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义与良善:自由民主的十字架路标(书籍连载十四)十二、因信称义:在基督复活性的替代性救恩中看待人类社会

十二、因信称义:在基督复活性的替代性救恩中看待人类社会

 

人类社会需要好的法律体系。但正如犹太人的历史证明,没有耶稣基督的福音的正确认识,人不仅不可能守全律法,还会远离神,从此一再败坏下去。

相传汉语“福音”二字是从新约希腊文evangelion及英文GOSPEL意译而得的。而从西方文学史上,最典范的是在早年的希腊文学里,如荷马的史诗奥笛Homer'sOdyssey就用evangelion一字,作为给予传信息的人的“赏赐”,或是指获得好信息后向神明所献的“感恩祭礼”。古希腊的说法对错姑且不论。

在新约里,在圣灵的默示下,圣经的作者(例如使徒保罗)直接以“goodtidings”来指代“好消息”(或说“给人带来福分的好消息”)。

整本圣经都在谈“福音”。例如《以赛亚书》61:1是这样谈福音的,“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众所周知,《以赛亚书》第53章在旧约圣经中最集中地预言了将来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要替代信祂名的人称义而蒙拯救。

旧约、新约都靠耶稣宝血赦罪。旧约是用预表耶稣基督十字架救恩的祭物(例如羔羊)来献祭,形式有“五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

而在新约里,旧约的预言、预表和直接的宣告得以应验: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为承担我们的罪而献祭,以使我们罪赦、挽回父神的愤怒、得蒙进入神国。

“四福音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就讲述了耶稣的使命、被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

林肯的信仰


 

福音的核心信息是耶稣的死和复活

《哥林多前书15:1-4》,更明确地说宣告福音的核心是耶稣的死和复活:“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这个核心信息在其他使徒书信中一再被强调,只是叙述方法有所不同。

在使徒保罗的教训中,“基督的死和复活”这个福音的核心信息常常被合称为“基督的十字架”,而在《约翰福音》中合称为“离世归父的时候”或者“人子得荣耀的时候”。而理解基督十字架的关键是“替代性救赎”,就是耶稣基督代替神的子民预先承受了神的最终审判。

正是在这一十字架挽回祭中,基督对我们的爱与对罪的愤怒责罚中所应当显明的公义双双得以彰显、得以成全,“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马书5:8—9)。这一以十字架献祭所定义的爱,在《约翰一书》四章中再一次被突出性地强调。

“核心信息”之意是其他信息应当服从、服务于这一信息

神的创世和一般性护理、耶稣的童女生子事实以及耶稣的道成肉身都是圣经的重要内容,亦是宣讲福音中不能脱离的信息,但这不能说明福音的核心信息是耶稣的死和复活。

在其整体叙述中,圣经最终以基督的死和复活来说明基督道成肉身的意义,而非直接试图以基督道成肉身本身来说明福音,更非以创世和对自然或人类社会的一般性护理来说明福音。

例如《希伯来书》2:14:“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马可福音》10:45:“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罗马书》8:3—4:“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基督耶稣用祂的宝血重价赎买而来的基督教会和祂的门徒,当因“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希伯来书10:12),“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大书1:3)

在这核心信息的宣讲之中,基督教会退无可退。一旦退却,教会的身份与属性即失去。

基督福音关乎罪得赦免,关乎天堂地狱、永生永死

圣经常常用肉眼中的黑暗来比喻一种属灵状况。例如在《约翰福音》1:4-5里:“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在一次不被光照的黑夜里,犹太人中一位颇有地位、颇有修养的官员尼哥底母来拜访耶稣,并向耶稣请教问题。

我们可以想象这种双方都早以“胸有成竹”的请教探讨。“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2—3这种讨论方式颇为奇特。如果说尼哥底母关心的是人眼可见的“神迹”,而耶稣随后三次“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的内容则是重生得以进入神的国这个十字架救恩的最终结果。

在异象中,以赛亚看见神坐在他的宝座上,有许多天使环绕着宝座。天使们在赞美神“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3)此时,以赛亚甚惧怕,因为他看到神是圣洁的,于是俯伏在神面前呼叫“祸哉!我灭亡了。”(以赛亚书6:5)这里的罪、审判、称义、永生永死以及天国地狱这一系列的重大命题的叙述范式,正是以赛亚先知区别于尼哥底母而展现出来的典范的基督教的叙述范式。

这样,我们可以进一步地明确宣告:离开“耶稣基督——十字架——替代性救赎”这个叙述性论理链条而试图叙述出来的“基督教”,绝非基督教的任何真理,绝非永生之道。

即便这样的宣讲,可能是一种真知识或者是真命题(形式逻辑意义上的)。或者人类的某种在天堂地狱、永生永死、审判和称义及成圣之外的其他论及基督教的言说内容和形式,无论其德性灵性如何,无论其逻辑性或实用性如何,都与基督教福音毫无关系。

蒙恩的基督徒都会承认,福音就是圣经的中心内容。神通过特定途径带人进入规范关系,在其中与人相交并赐福于人。这个特定的关系就是“约”。“圣约神学”即由此而来。

这样,“福音论”成为基督教的一个基础论题。而“福音论”是与“基督论”在一起的。关于何谓福音,圣经有自己一套系统而独特的看法,而这套独特看法是与耶稣基督在一起的。“四福音书”之一的《马可福音》第一章第一节便开宗明义说:“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

正是因为这种福音激情的生命呈现,当耶稣“甚至他连饭也顾不得吃”的时候,“耶稣的亲属听见,就出来要拉住他,因为他们说他癫狂了。”(马可福音3:20-21)也是因为亲眼看到了复活的耶稣,使徒们纷纷火热地宣讲福音,为之生,为之死。叙及保罗的生命状态时,保罗亦被非斯都攻击为“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使徒行传》26:24)

作为神圣应许的福音,是耶稣基督为我们做的

谈论人在罪中的光景及耶稣的复活和升天后,《以弗所书》2:8—9这样论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例如,《旧约》中的大卫王,也见不得是多么道德高尚的人物。就其对待自己国家军队将领的暴虐态度而言,可能中国上古的商纣能与其某事某刻的行为性的道德相提并论。然而,大卫有敬畏,知错就改。而耶和华赐予大卫这种神圣之爱的根本考虑还在于“大卫之约”,这份约与今天的你我息息相关。

罪得赦免和得救重生都是神的作为,而不是人的作为。福音是耶稣基督代替使神的子民借其十字架替代性代赎脱离神的忿怒和责罚,反而因耶稣的主动献祭与神和好、被神称义、并享受永远的生命,最终得以进入“新天新地”。

是的,在整本圣经中神一再给祂的子民发出命令,并且这命令中有神的应许。而实际上,当得到这福音时,基督门徒的生命会因为圣灵的内驻而得到根本性的翻转。命令、诫命、律法是神命令基督徒必须遵守的,亦是福音所必然生发出来的信息。但这诫命不是福音。

在保罗书信《加拉太书》1:6中,保罗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这里的“别的福音”,在《加拉太书》中指的是认为信了耶稣的人必须割礼才能得救这样的异端言论。正是在这一卷经文中,保罗提出了“只夸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的劝勉。这一劝勉被世世代代的圣徒们铭记,并为做这一见证而生、而死。

挽回祭,挽回祭,全因主耶稣基督十字架救恩之名

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临死之际,简单、明确、肯定地宣告:“成了!”

这里的宣告不是怀疑论的,不是不可知论的,也不是伦理或论理的,更不是万念俱灰或悲痛欲绝的哭号,而是万王之王对十字架挽回祭继成事实的宣告。

也就是上帝对祂的百姓的拯救,透过耶稣基督的替代性救赎得以彻底完成。

如此,各各他的十字架通过圣道和圣灵的工作,与基督的死、复活、身份、性情、权柄、命运得以联合。基督的代赎有完全的、充分的功效,拯救了一切属祂的。

真实的问题在于,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救恩何以透过挽回祭给祂的真百姓?

罪的本质是对神的背离。罪的后果何等严重。“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亚当夏娃偷吃分别善恩树的果子之后,若要赦罪,必须有动物为他留学而死。在旧约里,因耶和华的施恩,因信耶稣基督,罪人得以在“五祭”之“约”而被赦罪、而被称义。不是说动物的血能洗净我们的罪。耶稣作为替罪羊承担了我们一切的罪。

罪会带来耶和华的“震怒”。“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16、36这样指出。神“震怒”的结局又如何?

对那些“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之人“以致神震怒”,《罗马书》2:5“显出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这个日子直指天国和地狱。

在整本中文和合本圣经里,一共出现了四次“挽回祭”,每次都直指“罪”、“审判”和“义”这些重大议题: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马书》3:25

“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希伯来书2:17》)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2:2)

“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翰一书》4:11)

正如《约翰福音》20:31指出,耶稣行了那些神迹,尤其是在挽回祭中死并复活这一替代性救赎的神迹,是“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这里所指“他的名”,正如《以赛亚书》9:6所预言,“因为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当挽回祭完成,在父所立的“行为之约”之中,神子耶稣基督就行了一切当行的苦路,喝了一切当喝的苦杯,完成了父差给祂的职分和使命,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教会所说“十字架的道路要牺牲”,正是指向了主耶稣基督这一十字架挽回祭。

我们当且仅当透过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认识神

《约翰福音》2:23指出,“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法利赛人把摩西五经归纳出613条律法,认为遵守完就可以得救。而实际生活中,法利赛人只注重律法的礼仪、表皮,对律法内在的精神“爱、公义、怜悯”一窍不通。法利赛人自以为信神而拒绝认信出现在他们面前且显明了众多神迹的主耶稣基督。

正是因为拒绝承认“耶稣是基督”,耶稣这样严厉地批评法利赛人:“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祂差我来。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8:42—44)

说自以为信奉耶和华而不信耶稣基督的犹太教徒所信的是“魔鬼”,这个批评严厉到底了。凡宣称自己不信耶稣却认识神的人,都是没有重生也即不能进入神国之人。

耶稣这一宣告的中心含义,顾名思义:蒙恩的是基督徒,不是犹太教徒或是某种耶和华徒“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进一步地,论及福音的超越性时,《哥林多前书》2:9说:“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在耶稣基督之外、在圣经之外、在圣经所载明的十字架救恩之外,人们不可能认识神。不论观察还是经验(“眼见”),或是前人知识的传承(“耳闻”),以及想象或逻辑的推想(“心想”),都不可能让我们认识神。

区别于很多“消息”,福音的一个特性在于福音是完完全全“extranos”(在我们以外)的。凡在福音以外来到我们里面,或者人性所自然生发出来的任何神秘体验、默想、顿悟、良心、意识以及道德感,对人之存在的任何判断,都不是“福音”。

根据哥林多前书1:22—24的观点,福音被不信的人(也即没有重生的人)认为是“愚拙”的,而在属神的人看来是“智慧”的。这样,肉体的智慧和属灵的智慧就被清晰地区分出来。于是,我们可以进一步地说,凡没有重生、没有圣灵内住的人不可能真正认识福音。

福音不是神的律法,更不是各种人造的命令

在中世纪末期,曾经为修道院修道士的马丁•路德饱受律法折磨之苦,经圣灵感动而看到了圣经里所载明的十字架救恩的福音。这样,在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和《加拉太书注释》等改教经典文献中一再强调十字架救恩、尤其是十字架救恩之核心信息的耶稣死和复活的根本性意义。路德由此断言区分律法和福音是基督徒最高的艺术。

区别于律法主义,基督教会都承认福音不是律法、律法也不是福音。固然有律法和福音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确切地说,福音是神的作为,而非神对于人的态度或者行为的要求。福音的要点是神自己在人以外向着人实施的行动,是神已经完成且正在进行的行动。这样,神发出并成就应许的福音,完全区别于发出命令要求人遵行并揭发人、控告人的律法。

人类社会有些命令是好的,例如承认最基础人道原则的国家的刑法都禁止人在法律之外杀人,并且下定决心严厉惩罚那些谋杀犯。某些命令的确也会对人类社会秩序和一般正义的保障有一些基础性的作用。但我们不能直接说某些命令就是神的命令,以至于“妄称耶和华名”(申命记5:11,出埃及记20:7)。

而实际上,认为行这些命令就能称义,或者架空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救恩,认为耶稣的十字架献祭加上人的得救才能获得救恩,必然会带入人“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招致耶和华更大的愤怒。

篡改神的命令、加入人的意思发号施令,以致招致神的愤怒的典范是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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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义与良善:自由民主的十字架路标(书籍连载十四)十二、因信称义:在基督复活性的替代性救恩中看待人类社会

十二、因信称义:在基督复活性的替代性救恩中看待人类社会

 

人类社会需要好的法律体系。但正如犹太人的历史证明,没有耶稣基督的福音的正确认识,人不仅不可能守全律法,还会远离神,从此一再败坏下去。

相传汉语“福音”二字是从新约希腊文evangelion及英文GOSPEL意译而得的。而从西方文学史上,最典范的是在早年的希腊文学里,如荷马的史诗奥笛Homer'sOdyssey就用evangelion一字,作为给予传信息的人的“赏赐”,或是指获得好信息后向神明所献的“感恩祭礼”。古希腊的说法对错姑且不论。

在新约里,在圣灵的默示下,圣经的作者(例如使徒保罗)直接以“goodtidings”来指代“好消息”(或说“给人带来福分的好消息”)。

整本圣经都在谈“福音”。例如《以赛亚书》61:1是这样谈福音的,“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众所周知,《以赛亚书》第53章在旧约圣经中最集中地预言了将来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要替代信祂名的人称义而蒙拯救。

旧约、新约都靠耶稣宝血赦罪。旧约是用预表耶稣基督十字架救恩的祭物(例如羔羊)来献祭,形式有“五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

而在新约里,旧约的预言、预表和直接的宣告得以应验: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为承担我们的罪而献祭,以使我们罪赦、挽回父神的愤怒、得蒙进入神国。

“四福音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就讲述了耶稣的使命、被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

林肯的信仰


 

福音的核心信息是耶稣的死和复活

《哥林多前书15:1-4》,更明确地说宣告福音的核心是耶稣的死和复活:“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这个核心信息在其他使徒书信中一再被强调,只是叙述方法有所不同。

在使徒保罗的教训中,“基督的死和复活”这个福音的核心信息常常被合称为“基督的十字架”,而在《约翰福音》中合称为“离世归父的时候”或者“人子得荣耀的时候”。而理解基督十字架的关键是“替代性救赎”,就是耶稣基督代替神的子民预先承受了神的最终审判。

正是在这一十字架挽回祭中,基督对我们的爱与对罪的愤怒责罚中所应当显明的公义双双得以彰显、得以成全,“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马书5:8—9)。这一以十字架献祭所定义的爱,在《约翰一书》四章中再一次被突出性地强调。

“核心信息”之意是其他信息应当服从、服务于这一信息

神的创世和一般性护理、耶稣的童女生子事实以及耶稣的道成肉身都是圣经的重要内容,亦是宣讲福音中不能脱离的信息,但这不能说明福音的核心信息是耶稣的死和复活。

在其整体叙述中,圣经最终以基督的死和复活来说明基督道成肉身的意义,而非直接试图以基督道成肉身本身来说明福音,更非以创世和对自然或人类社会的一般性护理来说明福音。

例如《希伯来书》2:14:“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马可福音》10:45:“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罗马书》8:3—4:“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基督耶稣用祂的宝血重价赎买而来的基督教会和祂的门徒,当因“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希伯来书10:12),“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大书1:3)

在这核心信息的宣讲之中,基督教会退无可退。一旦退却,教会的身份与属性即失去。

基督福音关乎罪得赦免,关乎天堂地狱、永生永死

圣经常常用肉眼中的黑暗来比喻一种属灵状况。例如在《约翰福音》1:4-5里:“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在一次不被光照的黑夜里,犹太人中一位颇有地位、颇有修养的官员尼哥底母来拜访耶稣,并向耶稣请教问题。

我们可以想象这种双方都早以“胸有成竹”的请教探讨。“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2—3这种讨论方式颇为奇特。如果说尼哥底母关心的是人眼可见的“神迹”,而耶稣随后三次“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的内容则是重生得以进入神的国这个十字架救恩的最终结果。

在异象中,以赛亚看见神坐在他的宝座上,有许多天使环绕着宝座。天使们在赞美神“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3)此时,以赛亚甚惧怕,因为他看到神是圣洁的,于是俯伏在神面前呼叫“祸哉!我灭亡了。”(以赛亚书6:5)这里的罪、审判、称义、永生永死以及天国地狱这一系列的重大命题的叙述范式,正是以赛亚先知区别于尼哥底母而展现出来的典范的基督教的叙述范式。

这样,我们可以进一步地明确宣告:离开“耶稣基督——十字架——替代性救赎”这个叙述性论理链条而试图叙述出来的“基督教”,绝非基督教的任何真理,绝非永生之道。

即便这样的宣讲,可能是一种真知识或者是真命题(形式逻辑意义上的)。或者人类的某种在天堂地狱、永生永死、审判和称义及成圣之外的其他论及基督教的言说内容和形式,无论其德性灵性如何,无论其逻辑性或实用性如何,都与基督教福音毫无关系。

蒙恩的基督徒都会承认,福音就是圣经的中心内容。神通过特定途径带人进入规范关系,在其中与人相交并赐福于人。这个特定的关系就是“约”。“圣约神学”即由此而来。

这样,“福音论”成为基督教的一个基础论题。而“福音论”是与“基督论”在一起的。关于何谓福音,圣经有自己一套系统而独特的看法,而这套独特看法是与耶稣基督在一起的。“四福音书”之一的《马可福音》第一章第一节便开宗明义说:“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

正是因为这种福音激情的生命呈现,当耶稣“甚至他连饭也顾不得吃”的时候,“耶稣的亲属听见,就出来要拉住他,因为他们说他癫狂了。”(马可福音3:20-21)也是因为亲眼看到了复活的耶稣,使徒们纷纷火热地宣讲福音,为之生,为之死。叙及保罗的生命状态时,保罗亦被非斯都攻击为“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使徒行传》26:24)

作为神圣应许的福音,是耶稣基督为我们做的

谈论人在罪中的光景及耶稣的复活和升天后,《以弗所书》2:8—9这样论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例如,《旧约》中的大卫王,也见不得是多么道德高尚的人物。就其对待自己国家军队将领的暴虐态度而言,可能中国上古的商纣能与其某事某刻的行为性的道德相提并论。然而,大卫有敬畏,知错就改。而耶和华赐予大卫这种神圣之爱的根本考虑还在于“大卫之约”,这份约与今天的你我息息相关。

罪得赦免和得救重生都是神的作为,而不是人的作为。福音是耶稣基督代替使神的子民借其十字架替代性代赎脱离神的忿怒和责罚,反而因耶稣的主动献祭与神和好、被神称义、并享受永远的生命,最终得以进入“新天新地”。

是的,在整本圣经中神一再给祂的子民发出命令,并且这命令中有神的应许。而实际上,当得到这福音时,基督门徒的生命会因为圣灵的内驻而得到根本性的翻转。命令、诫命、律法是神命令基督徒必须遵守的,亦是福音所必然生发出来的信息。但这诫命不是福音。

在保罗书信《加拉太书》1:6中,保罗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这里的“别的福音”,在《加拉太书》中指的是认为信了耶稣的人必须割礼才能得救这样的异端言论。正是在这一卷经文中,保罗提出了“只夸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的劝勉。这一劝勉被世世代代的圣徒们铭记,并为做这一见证而生、而死。

挽回祭,挽回祭,全因主耶稣基督十字架救恩之名

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临死之际,简单、明确、肯定地宣告:“成了!”

这里的宣告不是怀疑论的,不是不可知论的,也不是伦理或论理的,更不是万念俱灰或悲痛欲绝的哭号,而是万王之王对十字架挽回祭继成事实的宣告。

也就是上帝对祂的百姓的拯救,透过耶稣基督的替代性救赎得以彻底完成。

如此,各各他的十字架通过圣道和圣灵的工作,与基督的死、复活、身份、性情、权柄、命运得以联合。基督的代赎有完全的、充分的功效,拯救了一切属祂的。

真实的问题在于,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救恩何以透过挽回祭给祂的真百姓?

罪的本质是对神的背离。罪的后果何等严重。“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亚当夏娃偷吃分别善恩树的果子之后,若要赦罪,必须有动物为他留学而死。在旧约里,因耶和华的施恩,因信耶稣基督,罪人得以在“五祭”之“约”而被赦罪、而被称义。不是说动物的血能洗净我们的罪。耶稣作为替罪羊承担了我们一切的罪。

罪会带来耶和华的“震怒”。“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16、36这样指出。神“震怒”的结局又如何?

对那些“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之人“以致神震怒”,《罗马书》2:5“显出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这个日子直指天国和地狱。

在整本中文和合本圣经里,一共出现了四次“挽回祭”,每次都直指“罪”、“审判”和“义”这些重大议题: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马书》3:25

“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希伯来书2:17》)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2:2)

“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翰一书》4:11)

正如《约翰福音》20:31指出,耶稣行了那些神迹,尤其是在挽回祭中死并复活这一替代性救赎的神迹,是“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这里所指“他的名”,正如《以赛亚书》9:6所预言,“因为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当挽回祭完成,在父所立的“行为之约”之中,神子耶稣基督就行了一切当行的苦路,喝了一切当喝的苦杯,完成了父差给祂的职分和使命,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教会所说“十字架的道路要牺牲”,正是指向了主耶稣基督这一十字架挽回祭。

我们当且仅当透过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认识神

《约翰福音》2:23指出,“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法利赛人把摩西五经归纳出613条律法,认为遵守完就可以得救。而实际生活中,法利赛人只注重律法的礼仪、表皮,对律法内在的精神“爱、公义、怜悯”一窍不通。法利赛人自以为信神而拒绝认信出现在他们面前且显明了众多神迹的主耶稣基督。

正是因为拒绝承认“耶稣是基督”,耶稣这样严厉地批评法利赛人:“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祂差我来。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8:42—44)

说自以为信奉耶和华而不信耶稣基督的犹太教徒所信的是“魔鬼”,这个批评严厉到底了。凡宣称自己不信耶稣却认识神的人,都是没有重生也即不能进入神国之人。

耶稣这一宣告的中心含义,顾名思义:蒙恩的是基督徒,不是犹太教徒或是某种耶和华徒“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进一步地,论及福音的超越性时,《哥林多前书》2:9说:“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在耶稣基督之外、在圣经之外、在圣经所载明的十字架救恩之外,人们不可能认识神。不论观察还是经验(“眼见”),或是前人知识的传承(“耳闻”),以及想象或逻辑的推想(“心想”),都不可能让我们认识神。

区别于很多“消息”,福音的一个特性在于福音是完完全全“extranos”(在我们以外)的。凡在福音以外来到我们里面,或者人性所自然生发出来的任何神秘体验、默想、顿悟、良心、意识以及道德感,对人之存在的任何判断,都不是“福音”。

根据哥林多前书1:22—24的观点,福音被不信的人(也即没有重生的人)认为是“愚拙”的,而在属神的人看来是“智慧”的。这样,肉体的智慧和属灵的智慧就被清晰地区分出来。于是,我们可以进一步地说,凡没有重生、没有圣灵内住的人不可能真正认识福音。

福音不是神的律法,更不是各种人造的命令

在中世纪末期,曾经为修道院修道士的马丁•路德饱受律法折磨之苦,经圣灵感动而看到了圣经里所载明的十字架救恩的福音。这样,在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和《加拉太书注释》等改教经典文献中一再强调十字架救恩、尤其是十字架救恩之核心信息的耶稣死和复活的根本性意义。路德由此断言区分律法和福音是基督徒最高的艺术。

区别于律法主义,基督教会都承认福音不是律法、律法也不是福音。固然有律法和福音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确切地说,福音是神的作为,而非神对于人的态度或者行为的要求。福音的要点是神自己在人以外向着人实施的行动,是神已经完成且正在进行的行动。这样,神发出并成就应许的福音,完全区别于发出命令要求人遵行并揭发人、控告人的律法。

人类社会有些命令是好的,例如承认最基础人道原则的国家的刑法都禁止人在法律之外杀人,并且下定决心严厉惩罚那些谋杀犯。某些命令的确也会对人类社会秩序和一般正义的保障有一些基础性的作用。但我们不能直接说某些命令就是神的命令,以至于“妄称耶和华名”(申命记5:11,出埃及记20:7)。

而实际上,认为行这些命令就能称义,或者架空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救恩,认为耶稣的十字架献祭加上人的得救才能获得救恩,必然会带入人“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招致耶和华更大的愤怒。

篡改神的命令、加入人的意思发号施令,以致招致神的愤怒的典范是夏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