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天朝

今年四月一日,英国曾经传出一些捉弄人的假新闻,宣称苏格兰独立一旦成事,当局就会重建隔开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哈德良长城。这个消息的事实基础在於的确有人正在维修这段罗马帝国时期留下的巨大遗迹,而修复它的工程专家当中又的确有几个苏格兰人,他们开玩笑地告诉记者,那是为了准备独立。


其实这道城墙并不算是英苏界限,真正的疆域界限还远在它北方几公里处,可哈德良长城就是英苏边界这个想法,却早已深入人心,成了许多英国人心目中疑真似幻的常识.哈德良长城真正标记的,其实是罗马帝国数百年间不断扩张的极限,是无尽野心的终止,是盛世太平的开端。哈德良,正好排在“罗马五贤帝”中间,将帝国推向顶峰,同时也决心修整体制,休养生息,好巩固先辈得之不易的成果。那一段横亘不列颠岛的长城是他用石块搭筑的宣言,正告天下罗马欲望在空间上的尽头;而他在帝都留下的万神殿,则是以大理石修建的方舟,代表此后将离开地面,永恒航向时间海洋的无垠彼岸。


比利时作家玛格丽特·尤瑟娜(Marguerite Yourcenar)的经典巨作《哈德良回忆录》,以前曾有三种中译,最近又有了陈太乙的台湾新版。我不谙法文,但我思疑这可能是最好的版本了。因为它体现出了一位有教养懂节制的帝王的语气,不矫揉造作,但也不粗鄙无文,恰好是一把见尽人世沧桑变化,深明俗世智慧的治国者的声音。关於那道石墙,哈德良说:“人生苦短:我们不断谈论过去或将来或将接替我们的世纪,彷彿它们完全跟我们无关;然而,在我的戏法里,我以石头来接触连结.我筑起的长城上,曾触摸城墙的逝者体温犹存,尚未诞生的双手也将轻抚这些圆柱柱身。愈沉思冥想死亡,自己的,尤其是他人的死亡,我就愈想试图让我们的生命,多出一些完全亡灭不了的延长”。


玛格丽特·尤瑟娜是第一位入选法兰西学院这个保守机构的女性。有意思的是,当时很多论者都觉得她的文风非常刚阳,完全不合一般人对女作家的想像。尤其《哈德良回忆录》,虽有大量资料准备,但究竟虚构,偏能得来不少古典学者的讚赏,觉得那就是奇男子哈德良的心声(假如他真要写一部回忆录给后继者的话)。


在她这部没有情节的长篇书信体作品里头,晚年哈德良是个在死亡阴影面前不断思索永恒,并且意欲触及永恒的人。而且还不单是个体生命的延长,更是罗马世界的永恒:“罗马笨重,尚未成器,徒然空泛地沿着河畔平原蔓生,却不断寻求更大的成长,於是,城邦变成了国家。可能的话,我亦希望国家更强大,扩及全世界,万事万物。……罗马,我大胆地第一个宣称它永垂不朽;它愈来愈像亚细亚崇拜中的大地母神,能孕育子孙,物产丰收,且将猛狮及成群蜜蜂都守护在怀里.然而,任何号称永恒的人造物都必须配合大自然多变的节奏,与星辰运行同步。……日后将出现其他形态的罗马,现在我难以想像它们的面貌,但必将贡献一己之力塑造其形象。有些城市年代古远、神圣,却已历经变革,对现今的人类而言已丧失价值。参观这些地方的时候,我每每暗下决心,必尽力避免我的罗马走上底比斯、巴比伦或泰尔的石化命运”。


这番话,确实像是一个伟大王者会说的话,每当他们自觉毕生功业大成,就一定要开始思考不朽的问题.正好和罗马哈德良同代,东方的汉武帝也想过不朽的事,只不过他想要的却是个人肉身的不朽,恶死求仙,徒惹“争那白头方士到,茂陵红叶已萧疏”之讥.同样建过长城,也同样醉心不朽,但比他俩早得多的秦始皇就比较複杂了,他既想要帝国之永恒,一世二世以传万代,又想要长生不死,做时间的主人。最后,他死得荒诞,莫名其妙。


很奇怪,包括哈德良在内的好几位罗马皇帝虽然都曾进身神格,被子民当成神祇祭拜,但他们都没有想过要长生不老。事实上,这个念头几乎从未出现在西方帝王的脑海之中。他们希冀的,往往是王朝国家的长存不灭。可是到了最后,那一个又一个的王国还是难免石化的命运.反观中国,尽管有好几个不想死但又难逃终究一劫的皇帝,却一路跌跌撞撞地走到今天,不无争议地成了所谓“从未中断的文明”,乃至於今日仍被戏称“天朝”。


然而,罗马又何尝不是一个“天朝”呢?尤瑟娜似乎钻进了哈德良的大脑,替他想像当时罗马子民视之为神明时的反应:“若朱庇特是世界之脑,那么,背负整顿与管辖人类事务的人,很合理的,大可自认是这主宰一切之脑的一部分。……而我迫於职责,必须对一部分人类扮演神的角色。国家的权力愈扩展,愈用冷酷严苛的锁链将人们捆绑,人心就愈渴望在这条巨大锁链的另一端安置一位保护者的崇高形象”。毕竟,在哈德良的心目中,罗马必将扩及全世,“与星辰运行同步”;在这个样子的世界帝国之上,背负重任的人自当位属奥林匹斯山上众神的行列。


尤瑟娜想像的哈德良到底是她回溯西方历史两千年的产物。“日后将出现其他形态的罗马,现在我难以想像它们的面貌,但必将贡献一己之力塑造其形象”,这句话一定只有在看过其他形态的罗马之后,才写得出来。


从前我读美国建国文献之一的《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 Papers),其中一个印象最深的特点,就是几个作者对罗马的念念不忘,总是以罗马为参照,考虑这个新国家的走向。就连共用的笔名,也要假借罗马共和执政官普布利乌斯(Publius Valerius Publicola)的名义.今天的美国尽管从未自称罗马,不过近年诸种关於美国衰落的舆论里头,罗马始终是个挥之不去的隐喻。再看曾经与美国对敌的“第三帝国”,法西斯固然源自罗马权威的标志,希特勒岂不也曾魂牵梦萦地想要把柏林建成未来世界的“新罗马”吗?


罗马消失了;但罗马长在,以多种不同的形态.在这个意义上讲,罗马果然也是一个天朝。

 


凯撒

 

有时候,当寡头集团垄断权力和财富,号称代表人民的政客反过来勒索百姓,整个国家的行政系统紊乱而低效,平民生活艰困且无处求援,他们就会开始期待一个强人。


凯撒“大帝”或许就是西方历史上最早也最成功的这么一个强人。除去启蒙运动那段对一切权威都很敏感的时期之外,欧洲历史几乎就没有停止过对凯撒的想像,不停地为他增添荣耀。他们说他长得好看,高贵潇洒,气度不凡。在战场上他所向披靡,从不知道失败的滋味;在政治上他敢於破旧立新,颠覆一切不合理的规则.他可以非常勇悍,对敌人绝不留情;但又慷慨大度,绝不记恨。他不只是伟大的军身统领,至高无上的独裁者,罗马史上第一个受封神格的凡人,甚至是位了不起的文豪,其《高卢战纪》至今仍是学习拉丁文的教本。不只如此,凯撒还是叫人心碎的大情人,“所有女人的男人,所有男人的女人”。於是,不只当年罗马的男女爱他,就连后世的男女也还在迷恋这个从未在时间当中消失过的幽灵.已故美国作家玛丽。麦卡锡(Mary McCarthy)便曾在其回忆录中提到她读《高卢战纪》的感受:“我立刻爱上了凯撒……,那或许是一切文学作品当中最为雄性的典范”。


尽管凯撒没有当过一天皇帝,但后来罗马帝国的皇帝还是被人叫做“凯撒”;尽管当时的罗马人从未想过要回到共和成立之前的王政时期,但日后的史学家也还是把他当成帝王对待,觉得他是真正的帝国之父。於是,中文世界也就顺理成章地把他叫做“凯撒大帝”了;便连原名应该译作《朱利。凯撒之悲剧》的莎翁名作,在我们这里也以《凯撒大帝》定称.毕竟,还有哪个地方的人要比中国人更加熟悉皇帝的存在呢?


更不要说他那最后的悲剧,孤身一人在元老院内被一群阴险小人谋杀,其中不乏他最信赖的友人(后来遗嘱公佈,大家才惊讶地发现,其中一些财产受益者竟是有份刺杀他的凶手)。罗马人民愤怒了,他们暴动、骚乱,更加突显出他是多么地受人爱戴,而那些高坐庙堂之上的权贵又是多么地卑鄙可耻.凯撒的形象因此定格,他是个站在百姓那边的改革者,是权贵集团的宿敌,他把光荣带给罗马,并且成为历史上一切光荣强人的原形。就算科幻电影《星球大战》,也在某个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原形:原来的银河共和国腐朽无能,受够了的人民决定放弃旧制,拥戴最有意志也最有能力的强人,让他把银河变成一个帝国。


到了十九世纪末期,阶级矛盾和民主政治已是欧洲政治的主轴之一。罗马史权威蒙森(Theodor Mommsen)就乾脆把凯撒时空错置地解读成一个为民请命的革命家,将他树立为一个现代人民领袖般的巨人:“那是一个陈旧的世界了,即使凯撒那般得天独厚的爱国心都无法使它回春。黎明必待黑暗过去始得回返。但凯撒至少在酷热的正午后,带给疲困的地中海人一个尚可忍受的黄昏。而当最后的黎明终於到来,新的、自由的国家与民族开始向较新的、较高的目标竞驱时,其中有不少是由凯撒所播的种子萌芽而出的,其民族的特性与独立性当归功於凯撒”。


罗马共和是世界上其中一个最早的宪政政体,把权力从王权手上分佈给一群精英贵族,让他们彼此制约,达至均衡。同时它又拥有平民大会和护民官,理论上保障了平民的权益不受贵族侵犯。更重要的,是它真正“依法治国”,上上下下各安其位,皆在法律框架之内。相反地,凯撒则是一个视法律如无物的逆徒,明明过了法定任期,却不愿交回权位。他率军渡过卢比孔河,更是明目张胆的军事政变。他后来的所作所为,以及元老院迫於其淫威而献上的种种谄媚,都是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国王听了也要脸红的笑话(例如依照他的名字Julius,把他出生的月份改名为July)。


这难道不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吗?分割权力,限制集权的共和体制反而被人唾弃,觉得它陈腐不堪;一个公然犯法,欲把大权集於一身的野心家,反而被认为是个人民的救星,将要引领大家走向“更自由”的“黎明”?


是故,每当我看到有人抱怨政局太多争论,不能集中精力干实事;每当我看到有人数落官僚腐败,慨叹民生苦况上天不听;我就会忍不住猜想,这是不是一个凯撒重生的温床?比起温吞和缓,充满计算和“空谈”的共和;有时候,人民会更加喜欢一个形象鲜明的姿势与形象,一个凯撒般的强人形象。


 

民主中国 | minzhuzhongguo.org

梁文道:天朝

今年四月一日,英国曾经传出一些捉弄人的假新闻,宣称苏格兰独立一旦成事,当局就会重建隔开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哈德良长城。这个消息的事实基础在於的确有人正在维修这段罗马帝国时期留下的巨大遗迹,而修复它的工程专家当中又的确有几个苏格兰人,他们开玩笑地告诉记者,那是为了准备独立。


其实这道城墙并不算是英苏界限,真正的疆域界限还远在它北方几公里处,可哈德良长城就是英苏边界这个想法,却早已深入人心,成了许多英国人心目中疑真似幻的常识.哈德良长城真正标记的,其实是罗马帝国数百年间不断扩张的极限,是无尽野心的终止,是盛世太平的开端。哈德良,正好排在“罗马五贤帝”中间,将帝国推向顶峰,同时也决心修整体制,休养生息,好巩固先辈得之不易的成果。那一段横亘不列颠岛的长城是他用石块搭筑的宣言,正告天下罗马欲望在空间上的尽头;而他在帝都留下的万神殿,则是以大理石修建的方舟,代表此后将离开地面,永恒航向时间海洋的无垠彼岸。


比利时作家玛格丽特·尤瑟娜(Marguerite Yourcenar)的经典巨作《哈德良回忆录》,以前曾有三种中译,最近又有了陈太乙的台湾新版。我不谙法文,但我思疑这可能是最好的版本了。因为它体现出了一位有教养懂节制的帝王的语气,不矫揉造作,但也不粗鄙无文,恰好是一把见尽人世沧桑变化,深明俗世智慧的治国者的声音。关於那道石墙,哈德良说:“人生苦短:我们不断谈论过去或将来或将接替我们的世纪,彷彿它们完全跟我们无关;然而,在我的戏法里,我以石头来接触连结.我筑起的长城上,曾触摸城墙的逝者体温犹存,尚未诞生的双手也将轻抚这些圆柱柱身。愈沉思冥想死亡,自己的,尤其是他人的死亡,我就愈想试图让我们的生命,多出一些完全亡灭不了的延长”。


玛格丽特·尤瑟娜是第一位入选法兰西学院这个保守机构的女性。有意思的是,当时很多论者都觉得她的文风非常刚阳,完全不合一般人对女作家的想像。尤其《哈德良回忆录》,虽有大量资料准备,但究竟虚构,偏能得来不少古典学者的讚赏,觉得那就是奇男子哈德良的心声(假如他真要写一部回忆录给后继者的话)。


在她这部没有情节的长篇书信体作品里头,晚年哈德良是个在死亡阴影面前不断思索永恒,并且意欲触及永恒的人。而且还不单是个体生命的延长,更是罗马世界的永恒:“罗马笨重,尚未成器,徒然空泛地沿着河畔平原蔓生,却不断寻求更大的成长,於是,城邦变成了国家。可能的话,我亦希望国家更强大,扩及全世界,万事万物。……罗马,我大胆地第一个宣称它永垂不朽;它愈来愈像亚细亚崇拜中的大地母神,能孕育子孙,物产丰收,且将猛狮及成群蜜蜂都守护在怀里.然而,任何号称永恒的人造物都必须配合大自然多变的节奏,与星辰运行同步。……日后将出现其他形态的罗马,现在我难以想像它们的面貌,但必将贡献一己之力塑造其形象。有些城市年代古远、神圣,却已历经变革,对现今的人类而言已丧失价值。参观这些地方的时候,我每每暗下决心,必尽力避免我的罗马走上底比斯、巴比伦或泰尔的石化命运”。


这番话,确实像是一个伟大王者会说的话,每当他们自觉毕生功业大成,就一定要开始思考不朽的问题.正好和罗马哈德良同代,东方的汉武帝也想过不朽的事,只不过他想要的却是个人肉身的不朽,恶死求仙,徒惹“争那白头方士到,茂陵红叶已萧疏”之讥.同样建过长城,也同样醉心不朽,但比他俩早得多的秦始皇就比较複杂了,他既想要帝国之永恒,一世二世以传万代,又想要长生不死,做时间的主人。最后,他死得荒诞,莫名其妙。


很奇怪,包括哈德良在内的好几位罗马皇帝虽然都曾进身神格,被子民当成神祇祭拜,但他们都没有想过要长生不老。事实上,这个念头几乎从未出现在西方帝王的脑海之中。他们希冀的,往往是王朝国家的长存不灭。可是到了最后,那一个又一个的王国还是难免石化的命运.反观中国,尽管有好几个不想死但又难逃终究一劫的皇帝,却一路跌跌撞撞地走到今天,不无争议地成了所谓“从未中断的文明”,乃至於今日仍被戏称“天朝”。


然而,罗马又何尝不是一个“天朝”呢?尤瑟娜似乎钻进了哈德良的大脑,替他想像当时罗马子民视之为神明时的反应:“若朱庇特是世界之脑,那么,背负整顿与管辖人类事务的人,很合理的,大可自认是这主宰一切之脑的一部分。……而我迫於职责,必须对一部分人类扮演神的角色。国家的权力愈扩展,愈用冷酷严苛的锁链将人们捆绑,人心就愈渴望在这条巨大锁链的另一端安置一位保护者的崇高形象”。毕竟,在哈德良的心目中,罗马必将扩及全世,“与星辰运行同步”;在这个样子的世界帝国之上,背负重任的人自当位属奥林匹斯山上众神的行列。


尤瑟娜想像的哈德良到底是她回溯西方历史两千年的产物。“日后将出现其他形态的罗马,现在我难以想像它们的面貌,但必将贡献一己之力塑造其形象”,这句话一定只有在看过其他形态的罗马之后,才写得出来。


从前我读美国建国文献之一的《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 Papers),其中一个印象最深的特点,就是几个作者对罗马的念念不忘,总是以罗马为参照,考虑这个新国家的走向。就连共用的笔名,也要假借罗马共和执政官普布利乌斯(Publius Valerius Publicola)的名义.今天的美国尽管从未自称罗马,不过近年诸种关於美国衰落的舆论里头,罗马始终是个挥之不去的隐喻。再看曾经与美国对敌的“第三帝国”,法西斯固然源自罗马权威的标志,希特勒岂不也曾魂牵梦萦地想要把柏林建成未来世界的“新罗马”吗?


罗马消失了;但罗马长在,以多种不同的形态.在这个意义上讲,罗马果然也是一个天朝。

 


凯撒

 

有时候,当寡头集团垄断权力和财富,号称代表人民的政客反过来勒索百姓,整个国家的行政系统紊乱而低效,平民生活艰困且无处求援,他们就会开始期待一个强人。


凯撒“大帝”或许就是西方历史上最早也最成功的这么一个强人。除去启蒙运动那段对一切权威都很敏感的时期之外,欧洲历史几乎就没有停止过对凯撒的想像,不停地为他增添荣耀。他们说他长得好看,高贵潇洒,气度不凡。在战场上他所向披靡,从不知道失败的滋味;在政治上他敢於破旧立新,颠覆一切不合理的规则.他可以非常勇悍,对敌人绝不留情;但又慷慨大度,绝不记恨。他不只是伟大的军身统领,至高无上的独裁者,罗马史上第一个受封神格的凡人,甚至是位了不起的文豪,其《高卢战纪》至今仍是学习拉丁文的教本。不只如此,凯撒还是叫人心碎的大情人,“所有女人的男人,所有男人的女人”。於是,不只当年罗马的男女爱他,就连后世的男女也还在迷恋这个从未在时间当中消失过的幽灵.已故美国作家玛丽。麦卡锡(Mary McCarthy)便曾在其回忆录中提到她读《高卢战纪》的感受:“我立刻爱上了凯撒……,那或许是一切文学作品当中最为雄性的典范”。


尽管凯撒没有当过一天皇帝,但后来罗马帝国的皇帝还是被人叫做“凯撒”;尽管当时的罗马人从未想过要回到共和成立之前的王政时期,但日后的史学家也还是把他当成帝王对待,觉得他是真正的帝国之父。於是,中文世界也就顺理成章地把他叫做“凯撒大帝”了;便连原名应该译作《朱利。凯撒之悲剧》的莎翁名作,在我们这里也以《凯撒大帝》定称.毕竟,还有哪个地方的人要比中国人更加熟悉皇帝的存在呢?


更不要说他那最后的悲剧,孤身一人在元老院内被一群阴险小人谋杀,其中不乏他最信赖的友人(后来遗嘱公佈,大家才惊讶地发现,其中一些财产受益者竟是有份刺杀他的凶手)。罗马人民愤怒了,他们暴动、骚乱,更加突显出他是多么地受人爱戴,而那些高坐庙堂之上的权贵又是多么地卑鄙可耻.凯撒的形象因此定格,他是个站在百姓那边的改革者,是权贵集团的宿敌,他把光荣带给罗马,并且成为历史上一切光荣强人的原形。就算科幻电影《星球大战》,也在某个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原形:原来的银河共和国腐朽无能,受够了的人民决定放弃旧制,拥戴最有意志也最有能力的强人,让他把银河变成一个帝国。


到了十九世纪末期,阶级矛盾和民主政治已是欧洲政治的主轴之一。罗马史权威蒙森(Theodor Mommsen)就乾脆把凯撒时空错置地解读成一个为民请命的革命家,将他树立为一个现代人民领袖般的巨人:“那是一个陈旧的世界了,即使凯撒那般得天独厚的爱国心都无法使它回春。黎明必待黑暗过去始得回返。但凯撒至少在酷热的正午后,带给疲困的地中海人一个尚可忍受的黄昏。而当最后的黎明终於到来,新的、自由的国家与民族开始向较新的、较高的目标竞驱时,其中有不少是由凯撒所播的种子萌芽而出的,其民族的特性与独立性当归功於凯撒”。


罗马共和是世界上其中一个最早的宪政政体,把权力从王权手上分佈给一群精英贵族,让他们彼此制约,达至均衡。同时它又拥有平民大会和护民官,理论上保障了平民的权益不受贵族侵犯。更重要的,是它真正“依法治国”,上上下下各安其位,皆在法律框架之内。相反地,凯撒则是一个视法律如无物的逆徒,明明过了法定任期,却不愿交回权位。他率军渡过卢比孔河,更是明目张胆的军事政变。他后来的所作所为,以及元老院迫於其淫威而献上的种种谄媚,都是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国王听了也要脸红的笑话(例如依照他的名字Julius,把他出生的月份改名为July)。


这难道不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吗?分割权力,限制集权的共和体制反而被人唾弃,觉得它陈腐不堪;一个公然犯法,欲把大权集於一身的野心家,反而被认为是个人民的救星,将要引领大家走向“更自由”的“黎明”?


是故,每当我看到有人抱怨政局太多争论,不能集中精力干实事;每当我看到有人数落官僚腐败,慨叹民生苦况上天不听;我就会忍不住猜想,这是不是一个凯撒重生的温床?比起温吞和缓,充满计算和“空谈”的共和;有时候,人民会更加喜欢一个形象鲜明的姿势与形象,一个凯撒般的强人形象。