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灾电荒之后,当警惕腐败借机横行

年岁大一点的人也许还记得,当年共产党曾大肆宣传国民党高官私吞美国送给中国的抗战和救灾物资,年岁小一点的人,也许会认为这事只会发生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眼下不会再有。实话说,本人以前也曾有过这样的念头,不大敢相信这种极端丑恶的现象还会发生,但后来亲身经历了一件事,才知道,救灾之际,往往也是腐败横行之时!


1997年夏我所居住的地方曾发生大洪水,大约这年的12月中,我带一个调查组到一家医院检查工作,组员中有一位审计局中层干部。调查涉及到财务收支平衡报表,在检查这方面情况时,这位审计干部与财务人员的一番轻声对话引起我的好奇心。这位审计干部“好心地”教导该院会计说,财务台帐中有一笔6万元的帐做得有点问题,应重做,否则审计起来可能会遇到麻烦。由于是调查组组长,我认为(大约他们也这样认为)自己有权利了解是怎么回事,便拿过那页报表,看到收入栏里注明的是上级拨付的救灾物资折款60000元,支出栏里记的却是招待支出60000元。便问了问,原来在这年抗洪抢险期间,上面曾根据上报的灾情,拨给本市卫生系统一笔钱,只是灾情并非真的像上报的那样严重,便余下很大一部分。这笔钱既超出救灾所需,也没用到灾民身上,而是被卫生局及其下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瓜分了。由于当时我所带领的调查小组另有专门职责,审计财务收支正当性不是小组和我个人的职责所在,加上对审计专业干部所取的态度和方式感到不解,顾虑到也许这种现象是市委市政府授意如此或市里普遍存在这种情况,所以,对那位审计人员与医院财务人员串通做假帐一事未予深究。但通过这件小事,我了解到一个事实:鲸吞救灾物资并非国民党政府的专利,现行体制中同样存在!也许更加猖獗!


从亲身经验出发,我觉得,在今年的雪灾电荒的救灾中和灾后,起码有五种腐败应当引起公众的密切关注:


一是各地提交给中央和省里的灾情报告中,有没有掺假,有没有虚报高报?应该说这种现象存在是有很大可能的。胡锦涛也罢,温家宝也罢,国务院任何随从官员也罢,再精明,人员再多,也不可能跑遍每一处受灾现场,更不可能越俎代疱直接去核实各地的灾情,只能在会议桌上听一听各地官员的报告。在缺乏来自民众直接信息的体制下,特别是在抗击雪灾电荒以保政权平安这种看似下命令,实际上是胡温有求于下级官僚的特定情况下,胡温的中央政权哪里有能耐为民众守住国库出口?还不是下面官员报多少是多少?胡温及其中央政权还不是任由下面官僚们摆布的玩偶?


二是以国家名义拨付给灾区的钱物,是不是全都直接发放到了灾民手中?有没有中途拦截?有没有像本人所遇到的97年抗洪后发生的私底下瓜分救灾钱物的情况?


三是以次充好,把假冒伪劣商品当作正品救灾物资发放给灾区民众。官商勾结,贪官奸商们一手按正品价格从国库和地方财政中要钱,另一手却把假冒伪劣商品交到望眼欲穿的灾民手中。灾区重建使用的如果是假冒伪劣商品,重建未久,就得再次重建,那么,这种救灾实际上是更加加剧了灾区民众的困难。


四是已经损毁的电力设施中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重新安装的电力设施中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有没有可能会有人借救灾的急迫性,在购买物资时大吃回扣?电力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不受地方制约,加之又是“国营”垄断企业,财大气粗,再严厉的审计检查组,也有能力摆平,再加上地方官员和审计官员多少有些“钱流进国营企业正当”的错误观念,因此睁只眼闭只眼的现象很可能会发生。


五是这回的雪灾加电荒,必定会加大电力部门在公共话语中的权重,并相应减轻民权份量,在“党和政府”的公共决策中,在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中,“加强电力的重要性”势必甚嚣尘上,因此在灾后用电涨价、扩建改建电厂煤厂水电站等公共谈判的要价中,已经十分强势的电力垄断部门,必定更加强势,由此带来的电力立法腐败极可能会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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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电荒之后,当警惕腐败借机横行

年岁大一点的人也许还记得,当年共产党曾大肆宣传国民党高官私吞美国送给中国的抗战和救灾物资,年岁小一点的人,也许会认为这事只会发生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眼下不会再有。实话说,本人以前也曾有过这样的念头,不大敢相信这种极端丑恶的现象还会发生,但后来亲身经历了一件事,才知道,救灾之际,往往也是腐败横行之时!


1997年夏我所居住的地方曾发生大洪水,大约这年的12月中,我带一个调查组到一家医院检查工作,组员中有一位审计局中层干部。调查涉及到财务收支平衡报表,在检查这方面情况时,这位审计干部与财务人员的一番轻声对话引起我的好奇心。这位审计干部“好心地”教导该院会计说,财务台帐中有一笔6万元的帐做得有点问题,应重做,否则审计起来可能会遇到麻烦。由于是调查组组长,我认为(大约他们也这样认为)自己有权利了解是怎么回事,便拿过那页报表,看到收入栏里注明的是上级拨付的救灾物资折款60000元,支出栏里记的却是招待支出60000元。便问了问,原来在这年抗洪抢险期间,上面曾根据上报的灾情,拨给本市卫生系统一笔钱,只是灾情并非真的像上报的那样严重,便余下很大一部分。这笔钱既超出救灾所需,也没用到灾民身上,而是被卫生局及其下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瓜分了。由于当时我所带领的调查小组另有专门职责,审计财务收支正当性不是小组和我个人的职责所在,加上对审计专业干部所取的态度和方式感到不解,顾虑到也许这种现象是市委市政府授意如此或市里普遍存在这种情况,所以,对那位审计人员与医院财务人员串通做假帐一事未予深究。但通过这件小事,我了解到一个事实:鲸吞救灾物资并非国民党政府的专利,现行体制中同样存在!也许更加猖獗!


从亲身经验出发,我觉得,在今年的雪灾电荒的救灾中和灾后,起码有五种腐败应当引起公众的密切关注:


一是各地提交给中央和省里的灾情报告中,有没有掺假,有没有虚报高报?应该说这种现象存在是有很大可能的。胡锦涛也罢,温家宝也罢,国务院任何随从官员也罢,再精明,人员再多,也不可能跑遍每一处受灾现场,更不可能越俎代疱直接去核实各地的灾情,只能在会议桌上听一听各地官员的报告。在缺乏来自民众直接信息的体制下,特别是在抗击雪灾电荒以保政权平安这种看似下命令,实际上是胡温有求于下级官僚的特定情况下,胡温的中央政权哪里有能耐为民众守住国库出口?还不是下面官员报多少是多少?胡温及其中央政权还不是任由下面官僚们摆布的玩偶?


二是以国家名义拨付给灾区的钱物,是不是全都直接发放到了灾民手中?有没有中途拦截?有没有像本人所遇到的97年抗洪后发生的私底下瓜分救灾钱物的情况?


三是以次充好,把假冒伪劣商品当作正品救灾物资发放给灾区民众。官商勾结,贪官奸商们一手按正品价格从国库和地方财政中要钱,另一手却把假冒伪劣商品交到望眼欲穿的灾民手中。灾区重建使用的如果是假冒伪劣商品,重建未久,就得再次重建,那么,这种救灾实际上是更加加剧了灾区民众的困难。


四是已经损毁的电力设施中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重新安装的电力设施中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有没有可能会有人借救灾的急迫性,在购买物资时大吃回扣?电力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不受地方制约,加之又是“国营”垄断企业,财大气粗,再严厉的审计检查组,也有能力摆平,再加上地方官员和审计官员多少有些“钱流进国营企业正当”的错误观念,因此睁只眼闭只眼的现象很可能会发生。


五是这回的雪灾加电荒,必定会加大电力部门在公共话语中的权重,并相应减轻民权份量,在“党和政府”的公共决策中,在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中,“加强电力的重要性”势必甚嚣尘上,因此在灾后用电涨价、扩建改建电厂煤厂水电站等公共谈判的要价中,已经十分强势的电力垄断部门,必定更加强势,由此带来的电力立法腐败极可能会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