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说话,说自己的话,替自己想替的人说话

 



(一)


拙文《民主是一种游戏规则》指出民主既不是终极目标也不是权宜手段,只是一种在不断完善中的游戏规则。现在开始,我想凭借当前政治生活中浮现的一些小插曲信步漫游,也许多少有助于探讨民主是一种什么样的游戏规则。


不久前,一位经济学家说 “替穷人办事,替富人说话” , 引起了众多反响。有人理解,有人批驳,比如有位先生宣称:“可以为富人办事,只能为穷人说话”。众说纷纭是一件好事,但若要求或限制别人“只能”为某一类人说话”,却不见得符合民主这个游戏规则。


民主的主体是人民。人民是一个集合,包括在这个社会中生活的每一个个体。民主就是承认每个个体(人)以及每个由利益相近的个体组成的群体(利益集团)都有权要求保护本人或本集团的正当利益,谁也不能按照自己的好恶把别的人或别的群体排除在人民之外。承认不同利益共存的合理性是民主的前提。


(二)


众多具有不同利益的个体(和群体)存在于同一个社会中,他们之间会发生冲突,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争斗,分出高下,胜者为王,败者臣服或者灭亡;另一种是妥协,利益均沾,我活也让你活。其实,古今中外的历史,既不是单一的争斗,也不是单一的妥协。当己方的力量远远超过他方,争斗似乎是有利的选择。但是,长期的争斗不仅打击对手,同样也消耗自己的资源,危及己方。历史上争斗双方两败俱伤的故事比比皆是,原以为只有你死了才能我活,可是往往变成你死了我也活不成的同归于尽的局面。故妥协也不失为明智之举。妥协并不是示弱,李世民送文成公主去和亲并不是因为唐的力量弱于吐蕃,从某种角度说,也许还强于吐蕃。妥协是综合力量平衡的产物,以承认对方的某些利益来换取己方的利益,使己方的综合力量有所提升。但是,当平衡被打破时,争斗往往又成了可选项,这就是人类历史总是和了打,打了和,没完没了的缘故。人类之所以能存活到现在,而没有自相残杀殆尽,妥协是重要的原因。


妥协使人类得以延绵,但也使人类社会充满缺憾。因为无论对谁而言,妥协在使他得到某一部分利益的同时,都使他放弃了另一部分利益,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因此,总会有人声称“绝不妥协”、“永不妥协”。当然,所谓的“绝不”、“永不”往往只限于某个特定对象或某个具体问题而已。一个思维健全的成年人是不可能在一切问题上对一切人都拒绝妥协的。随着社会进步,科技发展,争斗的成本越来越高,妥协這個选项越来越受到重视。既然要寻求妥协,就必须承认他人利益诉求有其正当性,就必须容忍异己的存在。宽容,让别人说话,尊重他人的思想权和表达权,尊重他人探索的自由,哪怕他们的思想、言论、探索的结论同我的意志相悖。


妥协自古就有,但只有当人类社会走上轨道之后,才把妥协当成它的游戏规则。在这个意义上,民主是一种妥协的规则。


(三)


把世界分成两部分,非白即黑,也许是一种简便的方法,因为它不需要多高的智商。记得小时候看电影,小伙伴们总会兴致勃勃地把人物分成好人和坏人,好人出场就拼命鼓掌,见到坏人就喝倒采。进了学校则被分为好生与差生,好生对升学率有贡献,而差生只能当分母,区分的标准是分数。把人分为穷人和富人的标准显然是钱。在店主的眼里,富人是利润的来源,而穷人没准是需要施舍的乞丐。在某些寻觅婚姻对象的男女眼里,富人是一生幸福的依傍,而穷人则如同空气,入不得法眼。在山大王或者流寇眼里,富人是打家劫舍的目标,而穷人则是可以裹挟利用的喽啰。在贪官眼里,富人是出卖权力以换取金钱的潜在客户,而穷人则是可以随意压榨的软柿子……富人与穷人在不同人的眼里竟有如此不同的形象,有着如此不同的用途。他们的形象一直在被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描绘着、扭曲着、吹捧者、撕裂着。既然如此,为什么他们不能为自己说话,为什么别人不能替他们说话?


有人说,富人是剥削者,穷人是劳动者,因此不能替富人说话,只能为穷人说话。这是共产党几十年来的一贯教导。我记得反右以后曾经看到过一个“山歌”:“什么树开什么花,什么藤结什么瓜;什么种子发什么芽,什么阶级说什么话。”好像在某个时候还进入语文课本(或它的补充教材)。从此,在中国人的心中打下深深的烙印:替谁说话是分辨阶级立场的依据。按照这个逻辑,替剥削者说话自然是剥削阶级分子了。但是穷跟富是相对的。跟比尔•盖茨比,某人是穷光蛋,而跟《阿Q正传》里那个小D比,却可以说富得流油了。那么他算是穷人还是富人?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毛泽东立了个定量标准:雇两个长工者为富农,还有人从《资本论》里找到一个算式,认定雇七个工人者属于资本家,行文全国。于是尺子出来了,量一量,只要够了线,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剥夺他们,割喉噤声,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可是,那些贪污金额过亿,但一个工也没有雇过的贪官,还有我在文革中看到的挂着地主分子牌子沿街乞讨的老太婆,究竟谁是穷人,谁是富人,就值得思忖了。


1927年一批激进青年上山当了山大王,转而“流动游击”,在其眼里,富人是用来筹款的,纳粮的,“打土豪”是也。为了怕被剥夺者和他们的子女东山再起,就给他们戴上一顶永远摘不下来的帽子——剥削阶级分子(或者出身)。而依靠剥夺他人自肥的山大王及他们的子孙,哪怕家产过亿,也可以永享“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桂冠,世世代代受人膜拜。对那些喽啰,则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你们也曾经分到过三分地(尽管转眼又以合作化的名义搜刮到寨主手中),绝不能轻饶了那些阶级敌人,小心他们反攻倒算。鼓吹阶级对立不可调和,你死我活的真谛就在于此。当然,在山大王坐上龙椅半个多世纪以后,当年在聚义厅里排排坐的哥们一个个作古离世,他们的后代一边齐声称颂前辈打江山坐龙庭的光辉业绩,一方面由于他们手里已经积累了巨额财富,如果再高唱劫富济贫的绿林战歌似乎有点不合时宜,因此摆出一副也主张保护私有财产的架势,不过仍千方百计留下若干可供以国家的名义对百姓巧取豪夺的后门。所以,不管你替富人还是替穷人说话,只要你说的话可能危及到山大王的统治,那么一概被视为“境内外敌对势力”,必欲禁绝而放心。


有人说,为富不仁。的确,这是常见的现象。但是问题不在于“为富”,而在于“不仁”。仁者人也。不仁,就是不把人当人看,不把别人当人看,也不把自己当人看,把别人当蚁蝼,把自己当禽兽。为富者未必不仁,不仁者也未必为富。


有事实为证:据章士钊传,1920年章发动社会名流募集2万银元巨款交与毛泽东,供资助旅欧学生旅费。查,当时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当助理时月薪仅8块银元,这笔费用相当于毛2500月即200多年的薪金。与毛泽东相比,那些社会名流肯定属于富人,而毛当属穷人。富人捐巨款资助旅欧留学,显然把留学生当人看,章先生放心把巨款交给毛,相信毛不会辜负众社会名流所托,显然也把毛当人看,此为仁也。但是毛并没有去留学,也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毛把这笔费用交付旅欧学生使用。毛对章先生的养女的解释是用作建党经费了(见章含之女士的回忆)。可是根据俄国的解密资料,中共的建党经费是由莫斯科提供的。到1922年上半年,中共开支中源自中国国内的仅1千元,而毛泽东在这段期间从党内支走的经费额已超过这个数字。我们无法追踪这笔巨款的开支明细,但是可以确定:他没有把旅欧学生当人看,也没有把他的共产党同志当人看,也没有把章先生和那些社会名流当人看,他把他们统统看成是可以愚弄的冤大头;他也没有把自己当人看,因为他使章先生所托非人,他甘愿当“非人”。总之,他不仁也。当然,获得这笔巨款后,他富了,最后把整个中国变成了他的私产。他成了中国首富,他的富是由不仁而来的。不过,这不排斥他充当穷人的代言者,並且写下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有人说,富人属于强者,穷人处于弱势。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那样。但在某些特殊的条件下却可能逆转。请看毛的那个考察农民运动的报告。那些占湖南农村人口20%的“赤贫”者,“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 ,依靠当兵、外出打工、流窜乞讨为生,无疑可以划入“弱势群体”之列。但是,当这些毛眼中的“革命先锋” ,涌进小姐少奶奶的牙床,“踏上去,滚一滚” ,“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他们的“权力无上,不许地主说话” ,“将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在乡村造成一种恐怖现象” ,(上面引号里的引语都是那个报告中兴高采烈的描述,后来在文革中被封为圣旨,要用黑体字印刷的。)當此時也,请问那个群体还“弱势”吗?分明是强梁的做派!读者诸君,哪个本分的农家子弟会踏到邻家女子的牙床上去滚一滚的呢?我不想分析毛对这种地痞恶少欺凌弱女的行径狂热叫好是出于何种心理原因,这应该留给精神科医师去研究。我所看到的是, 毛泽东以替穷人说话的名义, “在乡村造成一种恐怖现象”,“不许地主说话”。说话是人的天性,被剥夺了话语权的人必定沦为弱势。在恐怖气氛中受到威吓的不光是富人,本分的穷人也在被震慑之列,同样失去了话语权。请诸位仔细读一读那篇报告,看看毛是怎样强势地为“穷人”说话,而不许别人替沦为弱势的“富人”说话的。(顺便提一句,有人说毛的那篇报告是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经典,那是大错。那篇报告有一个字提到过如何解决困扰中国农村几千年的土地问题吗?我看那是一篇狂热称颂恐怖主义的经典,但不是本文的议题,所以不在这里展开。)


即使是“不仁者”,即使是“反革命”,也应该有话语权。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常识,本来用不着多讲,因为允许以禁绝某种罪错的理由剥夺社会一部分人的言论自由无疑会为剥夺大多数人言论自由的恶行开了后门。更何况在中国,“不仁者”也罢,“反革命”也罢,其实都是由“党的领导”利用职权和有色眼镜审定的。可是,在毛泽东独裁理论的反复灌输下,一句“站稳阶级立场”,一句“不准乱说乱动”,就把不少中国人搞迷糊了,不懂得保护别人的言论自由也就是保护自己的言论自由,替别人说话也就是替自己说话。正如德国一位叫马丁•尼默勒的牧师所说:“他们抓共产党员,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后来,他们抓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是亚利安人。后来,他们抓天主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来抓我,已经没人能为我说话了。”等到多数人都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这个国家就能夠从极权主义的樊笼里解放出来了。


(四)


把民主作为游戏规则,就应该承认全社会的公民都具有不可剥夺的言论自由:既有说“富话”的权利,也有说“穷话”的权利;既有说“左话”的权利,也有说“右话”的权利;既有权说赞成“革命”的话,也有权说反对“革命”的话;既有权歌颂“社会主义” ,也有权批判“社会主义” ;既有权帮“先进生产力或先进文化”说话,也有权帮“落后生产力或落后文化”说话;有人自称代表“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固然值得别人洗耳恭听,但对被称为只代表“一小撮人”的人也应该容许他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总而言之,除了说谎话可耻和作伪证有罪以外,言者无罪,不应该有“言论犯”或“思想犯” 。谁若认为自己有权禁止别人说“错话”,请他首先拿出自己“一贯正确”的证明来。所以,包括说“错误的话”,都是正常人在正常社会中的正常行为,应该在“免予恐惧”的保护下,享有平等的话语权和声辩权。


一个按民主这个游戏规则行事的社会是有缺憾的,因为你不得不同一些你不喜欢的人共存,不得不听到一些你不愿意听到的声音。然而这却是你能够安全地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所必需的。不同的声音可以让你比较,促进你思考。如果每个人都替自己说话,替自己想替的人说话,说自己想说的话,总比十几亿人在一根指挥棒下,只能发出同一个单调的音符,要精彩得多。学者和政客可以从中比较、研究,找到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妥协方案。也许,我的声音在这众多的声音中会被淹没,但是这毕竟是我用心发出的。我珍惜这份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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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说话,说自己的话,替自己想替的人说话

 



(一)


拙文《民主是一种游戏规则》指出民主既不是终极目标也不是权宜手段,只是一种在不断完善中的游戏规则。现在开始,我想凭借当前政治生活中浮现的一些小插曲信步漫游,也许多少有助于探讨民主是一种什么样的游戏规则。


不久前,一位经济学家说 “替穷人办事,替富人说话” , 引起了众多反响。有人理解,有人批驳,比如有位先生宣称:“可以为富人办事,只能为穷人说话”。众说纷纭是一件好事,但若要求或限制别人“只能”为某一类人说话”,却不见得符合民主这个游戏规则。


民主的主体是人民。人民是一个集合,包括在这个社会中生活的每一个个体。民主就是承认每个个体(人)以及每个由利益相近的个体组成的群体(利益集团)都有权要求保护本人或本集团的正当利益,谁也不能按照自己的好恶把别的人或别的群体排除在人民之外。承认不同利益共存的合理性是民主的前提。


(二)


众多具有不同利益的个体(和群体)存在于同一个社会中,他们之间会发生冲突,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争斗,分出高下,胜者为王,败者臣服或者灭亡;另一种是妥协,利益均沾,我活也让你活。其实,古今中外的历史,既不是单一的争斗,也不是单一的妥协。当己方的力量远远超过他方,争斗似乎是有利的选择。但是,长期的争斗不仅打击对手,同样也消耗自己的资源,危及己方。历史上争斗双方两败俱伤的故事比比皆是,原以为只有你死了才能我活,可是往往变成你死了我也活不成的同归于尽的局面。故妥协也不失为明智之举。妥协并不是示弱,李世民送文成公主去和亲并不是因为唐的力量弱于吐蕃,从某种角度说,也许还强于吐蕃。妥协是综合力量平衡的产物,以承认对方的某些利益来换取己方的利益,使己方的综合力量有所提升。但是,当平衡被打破时,争斗往往又成了可选项,这就是人类历史总是和了打,打了和,没完没了的缘故。人类之所以能存活到现在,而没有自相残杀殆尽,妥协是重要的原因。


妥协使人类得以延绵,但也使人类社会充满缺憾。因为无论对谁而言,妥协在使他得到某一部分利益的同时,都使他放弃了另一部分利益,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因此,总会有人声称“绝不妥协”、“永不妥协”。当然,所谓的“绝不”、“永不”往往只限于某个特定对象或某个具体问题而已。一个思维健全的成年人是不可能在一切问题上对一切人都拒绝妥协的。随着社会进步,科技发展,争斗的成本越来越高,妥协這個选项越来越受到重视。既然要寻求妥协,就必须承认他人利益诉求有其正当性,就必须容忍异己的存在。宽容,让别人说话,尊重他人的思想权和表达权,尊重他人探索的自由,哪怕他们的思想、言论、探索的结论同我的意志相悖。


妥协自古就有,但只有当人类社会走上轨道之后,才把妥协当成它的游戏规则。在这个意义上,民主是一种妥协的规则。


(三)


把世界分成两部分,非白即黑,也许是一种简便的方法,因为它不需要多高的智商。记得小时候看电影,小伙伴们总会兴致勃勃地把人物分成好人和坏人,好人出场就拼命鼓掌,见到坏人就喝倒采。进了学校则被分为好生与差生,好生对升学率有贡献,而差生只能当分母,区分的标准是分数。把人分为穷人和富人的标准显然是钱。在店主的眼里,富人是利润的来源,而穷人没准是需要施舍的乞丐。在某些寻觅婚姻对象的男女眼里,富人是一生幸福的依傍,而穷人则如同空气,入不得法眼。在山大王或者流寇眼里,富人是打家劫舍的目标,而穷人则是可以裹挟利用的喽啰。在贪官眼里,富人是出卖权力以换取金钱的潜在客户,而穷人则是可以随意压榨的软柿子……富人与穷人在不同人的眼里竟有如此不同的形象,有着如此不同的用途。他们的形象一直在被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描绘着、扭曲着、吹捧者、撕裂着。既然如此,为什么他们不能为自己说话,为什么别人不能替他们说话?


有人说,富人是剥削者,穷人是劳动者,因此不能替富人说话,只能为穷人说话。这是共产党几十年来的一贯教导。我记得反右以后曾经看到过一个“山歌”:“什么树开什么花,什么藤结什么瓜;什么种子发什么芽,什么阶级说什么话。”好像在某个时候还进入语文课本(或它的补充教材)。从此,在中国人的心中打下深深的烙印:替谁说话是分辨阶级立场的依据。按照这个逻辑,替剥削者说话自然是剥削阶级分子了。但是穷跟富是相对的。跟比尔•盖茨比,某人是穷光蛋,而跟《阿Q正传》里那个小D比,却可以说富得流油了。那么他算是穷人还是富人?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毛泽东立了个定量标准:雇两个长工者为富农,还有人从《资本论》里找到一个算式,认定雇七个工人者属于资本家,行文全国。于是尺子出来了,量一量,只要够了线,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剥夺他们,割喉噤声,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可是,那些贪污金额过亿,但一个工也没有雇过的贪官,还有我在文革中看到的挂着地主分子牌子沿街乞讨的老太婆,究竟谁是穷人,谁是富人,就值得思忖了。


1927年一批激进青年上山当了山大王,转而“流动游击”,在其眼里,富人是用来筹款的,纳粮的,“打土豪”是也。为了怕被剥夺者和他们的子女东山再起,就给他们戴上一顶永远摘不下来的帽子——剥削阶级分子(或者出身)。而依靠剥夺他人自肥的山大王及他们的子孙,哪怕家产过亿,也可以永享“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桂冠,世世代代受人膜拜。对那些喽啰,则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你们也曾经分到过三分地(尽管转眼又以合作化的名义搜刮到寨主手中),绝不能轻饶了那些阶级敌人,小心他们反攻倒算。鼓吹阶级对立不可调和,你死我活的真谛就在于此。当然,在山大王坐上龙椅半个多世纪以后,当年在聚义厅里排排坐的哥们一个个作古离世,他们的后代一边齐声称颂前辈打江山坐龙庭的光辉业绩,一方面由于他们手里已经积累了巨额财富,如果再高唱劫富济贫的绿林战歌似乎有点不合时宜,因此摆出一副也主张保护私有财产的架势,不过仍千方百计留下若干可供以国家的名义对百姓巧取豪夺的后门。所以,不管你替富人还是替穷人说话,只要你说的话可能危及到山大王的统治,那么一概被视为“境内外敌对势力”,必欲禁绝而放心。


有人说,为富不仁。的确,这是常见的现象。但是问题不在于“为富”,而在于“不仁”。仁者人也。不仁,就是不把人当人看,不把别人当人看,也不把自己当人看,把别人当蚁蝼,把自己当禽兽。为富者未必不仁,不仁者也未必为富。


有事实为证:据章士钊传,1920年章发动社会名流募集2万银元巨款交与毛泽东,供资助旅欧学生旅费。查,当时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当助理时月薪仅8块银元,这笔费用相当于毛2500月即200多年的薪金。与毛泽东相比,那些社会名流肯定属于富人,而毛当属穷人。富人捐巨款资助旅欧留学,显然把留学生当人看,章先生放心把巨款交给毛,相信毛不会辜负众社会名流所托,显然也把毛当人看,此为仁也。但是毛并没有去留学,也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毛把这笔费用交付旅欧学生使用。毛对章先生的养女的解释是用作建党经费了(见章含之女士的回忆)。可是根据俄国的解密资料,中共的建党经费是由莫斯科提供的。到1922年上半年,中共开支中源自中国国内的仅1千元,而毛泽东在这段期间从党内支走的经费额已超过这个数字。我们无法追踪这笔巨款的开支明细,但是可以确定:他没有把旅欧学生当人看,也没有把他的共产党同志当人看,也没有把章先生和那些社会名流当人看,他把他们统统看成是可以愚弄的冤大头;他也没有把自己当人看,因为他使章先生所托非人,他甘愿当“非人”。总之,他不仁也。当然,获得这笔巨款后,他富了,最后把整个中国变成了他的私产。他成了中国首富,他的富是由不仁而来的。不过,这不排斥他充当穷人的代言者,並且写下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有人说,富人属于强者,穷人处于弱势。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那样。但在某些特殊的条件下却可能逆转。请看毛的那个考察农民运动的报告。那些占湖南农村人口20%的“赤贫”者,“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 ,依靠当兵、外出打工、流窜乞讨为生,无疑可以划入“弱势群体”之列。但是,当这些毛眼中的“革命先锋” ,涌进小姐少奶奶的牙床,“踏上去,滚一滚” ,“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他们的“权力无上,不许地主说话” ,“将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在乡村造成一种恐怖现象” ,(上面引号里的引语都是那个报告中兴高采烈的描述,后来在文革中被封为圣旨,要用黑体字印刷的。)當此時也,请问那个群体还“弱势”吗?分明是强梁的做派!读者诸君,哪个本分的农家子弟会踏到邻家女子的牙床上去滚一滚的呢?我不想分析毛对这种地痞恶少欺凌弱女的行径狂热叫好是出于何种心理原因,这应该留给精神科医师去研究。我所看到的是, 毛泽东以替穷人说话的名义, “在乡村造成一种恐怖现象”,“不许地主说话”。说话是人的天性,被剥夺了话语权的人必定沦为弱势。在恐怖气氛中受到威吓的不光是富人,本分的穷人也在被震慑之列,同样失去了话语权。请诸位仔细读一读那篇报告,看看毛是怎样强势地为“穷人”说话,而不许别人替沦为弱势的“富人”说话的。(顺便提一句,有人说毛的那篇报告是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经典,那是大错。那篇报告有一个字提到过如何解决困扰中国农村几千年的土地问题吗?我看那是一篇狂热称颂恐怖主义的经典,但不是本文的议题,所以不在这里展开。)


即使是“不仁者”,即使是“反革命”,也应该有话语权。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常识,本来用不着多讲,因为允许以禁绝某种罪错的理由剥夺社会一部分人的言论自由无疑会为剥夺大多数人言论自由的恶行开了后门。更何况在中国,“不仁者”也罢,“反革命”也罢,其实都是由“党的领导”利用职权和有色眼镜审定的。可是,在毛泽东独裁理论的反复灌输下,一句“站稳阶级立场”,一句“不准乱说乱动”,就把不少中国人搞迷糊了,不懂得保护别人的言论自由也就是保护自己的言论自由,替别人说话也就是替自己说话。正如德国一位叫马丁•尼默勒的牧师所说:“他们抓共产党员,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后来,他们抓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是亚利安人。后来,他们抓天主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来抓我,已经没人能为我说话了。”等到多数人都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这个国家就能夠从极权主义的樊笼里解放出来了。


(四)


把民主作为游戏规则,就应该承认全社会的公民都具有不可剥夺的言论自由:既有说“富话”的权利,也有说“穷话”的权利;既有说“左话”的权利,也有说“右话”的权利;既有权说赞成“革命”的话,也有权说反对“革命”的话;既有权歌颂“社会主义” ,也有权批判“社会主义” ;既有权帮“先进生产力或先进文化”说话,也有权帮“落后生产力或落后文化”说话;有人自称代表“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固然值得别人洗耳恭听,但对被称为只代表“一小撮人”的人也应该容许他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总而言之,除了说谎话可耻和作伪证有罪以外,言者无罪,不应该有“言论犯”或“思想犯” 。谁若认为自己有权禁止别人说“错话”,请他首先拿出自己“一贯正确”的证明来。所以,包括说“错误的话”,都是正常人在正常社会中的正常行为,应该在“免予恐惧”的保护下,享有平等的话语权和声辩权。


一个按民主这个游戏规则行事的社会是有缺憾的,因为你不得不同一些你不喜欢的人共存,不得不听到一些你不愿意听到的声音。然而这却是你能够安全地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所必需的。不同的声音可以让你比较,促进你思考。如果每个人都替自己说话,替自己想替的人说话,说自己想说的话,总比十几亿人在一根指挥棒下,只能发出同一个单调的音符,要精彩得多。学者和政客可以从中比较、研究,找到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妥协方案。也许,我的声音在这众多的声音中会被淹没,但是这毕竟是我用心发出的。我珍惜这份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