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主、犯上、叛逆?

 


1922年6月16日凌晨3时,广州市民从枪声中惊醒。直到天明方才知道,城中发生事变,陈炯明手下的粤军包围了越秀山下孙中山的总统府,要求孙中山下野。虽然孙中山事前得到粤军第三师长魏邦平的警报,于事变前两个小时离开总统府,从黄埔登上永丰舰;但府内卫队拒绝缴械,于是双方发生激战。至午后粤军才占领总统府,双方互有死伤。是日,愤怒的孙中山在永丰舰上下令舰队向广州城内开炮,次日,再行乱炮轰击。两次开炮,使广州市民死亡人数过百。


粤难发生,举国惊动,远在北京的《努力》很快作出了反映。6月25日出版的第8期上,“这一周”的头条这样开头:“本周最大的政治变化是广东的革命与浙江的独立。孙文与陈炯明的冲突是一种主张上的冲突。陈氏主张广东自治,造成一个模范的新广东;孙氏主张用广东作根据,做到统一的中华民国。”看似一种中性的陈述,但暗含了胡适自己的取向,比如他把这次事变称之为“革命”。因此,再往下,胡适的笔锋渐不客气,“但孙氏使他的主张迷了他的眼光,不惜倒行逆施以求达他的目的,……远处失了全国的人心,近处失了广东的人心,孙氏还要倚靠海军,用炮击广州城的话来威吓广州的人民,遂不能免这一次的失败。”(1)


陈炯明本是孙中山麾下的老革命党人,参加过黄花岗起义及辛亥革命,护法战争期间,他驱逐了“客军”广东的滇、桂军阀,使得孙能够由沪返粤,再建军政府。然而,这时,他们俩因为政见不同而走向分歧和分裂。回粤后的孙中山决定让非常国会在广州选举自己为大总统,以与北京的总统徐世昌抗衡。当选后孙中山称自己为“非常大总统”,以表示总统的来源非正规,同时致信徐世昌,表示对方退位则自己同时下野。另外,就职后的孙中山于1922年2月即宣布北伐,名为“护法”,实则欲以战争的方式推翻北洋,由自己统一中国。这两点,身为广东实力派的陈炯明都不赞成(此时他是粤军总司令和广东省长),并进行了抵制。


其实,不赞成孙中山这两点的,远非陈迥明一人。章太炎当时就有一个著名的对子,同时骂倒南北总统:“民犹是也,国犹是也,何分南北?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不是东西。” 如果在南方眼里北廷总统不具备合法性的话,那么广州的南廷总统同样也是非法的,因为它的选举连法定人数的一半都不够。如果不谈总统而谈政府,显然法统在北京政府而不在广州政府,后者则是要用武力获得国权的“军政府’。因此,就国际社会而言,它只承认北而不承认南。问题在于,直奉战后,徐世昌于1922年6月2日宣布退隐,旧国会重行召集,原总统黎元洪也将上任,以完成原来没有完成的任期。这时“护法”任务已经不复存在,举国上下,从地方督军到知识界,俱劝“非常”(亦即“非法”)大总统相随下野。很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也是当年同盟会的蔡元培,他率领北京学界的胡适、高一涵、沈士远等二百余人,于徐世昌引退次日,致电孙中山,敦请其引退。电曰:“护法之目的,可谓完全达到。北方军队已表示以拥护正式民意机关为职志。南北一致,无再用武力解决之必要。敢望中山先生停止北伐,实行与非法总统同时下野之宣言。”(2)然而,孙中山一直没有动静,而且向列强宣言,呼吁不要承认北京新总统,不要干涉中国内政。同时,针对陈炯明和粤军的不听指挥,孙中山在向报界谈话时,表示不惜用大口径的开花炮弹,在几小时内把陈家军变成泥粉。此时陈炯明已经辞职退居惠州,他的部下叶举等6月14日通电请孙下野,“文谏”未果,两天后,叶部便上演了那一套全武行。


孙陈分裂,在胡适看来是主张上的冲突,甚至是革命,可是在国民党看来,你陈炯明原来是同盟会,现在又是国民党,既然孙中山是党主,那么,6月16日的行为,对陈来说,无疑就是“犯上”和“叛逆”。对此,胡适深不以为然,他觉得这种攻击是旧道德在新时代的表现。因此,在7月23日第12期的“这一周”中,胡适批评了这种“旧道德的死尸的复活”:“我们并不是替陈炯明辩护;陈派的军人这一次赶走孙文的行为,也许有可以攻击的地方;但我们反对那些人抬出‘悖主’、‘犯上’、‘叛逆’等等旧道德的死尸来做攻击陈炯明的武器。”为什么?


我们试问,在一个共和的国家里,什么叫做悖主?什么叫做犯上?至于叛逆,究竟怎样的行为是革命?怎样的行为是叛逆?蔡锷推倒袁世凯,是不是叛逆?吴佩孚推倒段祺瑞,是不是叛逆?吴佩孚赶走徐世昌,是不是叛逆?”(3)


在胡适眼里,“叛逆”,或者它的反面“忠臣”,都不过是君主时代的词汇,词汇本身就是思想意识的反映,而这样的思想意识居然盘踞在革命党人的头脑中,距离现代实在太远。


胡适的短评刊出后便和国民党结了怨,该短文“竟引起孙党的大反对,他们的《民国日报》日日骂我。前日有位‘恶石’(张冈)骂我‘丧心病狂’!”这是胡适1922年8月13日的日记,他认为“我的话正中他们的要害,故他们这样痛骂我。他们的骂我,正表示他们承认这一点的有力。”(4)然而,胡适并没有到此为止,8月20日第16期的《努力》上,胡适一则发表“涤襟”的长文《述孙、陈之争》;另则在“这一周”内继续作文,对国民党的历史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胡适看来,自己的短文所以招致国民党的怨恨,是因为自己不曾了解孙派是用秘密结社的方式来办政党的历史。秘密结社带有江湖性质,它需要歃血为誓,效忠盟首。


胡适指出:“同盟会是一种秘密结社,国民党是一种公开的政党,中华革命党和新国民党都是政党而带着秘密结社的办法的。”(5)胡适的目光很敏锐,他几乎道出了国民党作为一个现代政党的非现代性。国民党前身的同盟会是江湖会盟,当它改名国民党时,在宋教仁的整顿下成为国会第一大党,这是由会盟向现代政党转型。但,不幸的是,宋教仁被刺,“二次革命”起来,原国民党不听话,孙中山不要了,另在东京成立一个“中华革命党”。这又是一个带有江湖性的会党,因为孙中山要求每一个入会者都要按指模、宣誓,以示效忠,以至黄兴等人以为有辱人格而拒绝加入。1919年10月10日,孙中山将“中华革命党”重新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以前的同盟会员、国民党员、中华革命党员都需重新登记,方才承认为党员。而加盟仪式依然是在誓词上按指模,并于党部宣誓,同时缴纳党费十元。这就是胡适所说的国民党“是政党而带着秘密结社的办法”。


对于改组后的中国国民党,陈炯明是不欲加入的。但广东是陈的势力范围,他不加入,粤系随从,党的势力就不能在广东发展,更谈不上在全国发展。因此,孙中山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孙陈之间,几经磋商和周折,陈终于妥协。但,陈之入党很特别,一不在规定的广东省党部的宣誓室宣誓,而在他自己的粤军司令部;二则别的党员加盟时要在誓词上按指印,陈却只盖上自己的印章(据第16期《努力》涤襟文)。但不管怎样,陈是入党了。因此,他后来的作为就被国民党骂为“悖主”“犯上”和“叛逆”。就连无党派的“涤襟”在《述孙、陈之争》中,也认为:“竞存既正式加盟,就应该受党章的支配,对于党魁,就有应该服从的义务。”而后来“竞存受多方指摘唾骂,未尝不于此点种下恶因。”(6)


但,胡适并不这么看;因为如果这么看,恰恰说明中国国民党还没有摆脱中世纪封建会社的帮会性。胡适是留美的,美国的柔性政党给他留下深刻印象。比如党章比较模糊,党纪松散,出入自由,没有任何仪式,党领导也不知道该党的确实人数。因为现代政党本来就是以理念为聚合,以选举为任务。大家理念相同便走到一起,想法变了,便自动离去。因此,一个美国公民,今天赞成民主党的主张,大选中给民主党投了票,他就是民主党。假如下次,他把票给了共和党,他又是共和党人了。从民主党到共和党,是任何一个人很自然的选择,压根就谈不上什么“背叛”“悖主”和“犯上”。胡适在美七年,受此浸染很深,尽管他一生未入任何党派,但他所奉持的政党观念却非常现代。因此,孙陈冲突,他本能地不能接受国民党对陈的攻击,认为这种攻击是出自“秘密结社的道德标准” 是“旧道德的死尸”。而“在一个公开的政党里,党员为政见上的结合,合则留,不合则散,本是常事。”(同上)


最后,胡适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秘密结社的仪式究竟是否适宜于大规模的政党?秘密社用来维系党员的法子在现代的社会是否可以持久?这一个‘制度’的问题似乎也有讨论的价值吧。”(同上)而在笔者看来,问题并没有被胡适引向深入。它的隐秘在于,只要是革命党,尤其是初期,则难免盟会性质。因为它的诉求是革命,而革命是要流血献身,也是无论手段的。因此它需要战斗力、凝聚力、保密性,也需要严密的组织纪律和严酷的惩罚举措。但,令人隐忧的是,一个政党的性质,并不在于你的诉求是什么,而在于你的诉求方式。以这样一个方式发起和行事,即使毕其事功,在惯性的作用下,也难改于它原来的性质。所谓“种瓜得瓜”。国民党正是如此,从革命党打拼到执政党坐庄,长期以往,直到蒋介石退出历史舞台,都没有很好地完成从江湖会社到现代政党的转型。



注释:
(1)胡适《这一周•10》,《胡适文集》卷3,第40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王士儒等编《蔡元培先生年谱》上册,第36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胡适《这一周•21》,《胡适文集》卷3,第417-418页。
(4)曹伯言《胡适日记全编》卷3,第756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
(5)胡适《这一周•31》,《胡适文集》卷3,第428页。
(6)胡适主编《努力周报》(中国近代期刊影印丛刊之二)第16期,第2页,岳麓书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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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主、犯上、叛逆?

 


1922年6月16日凌晨3时,广州市民从枪声中惊醒。直到天明方才知道,城中发生事变,陈炯明手下的粤军包围了越秀山下孙中山的总统府,要求孙中山下野。虽然孙中山事前得到粤军第三师长魏邦平的警报,于事变前两个小时离开总统府,从黄埔登上永丰舰;但府内卫队拒绝缴械,于是双方发生激战。至午后粤军才占领总统府,双方互有死伤。是日,愤怒的孙中山在永丰舰上下令舰队向广州城内开炮,次日,再行乱炮轰击。两次开炮,使广州市民死亡人数过百。


粤难发生,举国惊动,远在北京的《努力》很快作出了反映。6月25日出版的第8期上,“这一周”的头条这样开头:“本周最大的政治变化是广东的革命与浙江的独立。孙文与陈炯明的冲突是一种主张上的冲突。陈氏主张广东自治,造成一个模范的新广东;孙氏主张用广东作根据,做到统一的中华民国。”看似一种中性的陈述,但暗含了胡适自己的取向,比如他把这次事变称之为“革命”。因此,再往下,胡适的笔锋渐不客气,“但孙氏使他的主张迷了他的眼光,不惜倒行逆施以求达他的目的,……远处失了全国的人心,近处失了广东的人心,孙氏还要倚靠海军,用炮击广州城的话来威吓广州的人民,遂不能免这一次的失败。”(1)


陈炯明本是孙中山麾下的老革命党人,参加过黄花岗起义及辛亥革命,护法战争期间,他驱逐了“客军”广东的滇、桂军阀,使得孙能够由沪返粤,再建军政府。然而,这时,他们俩因为政见不同而走向分歧和分裂。回粤后的孙中山决定让非常国会在广州选举自己为大总统,以与北京的总统徐世昌抗衡。当选后孙中山称自己为“非常大总统”,以表示总统的来源非正规,同时致信徐世昌,表示对方退位则自己同时下野。另外,就职后的孙中山于1922年2月即宣布北伐,名为“护法”,实则欲以战争的方式推翻北洋,由自己统一中国。这两点,身为广东实力派的陈炯明都不赞成(此时他是粤军总司令和广东省长),并进行了抵制。


其实,不赞成孙中山这两点的,远非陈迥明一人。章太炎当时就有一个著名的对子,同时骂倒南北总统:“民犹是也,国犹是也,何分南北?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不是东西。” 如果在南方眼里北廷总统不具备合法性的话,那么广州的南廷总统同样也是非法的,因为它的选举连法定人数的一半都不够。如果不谈总统而谈政府,显然法统在北京政府而不在广州政府,后者则是要用武力获得国权的“军政府’。因此,就国际社会而言,它只承认北而不承认南。问题在于,直奉战后,徐世昌于1922年6月2日宣布退隐,旧国会重行召集,原总统黎元洪也将上任,以完成原来没有完成的任期。这时“护法”任务已经不复存在,举国上下,从地方督军到知识界,俱劝“非常”(亦即“非法”)大总统相随下野。很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也是当年同盟会的蔡元培,他率领北京学界的胡适、高一涵、沈士远等二百余人,于徐世昌引退次日,致电孙中山,敦请其引退。电曰:“护法之目的,可谓完全达到。北方军队已表示以拥护正式民意机关为职志。南北一致,无再用武力解决之必要。敢望中山先生停止北伐,实行与非法总统同时下野之宣言。”(2)然而,孙中山一直没有动静,而且向列强宣言,呼吁不要承认北京新总统,不要干涉中国内政。同时,针对陈炯明和粤军的不听指挥,孙中山在向报界谈话时,表示不惜用大口径的开花炮弹,在几小时内把陈家军变成泥粉。此时陈炯明已经辞职退居惠州,他的部下叶举等6月14日通电请孙下野,“文谏”未果,两天后,叶部便上演了那一套全武行。


孙陈分裂,在胡适看来是主张上的冲突,甚至是革命,可是在国民党看来,你陈炯明原来是同盟会,现在又是国民党,既然孙中山是党主,那么,6月16日的行为,对陈来说,无疑就是“犯上”和“叛逆”。对此,胡适深不以为然,他觉得这种攻击是旧道德在新时代的表现。因此,在7月23日第12期的“这一周”中,胡适批评了这种“旧道德的死尸的复活”:“我们并不是替陈炯明辩护;陈派的军人这一次赶走孙文的行为,也许有可以攻击的地方;但我们反对那些人抬出‘悖主’、‘犯上’、‘叛逆’等等旧道德的死尸来做攻击陈炯明的武器。”为什么?


我们试问,在一个共和的国家里,什么叫做悖主?什么叫做犯上?至于叛逆,究竟怎样的行为是革命?怎样的行为是叛逆?蔡锷推倒袁世凯,是不是叛逆?吴佩孚推倒段祺瑞,是不是叛逆?吴佩孚赶走徐世昌,是不是叛逆?”(3)


在胡适眼里,“叛逆”,或者它的反面“忠臣”,都不过是君主时代的词汇,词汇本身就是思想意识的反映,而这样的思想意识居然盘踞在革命党人的头脑中,距离现代实在太远。


胡适的短评刊出后便和国民党结了怨,该短文“竟引起孙党的大反对,他们的《民国日报》日日骂我。前日有位‘恶石’(张冈)骂我‘丧心病狂’!”这是胡适1922年8月13日的日记,他认为“我的话正中他们的要害,故他们这样痛骂我。他们的骂我,正表示他们承认这一点的有力。”(4)然而,胡适并没有到此为止,8月20日第16期的《努力》上,胡适一则发表“涤襟”的长文《述孙、陈之争》;另则在“这一周”内继续作文,对国民党的历史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胡适看来,自己的短文所以招致国民党的怨恨,是因为自己不曾了解孙派是用秘密结社的方式来办政党的历史。秘密结社带有江湖性质,它需要歃血为誓,效忠盟首。


胡适指出:“同盟会是一种秘密结社,国民党是一种公开的政党,中华革命党和新国民党都是政党而带着秘密结社的办法的。”(5)胡适的目光很敏锐,他几乎道出了国民党作为一个现代政党的非现代性。国民党前身的同盟会是江湖会盟,当它改名国民党时,在宋教仁的整顿下成为国会第一大党,这是由会盟向现代政党转型。但,不幸的是,宋教仁被刺,“二次革命”起来,原国民党不听话,孙中山不要了,另在东京成立一个“中华革命党”。这又是一个带有江湖性的会党,因为孙中山要求每一个入会者都要按指模、宣誓,以示效忠,以至黄兴等人以为有辱人格而拒绝加入。1919年10月10日,孙中山将“中华革命党”重新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以前的同盟会员、国民党员、中华革命党员都需重新登记,方才承认为党员。而加盟仪式依然是在誓词上按指模,并于党部宣誓,同时缴纳党费十元。这就是胡适所说的国民党“是政党而带着秘密结社的办法”。


对于改组后的中国国民党,陈炯明是不欲加入的。但广东是陈的势力范围,他不加入,粤系随从,党的势力就不能在广东发展,更谈不上在全国发展。因此,孙中山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孙陈之间,几经磋商和周折,陈终于妥协。但,陈之入党很特别,一不在规定的广东省党部的宣誓室宣誓,而在他自己的粤军司令部;二则别的党员加盟时要在誓词上按指印,陈却只盖上自己的印章(据第16期《努力》涤襟文)。但不管怎样,陈是入党了。因此,他后来的作为就被国民党骂为“悖主”“犯上”和“叛逆”。就连无党派的“涤襟”在《述孙、陈之争》中,也认为:“竞存既正式加盟,就应该受党章的支配,对于党魁,就有应该服从的义务。”而后来“竞存受多方指摘唾骂,未尝不于此点种下恶因。”(6)


但,胡适并不这么看;因为如果这么看,恰恰说明中国国民党还没有摆脱中世纪封建会社的帮会性。胡适是留美的,美国的柔性政党给他留下深刻印象。比如党章比较模糊,党纪松散,出入自由,没有任何仪式,党领导也不知道该党的确实人数。因为现代政党本来就是以理念为聚合,以选举为任务。大家理念相同便走到一起,想法变了,便自动离去。因此,一个美国公民,今天赞成民主党的主张,大选中给民主党投了票,他就是民主党。假如下次,他把票给了共和党,他又是共和党人了。从民主党到共和党,是任何一个人很自然的选择,压根就谈不上什么“背叛”“悖主”和“犯上”。胡适在美七年,受此浸染很深,尽管他一生未入任何党派,但他所奉持的政党观念却非常现代。因此,孙陈冲突,他本能地不能接受国民党对陈的攻击,认为这种攻击是出自“秘密结社的道德标准” 是“旧道德的死尸”。而“在一个公开的政党里,党员为政见上的结合,合则留,不合则散,本是常事。”(同上)


最后,胡适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秘密结社的仪式究竟是否适宜于大规模的政党?秘密社用来维系党员的法子在现代的社会是否可以持久?这一个‘制度’的问题似乎也有讨论的价值吧。”(同上)而在笔者看来,问题并没有被胡适引向深入。它的隐秘在于,只要是革命党,尤其是初期,则难免盟会性质。因为它的诉求是革命,而革命是要流血献身,也是无论手段的。因此它需要战斗力、凝聚力、保密性,也需要严密的组织纪律和严酷的惩罚举措。但,令人隐忧的是,一个政党的性质,并不在于你的诉求是什么,而在于你的诉求方式。以这样一个方式发起和行事,即使毕其事功,在惯性的作用下,也难改于它原来的性质。所谓“种瓜得瓜”。国民党正是如此,从革命党打拼到执政党坐庄,长期以往,直到蒋介石退出历史舞台,都没有很好地完成从江湖会社到现代政党的转型。



注释:
(1)胡适《这一周•10》,《胡适文集》卷3,第40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王士儒等编《蔡元培先生年谱》上册,第36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胡适《这一周•21》,《胡适文集》卷3,第417-418页。
(4)曹伯言《胡适日记全编》卷3,第756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
(5)胡适《这一周•31》,《胡适文集》卷3,第428页。
(6)胡适主编《努力周报》(中国近代期刊影印丛刊之二)第16期,第2页,岳麓书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