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 康正果
登新港西岩訪法官洞(Judges Cave)
一六四九年,英王查理一世被處死刑。其子查理二世於一六六○年復辟,遂下令逮捕所有弒君者,包括簽署處決英王令之五十九名法官,其中有三人(Edward Whalley, William Goffe和John Dixwell )逃至北美避難。Dixwell 先至,改名換姓,隱居康州紐黑文。兩位後至該城者經當地牧師John Davenport掩護,於西岩山脊(West Rock Ridge)一處巨石縫隙中短期藏身,得享附近居民送飯照顧,遂躲過一劫。一八九六年,為紀念三位逃亡者,紐黑文市政當局以三人姓氏命名該城內三條大道,命名此巨石為法官洞,前往該處通道為弒君者小徑。巨石壁上特鑲嵌一金屬牌匾,簡述三位逃亡者避難經過。文末振聾發聵,大書銘文曰:「反抗暴君即替天行道」(Opposition to tyrants is obedience to God)。
海畔逃生港,人間庇護城。殖民扶困厄,納叛结同盟。地僻宜開拓,天高任抗爭。上蒼垂眷顧,異域獲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