控制了今天的国际金融,多少就有这个历史积淀,也有这样一种反思。然而,正如地处阿拉伯民族包围圈的犹太国以色列并没有成为世界金融中心,我们应该承认,现代金融的社会密码不是由善于发放高利贷的犹太人提供的。

截止到目前,全球有这么几个世界金融中心: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四大世界金融中心,就法律体系而言,不仅是法治体系,进一步地说,还是普通法系。区别于大陆法系,其特点就是强调法官造法,强调历史传统和习俗的法律地位,强调陪审团定罪(而不是判刑)的司法民主化。

我们再进一步从法律体系延伸到政治社会结构角度来分析,就会发现,除了香港和新加坡由于地缘因素而强化了其金融中心地位之外,另外两大金融中心(纽约与伦敦),其政治结构中,美国实行的是以十三个殖民地为基础的复合共和制(也即联邦制),“封建法”对英国法治贡献颇大。美国和英国,都曾经实行过与自己国情相对应的地方自治制度。就宗教传统而言,英国和美国都是新教国家——这就对应了德国社会学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的相关实证性叙述。

以十字架救赎为中心的福音为何那么重要

在加尔文之前,天主教解决高利贷问题而开的药方是禁止利息。而加尔文之后,放贷收利息不再受到道德、伦理的谴责,让基督教徒名正言顺地从事金融借贷行业,与犹太人竞争,结束了后者对借贷金融的垄断。

在加尔文的新教伦理解放借贷金融、资本市场之后,西方社会的利率降低了。也就是说,放开对高利贷、对借贷金融的管制之后,西欧社会的高利贷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16世纪中期,英国议会允许最高利率可达10%,1571年解除高利贷禁忌。此后,贷款供给不断增大,利率全面下降,1624年降至8%,1714年达到5%。荷兰的变化更早一些,尼德兰和安特卫普的公共贷款利率,1500年高达25%,1550年降至9%,1560年代低至4%。

根据世界利率史最权威的著作,SidneyHomer和RichardSylla的《Ahistoryofinterestrates》,在13、14世纪时,法国的商业借贷利率平均为16%左右,到16世纪末下降到9%至10%,到17世纪降到8%以下(见书中Chart3)。18世纪中期,继续下降到5%左右(Table15)。至1900年,一般利率降到3%左右(Chart13)。

因此,随着西欧社会在新教运动之后,对金融借贷的敌意越来越放松,对市场逻辑越来越尊重,人们起初担忧的高利贷泛滥的局面不仅没有发生,恰恰相反,利息越来越低!

根本原因是福音中的自由。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书3:19—26)

福音,简单地说就是这么几句话:上帝根据祂的形象造了人;世人都犯了罪;根据人的罪,死后被审判,入地狱;“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信耶稣,得真理中的自由;福音的核心是耶稣的死、复活和十字架替代性救赎。

这样,与此相对,1.儒家中国长久无法发展现代金融,2.伊斯兰教的中东、北非到现在也没现代金融中心。截止到目前,全球有这么几个世界金融中心: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四大世界金融中心,就法律体系而言,不仅是法治体系,进一步地说,还是普通法系。区别于大陆法系,其特点就是强调法官造法,强调历史传统和习俗的法律地位,强调陪审团定罪(而不是判刑)的司法民主化。而就文化而言,都深受英美基督教文化影响。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总结,包括金融业在内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赖于社会体系和司法体系明确的产权与竞争的自由和对金融权贵资本主义的制约。竞争不是无边无际的。它既受法治的制约,也受小共同体的制约。例如,中世纪教会法和相关伦理对高利贷的明确禁止,以后现代法治对金融业的规范与制衡。

今天,我们提起这个因素,旨在强调公共社会体系对经济精英的训育和归正作用。这种强调的意义是多重的:首先,从幼儿教育开始,公共社会体系培育经济精英的节制品质与责任意识,使他们内心有个超越性知识;

第二,超越性知识即使未必能够有效制约人的贪婪与投机,却可以在人的贪婪与投机所导致的竞争挫败之中,激活其理解其正确利益的意识,令其回归常态的、良性的商业竞争之中;

第三,社会应该制约资本,种种小共同体(例如商会),应该对类似高利贷投机者有严厉如“革除会籍”的惩戒机制;

第四,这是最为重要的,作为商业规则保障的更大范围内的分权制衡和司法正义机制,需要小共同体的争取、捍卫与坚守。

由此来看,理性的经济人所参与的金融发达的商业社会,有赖于系统的社会文明。那种认为只要高利贷与高利贷互相竞争就可以为经济发展困境松绑的想法并不符合金融发展的制度社会学逻辑,乃是自由放任主张者的政治想象主义。与此相对应的是,当前各地金融危机频现的时刻,各级政府的应对之策,必须放弃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这是对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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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义与良善:自由民主的十字架路标(书籍连载六)四、市场文明之道:金融文明的社会密码与基督教发展

四、市场文明之道:金融文明的社会密码与基督教发展

大约在2011年前后,随着以温州、鄂尔多斯等地为代表的民间高利贷的“崩盘”,关于中国金融变革的话题又一次被提起来。有经济学者提出,只要合法化民间金融,人人都参与高利贷,让高利贷与高利贷竞争起来,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显然这是一种经济自由放任主义的应对方案。

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记录过农民无法从政府机构获取低息贷款而只好转向当铺借高利贷,哪怕亲邻之间也不会降低利率,因此政府限制高利贷的条文只能落空。温州地方政府的措施是“金融改革创新行动”,争创“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例如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吸引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温州建立更多的分支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服务的措施。如果能以正规银行的合理利率的资金做信贷资金的大头与民间金融机构竞争,有可能改变中国传统的高利贷恶性运作的资金环境,因而值得肯定与鼓励。

类似困境,当年明朝巡抚海瑞也试图治理,结果这位当时公认最有道德和最为勤奋的官员面对高利贷困境也只能败下阵来。黄仁宇总结说,“我们的帝国缺乏有效的货币制度和商业法律。这两个问题不解决,高利贷就无法避免”。今天中国也有很多禁止高利贷的法律。然而,就法治而言,高利贷如此盛行,其信息非常明确:禁止高利贷的这些法律并没有被落实;面对当初有关高利贷禁止的种种承诺,地方政府采取的对策是行政上的不作为。这个法治欠缺,最终导致信任崩溃的逻辑,实在是中国市场经济建设陷入困境的重大表现。

倘若我们将视野进一步扩大到整个人类金融文明发展史,答案就会更加清晰。

为了克服路途遥远和安全状况差较等客观因素,中世纪的欧洲采取了当时十分先进的复式簿记方式和汇票取款方式。财务人员会收取部分手续费用以此弥补金融业务的成本支出。

然而,教会法是明确禁止收取利息的,尤其是严禁向穷人放贷收取利息。犹太人不受基督教的教会法管辖,“从比利牛斯山到苏格兰,从大西洋到易北河,这中间各地的犹太人,大都是靠放高利贷生活的,从12世纪到15世纪都是这样的”(萨罗·巴伦著《犹太经济史》)。国王和其他统治者想靠收取利息获取巨额收入,鉴于教会法的严厉态度(可能会被革除教籍),就让犹太人来放贷,“从犹太人身上取来的收入是皇室收入的大头”(詹姆斯·帕克斯著《中世纪的犹太人》)。由此犹太人成为了欧洲仇恨的牺牲品。


(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的主要人物之一夏洛克,就是一个为人刻毒、贪婪的高利贷者和犹太富商)

这里与对《圣经》的理解相关。其《旧约》部分指出:“你借给你弟兄的,或是钱财或是粮食,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申命记23:19—20)。律法分为道德律、民事律与礼仪律。永不废止的“十诫”是道德律,礼仪律关于敬拜程序,这一条则为“民事律”。由于在中世纪被天主教作为立法而强制执行,长期阻碍了欧洲金融业的发展。

更为糟糕的还是犹太教的理解。倘若对天主教来说,外邦人可能是潜在的基督徒,因而跨越了种族、阶级和社会地位,仍然有符合福音精神的部分。而对拒绝耶稣基督的犹太人来说,没有被“割礼”的外邦人只能入地狱,不值得他们去爱。这条律法简直就是给了他们以等差之爱的“小圈子道德”的“神圣”辩护。

也是因此,实际上,由于家园的失去,犹太人在几千年中长期流离失所。靠着自己对律法的固执,以及固执之后在背叛这种传统价值中所呈现出来的标新立异(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有缺乏原则的一面),犹太人在商业上、文化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商业和经济上的这种成功,在一个转型成功的国家,例如今天的美国,的确能为犹太人的标新立异和继续成功创造坚强的保障。在一个转型失败的国家,这种暂时的成功,却难免给犹太人带来巨大的灾难。

在一些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例如法国和德国,就曾经经历长期的“排犹运动”。二战后,犹太人痛定思痛,通过“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建设了一个以色列国,才稍微扭转了这种局面。这个新兴国家擅长竞争,甚至在全球范围内追杀纳粹党徒。虽然1970年代美国政府曾经支持这样的“法外杀人”,然而,就核心价值观而言,这在盎格鲁撒克逊文明那里是很难被认同的事情。颇有意思的是,今天犹太人所享受的政治文明的成果,却是西方社会给他们提供的。相反,在犹太人自己的“加沙困境”中,真实的冲突并没有实质上解决,这是他们永远的痛。

人们常常说犹太人控制了今天的国际金融,多少就有这个历史积淀,也有这样一种反思。然而,正如地处阿拉伯民族包围圈的犹太国以色列并没有成为世界金融中心,我们应该承认,现代金融的社会密码不是由善于发放高利贷的犹太人提供的。

截止到目前,全球有这么几个世界金融中心: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四大世界金融中心,就法律体系而言,不仅是法治体系,进一步地说,还是普通法系。区别于大陆法系,其特点就是强调法官造法,强调历史传统和习俗的法律地位,强调陪审团定罪(而不是判刑)的司法民主化。

我们再进一步从法律体系延伸到政治社会结构角度来分析,就会发现,除了香港和新加坡由于地缘因素而强化了其金融中心地位之外,另外两大金融中心(纽约与伦敦),其政治结构中,美国实行的是以十三个殖民地为基础的复合共和制(也即联邦制),“封建法”对英国法治贡献颇大。美国和英国,都曾经实行过与自己国情相对应的地方自治制度。就宗教传统而言,英国和美国都是新教国家——这就对应了德国社会学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的相关实证性叙述。

以十字架救赎为中心的福音为何那么重要

在加尔文之前,天主教解决高利贷问题而开的药方是禁止利息。而加尔文之后,放贷收利息不再受到道德、伦理的谴责,让基督教徒名正言顺地从事金融借贷行业,与犹太人竞争,结束了后者对借贷金融的垄断。

在加尔文的新教伦理解放借贷金融、资本市场之后,西方社会的利率降低了。也就是说,放开对高利贷、对借贷金融的管制之后,西欧社会的高利贷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16世纪中期,英国议会允许最高利率可达10%,1571年解除高利贷禁忌。此后,贷款供给不断增大,利率全面下降,1624年降至8%,1714年达到5%。荷兰的变化更早一些,尼德兰和安特卫普的公共贷款利率,1500年高达25%,1550年降至9%,1560年代低至4%。

根据世界利率史最权威的著作,SidneyHomer和RichardSylla的《Ahistoryofinterestrates》,在13、14世纪时,法国的商业借贷利率平均为16%左右,到16世纪末下降到9%至10%,到17世纪降到8%以下(见书中Chart3)。18世纪中期,继续下降到5%左右(Table15)。至1900年,一般利率降到3%左右(Chart13)。

因此,随着西欧社会在新教运动之后,对金融借贷的敌意越来越放松,对市场逻辑越来越尊重,人们起初担忧的高利贷泛滥的局面不仅没有发生,恰恰相反,利息越来越低!

根本原因是福音中的自由。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书3:19—26)

福音,简单地说就是这么几句话:上帝根据祂的形象造了人;世人都犯了罪;根据人的罪,死后被审判,入地狱;“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信耶稣,得真理中的自由;福音的核心是耶稣的死、复活和十字架替代性救赎。

这样,与此相对,1.儒家中国长久无法发展现代金融,2.伊斯兰教的中东、北非到现在也没现代金融中心。截止到目前,全球有这么几个世界金融中心: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四大世界金融中心,就法律体系而言,不仅是法治体系,进一步地说,还是普通法系。区别于大陆法系,其特点就是强调法官造法,强调历史传统和习俗的法律地位,强调陪审团定罪(而不是判刑)的司法民主化。而就文化而言,都深受英美基督教文化影响。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总结,包括金融业在内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赖于社会体系和司法体系明确的产权与竞争的自由和对金融权贵资本主义的制约。竞争不是无边无际的。它既受法治的制约,也受小共同体的制约。例如,中世纪教会法和相关伦理对高利贷的明确禁止,以后现代法治对金融业的规范与制衡。

今天,我们提起这个因素,旨在强调公共社会体系对经济精英的训育和归正作用。这种强调的意义是多重的:首先,从幼儿教育开始,公共社会体系培育经济精英的节制品质与责任意识,使他们内心有个超越性知识;

第二,超越性知识即使未必能够有效制约人的贪婪与投机,却可以在人的贪婪与投机所导致的竞争挫败之中,激活其理解其正确利益的意识,令其回归常态的、良性的商业竞争之中;

第三,社会应该制约资本,种种小共同体(例如商会),应该对类似高利贷投机者有严厉如“革除会籍”的惩戒机制;

第四,这是最为重要的,作为商业规则保障的更大范围内的分权制衡和司法正义机制,需要小共同体的争取、捍卫与坚守。

由此来看,理性的经济人所参与的金融发达的商业社会,有赖于系统的社会文明。那种认为只要高利贷与高利贷互相竞争就可以为经济发展困境松绑的想法并不符合金融发展的制度社会学逻辑,乃是自由放任主张者的政治想象主义。与此相对应的是,当前各地金融危机频现的时刻,各级政府的应对之策,必须放弃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这是对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的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