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新京报》抛出一篇份量极重的调查报告---“广东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自闭少年雷文锋死亡调查”,引发海内外舆论一片哗然!如此惊悚的惨剧频繁发生在广东,当地政府长期以来视而不见!《新京报》曝光一系列丑闻后,当地政府无法再拖延耍赖,迫不得己才承认,练溪托养中心死亡率较高,当地政府监管失责。
3月20日晚,新丰县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县长马志明说,初步了解,练溪托养中心手续不完善,证照不齐全。很多条件都不具备,生活条件没有完全按照有关要求,最终导致人员死亡。具体原因和危害的程度,还在进一步调查。“我们的监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监管部门虽多次对这个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但是没有按照要求去落实整改。”
对于49天死亡20人的情况,马志明回应称:练溪托养中心死亡人数,死亡率还是比较高的,具体的情况专案组在核查,因为人员的身份相对比较复杂,核查需要一定的时间。马志明说,成立调查组后,对733名托养人员做了全面体检,给他们送被子、送衣服,并拨出专款,进行营养干预,为他们补充营养。
“送被子、送衣服,并拨出专款…”这些陈词滥调能安抚人心吗?能挽回无辜死去的生命吗?据当地殡仪馆的记录,今年1月1日到2月18日,49天内由练溪托养中心送来的死者就有20人。广东某地方救助站相关知情人对媒体透露,他们在6年里向该中心送去200多人托养,截至今年3月,已经死亡近百人!究竟有多少人死于练溪托养中心,现在还没有明确的答案,更没有任何真相!
这样的惨剧不由得让人毛骨悚然,练溪托养中心究竟是谁主导的救助机构?抑或是一个恐怖集中营!这样一个手续不完善,证照不齐全,很多条件都不具备的托养中心,却承揽了来自广州、深圳、东莞等地的流浪人员的安置任务,被托养的人员包括智力障碍者、自闭症、未成年人等等,其人身安全、居住环境、饮食条件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托养中心由原看守所改建,用的还是狭窄的水泥通铺,25平米的地方安排了几十人,更没有民政部门规定的单人床,更可怕的是,托养中心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关在一起,屋舍臭气熏天;有目击者称,“屋子内一些人瘦成了皮包骨头,形容枯槁。有些人脚底浮肿”。
练溪托养中心在媒体曝光丑闻后匆匆关闭,这个中心如何虐待托养人员的细节难以获知,但是,该中心仅2014年死后刊登公告的就有22人;据当地殡仪馆的记录,今年1月1日到2月18日,49天内由练溪托养中心送来的死者就有20人。广东某地方救助站相关知情人对媒体透露,他们在6年里向该中心送去200多人托养,截至今年3月,已经死亡近百人!“送去的时候人基本是健康的,但是新丰(过得)实在太差。”
在一个一条流浪狗都能激发起海量口水和信息转发的时代,几十条(甚至上百条)人命在一个政府监管的救助机构说死就死了,这是怎样的一个盛世?这是什么样的中国噩梦?更不可饶恕的是,这个托养中心每人每月660元的供养费,居然还要被新丰县民政局抽走50元“管理费”,新丰县民政局管理了什么?连区区几百元的供养费都不放过,谁还相信他们关心托养人员的死活?
事实上,各地所谓的托养中心,就是此前臭名昭著的收容站的变种,虽然换了一身马甲,但依然还是王八!还在干着肮脏丑陋的勾当!收容站的历史可追溯到很远,只因一个大学生之死,才改换了新的招牌。2003年3月17日晚,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湖北籍青年孙志刚走在路上,因为没带暂住证,被警察抓到了黄村街派出所。
在这里,孙志刚打了一个电话给室友,要求室友把他的身份证明文件送往该派出所。可是当室友到达派出所之后,才发现孙志刚已被派出所转送往收容站,其收容表格上莫名其妙说是三无人员,符合收容条件,而事实是孙本人有正常住所,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并不符合收容条件。
3月20日,孙志刚被发现死在一家收治收容人员的医院。官方最早坚称孙志刚是正常因病死亡,但在《南方都市报》记者陈峰调查后,发现孙志刚是被毒打致死,官方才不得不重新进行调查,最后公布的结果是孙志刚在医院被所谓护工和同房收容人员殴打致死。
孙志刚事件,改变了一个年轻大学生的命运,也改变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由于孙志刚的身份不是流浪者而是大学生(如果是流浪者,则根本不会引起注意),因而产生极大影响。许多媒体详细报道了这一事件,并曝光了许多恶性案例,在社会上掀起了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事后有8名学者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
2003年5月14日,三名法学博士俞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腾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许志永(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认为收容遣送办法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与宪法和有关法律相抵触,应予以撤销。
2003年5月23日,贺卫方、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5位著名法学家以公民名义,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事件发生及学者上书后,并未给予任何形式的违宪审查或调查程序甚至是回应。
2003年6月20日,在未公布详细调查程序的情况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6月22日,经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并将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收容所当年就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托养中心救助站,其职能还是过去收容所的那一套,练溪托养中心丑闻突然曝光,让公众明白,政府监管的救助机构并没有尽到救助之责,而俨然变成了令人恐怖的集中营,这样的救助机构在中国还有多少?究竟有多少人在这样的救助机构死于非命?媒体和公众有责任和义务去关注去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