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密集拘控 红色恐怖能救梁振英吗?

继梁国雄被廉署拘捕及落案起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后,冯敬恩也被警方上门拘捕,指其涉嫌刑事恐吓、刑事毁坏及强行进入,而罗冠聪、黄之锋、周永康昨日分别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参与非法集会罪成,罗冠聪或失选举资格。梁振英政府密集的拘捕、检控行动,如果说与刚开始提名的立法会选举无关,又有谁信?如果说红色恐怖再次袭港,不是梁振英为了继续充当中共板荡忠臣,又有谁信?

 

不容西环指手划脚说三道四

 

执政者利用公权力打压政治异议人士,如以法律进行威胁、打压或迫害,控制舆论,以维护其政权,通常被称为白色恐怖。但是,梁振英政府的举动,一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已公然跳出来指手划脚,二是沿用中共以法治国的手法,三是旨在维护中共权贵及其代言人在港利益,因此称之为红色恐怖或更为恰当。

 

9月立法会选举结果,攸关未来数年香港政治走向及政治、经济、社会利益的重组,更会直接影响张晓明会否被究责、梁振英能否连任。张晓明和梁振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把反港独作为立法会选举的主轴、打压传统泛民及新兴本土政团及其支持者,既可以避开政改失败的「票债票偿」问题,也可以逼高官、市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选边站,亲共人士即使不支持梁振英,也不得不表态支持张、梁包藏私心的反港独口号。

 

在张晓明宣称港独是大是大非问题、已触及政治底线和法律底线后,林郑月娥也说,特区政府认为这是涉及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不能够含糊。一模一样的遣词用字,只能让人相信,梁振英政府的选举安排是听从西环指挥。香港是否允许港独组织登记注册、是否允许宣扬港独主张、是否允许港独分子进入议会,的确关乎香港法治的原则问题,既要接受民主自由核心价值的检验,也要接受独立的司法检验。但正因为如此,更容不得张晓明这样的中共干部指手划脚、说三道四。

 

梁振英政府迄今无法说明,港独言论违反了哪一条香港法例,同样也无法说明参选人如果拒绝签署额外的确认书,会违反哪一条香港法例而失去参选资格。这种以法治之名行人治之实的手法,是党大于法的中共的传统。就算是南海仲裁这样的国际官司,中共也一样是不承认、不接受,摆出党大于国际法的架势。

 

 权贵需要司法平衡在港利益

 

在香港问题上,中共的心态更是我说你违法你就违法,何况《基本法》的制订和解释,本来就是我说了算。只不过,中共不愿承认或不敢承认的是,就算某些言行有违《基本法》,也不等于有违香港的法例。毕竟,《基本法》和国际人权公约的某些条款要在香港实施,还须先完成本地立法。

 

无论选管会宣称违反确认书声明要负刑责,还是执法机构加紧拘控非亲共政党的领袖和支持者,无非是梁振英要塑造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强人形象,以此维持他在习近平心目中的板荡忠臣的地位,既表明自己坚定反港独、忠实执行中共的指示,又表明自己有效掌控香港的执法、司法,可以继续担当中共权贵在港代言人。

 

然而,对中共和权贵家族而言,他们既想蚕食香港的政治、经济利益,又想依靠香港的公正执法、独立司法去维护他们的利益平衡,以免两败俱伤。梁振英把中共那套以法治国、宁左毋右的施政手法移植到香港,等于直接把中共的权斗引​​入香港,终将触怒不同背景、不同利益的群体,也会加快中共弃车保帅的过程。红色恐怖笼罩香港前程的同时,也笼罩梁振英的前程,到头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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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密集拘控 红色恐怖能救梁振英吗?

继梁国雄被廉署拘捕及落案起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后,冯敬恩也被警方上门拘捕,指其涉嫌刑事恐吓、刑事毁坏及强行进入,而罗冠聪、黄之锋、周永康昨日分别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参与非法集会罪成,罗冠聪或失选举资格。梁振英政府密集的拘捕、检控行动,如果说与刚开始提名的立法会选举无关,又有谁信?如果说红色恐怖再次袭港,不是梁振英为了继续充当中共板荡忠臣,又有谁信?

 

不容西环指手划脚说三道四

 

执政者利用公权力打压政治异议人士,如以法律进行威胁、打压或迫害,控制舆论,以维护其政权,通常被称为白色恐怖。但是,梁振英政府的举动,一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已公然跳出来指手划脚,二是沿用中共以法治国的手法,三是旨在维护中共权贵及其代言人在港利益,因此称之为红色恐怖或更为恰当。

 

9月立法会选举结果,攸关未来数年香港政治走向及政治、经济、社会利益的重组,更会直接影响张晓明会否被究责、梁振英能否连任。张晓明和梁振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把反港独作为立法会选举的主轴、打压传统泛民及新兴本土政团及其支持者,既可以避开政改失败的「票债票偿」问题,也可以逼高官、市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选边站,亲共人士即使不支持梁振英,也不得不表态支持张、梁包藏私心的反港独口号。

 

在张晓明宣称港独是大是大非问题、已触及政治底线和法律底线后,林郑月娥也说,特区政府认为这是涉及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不能够含糊。一模一样的遣词用字,只能让人相信,梁振英政府的选举安排是听从西环指挥。香港是否允许港独组织登记注册、是否允许宣扬港独主张、是否允许港独分子进入议会,的确关乎香港法治的原则问题,既要接受民主自由核心价值的检验,也要接受独立的司法检验。但正因为如此,更容不得张晓明这样的中共干部指手划脚、说三道四。

 

梁振英政府迄今无法说明,港独言论违反了哪一条香港法例,同样也无法说明参选人如果拒绝签署额外的确认书,会违反哪一条香港法例而失去参选资格。这种以法治之名行人治之实的手法,是党大于法的中共的传统。就算是南海仲裁这样的国际官司,中共也一样是不承认、不接受,摆出党大于国际法的架势。

 

 权贵需要司法平衡在港利益

 

在香港问题上,中共的心态更是我说你违法你就违法,何况《基本法》的制订和解释,本来就是我说了算。只不过,中共不愿承认或不敢承认的是,就算某些言行有违《基本法》,也不等于有违香港的法例。毕竟,《基本法》和国际人权公约的某些条款要在香港实施,还须先完成本地立法。

 

无论选管会宣称违反确认书声明要负刑责,还是执法机构加紧拘控非亲共政党的领袖和支持者,无非是梁振英要塑造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强人形象,以此维持他在习近平心目中的板荡忠臣的地位,既表明自己坚定反港独、忠实执行中共的指示,又表明自己有效掌控香港的执法、司法,可以继续担当中共权贵在港代言人。

 

然而,对中共和权贵家族而言,他们既想蚕食香港的政治、经济利益,又想依靠香港的公正执法、独立司法去维护他们的利益平衡,以免两败俱伤。梁振英把中共那套以法治国、宁左毋右的施政手法移植到香港,等于直接把中共的权斗引​​入香港,终将触怒不同背景、不同利益的群体,也会加快中共弃车保帅的过程。红色恐怖笼罩香港前程的同时,也笼罩梁振英的前程,到头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