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的公民维权运动必将持续推进

 



一、对现状的判断


中国大陆的依托互联网进行的维权运动,在2006年似乎跌入了谷底,陈光诚被判重刑,郭飞雄、高智晟、力虹、陈树庆等人被抓(高智晟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以至于网络上有人说2006年的冬天是一个真正的寒冬,人权状况急剧恶化。但我早就分析了维权运动,是以中国数以千万计且大多受过高等教育的网民为支持基础,以少数急公好义者为先锋甚至主要力量,依照法律在特定事件上维护个人甚至许多人的权利的运动。此外,维权运动能够进行,非常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现在非常讲究共识,党内一部分人希望公平执政,建立法治国家,还有民间普遍的同情甚至支持。抓捕高智晟、郭飞雄等人,触动、改变不了基本的政治力量格局,只是减少了本来就很少的先锋力量,扼杀中华民族的勇气与生机而已。


另外,要实现公平,任何一个有头脑的领导人都知道,下面的官吏都有自己的利益,都有侵犯民众权益的权力,不是中央制订了政策,下面就自动执行的,没有维权人士和维权活动,难保证下面的官吏公正执行。


美国是西方国家的领袖,影响不小。美国政府为了美国人的投资安全、市场、全球利益等,当然希望出现一个自由民主的稳定的中国,不希望出现一个动乱的中国,这一点当然符合中国的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美国不希望中国变成一个苏联那样的超级大国,军事极其强大而人民不自由没民主,民众不幸福,这一点也符合中国的国家民族根本利益。当然,美国政府不希望看到一个超过美国的大国出现,但这一点,我估计即使我们都十分努力,在我们的有生之年恐怕都看不到。


所以,美国政府会帮助中国的自由民主发展,美国政府已经在做,但他们出现了一个错误,就是他们过高地估计了促进中国的宗教自由对中国自由民主的作用。在两次邀请访问美国的维权人士里面,基督教徒太多,却少了低调、脚踏实地做实事的《公民维权网》的李健、《天网》的黄琦、《民生观察》的刘飞跃等人。在中国,脚踏实地、影响力大的大多数知识分子是无神论 者。


我不知道美国政府这样做是否与希望结束一部分法轮功练习者的悲惨状态等有关。但在中国,为法轮功平反比为6,4平反还难。这是政治力量对比和利益、弊害决定的。胡锦涛等人如果为6,4平反,触犯的是江泽民、李鹏等人,但能够得到相当多知识分子的拥护和支持,只要不侵害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历来都是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持力量,并得到一个和谐的北京首都。但胡锦涛等人为法轮功平反,能够得到什么?法轮功练习者的力量根本没可能比知识分子的力量大,法轮功有教主,共产党总是特别警惕这样的有类似宗教信仰、组织性强的团体。连一些知识分子都担心他们会成为新时代的义和团。因此我为法轮功练习者鸣冤呼吁的文章,要求的是不要打搅法轮功练习者的正常生活,不能够不经过司法审判劳教法轮功练习者。中国不能有贱民。


二、高智晟律师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原因分析


高智晟律师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表明中国还是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但已经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言论的野蛮打压情况出现了历史性进步,关于这一点,想想邓小平决定判魏京生十五年徒刑,江泽民以言论罪定刘晓波三年劳教就清楚了。中国的言论环境将更加宽容,自由度更大。这样,国内人士的言论有望发挥更大的影响。


谁都知道,在中国,一个人在自己家里坐牢总比在监狱坐牢好很多。高智晟律师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原因,网络上众说纷纭,有少数人认为是高智晟律师与中共暂时妥协了,但同时认为这在道德上无任何的问题。也有少数人认为是高智晟律师检举揭发的结果,但胡佳则说:其他人或者不认识高智晟,或者是罪名与高智晟无关,高智晟最该检举揭发他的问题,他确实是他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但他相信这是中共给安的,不是高智晟检举的。从国保对高智晟警戒极严来看,我也认为应当不是。大部分人的意见是认为国际压力起了主要作用,加上2008年奥运会的考虑,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必须顾虑的。但这个判断既不了解中国共产党,也低估了国内人士营救的力量,我担心的是,大部分人因此容易依赖海外支持,从而忽略了极其重要的国内维权人士自身努力和团结合作。中国的事情要靠国内人士自己的努力,而且我判断,国内的言论环境将更加宽松,国内人士言论的影响力将继续扩大,这必定会导致国内的人出现争名夺利之类事情以及出现反复,因此国内维权人士自身努力和团结合作将更重要。


高智晟律师的主要作为还是在言论方面,在家中进行的接力绝食也没有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高智晟律师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三个不可或缺的主要外部原因很简单:


一、中国共产党内部有不同意见、要求。二、国际巨大压力。三、国内人士的说理、营救。


中国是个大国,完全能够在做决定的时候不理睬国际压力,因此,最主要原因还是共产党内部意见、要求不同。现在可不是邓小平当年下令抓魏京生时那个年代,才刚离开言论导致10年徒刑甚至枪毙的年代。共产党内讲究实际的技术官僚们很多人可能还有组织恐惧症,但只有很少的人有言论恐惧症。共产党现在明显在把言论和行动区别开来,不同对待。言论、特别是发表在海外媒体上的言论,能够一点点地扩大自由民主的力量,而且能够起到海外媒体和西方国家、媒体(包括海外媒体、海外民运)压力起不到的作用,但言论距离威胁共产党统治早得很。中国共产党在对待言论方面的统治艺术和自信也大大加强了。打开国门,开放以后,尤其是苏联解体、灭亡,东欧巨变后,很少人怀
疑只有自由民主才能够使得中国强盛,民众幸福。


当然,现在中国与西方国家经济联系极其重要,GDP外贸依存度非常大,非常需要西方的资金、技术、市场等等,必须考虑、注意西方国家的反应;但大部分人认为高智晟案是国际压力(包括西方国家政府、媒体、还有海外中文媒体、海外民运)起了主要作用 则是错误的。想想杨建利案就清楚了,杨建利是海外民运的领袖之一,回国考察工人运动被抓后,判了五年有期徒刑。西方国家的政府和舆论压力非常大,肯定只比高智晟案的国际压力大,但在这件事情上,中国共产党就根本没有给杨建利判缓刑放人。


中国共产党内部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国际压力(包括国内民众意见)对共产党的决定几乎没有作用。当然,西方国家的政府和舆论压力不是一直都没有作用的,从魏京生、方励之等人的情况看,是会在决定作出一段时间后,安排保外就医等方式放人。这在共产党内叫做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当然,高智晟案的国际压力起的最主要作用是,如此大的国际反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这个案件就大到不能够由政法委自己决定就是了,就把这个案件交到了胡锦涛手上,胡锦涛就不会只站在政法委的角度考虑问题了。他当然会征求党内各方意见,当然,肯定有人会劝他放了高智晟,有人会要求他重判。


但国际压力在共产党做决定时也是双刃剑,在共产党教育下长大的我们都知道:共产党有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是很讲骨气的,绝对不在外国压力面前低头,特别是政治性问题,中国共产党甚至有时候顶着干。这一点,我估计要求重判高智晟的人绝对会提出,放了高智晟会导致国际上认为中国共产党在国际压力下终于示弱了,中国共产党绝对不能在外国压力下屈膝。(所以,根据秘密开庭以及安魂曲说内部消息,高智晟判三年,还有北京二中院警察加班,没休假的迹象看,我判断共产党要犯错误,要在圣诞节宣判高智晟有期徒刑三年。只好紧急营救高智晟。我能够在营救高智晟上起一点作用的原因是我能够讲清楚道理,或许让共产党内认为判高智晟有期徒刑三年是做蠢事的人多一点,但我在营救民运人士方面恐怕起不了作用,因为共产党内对有组织的民运人士看法是相同或接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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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听国内人士讲道理,接受国内民众的建议要求,则没有这个问题。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和实际施政里都一直讲究倾听民众呼声,听取民众意见、建议的,当然,实际上是做得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一直努力推动司法公正、稳步推动中国自由民主化的知识分子的意见、建议,就成了又一个不可缺少的关键因素了。这个问题的最大困难在于,一个普通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够被放到胡锦涛办公桌上并被慎重考虑的,这样的国内知识分子太少太少。当然,在这方面,国安会把国内人士的反应、意见等上报的。


在我看来,言论自由对国家和民族都有巨大的作用,用刑罚来镇压言论是错误。而且,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应该保护维护人权的律师,中国大陆的维权运动能够存在,是因为各种政治力量的作用的结果,抓捕高智晟、郭飞雄等人,触动、改变不了基本的政治力量格局,中国共产党执政情况良好的话,只会加强那些维权运动的基础:中国大约七千万大多受过高等教育的网民,中国共产党现在非常讲究共识,党内一部分人希望公平执政,建立法治国家,等等。


政治重要的是效果。


高智晟律师被判缓刑比起判三年徒刑,对国家、对中国共产党、对高智晟都有利,所以,最终结果是高智晟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各方都不满意但各方都能够接受的结果。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还需要继续艰苦努力。


从胡锦涛目前的执政情况来看,这个人又是一个类似邓小平的人,讲究实际,注重的是政治效果,因此,在他主导中国共产党后,为了达到符合他心中目标的实际执政结果,有可能,在2007年到2008年,胡锦涛会推动利国利民的三件大事,中国的自由民主制度打下最重要的三大基础:乡镇、县的民主自治,中小学、大学的教师民主自治,土地彻底私有化,并基本解决最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六四问题。当然,他做成这几件大事后,停留在这里,不开放全面的自由民主选举,不开放自由组党即结社自 由,不彻底自由民主化也是正常的情况。那就要做好小事情和关键大事,取得小成就、耐心积累力量,努力推动形成良性循环,最终成功,不要冒进自由组党。另一次要方面是:胡锦涛是注意倾听各方意见的人,因此,一定要多发出自己的声音(很多事情对胡锦涛而言是小事,对当事人是大事的,要尽量避免偏听偏信的情况出现),当然,听不听,在于胡锦涛自己。


三、中国大陆的维权运动将会继续发展


2005年我在《人权论坛》第3期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中国目前最需要的NGO——民间创办的法律援助机构》中提议,维权运动职业化,主张努力造就一群职业化地维护人权的律师群体:


“现在的中国,业余维护人权的学者们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这样的结果是学者们花费了不少时间在这方面,挤占了本应用于对国家意义更大的学术研究和现实情况研究,而职业性的律师没有充分发挥潜在的力量,没有产生一批维护人权的律师人才。因此我认为最好是职业化。司法公正与中国的自由民主化密切相关,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一点点地在法庭上争取民众的权利特别是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二是一点点地在法庭上争取各种权利特别是政治权利,不断积累进步。或许能够在国内培养出一批人权律师,他们能够职业地维护人权和司法公正,加强维护人权人士与法学家、律师的联系,加强大陆与海外的联系和相互帮助。而且,引导律师们不只考虑法律和司法,也在立法、法律、司法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造成的后果等方面进行思考,促进信息公开交流,培养理性、法治的力量。中国仗义执言的人权律师太少了,非常需要人权律师,而且也因为太少特别受打击。”


这提议在海外得到了普遍接受,2005年底到2006年,中国大陆的人权律师在海外得到了极大的关注,人权律师的作为也维护了农民、工人、法轮功练习者等的人权,人权律师特别是高智晟和有关的法律工作者郭飞雄等人成为了中国大陆维权运动的主角。一个遗憾是,海外媒体在努力造就一群职业化地维护人权的律师群体方面有所不足,海外媒体应当多介绍、帮助新出现的人权律师以及新参加维护人权活动的律师,中国需要的是一大群人权律师,而不是树立旗手。树旗手,旗手受到的压力太大,太容易被砍旗。另一个遗憾是,国内能够保护并帮助人权律师的人物本来就不多,2006年他们大多隐居了,本人在2006年几乎只为营救高律师等才说话,太少写文章,发EMAIL了,任不寐去了加拿大,顾则徐当导演去了,杨支柱太少说话了。这也是2006年的寒冬特别冷的原因之一。


业余维护人权的学者们在维权运动的极其重要作用,在2006年还是不可替代的。原因是业余维护人权的学者们水平更高,辛苦积累的声誉和影响力更高,文章理性并站在公正、维护公正司法的立场说话。但在这方面,中国国际互联网上还没有出现能够取代老一辈人物的新人。


2006年,人权律师的行动受到了一种非常恶劣的新干扰。我在网络上看到的耿和、格格被殴打,李劲松律师和李方平两人被一伙不明身份的歹徒用铁棍殴打成重伤,李方平被打得血流满面,我非常愤怒。这样是用黑社会手段对付律师和老百姓,践踏人权,而且是破坏中国的警察机构的信誉、中国警察的荣誉。一方面,国内的一些警察在流血甚至牺牲生命维护国内社会治安,维护公民的安全,维护中国公安机构、警察的信誉、荣誉,另一方面,可能是另一些警察在用黑社会手段破坏他们自己的信誉。中国共产党有强力的机构,不能够用这样的流氓办法。我也可以估计,是少数人这样犯罪,警察机构的上级官员肯定不会下这样的命令,但这不够,高级警官必须制止并处理这种行为,这样做既是为了保护中国警察机关和中国警察的荣誉,也是保障这些人自己的未来生活和名声。


民主是世界大趋势,是无法阻挡的趋势。在我看来,大约在十年到二 十年内中国就会实现全面民主化。全面民主化实现的时候,就是民运人士“字字血、声声泪”地控诉国保或国安的部分人员怎样违法恶劣地对待他们的时候。这时候,这些对付不同政治信仰人物的机构部分就会解散,人员的安置就成了大问题,这些人员如果安置到国内治安、刑事侦查等方面就是最好的结果,但如果所有和他们打过交道的人都是这样控诉,连一个为他们说话的都没有,连其他警察都认为他们是警察中的害群之马,在愤怒和仇恨的海洋里,结果就只能是遣散,会象苏联那样,KGB裁减到四分之一。那时候,不管谁、哪个党当政,唯一能够讨论的问题就是该付多少遣散费把这个大包袱卸掉。


目前的维权活动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谋求司法公正,以前的一些情况如不锈钢老鼠刘荻案、杜导斌案、乃至上一次的郭飞雄太石村案形成的模式是:对维护人权有重要意义的大案、冤案出现,而后律师介入,而后是许多维权人士(包括律师)普遍的强烈抗议、抨击,海外媒体介入,法院判决,而且,大案或者政治性案件,常常是国内人士和海外媒体共同关注,相互联系并相互影响。南方都市报案的情况则是另一种类型:先律师介入,法院判决,而后是许多学者、维权人士(包括律师)普遍的强烈抗议、抨击,海外媒体介入,而后是上诉、改变判决或维持原判等。


现在看来,更好的办法是律师早日发布案情信息,国内的维护人权人士、海外媒体提前介入人权案件并发出自己的声音。共产党一直重视社情民意,社情民意的反馈能够减少政法委所犯的错误,也能够让那些人早日获得自由,回到家中。当然,这样做困难也很多,尤其是对律师的要求高,律师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判断采取哪种办法才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看了牟传珩的《审判高智晟的政治背景——解读中共政治新动向的现实文本》,我对于中国大陆维权运动的未来和某些人士的判断有所忧虑。他居然把中国的群体性事件一概都认为是群体性维权活动。不知道中国共产党政法委是否也是这个看法,如果是这样,陈光诚被判重刑,郭飞雄、高智晟、力虹、陈树庆被抓捕,就非常容易理解。但这是完全错误的。


中国的群体性事件,情况很复杂,有真正的理性的群体性维权活动,有群体性维权活动变成暴力性事件,有因突发事件导致的愤怒爆发和暴力冲突,有无理取闹、或因为宿怨、或突发事件等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不能够一概而论。


政府最基本的职责是维持社会治安和保护公民安全。因此,理性的群体性维权活动,必须以疏导、安抚为主;群体性维权活动变成暴力性事件,先恢复治安和秩序再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依法惩办有关责任人;因突发事件导致的愤怒爆发和暴力冲突,和无理取闹、或因为宿怨、或突发事件等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都必须先维持社会治安和保护公民安全,而后依法惩治破坏者。


中国共产党政府以前的高压政策,是暂时行之有效,但问题是压制了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导致了民众积蓄的不满和愤怒越来越大。由于中国的腐败严重、官吏太多、编制外人员太多、官官相护等原因,导致不管有理没理,民众都认为唯一能够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的办法就是把问题搞大,搞大了,政府就要息事宁人,目的就能够达到或者尽量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是理性地通过法定途径谋求解决问题和维护权益。


官方人士发现:一些群体性事件组织程度越来越高,暴力对抗执法的倾向也更为明显,原因一是积累多年、伤害很多民众权益的问题着没解决,自然容易导致相互联系而提高组织程度,而且容易在绝望下采取暴力手段;另一方面,我早就说过:“共产党在2006年给予适当补偿的情况下大幅度裁减乡镇机构人员,他们熟悉县、乡政府机关的规定、办事程序包括利益关系、政府运行机制等,他们当过官吏,在当 地有人脉,有威信、有组织资源即地方领导力量,那就会引起或明或暗的许多重大问题 ,如群体性暴力冲突加剧等。”有了清楚政策和清楚地方官员情况的组织领导力量,一些群体性事件组织程度越来越高,暴力对抗执法的倾向也更为明显,毫不奇怪。


所以,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大动作,化解民众的不满和愤怒。乡镇、县的地方民主自治和土地私有化是减少群体性事件的最重要办法,需要尽快进行,至于高等教育方面为了保证教育质量,大学的毕业文凭和独立学院的文凭不同,以及教育部门不承认民办学院虚假广告宣称的文凭等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问题,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就只有承认现实、惩办提供、发布虚假广告者,小心预防、妥善处理这一个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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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现状的判断


中国大陆的依托互联网进行的维权运动,在2006年似乎跌入了谷底,陈光诚被判重刑,郭飞雄、高智晟、力虹、陈树庆等人被抓(高智晟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以至于网络上有人说2006年的冬天是一个真正的寒冬,人权状况急剧恶化。但我早就分析了维权运动,是以中国数以千万计且大多受过高等教育的网民为支持基础,以少数急公好义者为先锋甚至主要力量,依照法律在特定事件上维护个人甚至许多人的权利的运动。此外,维权运动能够进行,非常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现在非常讲究共识,党内一部分人希望公平执政,建立法治国家,还有民间普遍的同情甚至支持。抓捕高智晟、郭飞雄等人,触动、改变不了基本的政治力量格局,只是减少了本来就很少的先锋力量,扼杀中华民族的勇气与生机而已。


另外,要实现公平,任何一个有头脑的领导人都知道,下面的官吏都有自己的利益,都有侵犯民众权益的权力,不是中央制订了政策,下面就自动执行的,没有维权人士和维权活动,难保证下面的官吏公正执行。


美国是西方国家的领袖,影响不小。美国政府为了美国人的投资安全、市场、全球利益等,当然希望出现一个自由民主的稳定的中国,不希望出现一个动乱的中国,这一点当然符合中国的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美国不希望中国变成一个苏联那样的超级大国,军事极其强大而人民不自由没民主,民众不幸福,这一点也符合中国的国家民族根本利益。当然,美国政府不希望看到一个超过美国的大国出现,但这一点,我估计即使我们都十分努力,在我们的有生之年恐怕都看不到。


所以,美国政府会帮助中国的自由民主发展,美国政府已经在做,但他们出现了一个错误,就是他们过高地估计了促进中国的宗教自由对中国自由民主的作用。在两次邀请访问美国的维权人士里面,基督教徒太多,却少了低调、脚踏实地做实事的《公民维权网》的李健、《天网》的黄琦、《民生观察》的刘飞跃等人。在中国,脚踏实地、影响力大的大多数知识分子是无神论 者。


我不知道美国政府这样做是否与希望结束一部分法轮功练习者的悲惨状态等有关。但在中国,为法轮功平反比为6,4平反还难。这是政治力量对比和利益、弊害决定的。胡锦涛等人如果为6,4平反,触犯的是江泽民、李鹏等人,但能够得到相当多知识分子的拥护和支持,只要不侵害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历来都是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持力量,并得到一个和谐的北京首都。但胡锦涛等人为法轮功平反,能够得到什么?法轮功练习者的力量根本没可能比知识分子的力量大,法轮功有教主,共产党总是特别警惕这样的有类似宗教信仰、组织性强的团体。连一些知识分子都担心他们会成为新时代的义和团。因此我为法轮功练习者鸣冤呼吁的文章,要求的是不要打搅法轮功练习者的正常生活,不能够不经过司法审判劳教法轮功练习者。中国不能有贱民。


二、高智晟律师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原因分析


高智晟律师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表明中国还是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但已经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言论的野蛮打压情况出现了历史性进步,关于这一点,想想邓小平决定判魏京生十五年徒刑,江泽民以言论罪定刘晓波三年劳教就清楚了。中国的言论环境将更加宽容,自由度更大。这样,国内人士的言论有望发挥更大的影响。


谁都知道,在中国,一个人在自己家里坐牢总比在监狱坐牢好很多。高智晟律师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原因,网络上众说纷纭,有少数人认为是高智晟律师与中共暂时妥协了,但同时认为这在道德上无任何的问题。也有少数人认为是高智晟律师检举揭发的结果,但胡佳则说:其他人或者不认识高智晟,或者是罪名与高智晟无关,高智晟最该检举揭发他的问题,他确实是他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但他相信这是中共给安的,不是高智晟检举的。从国保对高智晟警戒极严来看,我也认为应当不是。大部分人的意见是认为国际压力起了主要作用,加上2008年奥运会的考虑,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必须顾虑的。但这个判断既不了解中国共产党,也低估了国内人士营救的力量,我担心的是,大部分人因此容易依赖海外支持,从而忽略了极其重要的国内维权人士自身努力和团结合作。中国的事情要靠国内人士自己的努力,而且我判断,国内的言论环境将更加宽松,国内人士言论的影响力将继续扩大,这必定会导致国内的人出现争名夺利之类事情以及出现反复,因此国内维权人士自身努力和团结合作将更重要。


高智晟律师的主要作为还是在言论方面,在家中进行的接力绝食也没有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高智晟律师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三个不可或缺的主要外部原因很简单:


一、中国共产党内部有不同意见、要求。二、国际巨大压力。三、国内人士的说理、营救。


中国是个大国,完全能够在做决定的时候不理睬国际压力,因此,最主要原因还是共产党内部意见、要求不同。现在可不是邓小平当年下令抓魏京生时那个年代,才刚离开言论导致10年徒刑甚至枪毙的年代。共产党内讲究实际的技术官僚们很多人可能还有组织恐惧症,但只有很少的人有言论恐惧症。共产党现在明显在把言论和行动区别开来,不同对待。言论、特别是发表在海外媒体上的言论,能够一点点地扩大自由民主的力量,而且能够起到海外媒体和西方国家、媒体(包括海外媒体、海外民运)压力起不到的作用,但言论距离威胁共产党统治早得很。中国共产党在对待言论方面的统治艺术和自信也大大加强了。打开国门,开放以后,尤其是苏联解体、灭亡,东欧巨变后,很少人怀
疑只有自由民主才能够使得中国强盛,民众幸福。


当然,现在中国与西方国家经济联系极其重要,GDP外贸依存度非常大,非常需要西方的资金、技术、市场等等,必须考虑、注意西方国家的反应;但大部分人认为高智晟案是国际压力(包括西方国家政府、媒体、还有海外中文媒体、海外民运)起了主要作用 则是错误的。想想杨建利案就清楚了,杨建利是海外民运的领袖之一,回国考察工人运动被抓后,判了五年有期徒刑。西方国家的政府和舆论压力非常大,肯定只比高智晟案的国际压力大,但在这件事情上,中国共产党就根本没有给杨建利判缓刑放人。


中国共产党内部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国际压力(包括国内民众意见)对共产党的决定几乎没有作用。当然,西方国家的政府和舆论压力不是一直都没有作用的,从魏京生、方励之等人的情况看,是会在决定作出一段时间后,安排保外就医等方式放人。这在共产党内叫做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当然,高智晟案的国际压力起的最主要作用是,如此大的国际反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这个案件就大到不能够由政法委自己决定就是了,就把这个案件交到了胡锦涛手上,胡锦涛就不会只站在政法委的角度考虑问题了。他当然会征求党内各方意见,当然,肯定有人会劝他放了高智晟,有人会要求他重判。


但国际压力在共产党做决定时也是双刃剑,在共产党教育下长大的我们都知道:共产党有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是很讲骨气的,绝对不在外国压力面前低头,特别是政治性问题,中国共产党甚至有时候顶着干。这一点,我估计要求重判高智晟的人绝对会提出,放了高智晟会导致国际上认为中国共产党在国际压力下终于示弱了,中国共产党绝对不能在外国压力下屈膝。(所以,根据秘密开庭以及安魂曲说内部消息,高智晟判三年,还有北京二中院警察加班,没休假的迹象看,我判断共产党要犯错误,要在圣诞节宣判高智晟有期徒刑三年。只好紧急营救高智晟。我能够在营救高智晟上起一点作用的原因是我能够讲清楚道理,或许让共产党内认为判高智晟有期徒刑三年是做蠢事的人多一点,但我在营救民运人士方面恐怕起不了作用,因为共产党内对有组织的民运人士看法是相同或接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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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听国内人士讲道理,接受国内民众的建议要求,则没有这个问题。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和实际施政里都一直讲究倾听民众呼声,听取民众意见、建议的,当然,实际上是做得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一直努力推动司法公正、稳步推动中国自由民主化的知识分子的意见、建议,就成了又一个不可缺少的关键因素了。这个问题的最大困难在于,一个普通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够被放到胡锦涛办公桌上并被慎重考虑的,这样的国内知识分子太少太少。当然,在这方面,国安会把国内人士的反应、意见等上报的。


在我看来,言论自由对国家和民族都有巨大的作用,用刑罚来镇压言论是错误。而且,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应该保护维护人权的律师,中国大陆的维权运动能够存在,是因为各种政治力量的作用的结果,抓捕高智晟、郭飞雄等人,触动、改变不了基本的政治力量格局,中国共产党执政情况良好的话,只会加强那些维权运动的基础:中国大约七千万大多受过高等教育的网民,中国共产党现在非常讲究共识,党内一部分人希望公平执政,建立法治国家,等等。


政治重要的是效果。


高智晟律师被判缓刑比起判三年徒刑,对国家、对中国共产党、对高智晟都有利,所以,最终结果是高智晟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各方都不满意但各方都能够接受的结果。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还需要继续艰苦努力。


从胡锦涛目前的执政情况来看,这个人又是一个类似邓小平的人,讲究实际,注重的是政治效果,因此,在他主导中国共产党后,为了达到符合他心中目标的实际执政结果,有可能,在2007年到2008年,胡锦涛会推动利国利民的三件大事,中国的自由民主制度打下最重要的三大基础:乡镇、县的民主自治,中小学、大学的教师民主自治,土地彻底私有化,并基本解决最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六四问题。当然,他做成这几件大事后,停留在这里,不开放全面的自由民主选举,不开放自由组党即结社自 由,不彻底自由民主化也是正常的情况。那就要做好小事情和关键大事,取得小成就、耐心积累力量,努力推动形成良性循环,最终成功,不要冒进自由组党。另一次要方面是:胡锦涛是注意倾听各方意见的人,因此,一定要多发出自己的声音(很多事情对胡锦涛而言是小事,对当事人是大事的,要尽量避免偏听偏信的情况出现),当然,听不听,在于胡锦涛自己。


三、中国大陆的维权运动将会继续发展


2005年我在《人权论坛》第3期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中国目前最需要的NGO——民间创办的法律援助机构》中提议,维权运动职业化,主张努力造就一群职业化地维护人权的律师群体:


“现在的中国,业余维护人权的学者们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这样的结果是学者们花费了不少时间在这方面,挤占了本应用于对国家意义更大的学术研究和现实情况研究,而职业性的律师没有充分发挥潜在的力量,没有产生一批维护人权的律师人才。因此我认为最好是职业化。司法公正与中国的自由民主化密切相关,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一点点地在法庭上争取民众的权利特别是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二是一点点地在法庭上争取各种权利特别是政治权利,不断积累进步。或许能够在国内培养出一批人权律师,他们能够职业地维护人权和司法公正,加强维护人权人士与法学家、律师的联系,加强大陆与海外的联系和相互帮助。而且,引导律师们不只考虑法律和司法,也在立法、法律、司法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造成的后果等方面进行思考,促进信息公开交流,培养理性、法治的力量。中国仗义执言的人权律师太少了,非常需要人权律师,而且也因为太少特别受打击。”


这提议在海外得到了普遍接受,2005年底到2006年,中国大陆的人权律师在海外得到了极大的关注,人权律师的作为也维护了农民、工人、法轮功练习者等的人权,人权律师特别是高智晟和有关的法律工作者郭飞雄等人成为了中国大陆维权运动的主角。一个遗憾是,海外媒体在努力造就一群职业化地维护人权的律师群体方面有所不足,海外媒体应当多介绍、帮助新出现的人权律师以及新参加维护人权活动的律师,中国需要的是一大群人权律师,而不是树立旗手。树旗手,旗手受到的压力太大,太容易被砍旗。另一个遗憾是,国内能够保护并帮助人权律师的人物本来就不多,2006年他们大多隐居了,本人在2006年几乎只为营救高律师等才说话,太少写文章,发EMAIL了,任不寐去了加拿大,顾则徐当导演去了,杨支柱太少说话了。这也是2006年的寒冬特别冷的原因之一。


业余维护人权的学者们在维权运动的极其重要作用,在2006年还是不可替代的。原因是业余维护人权的学者们水平更高,辛苦积累的声誉和影响力更高,文章理性并站在公正、维护公正司法的立场说话。但在这方面,中国国际互联网上还没有出现能够取代老一辈人物的新人。


2006年,人权律师的行动受到了一种非常恶劣的新干扰。我在网络上看到的耿和、格格被殴打,李劲松律师和李方平两人被一伙不明身份的歹徒用铁棍殴打成重伤,李方平被打得血流满面,我非常愤怒。这样是用黑社会手段对付律师和老百姓,践踏人权,而且是破坏中国的警察机构的信誉、中国警察的荣誉。一方面,国内的一些警察在流血甚至牺牲生命维护国内社会治安,维护公民的安全,维护中国公安机构、警察的信誉、荣誉,另一方面,可能是另一些警察在用黑社会手段破坏他们自己的信誉。中国共产党有强力的机构,不能够用这样的流氓办法。我也可以估计,是少数人这样犯罪,警察机构的上级官员肯定不会下这样的命令,但这不够,高级警官必须制止并处理这种行为,这样做既是为了保护中国警察机关和中国警察的荣誉,也是保障这些人自己的未来生活和名声。


民主是世界大趋势,是无法阻挡的趋势。在我看来,大约在十年到二 十年内中国就会实现全面民主化。全面民主化实现的时候,就是民运人士“字字血、声声泪”地控诉国保或国安的部分人员怎样违法恶劣地对待他们的时候。这时候,这些对付不同政治信仰人物的机构部分就会解散,人员的安置就成了大问题,这些人员如果安置到国内治安、刑事侦查等方面就是最好的结果,但如果所有和他们打过交道的人都是这样控诉,连一个为他们说话的都没有,连其他警察都认为他们是警察中的害群之马,在愤怒和仇恨的海洋里,结果就只能是遣散,会象苏联那样,KGB裁减到四分之一。那时候,不管谁、哪个党当政,唯一能够讨论的问题就是该付多少遣散费把这个大包袱卸掉。


目前的维权活动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谋求司法公正,以前的一些情况如不锈钢老鼠刘荻案、杜导斌案、乃至上一次的郭飞雄太石村案形成的模式是:对维护人权有重要意义的大案、冤案出现,而后律师介入,而后是许多维权人士(包括律师)普遍的强烈抗议、抨击,海外媒体介入,法院判决,而且,大案或者政治性案件,常常是国内人士和海外媒体共同关注,相互联系并相互影响。南方都市报案的情况则是另一种类型:先律师介入,法院判决,而后是许多学者、维权人士(包括律师)普遍的强烈抗议、抨击,海外媒体介入,而后是上诉、改变判决或维持原判等。


现在看来,更好的办法是律师早日发布案情信息,国内的维护人权人士、海外媒体提前介入人权案件并发出自己的声音。共产党一直重视社情民意,社情民意的反馈能够减少政法委所犯的错误,也能够让那些人早日获得自由,回到家中。当然,这样做困难也很多,尤其是对律师的要求高,律师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判断采取哪种办法才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看了牟传珩的《审判高智晟的政治背景——解读中共政治新动向的现实文本》,我对于中国大陆维权运动的未来和某些人士的判断有所忧虑。他居然把中国的群体性事件一概都认为是群体性维权活动。不知道中国共产党政法委是否也是这个看法,如果是这样,陈光诚被判重刑,郭飞雄、高智晟、力虹、陈树庆被抓捕,就非常容易理解。但这是完全错误的。


中国的群体性事件,情况很复杂,有真正的理性的群体性维权活动,有群体性维权活动变成暴力性事件,有因突发事件导致的愤怒爆发和暴力冲突,有无理取闹、或因为宿怨、或突发事件等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不能够一概而论。


政府最基本的职责是维持社会治安和保护公民安全。因此,理性的群体性维权活动,必须以疏导、安抚为主;群体性维权活动变成暴力性事件,先恢复治安和秩序再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依法惩办有关责任人;因突发事件导致的愤怒爆发和暴力冲突,和无理取闹、或因为宿怨、或突发事件等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都必须先维持社会治安和保护公民安全,而后依法惩治破坏者。


中国共产党政府以前的高压政策,是暂时行之有效,但问题是压制了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导致了民众积蓄的不满和愤怒越来越大。由于中国的腐败严重、官吏太多、编制外人员太多、官官相护等原因,导致不管有理没理,民众都认为唯一能够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的办法就是把问题搞大,搞大了,政府就要息事宁人,目的就能够达到或者尽量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是理性地通过法定途径谋求解决问题和维护权益。


官方人士发现:一些群体性事件组织程度越来越高,暴力对抗执法的倾向也更为明显,原因一是积累多年、伤害很多民众权益的问题着没解决,自然容易导致相互联系而提高组织程度,而且容易在绝望下采取暴力手段;另一方面,我早就说过:“共产党在2006年给予适当补偿的情况下大幅度裁减乡镇机构人员,他们熟悉县、乡政府机关的规定、办事程序包括利益关系、政府运行机制等,他们当过官吏,在当 地有人脉,有威信、有组织资源即地方领导力量,那就会引起或明或暗的许多重大问题 ,如群体性暴力冲突加剧等。”有了清楚政策和清楚地方官员情况的组织领导力量,一些群体性事件组织程度越来越高,暴力对抗执法的倾向也更为明显,毫不奇怪。


所以,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大动作,化解民众的不满和愤怒。乡镇、县的地方民主自治和土地私有化是减少群体性事件的最重要办法,需要尽快进行,至于高等教育方面为了保证教育质量,大学的毕业文凭和独立学院的文凭不同,以及教育部门不承认民办学院虚假广告宣称的文凭等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问题,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就只有承认现实、惩办提供、发布虚假广告者,小心预防、妥善处理这一个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