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业:人格杀戮——极权主义的中国特色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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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

人生而自由,人生而有尊严。自由和尊严孕育着高尚的人格。正是具有高尚人格的人创造了现代价值体系,创造了现代文明,创造了现代政治制度。

什么是人格?人格是关于人的品格、尊严、思想、秉性、气质和性格的综合特质,是人在成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情感体验、行为模式和价值思维的个体特点,是区别于他人的稳定的心理品质,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所应具有的资格。

人格大致可分为三类:心理人格、社会人格和政治人格。

心理人格:其形成部分地取决于先天的生理因素,部分地取决于后天的心理因素。良好的生理和心理素质是构成一个良好的心理人格的基础。人是自己的主人,心理人格是人对自己提出的人格规范和要求。健康的心理人格是个人尊严和魅力的源头。

社会人格:人是独立的行为个体,人格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鲜明的个体差异。但作为社会的成员,又不是孤独的人。个体通过服务于社会而融入社会,并在与他人的相处中形成自己的社会人格。因此社会人格是社会塑造的,不同的社会实践塑造不同的社会人格。

政治人格:即公民人格。人是自由而独立的政治和思想个体,通过参与国家政治而行使公民权利。作为一个公民,在参与政治的实践中,展现其公民人格。

人格决定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甚至决定一个人的命运。积极人格导致积极的人生,而消极人格导致消极的人生。

一个积极的人格其内在涵养和外在品味大致可以这样描述:高尚正义的品格;独立自由的思想;威然自律的尊严;果敢自信的性格;仁爱宽厚的心胸;潇洒幽默的言谈;内敛端庄的风格;落落大方的性情;理解和倾听的涵养;高贵洁雅的格调;刚直不阿、率真爽直、敦厚淳朴的秉性;忠厚善良、秉笔直书、秉公无私的品质;等等。上述特质的综合构成一个向善向上的人格。

一个消极的人格,诸如:怯弱、消沉、轻浮、放纵、猥琐、阴暗、堕落、腐化、苛刻、计较、僵化,迟钝,猜忌,抱怨、躁动、畏惧、奉承、奴性等等。消极人格通常导致一个悲剧人生。

社会变迁,政治动荡,容易导致人格变异、人格堕落和人格分裂。尤其是极权主义制度对人格的谋杀,造成人格缺失和人格依附,造成病态人格,犬儒人格,谄媚人格和奴才人格。

人格杀戮

人格杀戮又称人格谋杀,既可能发生在个体与个体之间,也可能发生在政府与公民之间。

当一个个体对另一个体实施人格杀戮时,往往首先通过谎言肃杀目标人物上述积极人格中所列出的特质,塑造出一个猥琐阴暗腐败的形象,让其无地自容。然后再进一步在公开场合蓄意地捏造虚假的、曲扭的、夸张的、耸人听闻的罪名和丑闻,对目标人物的人格进行污名化,蓄意地诽谤和攻击,利用社会心理操纵舆论,摧毁和扼杀目标人物的公众形象、声望或品牌。尽可能地使用大众媒体对污名进行渲染,努力使不了解真相的民众接受杜撰的故事,在人格价值层面使得污名“成立”,以达到人身攻击和抹黑的目的,从而对目标人物造成切实的伤害。污名的对象可以是政治反对派、商业竞争对手、文化名人、宗教领袖、影视明星、网络红人等等。两者在私下的口角和辱骂,如果没有第三者或更多的人知道,那就不构成人格杀戮,唯有污名被公开化,污名被社会接受,才称之为人格杀戮。蓄意、公开、污名是人格杀戮的三个特点。

在法制社会,对于发生在个体之间的人格污蔑和人格杀戮,受害者是可以反击的。在法律上,对于名誉伤害罪是可以起诉的,也不乏起诉成功的例子。不同的社会民情和社会制度,结局或许不同。但在一个法制腐败的国家,没有公理和法理可言,人格杀戮的翻转,往往取决于对资源和权力的掌握,而通常的结局都是正义和清白被打压。

发生在政府与个体之间的人格杀戮或人格谋杀通常与政治迫害联系在一起。此时政府和国家机器就是人格杀戮的发动者和执行者,它可以动用国家权力和资源,出于政治目的,对于不喜欢的政敌和团体实施人格杀戮,从道德、诚信、声誉和个体价值上诋毁他们。它可以利用宣传机器、媒体,报刊、网络将指向被害者的污名公开化;可以动用组织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将污名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从而使得“污名化”不可逆转。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不论什么罪,先用舆论,把人格谋杀了,然后再利用手中把握的司法机构对其治罪。因此国家机器对目标人物和群体所造成的伤害无论在规模和深度上都远远超过个体之间的人格杀戮。

发生于封建社会的人格杀戮,通常是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博弈,抑或皇权对臣子的人格羞辱。比如韩信受胯下之辱,勾践跪尝吴王夫差的粪便,都是公开羞辱。

发生在威权社会的人格杀戮,通常表现为对政敌的个体杀伤。独裁政权不能容忍政治异见者,而利用权力,利用司法,制造冤案,让异见者噤声。比如普京治下的俄罗斯,对于政治反对派,总是把他们描画成与西方勾结的祖国叛徒,先在政治上对他们进行人格“抹黑”,然后将其驱逐,或者流放。普京以欺诈罪将反对派领袖纳瓦利内关进监狱,让他从公众视野消失。上个世纪频繁发生于南美洲的军事政变,大都起源于政治迫害和人格杀戮,对胡安-托雷斯的暗杀就是一例,先把他变成魔鬼,然后除之。

发生在极权社会的人格杀戮已不再局限于个体,而且是针对公民整体。人格杀戮从个体扩展到社会群体,乃至扩展到公民整体。毛泽东时代对整体知识分子的人格杀戮,江泽民时代对整体法轮功学员的人格杀戮,习近平时代对整体公民的摄像监控,清零封村,黄码止步都属于对公民整体的人格侵犯和人格杀戮。中国政治中的人格杀戮旨在奴化全体百姓,一个也不放过。

人格杀戮的中国特色

人格杀戮的中国特色在于它是指向整体中国公民的。

极权主义屠杀有三种类型:肉体杀戮,思想杀戮和人格杀戮。这些都是蓄意的、有相当规模的、被杀者无自卫能力的屠杀行为。屠杀一词的使用在这里泛指大规模的消灭行为,即大规模肉体消灭,大规模思想消灭和大规模人格消灭。

在中国极权主义初期,以肉体杀戮为主,中期以思想杀戮为主,晚期以人格杀戮为主。其中人格杀戮又始终贯穿于肉体杀戮和思想杀戮之始终:先辱而后杀,先辱而后夺,先辱而后奴;欲杀先辱,欲夺先辱,欲奴先辱。杀,取你性命;夺,取你财产;奴,取你思想和人格。

在中共刚刚夺取政权的初期,肉体杀戮作为一种政治杀戮和阶级杀戮的主要手段,血腥而野蛮,目的在于从肉体上消灭敌对阶级和政敌。杀戮指向特定人物: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国民党党政军残留人员等等。中共夺取政权以来,从肉体上杀死整死的人数,大约在4千万到6千万之间,大约有6% - 8%的人口被中共从肉体上彻底消灭和杀害了。这个数量级高居世界屠杀史的顶端。

思想杀戮指向特定的思想群体,尤其指向思想相对活跃的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知识分子群体。思想杀戮一灭就是一群,它以群体杀戮为特征。封喉,割喉,使所有具有真知灼见的知识分子再也无力发声和反抗。比如反右运动,表面上看,一次性打击55万,给这些知识分子扣上“反党”的帽子;而实际上,这场思想镇压运动的震慑作用在于令知识分子整体闭嘴,它谋杀知识分子整体的思想和精神人格。文化大革命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杀戮更为严重更为普遍,它冲破校园的围墙,走向全社会。在肃清了思想界和学术界的“异端”之后,为党的一言堂扫清道路,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彻底摧毁了知识分子在思想界挑战权力的可能性。此时的高级和中级知识分子整体大约为六千万,全部闭嘴,被剥夺了思想的能力,从此万马齐喑。

唬弄人了吧,习思想居然可以赋能全球治理?分明在侮辱中国和世界老百姓的智商和人格。

人格杀戮的规模起初并不大,仅为获取肉体杀戮和思想杀戮的“正当性”,即在动刀之前,首先剥夺其人格,对其进行人格侮辱和摧残,将其人格妖魔化非人化,然后将其归为该杀之类,然后杀之。比如针对政治反对派都是先辱而后杀,对林昭,对张志新,对刘晓波,都是先辱而后杀。对储安平,对傅雷,对老舍,对赵九章,对容国团,都是先辱而后令其自杀。

当中共发现规模化的人格杀戮所制造的恐怖比之肉体杀戮对人的震慑作用更为广泛、更为行之有效时,人格杀戮就逐渐取代了肉体杀戮,成为中共制造恐怖和震慑作用的主要手段。

人格杀戮从社会精英开始。“士可杀而不可辱”原本是中国士大夫的人格信条,人格杀戮摧毁了原本相对正直的独立的人格,令中国的士大夫们,中国的知识分子和国家精英们,生不如死。从欲杀先辱到辱而不杀,让人们恐怖地活着,极权主义完成了一次统治术的飞跃

人格杀戮的规模随着极权主义制度的成熟而越来越大,从知识分子群体迅速扩展至全体公民。肉体杀戮最多不过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六,而人格杀戮是不流血的杀戮,它可以施于整体公民,百分之百地剥夺其人格,十四亿人口,无一可以幸免。正因如此,人格杀戮迅速演变为由国家执行的全面的愚民行为和奴化行为,对整体公民的心理人格、社会人格和政治人格实行普遍的杀戮,那是极为惊悚而恐怖的一幕。

极权主义摧毁人的心理人格,摧毁人的自我,令你无法作自己的主人,无法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唯有盲从。极权主义强制灌输只有党才是你人格的依附所在,只有党才是你人格的主人,一切听从党的召唤和安排。摧毁心理人格是实行奴化的第一步。过去有毛主席语录,如今有习近平言论,都是全民必修课,用以腐蚀人的灵魂,控制人的灵魂,这些都是愚民的老套路。

极权主义囚禁人的社会人格,试图改造人性,消灭人的个性,使其成为被奴役的群体中一个没有自尊没有价值的符号;通过剥夺人的工作权利使之丧失生存能力,从而把独立人格彻底打垮,迫使人就范。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对己、对人、对事的社会适应性中形成自己的社会人格,在社会交往和思想交流中形成自己的社会人格;然而在思想封闭时代,发生于大数据时代的封网行为,封锁了思想传播和交流,人们无法塑造健全的人格。封闭和畸形的社会文化只能塑造畸形的人格。

极权主义通过剥夺公民的选举权和参与权,从而剥夺公民的政治人格,令公民无力参与国家政治,而成为政治旁观者或冷漠者。围在党周围的一圈又一圈的犬儒们、谄媚者们、告密者们,以及党卫军们,是一群没有政治人格的动物,没有政治思考能力的奴才。一个泱泱大国,任凭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白痴把握着国家政权,任其胡作非为而无能为力将其驱逐,悲剧在于这个国家的国民没有公民身份,没有政治权力,没有政治人格。

人格杀戮的实质是摧毁人格背后所坚持的价值观,思想和精神,是摧毁挑战现存邪恶制度的人格力量,企图把人还原为动物。人格杀戮是极权主义针对本国公民的预谋行为,比如所谓的“清零”政策,就是一套预先周密设计好的全盘计划,针对全体公民,以维持公共卫生为借口,对全体公民实施政治管制和监控,直接伤害和摧毁公民的心理人格,阻隔和囚禁公民的社会人格,压制和扼杀公民的政治人格,最终剥夺公民的自由和尊严。

要求老百姓听话,而不是倾听老百姓的呼声,这是赤裸的人格杀戮。

让老百姓跪地膜拜和求饶,这是酷吏对百姓的人格杀戮。

人格杀戮的普遍性表明这个国家没有法制,为了打压维权律师,习惯性地给他们按上耸人听闻的罪名,诸如“寻衅滋事”,“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著名的人权律师高智晟对他所受到的酷刑有过这样一段文字:
“我痛苦的满地打滚,当王姓头目开始电击我的生殖器时,我向他求饶过。我的求饶换来的是一片大笑和更加疯狂的折磨。……不知何时,有人在我头上、脸上撒了尿。三支电警棍开始电击我,我毫无尊严地满地打滚。十几分钟后,我浑身痉挛抖动得无法停下来。接着,我被架着跪在地上,他们用牙签捅我的生殖器。我至今无法用语言述清当时无助的痛苦与绝望。”

那些畜生以为施以侮辱性的酷刑可以摧毁高智晟的尊严和人格,从而摧毁他的批判的锋芒。但是他们错了,他们低估了高智晟不屈的灵魂。未经任何司法程序就实施酷刑,盖因国家司法黑暗。

在2015年的“709大抓捕”事件中,大约300多名维权律师遭到了抓捕和迫害。胡石根、周世锋、王全璋、李和平等,都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警方不仅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还对其极尽人格侮辱之能事,甚至包括对待他们的夫人。在警方的酷刑和高压恐吓下,维权律师们一一“认罪”,并服刑。一个国家机器使用人格杀戮来灭杀维权律师的志气,标志着司法的极度黑暗。

对海外民运人士定点实施人格谋杀是中国国安部绞杀海外民运的行动策略之一。一方面监视、骚扰、恐吓和跟踪海外民运的行动,另一方面使用污名摧毁民运人士的人格,惯用的手法就是制造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男女问题,以此对海外民运的目标人物进行诋毁,比如对待魏京生、王丹、吾尔凯西,杨建利,散布各种政治谣言和绯闻。

对待政治反对派如此,对待政敌更如此,比如将刘少奇定罪为“叛徒、内奸、工贼”,先辱而后杀;比如对待彭德怀,将其定为“三反分子”,当众扇其耳光,打断其肋骨,任其病死而不治;比如贺龙,当其糖尿病恶化时,不但不给水喝,让他喝自己的尿,还特意注射葡萄糖,令其尿中毒而死;在周永康案,薄熙来案,孙政才案,肖建华案,孙立军案中都可以看到人格杀戮先行的影子。

在中国官场普遍存在着对妇女人格的侮辱:包二奶,养情妇,依仗权力实施性侵犯,性暴力。女主播,女明星,女运动员,都是权力猎色的对象。而无助的妇女们不得不向权力低头出卖贞操和人格,乃是中国社会的悲剧。妇女们从被强迫不准超生到至少要生三胎,除了被纯粹当成生育工具,而毫无生育自主的权利。

在这样的宣誓场景下,妇女们的尊严何在?

告密和举报是维护极权主义统治的主要手段之一,用它制造人人自危、朝夕不保的社会氛围。用制造恐怖来维稳,标志着极权主义进入了晚期。

政府对自己的公民实施的人格杀戮,其实质是国家恐怖主义。一国政府对本国公民整体的人格杀戮所导致的人权迫害远超其他任何恐怖主义所导致的局部迫害结果。

人格杀戮是严重的侵犯和扼杀人权的行为。

现代人格

人的尊严是国家宪政的前提,国家宪政的使命就是捍卫公民的尊严,使公民可以有尊严地活着。一旦公民失去尊严,国家宪政就是一纸空文,这个国家便一定充满恐怖。

极权主义造就病态人格和双重人格。在极权社会作高尚的人难于上青天;作坏人,很容易,因为不需要道德底线,只需帮腔,只需起哄,只需告密,只需助纣为虐。失去高尚人格之后,人会变成为愚民、暴民、刁民和恶民;失去高尚人格之后,人便失去思考能力,从而深度脑残;失去高尚的人格之后,法西斯主义人格(攻击性),权力主义人格(权力崇拜)就会滋长。

人格杀戮摧毁了人文,摧毁了人道,摧毁了人本;人格杀戮改变信仰,改变追求,改变好恶,造成自我否定,人格解体,丧失自由和自尊。这是当代中国面临的精神危机。
民主制度是建立在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之上的,而公民社会的建立需要全体人民具有健全的公民人格。一个没有公民社会或公民社会薄弱的社会,是极权主义易于操纵的社会。

民主的质量取决于政党的素质,而政党的素质取决于选民的良好人格。如果选民的人格素质下降,政党的素质同时也会下降,民主的质量就会受到影响。换句话说,一个民主政党只有当其选民的民主意识构成其公民人格的主导成分时才可能产生。至少两个有着良好民意支持的政党的存在,才是维系民主制度的保证。

由此可见健全的公民人格对于建立一个民主社会的意义。一个现代意义的人格,与自由和民主关联的人格,才是我们要追求的。我们距此还远。

在中国,人格的建立,与儒教信仰相关。因而当儒教被摧毁时,依附于儒教的人格便失去依托。反之,当人格被摧毁时,儒教信仰的建立就举步维艰。中共当局曾经试图放开对儒教的宣传,但发现当人格变得高尚起来之时,其正气也在增加,从而对当局的挑战也在增加,便改变了主意。其实儒家的政治人格是有缺陷的,它缺乏自由和权利意识,它对皇权的依附远多于对皇权的反叛,这并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建立(讨论就不在此展开了)。魏晋人格同样如此,它离现代人格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中国人必须在儒教人格和魏晋人格之上去建立现代人格。

具有现代人格的是这样一批人:
人格高尚的思想家和自由主义者,如梁启超、胡适、鲁迅、储安平、殷海光、林昭、顾准、遇罗克、杨小凯、刘晓波、余英时、胡平……今日还有吗?
人格高尚的政治犯和维权律师,如秦永敏、胡石根、李旺阳、刘念春、王全璋、刘贤斌、陈光诚、郭飞雄、吕耿松,……今日还有吗?
人格高尚的民运人士,如王炳璋、魏京生、王军涛、王丹、杨建利、韩连潮、余茂春、刘青、周封锁、方政,…… 今日还有吗?
人格高尚的正直的公共知识分子,如贺卫方、许章润、许志勇、李文亮、任志强、耿潇男、黎智英、黄之锋、张展、方方,……今日还会有吗?
人格高尚的文学家、艺术家和诗人,如崔健、北岛,陈忠实、艾未未、陈维明、廖亦武,……今日还有吗?

会有的!一定会有的!近日,彭载舟(彭立发)在四通桥上拉开“罢免国贼习近平”的横幅,何其勇也!在极权体制下,还有比“民不畏死”更高尚的人格吗?

呼唤现代人格的再造与重建,呼唤面向中国未来的人格。

10-18-2022 于剑魂禅心斋
民主中国 | minzhuzhonggu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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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

人生而自由,人生而有尊严。自由和尊严孕育着高尚的人格。正是具有高尚人格的人创造了现代价值体系,创造了现代文明,创造了现代政治制度。

什么是人格?人格是关于人的品格、尊严、思想、秉性、气质和性格的综合特质,是人在成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情感体验、行为模式和价值思维的个体特点,是区别于他人的稳定的心理品质,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所应具有的资格。

人格大致可分为三类:心理人格、社会人格和政治人格。

心理人格:其形成部分地取决于先天的生理因素,部分地取决于后天的心理因素。良好的生理和心理素质是构成一个良好的心理人格的基础。人是自己的主人,心理人格是人对自己提出的人格规范和要求。健康的心理人格是个人尊严和魅力的源头。

社会人格:人是独立的行为个体,人格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鲜明的个体差异。但作为社会的成员,又不是孤独的人。个体通过服务于社会而融入社会,并在与他人的相处中形成自己的社会人格。因此社会人格是社会塑造的,不同的社会实践塑造不同的社会人格。

政治人格:即公民人格。人是自由而独立的政治和思想个体,通过参与国家政治而行使公民权利。作为一个公民,在参与政治的实践中,展现其公民人格。

人格决定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甚至决定一个人的命运。积极人格导致积极的人生,而消极人格导致消极的人生。

一个积极的人格其内在涵养和外在品味大致可以这样描述:高尚正义的品格;独立自由的思想;威然自律的尊严;果敢自信的性格;仁爱宽厚的心胸;潇洒幽默的言谈;内敛端庄的风格;落落大方的性情;理解和倾听的涵养;高贵洁雅的格调;刚直不阿、率真爽直、敦厚淳朴的秉性;忠厚善良、秉笔直书、秉公无私的品质;等等。上述特质的综合构成一个向善向上的人格。

一个消极的人格,诸如:怯弱、消沉、轻浮、放纵、猥琐、阴暗、堕落、腐化、苛刻、计较、僵化,迟钝,猜忌,抱怨、躁动、畏惧、奉承、奴性等等。消极人格通常导致一个悲剧人生。

社会变迁,政治动荡,容易导致人格变异、人格堕落和人格分裂。尤其是极权主义制度对人格的谋杀,造成人格缺失和人格依附,造成病态人格,犬儒人格,谄媚人格和奴才人格。

人格杀戮

人格杀戮又称人格谋杀,既可能发生在个体与个体之间,也可能发生在政府与公民之间。

当一个个体对另一个体实施人格杀戮时,往往首先通过谎言肃杀目标人物上述积极人格中所列出的特质,塑造出一个猥琐阴暗腐败的形象,让其无地自容。然后再进一步在公开场合蓄意地捏造虚假的、曲扭的、夸张的、耸人听闻的罪名和丑闻,对目标人物的人格进行污名化,蓄意地诽谤和攻击,利用社会心理操纵舆论,摧毁和扼杀目标人物的公众形象、声望或品牌。尽可能地使用大众媒体对污名进行渲染,努力使不了解真相的民众接受杜撰的故事,在人格价值层面使得污名“成立”,以达到人身攻击和抹黑的目的,从而对目标人物造成切实的伤害。污名的对象可以是政治反对派、商业竞争对手、文化名人、宗教领袖、影视明星、网络红人等等。两者在私下的口角和辱骂,如果没有第三者或更多的人知道,那就不构成人格杀戮,唯有污名被公开化,污名被社会接受,才称之为人格杀戮。蓄意、公开、污名是人格杀戮的三个特点。

在法制社会,对于发生在个体之间的人格污蔑和人格杀戮,受害者是可以反击的。在法律上,对于名誉伤害罪是可以起诉的,也不乏起诉成功的例子。不同的社会民情和社会制度,结局或许不同。但在一个法制腐败的国家,没有公理和法理可言,人格杀戮的翻转,往往取决于对资源和权力的掌握,而通常的结局都是正义和清白被打压。

发生在政府与个体之间的人格杀戮或人格谋杀通常与政治迫害联系在一起。此时政府和国家机器就是人格杀戮的发动者和执行者,它可以动用国家权力和资源,出于政治目的,对于不喜欢的政敌和团体实施人格杀戮,从道德、诚信、声誉和个体价值上诋毁他们。它可以利用宣传机器、媒体,报刊、网络将指向被害者的污名公开化;可以动用组织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将污名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从而使得“污名化”不可逆转。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不论什么罪,先用舆论,把人格谋杀了,然后再利用手中把握的司法机构对其治罪。因此国家机器对目标人物和群体所造成的伤害无论在规模和深度上都远远超过个体之间的人格杀戮。

发生于封建社会的人格杀戮,通常是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博弈,抑或皇权对臣子的人格羞辱。比如韩信受胯下之辱,勾践跪尝吴王夫差的粪便,都是公开羞辱。

发生在威权社会的人格杀戮,通常表现为对政敌的个体杀伤。独裁政权不能容忍政治异见者,而利用权力,利用司法,制造冤案,让异见者噤声。比如普京治下的俄罗斯,对于政治反对派,总是把他们描画成与西方勾结的祖国叛徒,先在政治上对他们进行人格“抹黑”,然后将其驱逐,或者流放。普京以欺诈罪将反对派领袖纳瓦利内关进监狱,让他从公众视野消失。上个世纪频繁发生于南美洲的军事政变,大都起源于政治迫害和人格杀戮,对胡安-托雷斯的暗杀就是一例,先把他变成魔鬼,然后除之。

发生在极权社会的人格杀戮已不再局限于个体,而且是针对公民整体。人格杀戮从个体扩展到社会群体,乃至扩展到公民整体。毛泽东时代对整体知识分子的人格杀戮,江泽民时代对整体法轮功学员的人格杀戮,习近平时代对整体公民的摄像监控,清零封村,黄码止步都属于对公民整体的人格侵犯和人格杀戮。中国政治中的人格杀戮旨在奴化全体百姓,一个也不放过。

人格杀戮的中国特色

人格杀戮的中国特色在于它是指向整体中国公民的。

极权主义屠杀有三种类型:肉体杀戮,思想杀戮和人格杀戮。这些都是蓄意的、有相当规模的、被杀者无自卫能力的屠杀行为。屠杀一词的使用在这里泛指大规模的消灭行为,即大规模肉体消灭,大规模思想消灭和大规模人格消灭。

在中国极权主义初期,以肉体杀戮为主,中期以思想杀戮为主,晚期以人格杀戮为主。其中人格杀戮又始终贯穿于肉体杀戮和思想杀戮之始终:先辱而后杀,先辱而后夺,先辱而后奴;欲杀先辱,欲夺先辱,欲奴先辱。杀,取你性命;夺,取你财产;奴,取你思想和人格。

在中共刚刚夺取政权的初期,肉体杀戮作为一种政治杀戮和阶级杀戮的主要手段,血腥而野蛮,目的在于从肉体上消灭敌对阶级和政敌。杀戮指向特定人物: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国民党党政军残留人员等等。中共夺取政权以来,从肉体上杀死整死的人数,大约在4千万到6千万之间,大约有6% - 8%的人口被中共从肉体上彻底消灭和杀害了。这个数量级高居世界屠杀史的顶端。

思想杀戮指向特定的思想群体,尤其指向思想相对活跃的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知识分子群体。思想杀戮一灭就是一群,它以群体杀戮为特征。封喉,割喉,使所有具有真知灼见的知识分子再也无力发声和反抗。比如反右运动,表面上看,一次性打击55万,给这些知识分子扣上“反党”的帽子;而实际上,这场思想镇压运动的震慑作用在于令知识分子整体闭嘴,它谋杀知识分子整体的思想和精神人格。文化大革命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杀戮更为严重更为普遍,它冲破校园的围墙,走向全社会。在肃清了思想界和学术界的“异端”之后,为党的一言堂扫清道路,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彻底摧毁了知识分子在思想界挑战权力的可能性。此时的高级和中级知识分子整体大约为六千万,全部闭嘴,被剥夺了思想的能力,从此万马齐喑。

唬弄人了吧,习思想居然可以赋能全球治理?分明在侮辱中国和世界老百姓的智商和人格。

人格杀戮的规模起初并不大,仅为获取肉体杀戮和思想杀戮的“正当性”,即在动刀之前,首先剥夺其人格,对其进行人格侮辱和摧残,将其人格妖魔化非人化,然后将其归为该杀之类,然后杀之。比如针对政治反对派都是先辱而后杀,对林昭,对张志新,对刘晓波,都是先辱而后杀。对储安平,对傅雷,对老舍,对赵九章,对容国团,都是先辱而后令其自杀。

当中共发现规模化的人格杀戮所制造的恐怖比之肉体杀戮对人的震慑作用更为广泛、更为行之有效时,人格杀戮就逐渐取代了肉体杀戮,成为中共制造恐怖和震慑作用的主要手段。

人格杀戮从社会精英开始。“士可杀而不可辱”原本是中国士大夫的人格信条,人格杀戮摧毁了原本相对正直的独立的人格,令中国的士大夫们,中国的知识分子和国家精英们,生不如死。从欲杀先辱到辱而不杀,让人们恐怖地活着,极权主义完成了一次统治术的飞跃

人格杀戮的规模随着极权主义制度的成熟而越来越大,从知识分子群体迅速扩展至全体公民。肉体杀戮最多不过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六,而人格杀戮是不流血的杀戮,它可以施于整体公民,百分之百地剥夺其人格,十四亿人口,无一可以幸免。正因如此,人格杀戮迅速演变为由国家执行的全面的愚民行为和奴化行为,对整体公民的心理人格、社会人格和政治人格实行普遍的杀戮,那是极为惊悚而恐怖的一幕。

极权主义摧毁人的心理人格,摧毁人的自我,令你无法作自己的主人,无法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唯有盲从。极权主义强制灌输只有党才是你人格的依附所在,只有党才是你人格的主人,一切听从党的召唤和安排。摧毁心理人格是实行奴化的第一步。过去有毛主席语录,如今有习近平言论,都是全民必修课,用以腐蚀人的灵魂,控制人的灵魂,这些都是愚民的老套路。

极权主义囚禁人的社会人格,试图改造人性,消灭人的个性,使其成为被奴役的群体中一个没有自尊没有价值的符号;通过剥夺人的工作权利使之丧失生存能力,从而把独立人格彻底打垮,迫使人就范。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对己、对人、对事的社会适应性中形成自己的社会人格,在社会交往和思想交流中形成自己的社会人格;然而在思想封闭时代,发生于大数据时代的封网行为,封锁了思想传播和交流,人们无法塑造健全的人格。封闭和畸形的社会文化只能塑造畸形的人格。

极权主义通过剥夺公民的选举权和参与权,从而剥夺公民的政治人格,令公民无力参与国家政治,而成为政治旁观者或冷漠者。围在党周围的一圈又一圈的犬儒们、谄媚者们、告密者们,以及党卫军们,是一群没有政治人格的动物,没有政治思考能力的奴才。一个泱泱大国,任凭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白痴把握着国家政权,任其胡作非为而无能为力将其驱逐,悲剧在于这个国家的国民没有公民身份,没有政治权力,没有政治人格。

人格杀戮的实质是摧毁人格背后所坚持的价值观,思想和精神,是摧毁挑战现存邪恶制度的人格力量,企图把人还原为动物。人格杀戮是极权主义针对本国公民的预谋行为,比如所谓的“清零”政策,就是一套预先周密设计好的全盘计划,针对全体公民,以维持公共卫生为借口,对全体公民实施政治管制和监控,直接伤害和摧毁公民的心理人格,阻隔和囚禁公民的社会人格,压制和扼杀公民的政治人格,最终剥夺公民的自由和尊严。

要求老百姓听话,而不是倾听老百姓的呼声,这是赤裸的人格杀戮。

让老百姓跪地膜拜和求饶,这是酷吏对百姓的人格杀戮。

人格杀戮的普遍性表明这个国家没有法制,为了打压维权律师,习惯性地给他们按上耸人听闻的罪名,诸如“寻衅滋事”,“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著名的人权律师高智晟对他所受到的酷刑有过这样一段文字:
“我痛苦的满地打滚,当王姓头目开始电击我的生殖器时,我向他求饶过。我的求饶换来的是一片大笑和更加疯狂的折磨。……不知何时,有人在我头上、脸上撒了尿。三支电警棍开始电击我,我毫无尊严地满地打滚。十几分钟后,我浑身痉挛抖动得无法停下来。接着,我被架着跪在地上,他们用牙签捅我的生殖器。我至今无法用语言述清当时无助的痛苦与绝望。”

那些畜生以为施以侮辱性的酷刑可以摧毁高智晟的尊严和人格,从而摧毁他的批判的锋芒。但是他们错了,他们低估了高智晟不屈的灵魂。未经任何司法程序就实施酷刑,盖因国家司法黑暗。

在2015年的“709大抓捕”事件中,大约300多名维权律师遭到了抓捕和迫害。胡石根、周世锋、王全璋、李和平等,都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警方不仅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还对其极尽人格侮辱之能事,甚至包括对待他们的夫人。在警方的酷刑和高压恐吓下,维权律师们一一“认罪”,并服刑。一个国家机器使用人格杀戮来灭杀维权律师的志气,标志着司法的极度黑暗。

对海外民运人士定点实施人格谋杀是中国国安部绞杀海外民运的行动策略之一。一方面监视、骚扰、恐吓和跟踪海外民运的行动,另一方面使用污名摧毁民运人士的人格,惯用的手法就是制造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男女问题,以此对海外民运的目标人物进行诋毁,比如对待魏京生、王丹、吾尔凯西,杨建利,散布各种政治谣言和绯闻。

对待政治反对派如此,对待政敌更如此,比如将刘少奇定罪为“叛徒、内奸、工贼”,先辱而后杀;比如对待彭德怀,将其定为“三反分子”,当众扇其耳光,打断其肋骨,任其病死而不治;比如贺龙,当其糖尿病恶化时,不但不给水喝,让他喝自己的尿,还特意注射葡萄糖,令其尿中毒而死;在周永康案,薄熙来案,孙政才案,肖建华案,孙立军案中都可以看到人格杀戮先行的影子。

在中国官场普遍存在着对妇女人格的侮辱:包二奶,养情妇,依仗权力实施性侵犯,性暴力。女主播,女明星,女运动员,都是权力猎色的对象。而无助的妇女们不得不向权力低头出卖贞操和人格,乃是中国社会的悲剧。妇女们从被强迫不准超生到至少要生三胎,除了被纯粹当成生育工具,而毫无生育自主的权利。

在这样的宣誓场景下,妇女们的尊严何在?

告密和举报是维护极权主义统治的主要手段之一,用它制造人人自危、朝夕不保的社会氛围。用制造恐怖来维稳,标志着极权主义进入了晚期。

政府对自己的公民实施的人格杀戮,其实质是国家恐怖主义。一国政府对本国公民整体的人格杀戮所导致的人权迫害远超其他任何恐怖主义所导致的局部迫害结果。

人格杀戮是严重的侵犯和扼杀人权的行为。

现代人格

人的尊严是国家宪政的前提,国家宪政的使命就是捍卫公民的尊严,使公民可以有尊严地活着。一旦公民失去尊严,国家宪政就是一纸空文,这个国家便一定充满恐怖。

极权主义造就病态人格和双重人格。在极权社会作高尚的人难于上青天;作坏人,很容易,因为不需要道德底线,只需帮腔,只需起哄,只需告密,只需助纣为虐。失去高尚人格之后,人会变成为愚民、暴民、刁民和恶民;失去高尚人格之后,人便失去思考能力,从而深度脑残;失去高尚的人格之后,法西斯主义人格(攻击性),权力主义人格(权力崇拜)就会滋长。

人格杀戮摧毁了人文,摧毁了人道,摧毁了人本;人格杀戮改变信仰,改变追求,改变好恶,造成自我否定,人格解体,丧失自由和自尊。这是当代中国面临的精神危机。
民主制度是建立在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之上的,而公民社会的建立需要全体人民具有健全的公民人格。一个没有公民社会或公民社会薄弱的社会,是极权主义易于操纵的社会。

民主的质量取决于政党的素质,而政党的素质取决于选民的良好人格。如果选民的人格素质下降,政党的素质同时也会下降,民主的质量就会受到影响。换句话说,一个民主政党只有当其选民的民主意识构成其公民人格的主导成分时才可能产生。至少两个有着良好民意支持的政党的存在,才是维系民主制度的保证。

由此可见健全的公民人格对于建立一个民主社会的意义。一个现代意义的人格,与自由和民主关联的人格,才是我们要追求的。我们距此还远。

在中国,人格的建立,与儒教信仰相关。因而当儒教被摧毁时,依附于儒教的人格便失去依托。反之,当人格被摧毁时,儒教信仰的建立就举步维艰。中共当局曾经试图放开对儒教的宣传,但发现当人格变得高尚起来之时,其正气也在增加,从而对当局的挑战也在增加,便改变了主意。其实儒家的政治人格是有缺陷的,它缺乏自由和权利意识,它对皇权的依附远多于对皇权的反叛,这并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建立(讨论就不在此展开了)。魏晋人格同样如此,它离现代人格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中国人必须在儒教人格和魏晋人格之上去建立现代人格。

具有现代人格的是这样一批人:
人格高尚的思想家和自由主义者,如梁启超、胡适、鲁迅、储安平、殷海光、林昭、顾准、遇罗克、杨小凯、刘晓波、余英时、胡平……今日还有吗?
人格高尚的政治犯和维权律师,如秦永敏、胡石根、李旺阳、刘念春、王全璋、刘贤斌、陈光诚、郭飞雄、吕耿松,……今日还有吗?
人格高尚的民运人士,如王炳璋、魏京生、王军涛、王丹、杨建利、韩连潮、余茂春、刘青、周封锁、方政,…… 今日还有吗?
人格高尚的正直的公共知识分子,如贺卫方、许章润、许志勇、李文亮、任志强、耿潇男、黎智英、黄之锋、张展、方方,……今日还会有吗?
人格高尚的文学家、艺术家和诗人,如崔健、北岛,陈忠实、艾未未、陈维明、廖亦武,……今日还有吗?

会有的!一定会有的!近日,彭载舟(彭立发)在四通桥上拉开“罢免国贼习近平”的横幅,何其勇也!在极权体制下,还有比“民不畏死”更高尚的人格吗?

呼唤现代人格的再造与重建,呼唤面向中国未来的人格。

10-18-2022 于剑魂禅心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