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忌:三个占便宜还卖乖的丑陋权贵

机管局就梁颂昕行李事件发表报告后,梁振英以种种语言伪术与借口,把规避安全检查的特权,倒转说到自己被迫一样。但报告揭露几个机构早知事件涉及「特首女儿」而「特事特办」,附件更白纸黑字写明,特首夫人梁唐青仪曾试图闯入北面离境大堂,声称要把女儿的行李送到登机闸口,但被保安人员阻止。

然而,梁振英昨日还说「太太完全没有试图携行李闯入机场禁区交给女儿」、「太太当时只是在禁区外的离境大堂,由于并无持有登机证,无意亦无可能进入登机闸口」。堪为对比的是,上星期有女子为追韩星,硬闯禁区避过保安,终被警署扣查。难道机管局用了这么多天调查,不但在报告没有「官官相卫」反而「中伤」、「抹黑」梁太吗?

以往公众人物面对质疑或者批评,当事人最少会做些门面工夫,以免犯众憎,哪怕是「意见接受,做嘢照旧」,或者等而下之的「闷声发大财」。然而在梁振英「斗到底」的统治作风之下,香港已经变成事无大小,这些权贵也要强辩到底,为求避过一两句「认低威」,偏要玩弄语言伪术,令市民更气愤。

青年事务委员会主席刘鸣炜被揭发是英国籍,把责任推到亡母在其未成年时替其申请,但被记者追问会否放弃英国籍,则现形回应「不打算放弃」。当市民质疑其昔日不断叫人认识中国以至爱国反港独等言论时,他则越讲越乱,说「认识中国」与自己的国籍无关,市民当然继续嘲笑,说刘鸣炜「身体很诚实」。

更为错乱的是,刘鸣炜在4月21日回应传媒时表示,除非「香港跟随大陆严禁双重国籍」,在这样的情况下「会拣中国籍」。事实上,自主权移交后,香港和大陆的国籍都是由同一条法律所约束──即少数可直接适用于香港,大陆的《中国国籍法》所约束!另一方面,大陆既不比香港严,也不需要「严禁」,因为中国政府对双重国籍的处理手法,就是单方面的不承认,即使你拥有其他国家的护照,拥有外国居留权,自认是其他国家的国民,中国政府都会好似对李波般,声称阁下「首先是一个中国公民」。

刘鸣炜的虚伪令人作呕

刘鸣炜这两年不断批评青年人「不了解中国」,教训青年人要「认识中国」,然而上述例子说明,最不了解的其实是他自己。他24日接受报章访问时,更把国籍与护照视为儿戏,说只是为了「方便旅行」,更把这种口不对心双重效忠的行为,视之为理所当然。从访问之中,可见刘鸣炜根本不明白,市民没有质疑他是否认同自己是香港人,而是对拿着英国护照叫人认同中国的虚伪行为感到作呕之极。

同样,刘皇发于25日澄清自己自1997年7月1日以来,不再持有英国护照,把19年来在离岸公司的纪录,经过多次改动,如2009年及2011年转换董事,都没有「更新」自己的国籍为中国籍,推卸为「公司职员未适时更新资料所致」。长达19年时间,都未能「适时」去更新资料,有时要「等埋发叔」,需时真的超乎大家的想像。

真正的问题,是在于刘皇发竟然解释说:「自己在香港土生土长,与大多数香港出生的市民一样,97回归前只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BDTC)。」然而真相是,1997年之前在香港出生者,在领取身份证及护照时,都会被问选择「英国籍」或者「中国籍」,后来强制要11岁去领取儿童身份证时,也要回答做「英国人」还是「中国人」;只有选择「英国人」的,或选择归化英国籍的,才能领取BDTC或者后来的BNO,而选择中国人的,则只持有97后已失效简称CI的《身份证明书》。

市民觉得愤怒的,是这些乡议局高谈爱国的人士,时至今日仍然拥抱英国殖民者所创造出来的特权不放,即迟至1972年12月才创造出来的「丁屋政策」。试想如1972年的新界乡绅,活在他们所歌颂的中国,早被土改与文革批斗地主没收土地,还谈什么丁权,何况普遍的僭建甚至套丁,拥抱特权还对其他市民指指点点?

权贵处处特权,吃尽两家茶礼,占了便宜还要卖乖,再教训市民,又叫人怎么不愤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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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忌:三个占便宜还卖乖的丑陋权贵

机管局就梁颂昕行李事件发表报告后,梁振英以种种语言伪术与借口,把规避安全检查的特权,倒转说到自己被迫一样。但报告揭露几个机构早知事件涉及「特首女儿」而「特事特办」,附件更白纸黑字写明,特首夫人梁唐青仪曾试图闯入北面离境大堂,声称要把女儿的行李送到登机闸口,但被保安人员阻止。

然而,梁振英昨日还说「太太完全没有试图携行李闯入机场禁区交给女儿」、「太太当时只是在禁区外的离境大堂,由于并无持有登机证,无意亦无可能进入登机闸口」。堪为对比的是,上星期有女子为追韩星,硬闯禁区避过保安,终被警署扣查。难道机管局用了这么多天调查,不但在报告没有「官官相卫」反而「中伤」、「抹黑」梁太吗?

以往公众人物面对质疑或者批评,当事人最少会做些门面工夫,以免犯众憎,哪怕是「意见接受,做嘢照旧」,或者等而下之的「闷声发大财」。然而在梁振英「斗到底」的统治作风之下,香港已经变成事无大小,这些权贵也要强辩到底,为求避过一两句「认低威」,偏要玩弄语言伪术,令市民更气愤。

青年事务委员会主席刘鸣炜被揭发是英国籍,把责任推到亡母在其未成年时替其申请,但被记者追问会否放弃英国籍,则现形回应「不打算放弃」。当市民质疑其昔日不断叫人认识中国以至爱国反港独等言论时,他则越讲越乱,说「认识中国」与自己的国籍无关,市民当然继续嘲笑,说刘鸣炜「身体很诚实」。

更为错乱的是,刘鸣炜在4月21日回应传媒时表示,除非「香港跟随大陆严禁双重国籍」,在这样的情况下「会拣中国籍」。事实上,自主权移交后,香港和大陆的国籍都是由同一条法律所约束──即少数可直接适用于香港,大陆的《中国国籍法》所约束!另一方面,大陆既不比香港严,也不需要「严禁」,因为中国政府对双重国籍的处理手法,就是单方面的不承认,即使你拥有其他国家的护照,拥有外国居留权,自认是其他国家的国民,中国政府都会好似对李波般,声称阁下「首先是一个中国公民」。

刘鸣炜的虚伪令人作呕

刘鸣炜这两年不断批评青年人「不了解中国」,教训青年人要「认识中国」,然而上述例子说明,最不了解的其实是他自己。他24日接受报章访问时,更把国籍与护照视为儿戏,说只是为了「方便旅行」,更把这种口不对心双重效忠的行为,视之为理所当然。从访问之中,可见刘鸣炜根本不明白,市民没有质疑他是否认同自己是香港人,而是对拿着英国护照叫人认同中国的虚伪行为感到作呕之极。

同样,刘皇发于25日澄清自己自1997年7月1日以来,不再持有英国护照,把19年来在离岸公司的纪录,经过多次改动,如2009年及2011年转换董事,都没有「更新」自己的国籍为中国籍,推卸为「公司职员未适时更新资料所致」。长达19年时间,都未能「适时」去更新资料,有时要「等埋发叔」,需时真的超乎大家的想像。

真正的问题,是在于刘皇发竟然解释说:「自己在香港土生土长,与大多数香港出生的市民一样,97回归前只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BDTC)。」然而真相是,1997年之前在香港出生者,在领取身份证及护照时,都会被问选择「英国籍」或者「中国籍」,后来强制要11岁去领取儿童身份证时,也要回答做「英国人」还是「中国人」;只有选择「英国人」的,或选择归化英国籍的,才能领取BDTC或者后来的BNO,而选择中国人的,则只持有97后已失效简称CI的《身份证明书》。

市民觉得愤怒的,是这些乡议局高谈爱国的人士,时至今日仍然拥抱英国殖民者所创造出来的特权不放,即迟至1972年12月才创造出来的「丁屋政策」。试想如1972年的新界乡绅,活在他们所歌颂的中国,早被土改与文革批斗地主没收土地,还谈什么丁权,何况普遍的僭建甚至套丁,拥抱特权还对其他市民指指点点?

权贵处处特权,吃尽两家茶礼,占了便宜还要卖乖,再教训市民,又叫人怎么不愤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