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法厅官员强阻律所接收律师,称是阶级斗争

 
 
日前,陕西公益律师常玮平在转所过程中,受到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多方阻拦,以“阶级斗争”、“政治问题”逼迫律所不得接收其执业。常玮平已经向陕西省有关部门和国家司法部控告党健。
 
 
常玮平律师发出的控告状显示,2019年7月,陕西省司法厅一名叫党健的工作人员,给常律师拟转入的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耿民打电话称:“常玮平转所这个事,是阶级斗争,是政治问题”。此话被常律师在耿民律师事务所当场听到。在此之前,党健曾在电话中给常律师说,“把你这个事,最差预案早就制定好了,已跟法院联系,不会给立案,你要敢发东西,网信办立即注销账号!”……“宝鸡所有事情,都是我在电话中,按照厅里要求,给他们安排的”。
 
根据检索资料,常玮平律师多年来为公益法律案件和维权案件奔走辩护,曾代理或作为原告提起多起公益诉讼,涉及职场性骚扰、性别歧视和艾滋歧视、金龙鱼转基因食品产品质量纠纷、顺风滴滴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案。也曾为担任“新公民案”李蔚、河南访民张小玉、南京公民王健等人的辩护律师。
 
据常玮平介绍,上述公益案件和维权案件很可能触及一些官员和部门的利益。2018年10月14日,常玮平被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停业3个月。2018年11月22日,其所执业的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被注销。2019年1月14日,其停业三个月期满后,在陕西省内与至少十家律师事务所接洽,但长达6个月的时间,其接洽超过十家律所,不是即将签约时突然变卦不再签约,就是将申请转所手续交到司法厅办事窗口后十几分钟就接到律所解聘的电话。
 
常玮平介绍,从已经公开的信息可以发现,近年来公益律师、维权律师被处罚的案例出现多元化趋势,有的是司法部门以律师的言行为由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例如以网络言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攻击国家制度”为由,或以律师法庭履职辩护行为“扰乱法庭秩序”。比如广东刘正清律师、新近的山东李金星律师等。此外,也有的司法部门通过逼迫律师事务所解聘律师的方式、或逼迫律师事务所不得接收律师的方式,使律师失去执业牌照。
 
常玮平律师电话:+86 183 9216 1708
 
附件:控告状2份;

 

对党健涉嫌滥用职权的第二封控告状
 
控告人常玮平,男,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陕商大厦1-101,联系电话18392161708
 
被控告人党健,陕西省司法厅工作人员
 
控告事项:
对党健以涉嫌滥用职权启动调查,甄别性质,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于2019年7月23日已向贵厅寄送了对党健的控告状(附后),除此之外,控告人经整理相关资料,对党健涉嫌滥用职权一事又有了新的线索和证据,特发出此控告状。
 
2019年7月15日下午4时33分,控告人与家人在贵阳旅行途中,接党健来电。党健在电话中称:
 
“把你这个事,最差预案早就制定好了,已跟法院联系,不会给立案,你要敢发东西,网信办立即注销账号!”
 
“宝鸡所有事情,都是我在电话中,按照厅里要求,给他们安排的”。
 
本控告人给党健说“你是行政部门,你得依法来办事。包括让法院不立案,包括注销我账号,这样合法吗?。……。你不要动不动就说代表司法行政部门。我相信司法行政部门,包括厅长,不会赞同你!”
 
控告人说厅长不会赞同党健,是因为2019年6月4日下午,控告人跟李艾平厅长时间不长的会面中,我认为李厅长是一个很有涵养和水平的人。他对我执业的事也做出了相应的指示,我认为是很好的安排,但就是因为党健这样的人从中作梗,故意歪曲领导指示,才出现了目前的困境。
 
除此之外,虽最终都遭解聘,但我先后跟陕西平非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滨利律师事务所都签订聘用合同并尝试办理过转所手续,我又于5月16日向浙江省司法厅提交了转入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依法,我在和任何一个律所建立聘用关系时,时效中断并在该所再次解聘我后重新计算6个月时效,因此并不符合因超过6个月未与律师事务所建立聘用关系而可以注销的条件。
 
根据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党健作为公务员,本应模范遵守法律,竟说出要让法院不给谁立案之类的话,公然干涉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权,此种违宪言论,不仅反映出其个人完全罔顾宪法,突破公务人员的基本职业底线,也给其任职的省司法厅抹了黑。
 
同时,党健的言论,也反映出其“以律师为敌,与人民为仇”的思想在作祟,反映出其“初心全忘,毫无使命”,不想着为人民谋幸福、保障律师的就业权、执业权,却不惮竭尽全力将一个律师逼上绝路,唯恐天下不知、不乱。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依法为当事人代理和辩护,和公检法工作人员,都是为了国家法治进步。即便律师在工作中客观上将一些社会、法律问题暴露出来,也是社会转型中的不可避免的现象,也必能随着法治进步得到解决。党健错误的将矛头对准律师,捕风捉影,上纲上线,要搞什么“阶级斗争”。试问,控告人作为律师,往上三代都是农民,我是什么阶级?党健是什么阶级?谁斗谁?!
 
综上,为维护本人合法就业权、执业权,为维护宪法法律尊严,惩治不法之徒,提出本控告,望依法处理并将答复控告人。
 
此致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司法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控告人:常玮平
 
                                       2019年7月31日
 
 
附:7月23日第一次控告状
 
控 告状
 
控告人常玮平,男,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陕商大厦1-101,联系电话18392161708
 
被控告人党健,陕西省司工作人员
 
控告事项:
 
对党健以涉嫌滥用职权启动调查,甄别性质,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系设立于陕西省宝鸡市的原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18年10月14日,宝鸡市司法局对我停业3个月。同年11月22日,我所执业的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被注销。
 
2019年1月14日,停业期满后,我开始在陕西寻找律师事务所接收,但长达6个月的时间,我接洽超过十家律所,不是即将签约时突然变卦不再签约,就是将申请转所手续交到司法厅办事窗口后十几分钟就接到律所解聘我的电话。这样的事一再发生,让人怀疑背后是否有人干预。
 
2019年7月9日,我往宝鸡市渭滨区司法局办理转往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的手续,但耿律师电话称他去了一趟省厅,有新情况,不能再配合办理转所手续。7月11日,我往耿民所晤耿民律师。就在当场,耿律师接到党健电话。党健在电话中称,常玮平转所这个事是阶级斗争、政治问题,并称耿民律师被投诉,以要挟其不要接收我。我在当场听的清楚。
 
至此,之前和此次转所的种种奇怪之处,有了解释和证据。
 
除此之外,经了解,党健在不同场所向其他律师称:“就是我盯着宝鸡市司法局,处罚的常玮平,注销的立刚所!”
 
《律师法》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及变更执业机构的权利。党健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期、多次践踏律师执业权,粗暴干涉律师事务所的独立用工权,侵犯律师的就业权。同时,党健并非在陕西省司法厅主管律师的部门工作,却逾越职权范围,强行插手其他部门职权。
 
当下,“依法治省”办公室并入各省司法厅,有些人却不遗余力的给司法行政部门抹黑;李克强总理三令五申要求简政放权、“放管服”,有些人却不惮用尽最后一分,甚至还要变本加厉的生造、捏造权力,真是令人惊诧、愤怒。试问,将一个律师“逼死”,是嫌外界认为我省的营商环境太好了吗,还是低级红高级黑,要打着“阶级斗争”的名号,断送我国、我省当前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大好局面?!
 
对党健的表现,控告人非常心痛。控告人认为,党健的行为,应以滥用职权启动调查,甄别性质,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为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保护控告人法定执业权、工作权,惩治混入行政部门的害群之马,特此控告,望予严惩!
 
此致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司法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控告人:常玮平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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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厅官员强阻律所接收律师,称是阶级斗争

 
 
日前,陕西公益律师常玮平在转所过程中,受到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多方阻拦,以“阶级斗争”、“政治问题”逼迫律所不得接收其执业。常玮平已经向陕西省有关部门和国家司法部控告党健。
 
 
常玮平律师发出的控告状显示,2019年7月,陕西省司法厅一名叫党健的工作人员,给常律师拟转入的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耿民打电话称:“常玮平转所这个事,是阶级斗争,是政治问题”。此话被常律师在耿民律师事务所当场听到。在此之前,党健曾在电话中给常律师说,“把你这个事,最差预案早就制定好了,已跟法院联系,不会给立案,你要敢发东西,网信办立即注销账号!”……“宝鸡所有事情,都是我在电话中,按照厅里要求,给他们安排的”。
 
根据检索资料,常玮平律师多年来为公益法律案件和维权案件奔走辩护,曾代理或作为原告提起多起公益诉讼,涉及职场性骚扰、性别歧视和艾滋歧视、金龙鱼转基因食品产品质量纠纷、顺风滴滴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案。也曾为担任“新公民案”李蔚、河南访民张小玉、南京公民王健等人的辩护律师。
 
据常玮平介绍,上述公益案件和维权案件很可能触及一些官员和部门的利益。2018年10月14日,常玮平被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停业3个月。2018年11月22日,其所执业的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被注销。2019年1月14日,其停业三个月期满后,在陕西省内与至少十家律师事务所接洽,但长达6个月的时间,其接洽超过十家律所,不是即将签约时突然变卦不再签约,就是将申请转所手续交到司法厅办事窗口后十几分钟就接到律所解聘的电话。
 
常玮平介绍,从已经公开的信息可以发现,近年来公益律师、维权律师被处罚的案例出现多元化趋势,有的是司法部门以律师的言行为由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例如以网络言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攻击国家制度”为由,或以律师法庭履职辩护行为“扰乱法庭秩序”。比如广东刘正清律师、新近的山东李金星律师等。此外,也有的司法部门通过逼迫律师事务所解聘律师的方式、或逼迫律师事务所不得接收律师的方式,使律师失去执业牌照。
 
常玮平律师电话:+86 183 9216 1708
 
附件:控告状2份;

 

对党健涉嫌滥用职权的第二封控告状
 
控告人常玮平,男,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陕商大厦1-101,联系电话18392161708
 
被控告人党健,陕西省司法厅工作人员
 
控告事项:
对党健以涉嫌滥用职权启动调查,甄别性质,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于2019年7月23日已向贵厅寄送了对党健的控告状(附后),除此之外,控告人经整理相关资料,对党健涉嫌滥用职权一事又有了新的线索和证据,特发出此控告状。
 
2019年7月15日下午4时33分,控告人与家人在贵阳旅行途中,接党健来电。党健在电话中称:
 
“把你这个事,最差预案早就制定好了,已跟法院联系,不会给立案,你要敢发东西,网信办立即注销账号!”
 
“宝鸡所有事情,都是我在电话中,按照厅里要求,给他们安排的”。
 
本控告人给党健说“你是行政部门,你得依法来办事。包括让法院不立案,包括注销我账号,这样合法吗?。……。你不要动不动就说代表司法行政部门。我相信司法行政部门,包括厅长,不会赞同你!”
 
控告人说厅长不会赞同党健,是因为2019年6月4日下午,控告人跟李艾平厅长时间不长的会面中,我认为李厅长是一个很有涵养和水平的人。他对我执业的事也做出了相应的指示,我认为是很好的安排,但就是因为党健这样的人从中作梗,故意歪曲领导指示,才出现了目前的困境。
 
除此之外,虽最终都遭解聘,但我先后跟陕西平非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滨利律师事务所都签订聘用合同并尝试办理过转所手续,我又于5月16日向浙江省司法厅提交了转入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依法,我在和任何一个律所建立聘用关系时,时效中断并在该所再次解聘我后重新计算6个月时效,因此并不符合因超过6个月未与律师事务所建立聘用关系而可以注销的条件。
 
根据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党健作为公务员,本应模范遵守法律,竟说出要让法院不给谁立案之类的话,公然干涉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权,此种违宪言论,不仅反映出其个人完全罔顾宪法,突破公务人员的基本职业底线,也给其任职的省司法厅抹了黑。
 
同时,党健的言论,也反映出其“以律师为敌,与人民为仇”的思想在作祟,反映出其“初心全忘,毫无使命”,不想着为人民谋幸福、保障律师的就业权、执业权,却不惮竭尽全力将一个律师逼上绝路,唯恐天下不知、不乱。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依法为当事人代理和辩护,和公检法工作人员,都是为了国家法治进步。即便律师在工作中客观上将一些社会、法律问题暴露出来,也是社会转型中的不可避免的现象,也必能随着法治进步得到解决。党健错误的将矛头对准律师,捕风捉影,上纲上线,要搞什么“阶级斗争”。试问,控告人作为律师,往上三代都是农民,我是什么阶级?党健是什么阶级?谁斗谁?!
 
综上,为维护本人合法就业权、执业权,为维护宪法法律尊严,惩治不法之徒,提出本控告,望依法处理并将答复控告人。
 
此致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司法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控告人:常玮平
 
                                       2019年7月31日
 
 
附:7月23日第一次控告状
 
控 告状
 
控告人常玮平,男,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陕商大厦1-101,联系电话18392161708
 
被控告人党健,陕西省司工作人员
 
控告事项:
 
对党健以涉嫌滥用职权启动调查,甄别性质,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系设立于陕西省宝鸡市的原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18年10月14日,宝鸡市司法局对我停业3个月。同年11月22日,我所执业的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被注销。
 
2019年1月14日,停业期满后,我开始在陕西寻找律师事务所接收,但长达6个月的时间,我接洽超过十家律所,不是即将签约时突然变卦不再签约,就是将申请转所手续交到司法厅办事窗口后十几分钟就接到律所解聘我的电话。这样的事一再发生,让人怀疑背后是否有人干预。
 
2019年7月9日,我往宝鸡市渭滨区司法局办理转往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的手续,但耿律师电话称他去了一趟省厅,有新情况,不能再配合办理转所手续。7月11日,我往耿民所晤耿民律师。就在当场,耿律师接到党健电话。党健在电话中称,常玮平转所这个事是阶级斗争、政治问题,并称耿民律师被投诉,以要挟其不要接收我。我在当场听的清楚。
 
至此,之前和此次转所的种种奇怪之处,有了解释和证据。
 
除此之外,经了解,党健在不同场所向其他律师称:“就是我盯着宝鸡市司法局,处罚的常玮平,注销的立刚所!”
 
《律师法》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及变更执业机构的权利。党健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期、多次践踏律师执业权,粗暴干涉律师事务所的独立用工权,侵犯律师的就业权。同时,党健并非在陕西省司法厅主管律师的部门工作,却逾越职权范围,强行插手其他部门职权。
 
当下,“依法治省”办公室并入各省司法厅,有些人却不遗余力的给司法行政部门抹黑;李克强总理三令五申要求简政放权、“放管服”,有些人却不惮用尽最后一分,甚至还要变本加厉的生造、捏造权力,真是令人惊诧、愤怒。试问,将一个律师“逼死”,是嫌外界认为我省的营商环境太好了吗,还是低级红高级黑,要打着“阶级斗争”的名号,断送我国、我省当前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大好局面?!
 
对党健的表现,控告人非常心痛。控告人认为,党健的行为,应以滥用职权启动调查,甄别性质,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为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保护控告人法定执业权、工作权,惩治混入行政部门的害群之马,特此控告,望予严惩!
 
此致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司法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控告人:常玮平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