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是什麽?
甲骨文的“象”字寫作 1 ,綫條勾描的一頭大象也。甲骨文抓住了大象長鼻子、長牙的特徵,使人一看,便知是頭大象。原應寫作 2 ,但甲骨文均將禽獸類字竪書,四脚於是均朝左了。《說文解字.象》說:“長鼻牙,南越大獸。”《說文》立有“象部”,但从“象”的字只有一個:豫。該字《說文》解曰:“象之大者。从象予聲。”另有一個跟“象”有關的字是“爲”,甲骨文寫作 3 ,手抓象鼻也。“爲”字義表人類馴化大象,爲其代役;不過以象代表牛、馬等被馴化之大型動物而已。正如“馴”字以“馬”代其他包括象等動物,而“物”字又以“牛”代所有“東西”一様。也許遠在部落時代,先民語言習慣“代稱”,即以一物代同類,以部份代全體。這習慣直接影響到文字的創造。“以一象代而表示之”,就成了初期文字(甲骨文)的一大特點。
故在甲骨文時代,“象”字就不僅指長鼻長牙的大象了,初民習慣把所有有形之物均稱爲“象”。所謂“有形之物”,即肉眼能見,具三維性,占據一定空間者。於是天下萬物,包括太陽、月亮、銀河、無數繁星,人所能見者,皆曰“萬象”。“象”便衍生出“形象”義,而作爲其本義的長鼻子長牙的“象”,在三千多年的文化中却很少使用。所以,早期華夏文化中,伏羲所畫八卦,便稱爲“卦象”;占卜灼龜骨之裂紋,稱爲“卜象”;算籌所組成的數字,稱爲“數象”(象數);日月星辰之運動規律,稱爲“天象”;符圖讖諱顯靈之事物稱爲“兆象”。而現代,則統稱爲“現象”。所以,以“象形”爲主要手段的文字本身,自然也算是一種“象”。
那麽,什麽是“徵”呢?
甲骨文的“徵”字寫作 4 ,原應爲 5 ,根據甲骨文的“簡減”鐵律省掉了 6 (即“亍”)。“行”原指“廣塲”(涵“文化”義)。“徵”字表示廣塲(部落時代之文化中心)有三樣東西(物):1.三羽頭飾;2.權杖;3.玉斧。在部落時代,這三樣東西(物),都代表“權力”,誰 7 執有(擁有)它,誰就是部落的酋長(玉斧——行政)、長老(權杖——宗族)或巫師(三羽頭飾——信仰)。或者可以這樣說:由於這三樣東西(物),在生活中有相同的意義指向——權力,而且所有部落都是如此,它們的這種代表性和意義指向性古人在文字創作中就把它寫作“徵”。“徵”之本義,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象徵”——以象指事。當然,行爲决定意識:在生活中,酋長、長老和巫師們不使用這三樣東西借以顯示他們的威儀與權力、他們的與眾不同,那麽象徵權力的那三樣東西,就絕非造字者凴空就想像得出來的。
那麽,什麽是“象徵”呢?
要說“象徵”,先說“比喻”。比喻是“以物喻物”,即甲物跟乙物具有某種共性(屬性相同、相似處),在修辭時,可用甲物比喻乙物,無論明說(既說甲又說乙)或暗說(只說甲不提乙),都叫“比喻”。“象徵”也有甲、乙兩方,不過甲是有象之物,而乙是無象的,是存在於人們頭腦裏的某個抽象的概念、事理(事情或道理)。譬如上面所例舉的三羽頭飾、權杖和玉斧,它們是“東西”,看得見摩得着。而“權力”,就純粹是概念了。正如白鴿——和平、玫瑰——愛情、喜鵲——吉祥、骷髏——死亡等等一様,前者均是物,後者均是概念。另外,“象徵”有點像“暗喻”,只說甲,不提乙,在一般的情况下,甲物意義的指向人所共知,大家皆能領會(文化之共識共認)。故“象徵”跟“暗喻”的區别僅在於:未提及的乙若是有形之物,則爲“暗喻”;反之,則爲“象徵”。
“比喻”中甲跟乙的關係最忌“常識常爲”,故諺曰:“第一個用花比女人的是天才,第二個用花比女人的是蠢才”。比喻愈獨特、愈新穎愈好。而“象徵”則必須建立在“常識常爲”、“共識共認”基礎之上。譬如在所有華夏子民的意識裏,“梅花”都象徵“髙潔”;如果有人硬要用“棃花”來象徵“髙潔”,就行不通,不會被大家認可。所以“象徵”的成立與運用,就像文字、貨幣、度量衡一樣,必須經整個族群認可的過程,然後形成本族群的“常識”。譬如有人用“五道扛”臂徽來象徵某城少先隊總隊長之職,結果弄成了大笑話,那全國總隊長豈不要戴二十幾道扛?再譬如“紅十字”象徵“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這是個全球化的象徵,幾乎爲全人類所共認。但“紅十字”明顯是中國人的說法,因爲外國人並不認爲“十”是十字,如對“十字架”的翻譯命名一樣。故我以爲,西方“十”符號,其象徵義中,包含一種深刻的宗教信仰,非我無宗教信仰之華人能够體會。所以在眼下中國,神聖的“紅十字”,被現實顛覆成了“貪腐”的象徵。因爲絕大多數中國人不認可中國的“紅十字”。
什麽是“象徵主義”呢?
象徵,源於希臘文Symbolon。希臘文中的原意是指:一塊木板(或一种陶器)分成兩半,主客雙方各執其一,再次見面時拼成一塊,以示友愛之信物。這其實就是典型的華夏遠古(黃帝)時代的“契”。“契”是先民在借貸時將一竹片(或木片)橫刻許多寬寬窄窄、疏疏密密的“條碼”(代表所貸之物及重量、還期、利息等一系列數據、信息),然後竪剖爲二(一分為二),雙方各執一半爲信(物)(類似六、七十年代寄自行車時所得號牌)。“契”之目的在“約”,約束雙方之責、權、利也。後有“契約”一詞,易幟後被“合同”、“協議”取代。但從古至今,“契”在華夏,均象徵“誠信”,而希臘人(西方民族)却用來象徵“友愛”。——其原初的意識,可能類似於甲骨文時代之先民眼中的三羽頭飾、權杖和玉斧。後來Symbolon一詞,引申指“凡能表達某種觀念及事物的符號或物品就叫做象徵”。雖然“殊途同歸”,但明顯中、西方文化在本源上就有所差别,正如我們自始至終,决不會把“合同”(合而相同、相符)拿當“友愛”的象徵一様。
象徵主義,主要是指十九世紀法國以波德萊爾爲首的一種詩歌創作手法及其“諧契”理論。波德萊爾自己對《應和》一詩的解釋是:“讀者知道我們的目的是什麽:證明真正的音樂在不同的靈魂中啓示類似的觀念。此外,不經分析和比較地進行先騐的推論,在這裏也不會是可笑的,因爲真正使人驚訝的,是聲音不能暗示色彩,色彩不能讓人想到旋律,聲音和色彩不適於表達思想;自從上帝說世界是一个復雜而不可分割的整體那一天起,事物就一直通過一種相互間的類似彼此表達着(詳見波德萊爾著郭宏安譯《波德萊爾美學論文選》)。
契 合 (應和)
大自然是一座神殿,那充满活力的柱子
往往發出朦朦朧朧的喃喃的聲音;
人漫步穿越這一片象徵的森林,
森林投出親切的目光,注視着人的舉止。
宛如來自遠方的一陣陣悠長的回聲,
融入深邃而不可思議的統一體中,
像光明一樣無邉無際,又像黑暗一樣無窮無盡,
香味、色彩和聲音紛紛互相呼應。
有的香味鮮嫩如兒童的肌膚,
輕柔如雙簧管的音調,翠緑如草地,
——有的香味却異化、絢麗而眉飛色舞,
流露出無限的天地萬物的心跡,
仿佛龍涎香、麝香、安息香和乳香,
歌唱着精神的振奮與感覺的激昂。
(張秋紅譯)
下面引幾段《西方美學辭典》對“象徵主義”的解答:
藝術創作的基本藝術手法之一。指借助於某一具體事物的外在特徵,寄寓藝術家某種深邃的思想,或表達某種富有特殊意義的事理的藝術手法。
象徵主義重新回到以抒寫個人感情爲重點的老路。但它抒寫個人情懷和浪漫主義的抒情大異其趣。它抒寫的是不可捉摸的内心隱秘;或者如馬拉梅所説,表現隱藏在普通事物背後的“唯一的真理”。
爲此,象徵主義對於詩的語言進行了很大的改造。對於日常用的字和詞加以特殊的、出人意外的安排和組合,使之發生新的含義。象徵主義不满足於描繪事物的明確的綫條和固定的輪廓,它所追求的藝術效果,並不是要使讀者理解詩人究竟要說什麽,而是要使讀者似懂非懂,恍惚若有所悟;使讀者體會到此中有深意。象徵主義不追求單純的明朗,也不故意追求晦澀;它所追求的是半明半暗,明暗配合,撲朔迷離。
象徵主義詩歌十分强調音樂效果,可是詩句的音樂性不是單純通過機械的協韻表現出來,而在於詩句内在的節奏和旋律。
象徵主義者反感如實地描寫客觀現實。他們認為現實的物質世界是虛幻而痛苦的,只有隱匿在背後的内在的世界才是真實的。故其作品中運用大量的暗示和象徵來表現人的内心世界。並要求讀者參予其“探索”,在此過程中而獲得額外的意想不到的内心共鳴。
故其創作中,多“個人象徵”,即只有作者知道“意象”所指爲何事、何理、何概念?譬如秋小葉《硯池》一詩中,“一隻掉到硯中的螞蟻”,究竟象徵什麽呢?我們只有去猜想。但全詩從情調上,給了讀者一個方向:這隻雖被救出但瀕臨死亡的螞蟻,要麽象徵作者苦力詩人被命運顛倒凄然的人生;要麽象徵“黑色寫作”群落的必然命運;甚或還可以象徵整個文化傳統的黯然結局……
個人象徵往往費解,但充滿魅力。
甲骨文的“象”字寫作 1 ,綫條勾描的一頭大象也。甲骨文抓住了大象長鼻子、長牙的特徵,使人一看,便知是頭大象。原應寫作 2 ,但甲骨文均將禽獸類字竪書,四脚於是均朝左了。《說文解字.象》說:“長鼻牙,南越大獸。”《說文》立有“象部”,但从“象”的字只有一個:豫。該字《說文》解曰:“象之大者。从象予聲。”另有一個跟“象”有關的字是“爲”,甲骨文寫作 3 ,手抓象鼻也。“爲”字義表人類馴化大象,爲其代役;不過以象代表牛、馬等被馴化之大型動物而已。正如“馴”字以“馬”代其他包括象等動物,而“物”字又以“牛”代所有“東西”一様。也許遠在部落時代,先民語言習慣“代稱”,即以一物代同類,以部份代全體。這習慣直接影響到文字的創造。“以一象代而表示之”,就成了初期文字(甲骨文)的一大特點。
故在甲骨文時代,“象”字就不僅指長鼻長牙的大象了,初民習慣把所有有形之物均稱爲“象”。所謂“有形之物”,即肉眼能見,具三維性,占據一定空間者。於是天下萬物,包括太陽、月亮、銀河、無數繁星,人所能見者,皆曰“萬象”。“象”便衍生出“形象”義,而作爲其本義的長鼻子長牙的“象”,在三千多年的文化中却很少使用。所以,早期華夏文化中,伏羲所畫八卦,便稱爲“卦象”;占卜灼龜骨之裂紋,稱爲“卜象”;算籌所組成的數字,稱爲“數象”(象數);日月星辰之運動規律,稱爲“天象”;符圖讖諱顯靈之事物稱爲“兆象”。而現代,則統稱爲“現象”。所以,以“象形”爲主要手段的文字本身,自然也算是一種“象”。
那麽,什麽是“徵”呢?
甲骨文的“徵”字寫作 4 ,原應爲 5 ,根據甲骨文的“簡減”鐵律省掉了 6 (即“亍”)。“行”原指“廣塲”(涵“文化”義)。“徵”字表示廣塲(部落時代之文化中心)有三樣東西(物):1.三羽頭飾;2.權杖;3.玉斧。在部落時代,這三樣東西(物),都代表“權力”,誰 7 執有(擁有)它,誰就是部落的酋長(玉斧——行政)、長老(權杖——宗族)或巫師(三羽頭飾——信仰)。或者可以這樣說:由於這三樣東西(物),在生活中有相同的意義指向——權力,而且所有部落都是如此,它們的這種代表性和意義指向性古人在文字創作中就把它寫作“徵”。“徵”之本義,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象徵”——以象指事。當然,行爲决定意識:在生活中,酋長、長老和巫師們不使用這三樣東西借以顯示他們的威儀與權力、他們的與眾不同,那麽象徵權力的那三樣東西,就絕非造字者凴空就想像得出來的。
那麽,什麽是“象徵”呢?
要說“象徵”,先說“比喻”。比喻是“以物喻物”,即甲物跟乙物具有某種共性(屬性相同、相似處),在修辭時,可用甲物比喻乙物,無論明說(既說甲又說乙)或暗說(只說甲不提乙),都叫“比喻”。“象徵”也有甲、乙兩方,不過甲是有象之物,而乙是無象的,是存在於人們頭腦裏的某個抽象的概念、事理(事情或道理)。譬如上面所例舉的三羽頭飾、權杖和玉斧,它們是“東西”,看得見摩得着。而“權力”,就純粹是概念了。正如白鴿——和平、玫瑰——愛情、喜鵲——吉祥、骷髏——死亡等等一様,前者均是物,後者均是概念。另外,“象徵”有點像“暗喻”,只說甲,不提乙,在一般的情况下,甲物意義的指向人所共知,大家皆能領會(文化之共識共認)。故“象徵”跟“暗喻”的區别僅在於:未提及的乙若是有形之物,則爲“暗喻”;反之,則爲“象徵”。
“比喻”中甲跟乙的關係最忌“常識常爲”,故諺曰:“第一個用花比女人的是天才,第二個用花比女人的是蠢才”。比喻愈獨特、愈新穎愈好。而“象徵”則必須建立在“常識常爲”、“共識共認”基礎之上。譬如在所有華夏子民的意識裏,“梅花”都象徵“髙潔”;如果有人硬要用“棃花”來象徵“髙潔”,就行不通,不會被大家認可。所以“象徵”的成立與運用,就像文字、貨幣、度量衡一樣,必須經整個族群認可的過程,然後形成本族群的“常識”。譬如有人用“五道扛”臂徽來象徵某城少先隊總隊長之職,結果弄成了大笑話,那全國總隊長豈不要戴二十幾道扛?再譬如“紅十字”象徵“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這是個全球化的象徵,幾乎爲全人類所共認。但“紅十字”明顯是中國人的說法,因爲外國人並不認爲“十”是十字,如對“十字架”的翻譯命名一樣。故我以爲,西方“十”符號,其象徵義中,包含一種深刻的宗教信仰,非我無宗教信仰之華人能够體會。所以在眼下中國,神聖的“紅十字”,被現實顛覆成了“貪腐”的象徵。因爲絕大多數中國人不認可中國的“紅十字”。
什麽是“象徵主義”呢?
象徵,源於希臘文Symbolon。希臘文中的原意是指:一塊木板(或一种陶器)分成兩半,主客雙方各執其一,再次見面時拼成一塊,以示友愛之信物。這其實就是典型的華夏遠古(黃帝)時代的“契”。“契”是先民在借貸時將一竹片(或木片)橫刻許多寬寬窄窄、疏疏密密的“條碼”(代表所貸之物及重量、還期、利息等一系列數據、信息),然後竪剖爲二(一分為二),雙方各執一半爲信(物)(類似六、七十年代寄自行車時所得號牌)。“契”之目的在“約”,約束雙方之責、權、利也。後有“契約”一詞,易幟後被“合同”、“協議”取代。但從古至今,“契”在華夏,均象徵“誠信”,而希臘人(西方民族)却用來象徵“友愛”。——其原初的意識,可能類似於甲骨文時代之先民眼中的三羽頭飾、權杖和玉斧。後來Symbolon一詞,引申指“凡能表達某種觀念及事物的符號或物品就叫做象徵”。雖然“殊途同歸”,但明顯中、西方文化在本源上就有所差别,正如我們自始至終,决不會把“合同”(合而相同、相符)拿當“友愛”的象徵一様。
象徵主義,主要是指十九世紀法國以波德萊爾爲首的一種詩歌創作手法及其“諧契”理論。波德萊爾自己對《應和》一詩的解釋是:“讀者知道我們的目的是什麽:證明真正的音樂在不同的靈魂中啓示類似的觀念。此外,不經分析和比較地進行先騐的推論,在這裏也不會是可笑的,因爲真正使人驚訝的,是聲音不能暗示色彩,色彩不能讓人想到旋律,聲音和色彩不適於表達思想;自從上帝說世界是一个復雜而不可分割的整體那一天起,事物就一直通過一種相互間的類似彼此表達着(詳見波德萊爾著郭宏安譯《波德萊爾美學論文選》)。
契 合 (應和)
大自然是一座神殿,那充满活力的柱子
往往發出朦朦朧朧的喃喃的聲音;
人漫步穿越這一片象徵的森林,
森林投出親切的目光,注視着人的舉止。
宛如來自遠方的一陣陣悠長的回聲,
融入深邃而不可思議的統一體中,
像光明一樣無邉無際,又像黑暗一樣無窮無盡,
香味、色彩和聲音紛紛互相呼應。
有的香味鮮嫩如兒童的肌膚,
輕柔如雙簧管的音調,翠緑如草地,
——有的香味却異化、絢麗而眉飛色舞,
流露出無限的天地萬物的心跡,
仿佛龍涎香、麝香、安息香和乳香,
歌唱着精神的振奮與感覺的激昂。
(張秋紅譯)
下面引幾段《西方美學辭典》對“象徵主義”的解答:
藝術創作的基本藝術手法之一。指借助於某一具體事物的外在特徵,寄寓藝術家某種深邃的思想,或表達某種富有特殊意義的事理的藝術手法。
象徵主義重新回到以抒寫個人感情爲重點的老路。但它抒寫個人情懷和浪漫主義的抒情大異其趣。它抒寫的是不可捉摸的内心隱秘;或者如馬拉梅所説,表現隱藏在普通事物背後的“唯一的真理”。
爲此,象徵主義對於詩的語言進行了很大的改造。對於日常用的字和詞加以特殊的、出人意外的安排和組合,使之發生新的含義。象徵主義不满足於描繪事物的明確的綫條和固定的輪廓,它所追求的藝術效果,並不是要使讀者理解詩人究竟要說什麽,而是要使讀者似懂非懂,恍惚若有所悟;使讀者體會到此中有深意。象徵主義不追求單純的明朗,也不故意追求晦澀;它所追求的是半明半暗,明暗配合,撲朔迷離。
象徵主義詩歌十分强調音樂效果,可是詩句的音樂性不是單純通過機械的協韻表現出來,而在於詩句内在的節奏和旋律。
象徵主義者反感如實地描寫客觀現實。他們認為現實的物質世界是虛幻而痛苦的,只有隱匿在背後的内在的世界才是真實的。故其作品中運用大量的暗示和象徵來表現人的内心世界。並要求讀者參予其“探索”,在此過程中而獲得額外的意想不到的内心共鳴。
故其創作中,多“個人象徵”,即只有作者知道“意象”所指爲何事、何理、何概念?譬如秋小葉《硯池》一詩中,“一隻掉到硯中的螞蟻”,究竟象徵什麽呢?我們只有去猜想。但全詩從情調上,給了讀者一個方向:這隻雖被救出但瀕臨死亡的螞蟻,要麽象徵作者苦力詩人被命運顛倒凄然的人生;要麽象徵“黑色寫作”群落的必然命運;甚或還可以象徵整個文化傳統的黯然結局……
個人象徵往往費解,但充滿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